車輛維修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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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維修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輛維修協議書

  車輛維修協議書1

送修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修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維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維修程序:

1、甲方填寫"送修單"。"送修單"上應註明送修車輛型號、車牌號碼、發動機號碼和底盤號碼,並加蓋公章。

2、乙方應對送修車輛進行細緻檢查,經甲方確認後在"送修單"上註明維修項目、維修材料費及維護人工費。

3、乙方必須在"送修單"上註明完成維修的時間。

4、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後3天內未給予同意的書面答覆,則視為甲方不同意。

5、"送修單"需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

6、"送修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二條、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

2、人工費包括小修定額維修人工費和大修人工費;其中:小修年定額維修人工費定額為:(小修指各級維護和中、小修理);大修人工費以甲乙雙方協商的價格為準(見附件一)。

3、材料費以雙方協商的價格為準(見附件二);

  第三條、質量保證

在保修期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維修合格出廠車輛的質量保證里程為:

1、整車大修和總成大修:10000公里;

2、二級維護:1000公里;

3、一級維護、小修:200公里。

  第四條、結算方式:

1、乙方應在交接所維修的車輛時將"結算單"一同交予甲方,並出具維修出廠"合格證"。

2、結算方式為:

3、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次維修的送修單和結算單。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鑑於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優先維修甲方送修的車輛。

2、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甲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

2、乙方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3、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約定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應當按照"送修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

5、乙方應當保證送修車輛的安全;

6、乙方應當保證維修質量;

7、乙方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遲延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

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未按時完成維護義務,則乙方應向甲方每日交付該車輛總維修費用的%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的維修費用中扣減乙方應當支付的`違約金。

3、如甲方送修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丟失或損毀,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維修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免費維修,乙方應向甲方每日支付該車輛總維修費用的%作為違約金,直至質量合格為止;因維修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的損失。

  第八條、協議的修改及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協議;

2、任何一方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喪失履行協議能力,本協議自行終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出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甲方送修車輛交由任何第三方維修;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配件或以舊件換取甲方送修車輛零件;

(3)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甲方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九條、協議有效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條、爭議及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持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維修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實現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共贏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服務範圍

甲方車輛在乙方實行定點維修包括:車輛大修、中修、小修、各級維護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

  二、維修要求

1、送修車輛時,甲方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憑車輛維修申報單至乙方修車。

2、乙方應根據車輛維修申報單的維修要求,對其車輛進行認真檢查、維修。如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甲方機動車駕駛員有義務協助乙方對其車輛進行維修。

3、對甲方定修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修復的零部件儘量予以修復,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甲方車輛在途中出現故障或由於工作任務的時間性要求,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援、搶修。

5、車輛出廠前,乙方應對車輛進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檢查,並即時修復發現的問題,確保車輛無安全隱患出廠。乙方在車輛維修中所領用的材料、輔料及維修工時費,必須經甲方駕駛員認可並簽名。乙方交車時應將車輛維修項目、工時費、所更換的零部件及價格的明細,在甲方車輛維修申報單上填寫清楚,並簽名。然後由甲方駕駛員帶回。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6、甲方駕駛員接車時,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方可接車。

7、乙方應對其維修質量和更換的零部件質量負責(小修質保期限1個月或20xx公里,二級維護質保期限4個月或8000公里,大修質保期限1年或20xx0公里)。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如因維修中的失誤或因更換的零部件的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三、維修費用

1、乙方應按照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2、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

  四、結算方式

1、本協議以人民幣為結算貨幣。

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駕駛員簽名的“結算清單”。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維修協議書3

甲方(送修方):

乙方(維修方):

乙方是XX專業運輸單位,維修客車業務已有幾十年經驗和歷史,是昆明市營運客車定點維修單位,與甲方的業務往來已有多年的合作關係,為了進一步做好今後的車輛維修業務工作,保證甲乙雙方的業務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自20XX 年 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止,為了配合甲方的車輛維修技術管理,甲方指定車輛(見附件一)送乙方進行維修,經甲方送修人簽字報修,乙方在接到車輛時認真核實修理項目,並和甲方車輛管理者聯繫後再進行修理。

二、在修理過程中,乙方應認真負責地按國家技術規範,技術標準進行維修,如遇更換大件或增加修理項目的,需與甲方負責人聯繫認可後方能進行更換,在車輛車廠驗車時,由甲方接車人或車輛管理者簽字認可;否則甲方可以不認可。

三、車輛維修質量保證執行昆明市維修行業維修合同書條款:

1、屬乙方維修的車輛保證維修質量及更換零件(不含電器類)的使用壽命。

2、經乙方維修的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質量保證期為:大修車輛質量保證期為一百天,或行駛二萬公里以內,小修車輛10天或三千公里以內。二級維護車輛為三十天或五千公里以內。

四、在修理車天時間上,乙方保證甲方車輛優先進行維修,以達到甲方的規定時間,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五、甲方指定乙方為自己單位車輛定點維修廠,乙方應按本公司內部車輛維修的優惠價格進行結算。

六、甲方在乙方維修車輛的技術檢驗資料,乙方負責進行保管,做到隨時備查(保管期為一年)。

七、雙方遵守維修業務帳務每季度審核,結算的原則,即在每季度月末前乙方把所產生的維修費用清單送甲方審核,甲方應及時審核(審核時間為7個工作日),並在30日內結清維修費用。若甲方不按約定逾期支付修理費用達6個月的,乙方有權留置甲方修理車輛,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和不利後果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應填寫所屬車輛認可信息表(見附表)以便授權乙方維修,當所屬車輛性質(歸屬權)發生變更,維修時必須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將繼續視作甲方認可車輛,所產生的維修費由甲方承擔。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維修工時定額參照:

1、雲南省公路運輸管理局20XX年文件雲運管[20XX]50號印發《雲南省汽車、摩托車維修工時定額》的通知

2、昆明市維修企業一般收費標準

3、各大汽車廠商頒佈的維修工時標準

4、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以上條款為了進一步搞好車輛維修業務,促進雙方技術質量管理工作的提高,以達到雙方的生產工作目的,保證雙方的權利義務得到落實體現,盡到各自的職責,共同得到提高發展,望雙方能切實履行。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地址:

  車輛維修協議書4

送修方(以下稱甲方):

承修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車輛維修協議。

  一、車輛維修服務項目:

1、運輸車輛保養、維修,車輛零部件更換和其他有關的汽車維修服務項目。

2、甲方定點維修車輛數量輛,並制定《定點維修車輛表》(包括各車車牌號、車輛型號等)交由乙方存檔。

  二、送修手續

1、甲方車輛需要維修時,甲方車輛駕駛員須持經部門經理審核,中心總監審批後的《物資維修申請表》,到乙方處維修,如遇特殊情況須由甲方市場管理中心指定專人電話通知修理廠,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維修費用。

2、乙方應對送修故障車輛進行細緻檢查(針對故障),並在收據上註明維修項目、更換舊件、質保期、維修材料費及人工費用(修理完畢)。

3、乙方必須在“送修單”上註明完成維修的時間,並留存。

4、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協調確認。

5、“送修單”需經甲、乙雙方經辦人簽名認可。

  三、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

2、各項費用明細見價格表(注:價格表價格有標記是有工時費,無標記則無工時費。汽修配件價格因市場實時價格而定,維修配件價格如有變動(減價、漲價),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如不及時告知甲方已經發現,維修所產生費用,甲方不予承但,並同時終止合同。

3、乙方須負責保管車輛維修後的舊件,月底結算時由甲方檢查回收處理。

  四、結算方式

1、每次維修後,甲方應仔細檢查維修車輛,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向乙方提出,乙方負責。如果在確認無誤後由乙方開據收據,同時乙方需要在收據上寫明質保期並由甲方在收據上簽字確認。

2、結算方式為每月底結算一次。車輛維修保養費用按月結算,乙方在每月底進行維修項目的核對,核對無誤後由甲方履行公司的報銷流程,財務將維修款打至乙方賬户或乙方直接到甲方財務部領取。

  五、甲方的權利

1、有權獲得優先服務。

2、對已完成維修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六、甲方的義務

1、送修車輛須為《定點維修車輛表》內的車輛,並按合同規定填寫《物資維修申請單》。

2、須按時接收已竣工車輛。

3、須按時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4、不得向乙方提出除修車以外的要求。

5、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維修單據資料。

  七、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

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維修服務以外的要求。

  八、乙方的義務

1、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不得將送修車輛轉廠維修。

3、須按“送修單”上的規定按時完成維修工作。

4、保證維修質量。

5、保證所用配件的質量,不得以次品充好。

6、乙方應保存好所有的維修單據和資料,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本協議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如遲延支付,則以當月修理費按每日10元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按“送修單”規定的期限完成維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則乙方應向甲方交付10元/每天違約金,該費用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維修費中扣減。

3、如甲方送修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出現丟失或損毀,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認可,可更改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因發生不可抗拒事件,而喪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終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出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究經濟賠償:

A、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他廠維修。

B、經鑑定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甲方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4、如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A.甲方定點維修車輛交由他廠修理的。

B.甲方連續3個月未向乙方按期結算費用的。

  十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字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爭議及解決

如雙方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可以以補充協議或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合同或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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