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合作協議書範文錦集六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作協議書6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作協議書 篇1合夥人(甲方)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丙方)姓 名: 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配送超市 ,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名稱: 湘陰縣龍騰海產配送超市 ,主要經營地址: 湘陰縣東茅路精密現代城43棟門面 .經營項目: 海產品配送、海產品甲供 .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年 月 日起,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三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 196215.00元,共計人民幣 588645.00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各 1/3 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為合夥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夥門店的財務會計師。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夥門店的財務出納員。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夥門店的前台收銀員。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 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銷;
4.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3—
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户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 叁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甲方)姓 名:
合夥人(乙方)姓 名:
合夥人(丙方)姓 名:
合作協議書 篇2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共同建設食品公司保障拉薩市犛牛肉供應項目,達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項目內容及簡介
拉薩市犛牛肉需求量大,價格高,根據市政府穩定犛牛肉價格,保障市場供應的指示,甲方選擇全國犛牛產區最集中,產量最大、出欄商品率最高的甘南瑪曲縣的乙方為合作對象,雙方多次座談、協商,實地考察,決定建立長期友好合作關係,優勢互補、合作互利,共同承擔起保障拉薩市犛牛肉供應的責任,服務好市民。為此,共同組建一新的食品公司(名稱待定),建設冷儲庫及解凍庫5000噸,以充分保障全市對犛牛肉的供應。
1、項目名稱:拉薩市東嘎農貿市場犛牛肉冷藏儲備庫(或公司)
2、乙方合作意向:投資1500萬元,建設冷藏儲備庫5000噸含解凍庫及其設備。
3、甲方合作意向:在東嘎農貿市場二期工程內提供15畝土地供乙方建設用。在條件充許的情況下,提供銷售店面、場地和銷售渠道。
4、建成後,評估雙方投入(按評價)按照投資比例核算,實現甲方控股(51%-60%),乙方經營(控股49%-40%)。
5、合作方式:共同投資、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優勢互補、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我發展。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甲方負責項目建設報批手續。
3、甲方負責項目徵地的相關手續。
4、甲方負責向政府及相關部門爭取項目可爭取到的各項政策支持。
5、甲方享有對項目建設合同管理的權力,項目建成後,享有對應的利潤分配,投資收益,資產增值回報。
6、甲方對項目建設中的乙方實施情況享有建議權、審議權、監督權。
7、積極支持乙方按《公司法》開展經營活動。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項目投資要求,負責資金落實到位。
2、乙方根據項目的規劃和設計要求,負責對項目的組織和實施。
3、在項目建設正式協議簽定之前,乙方享有對該項目諮詢、論證、實地考察的權利,甲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4、乙方與甲方一樣,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各項投資收益、資產增值回報。
5、按照《公司法》和市場規律辦事,積極經營、放開搞活,不斷提高實力、信用和效益,實現甲乙雙方的共同目標,完成好市政府下達的任務。
6、在保證產量、質量、價格的基礎上,不繼擴大品種,滿足市民多樣化的需求。
四、其它事宜
1、該協議為合作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資額度等待雙方進一步考察協商後,簽定正式《項目合作協議書》。
2、甲乙雙方合作的責權利在《項目合作協議書》中全面約定。
3、甲乙雙方所提供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協議書 篇3合 同 書
甲方:
乙方:學員簽字:
家長簽字:
鑑於:
1、甲方具有豐富的
“美術專業”培訓經驗及精湛的專業知識;
2、乙方(學員)具有
對“美術專業知識及技能的輔導、培訓”的急切需求;
3、乙方(學員及家
長)已對甲方進行進行詳細考察,充分的瞭解。
甲乙雙方本着“培
養高素質繪畫人才,幫助乙方實現夢想”的共識,就乙方(下文如無特殊標註,乙方指學員)
申請入學甲方開辦的“美術專業培訓”事宜,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
供遵守。
一、培訓項目、內容、形式
1、培訓項目
乙方參加甲方舉辦
的年高等教育入學考試美術專業考試“協議班”培訓。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類型班;
a.類型a班:學費
人民幣伍萬元整(小寫50000元,其中包含文化費用每月 元)。
乙方如選擇如下6
所學校作為報考高校,甲方建議選擇此類型班:
1.4.
2.5.
3.6.
b.協議b班:學費人民幣叁萬貳仟元整(小寫32000元)。
1. 5.
2. 6.
3.
7.
4. 8.
2、培訓內容及時間
甲方主要負責“美術專業”的輔導、培訓。輔助提供文化課的輔導。具體授課內容及授課時間根據甲方的教學計劃(大綱)確定。
3、培訓方式
(1)甲方將對乙方
採取全封閉式教學,由甲方統一安乙方學員食宿,乙方學員應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為乙方建
立專屬的學習平台,提供個性化的專業輔導。
二、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
協議之約定向乙方收取培訓費用(學費、食宿費用);
2、甲方有權對乙方
進行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如下內容:
(1)對乙方的學習情況進行考核(包括但不限於完成作業情況、出勤情況等),並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對違規學員進行相應的處罰,以督促乙方勤奮學習;
(2)對乙方生活進行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宿舍管理、出入管理、作息時間管理等),並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對違規學員進行相應的處罰,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氛圍;
3、甲方應按照本協
議之約定提供優質的課程培訓服務,履行“過關”相應承諾。
4、甲方對乙方學員
之“過關”承諾如下:
在乙方同時滿足如下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承諾乙方通過年度全國高等教育入學考試所報考學校至少一所的專業考試(以所報考學校確定的美術專業通過標準為準),如乙方學員未能通過,則乙方可選擇:甲方扣除 60 %美術專業學費後,餘款退還乙方;或由甲方免費提供下一年度的培訓,直至乙方學員通過所報考的為止。
乙方需同時滿足下
述各項條件,甲方方承擔本承諾之義務:
1)須具備參加
_________年國家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及美術相關專業的報考資格,並參加該年度相關專業高等教育考試的考試。
(2)所報考的學校
符合符合本協議第一條所確定的培訓類型的要求;
(3)保證出勤率達
到95%以上(含95%),遲到、早退、曠課,請假的均不計入出勤;
(4)在_________年國家高等教育入學考試中不得缺考(即任一卷的成績不得為零分,為零分的視為缺考)。
(5)已經按本協議
之約定向甲方交納培訓費用。
(6)本着嚴格要求
學生的原則,培訓期間乙方需服從甲方教學安排,不得違反課堂紀律,不得擅自離開畫室,不得去網吧、迪廳等娛樂場所。
(7)素描、色彩、
速寫、設計等課程的中後期測試成績不低於80%。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的培訓服務;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對乙方“過關”之承諾(以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為前提)。
3、乙方有義務遵守甲方的教學安排、規章制度。
4、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
5、乙方在培訓期間除因病無法繼續學習外不得退學。因病退學的,乙方應提供北京地區國家一級甲等醫院開具的有效醫療憑證,且甲方根據已授課的程度扣除已發生的學費後,將餘款退還乙方。其他情況下乙方單方退學的,甲方已經收取的學費不予退還。
四、培訓費支付
1、乙方應於簽訂本
協議時,一次性全額向甲方交納學費。
2、乙方可選擇按如
下方式交納學費
a.以現金方式交納
至
b.以銀行匯款或轉
賬方式交納至賬户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
合同約定的,應對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本協議
之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學費的,每遲延1日按應付款項的1%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5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法律適用及糾紛解決
1、本協議之簽訂、
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與本協議發生的
一切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 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七、其他
1、乙方學員及家長
共同構成本協議項下之乙方,乙方家長應對乙方學員之合同義務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附件《學員承諾書》、《規章管理制度》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學生簽字)
負責人: (簽字)
年月日
(家長簽字)年月日
合作協議書 篇4甲方:中建八局二公司
乙方:
為防止乙方在運輸處理甲方廢棄物時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使甲方廢棄物得到有效的控制管理,本着有利於環保的原則,甲方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負責將甲方的廢棄物管理規定傳遞到乙方,並監督乙方的廢棄物處理情況。甲方有權進行跟蹤檢查。若乙方對廢棄物運輸、處置不當,甚至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取消其廢棄物清運資格。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負責按國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關環境管理規定對甲方的廢棄物進行運輸處理。在運輸處理過程中,乙方要做到:
1、將廢棄物及時運輸到合理、合法的場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不得隨意卸放。
2、儘量使廢棄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3、確保運輸車輛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車輛尾氣、噪聲及沖洗水符合國家、地方政府機動車的排放標準;車輛進入現場減速慢行,不鳴喇叭,聽從甲方現場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車輛進場後如有泥漿、渣土等污物,清洗後退場。
4、在廢棄物裝卸過程中儘量減少噪音和粉塵,嚴禁野蠻裝卸。
5、運輸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固體廢物時,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事故及對環境造成污染;運輸粉狀廢棄物時,用密閉容器或覆蓋嚴實,防止遺灑,必要時,有環衞部門的準運手續;運送流質和化學品廢棄物時,包裝嚴實,防止遺灑、滲漏;流質廢棄物容器開口朝上,不得有殘留廢液外泄。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協議作為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合同/協議的補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協議書 篇5甲方:
乙方:
鑑於:
甲方***是*****下屬的大型高科技產業集團,國有控股企業集團。公司簡介 乙方在瞭解甲方的教育培訓及服務體系的基礎上,根據業務需要有意接納甲方培訓的合格人才。
簽約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並根據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用人意向協議:
一. 期限
此協議於_20xx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生效,至____20xx_____年___月____日為止,期限_____1____年。
二.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根據乙方的需求,向乙方推介 學員候選人;向學員候選人告知乙方背景及要求,並根據乙方背景及要求對其進行面試及評估;
2. 向乙方提供面試及評估後的候選人名單,標準簡歷及評估,確保候選人資料完整、真實;
3. 安排乙方對學員候選人進行面試;
4. 協助乙方商定意向候選人的薪資待遇及上班時間;
5. 協助乙方選定的候選人順利上崗。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需及時向甲方提供公司或下屬各個有招聘需求的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等各類辦理相關手續的文件;
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信息的信息真實性,若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權利,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 招聘人數
乙方預計招聘人數____根據乙方所需的 人員確定崗位_共計____人。
四. 終止協議
1. 履行本協議發生突發事件,致使協議失去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確無履行的必要;
2. 由於非自然的原因,包括企業破產、清盤、國家政策變更等,或者一方的法人資格
消滅,協議自然終止
3. 協議到期,雙方最終沒有實現或未完成用人合作,協議自行終止;
4. 協議到期,雙方沒有達成續簽合同的意向,協議終止。
五.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都應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 其他
1.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候選人自提供之日起的12個月內都將視為甲方的候選人;
2. 在協議期間內如乙方或乙方介紹的第三方僱用甲方提供的候選人,以上條款同樣適用;
3. 本協議在解釋及履行過程中的任何爭議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唯一準據法;
4. 協議雙方出現的任何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對於無法協商解決的爭議,將
交由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5.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協議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年 月 日
合作協議書 篇6各合夥人名單:
為規範合夥經營項目的正角實施以及確保多方合夥人的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夥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人各方本着互惠互利、風險公擔、利益共享的合夥原則,共同在8673工程的土地整改及相關工程項目工作中擔當居間職能,具各司其職、各盡其能,盡力做好個面協議工作。
第二條 工程的真實情況,如果工程不真實,所有各項開支費用均由郭小春一人承擔,如工程真實,所有費用開支均由所有股東共同承擔。
第三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協議限暫為兩年(自20xx.1.26—20xx.2.26),期滿若有自願退出的經其他各方同意方予退出。
第四條 盈餘分配
以居間合同比例為依據,按付出多少、回報多少為原則分配,詳情如下:
1、各款項工程款到位之後,扣出的所有股東投資款後,所剩餘的金額按股份配配,同時各股東有責任承擔外面所借的投資款項,按股份分配,利潤與風險同進退,各投資股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外資搞好的各款項,如有此發生視為退出,不得參與利潤分配。
第五條 委託執行人
根據職責劃分經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由郭小春同志全權代表合夥人各方與中標方簽訂居間合同,全權參與居間工作監督與管理。
第六條 執行人的職責
居間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具項目體管理制度或者者規章制度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的出資金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七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合夥項目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八條 合夥事務的決定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理辦公用品等不動產;
2、申請營業執照;
3、以合夥項目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4、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5、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6、合夥人與其他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7、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8、依照合夥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九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對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一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二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2、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不正當行為;
3、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三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盈餘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佔有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合夥的解散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時,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夥項目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務權人;
3、清理項目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項目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税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佔有比例返回;
6、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確認。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佔有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人合夥人,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七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面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項目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項目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八條 保密
合夥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項目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兩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快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合夥人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十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律起訴。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各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天向各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依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三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中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第二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各方或各方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六份,六名合夥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