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股經營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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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股經營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股經營協議書

合股經營協議書1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_____區共同簽署:

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名稱:___________公司;

2、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

4、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質: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為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該公司已經註冊並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第二條出資數額和股權配比

1、根據全體股東的意願,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為50萬元、50萬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50%、50%,並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註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已經繳納);____年月日前第二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三條利潤分配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並按照5:5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條公司的治理機構

1、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為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三年。

3、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1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

5、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條股份轉讓及追加投資

1 、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為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於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第六條退出機制

因為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瞭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為準。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八條共同承諾所有股東共同承諾:

1、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

2、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為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股經營協議書2

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過對東莞市萬江裕鴻會計諮詢服務部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調研,一致同意合資經營。

為此,協議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訂立本協議,協議有效期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協議期滿。

一、入股性質和經營範圍

1、入股的性質為:私營。

2、營業地點:東莞市萬江區新城社區江濱花園A49—1號。

3、甲、乙、丙三方入股經營宗旨是:對資本、營銷資源優化組合,提高市場競爭力,使投資各方獲取滿意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經營範圍是:有關企業會計的賬務代理,代辦企業登記、年檢申報手續。

二、入股資本及認繳

1、合資總資本為7.5萬元(柒萬伍仟元)人民幣。

2、甲、乙、丙三方出資形式及金額如下:

(1)甲方以貨幣資金2.5萬元(二萬伍仟元)投入,在總出資中佔33%的股權。

(2)乙方以貨幣資金2.5萬元(二萬伍仟元)投入,在總出資中佔33%的股權。

(3)丙方以貨幣資金2.5萬元(二萬伍仟元)投入,在總出資中佔33%的股權。

3、在本協議簽定前1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完成出資,並存入三方指定合資經營固定銀行帳户

帳户:_______開户行:_______

4、甲、乙、丙三方共同驗資,在此協議簽訂前驗資,簽訂後説明甲方、乙方、丙方對驗資無異議。

三、聲明、承諾及保證條款

一、聲明、承諾及保證條款

1、遵守入股條款協議;

2、依其所認購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認繳出資額;

3、各方代表要嚴守商業祕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從事與入股業務與相同或相似的經營活動,不得再將與入股相關業務信息透漏給他方;

4、保證出資及時足額到位,並積極參與入股業務的相關商業活動;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7、有權對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協議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權;

9、協議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規及入股條款協議所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甲、乙、丙三方特定的權力和義務

甲方意欲將相關產業進行整合發展時,乙方、丙方一定給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權的轉讓

1、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不得單獨撤資。

2、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不得轉讓股份。

五、禁止行為

1、禁止任何股東以個人或其他名義進行有損我方的經營活動;否則其活動獲得利益歸其他股東所有,造損失按有關法律賠償。

2、禁止股東私自或與他人合夥開展與入股經營業務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3、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我方實際損失賠償。嚴重者按有關法律法規可減少其持有的股權比例以彌補其他股東的損失。

六、經營方式及資產管理

1、不得瞞報賬務;賬務(支出跟收入)由甲方管理分配;資金由乙方管理分配;

2、甲、乙、丙三方定期共同盤查貨物,因甲方(乙方或丙方)過失應按照市場價賠付;

3、單一計算盈虧,每月都有詳細的財物報表;

4、單一固定賬號管理合資經營賬目,用來合資經營的款項往來,由乙方負責妥善保管;

(1)帳户:_______開户行:_______

5、差旅報銷制度,車船費憑票報銷;

6、股東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7、經營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8、公司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公司資金。

七、分紅預案及方式

1、利潤分配方式:

(1)合作股東只出資的,不直接參與經營的不支付勞動報酬;

(2)合作股東出資的,直接參與經營的支付勞動報酬/月;

(3)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每年一次按照出資比例分紅。

2、經營資金的增加

每年一次按照股份分紅,分紅後如出現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並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違約責任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多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過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有關法律解決,各股東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股經營協議書3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萬元,甲出資___萬元,乙出資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合股經營協議書4

甲方 :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

乙方 :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共同按出資比例佔股方式創辦廣州市騰偉貿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經甲、乙雙方股東協商確定,委託林振鵬先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為該公司法人代表,公司承租廣州市白雲區齊富路自編888號(齊富大酒店一樓西側)場所作為經營瀘州老窖旗艦店、名煙、名酒等使用功能。為了公平、公正及利益長遠考慮,明確合作雙方的義務和利益,經甲、乙雙方的共同認可,簽訂本合作協議,並共同遵守,現就雙方事宜約定如下:

甲、乙雙方擬定公司總股份為13股本:

一、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各佔有公司股份:

甲方佔7.5股份合計出資人民幣________ 大寫 ____________整 乙方佔5.5股份合計出資人民幣________ 大寫 ____________整

二、甲、乙雙方須共同承擔合作公司經營風險及一切法律責任。

三、甲、乙 雙方有義務共同督導公司經營事務及解決公司一切所發生的問題和法律者責任。

四、公司註冊法人不屬甲乙雙方其中一方。該公司(包括場地租賃權限)所有發生一切經濟債務,法律責任一概與法人林振鵬無

關。全部由 甲、乙 雙方股東共同承擔。遇到意外或不可抗力的事務發生,須公司註冊法人到場協調辦理事務的,其產生費用及損失均有公司承擔。

五、盈虧分配有公司經營扣除費用後,憑實際利潤及虧損報表情況,按照股權比例分配與承擔。

六、未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退股或轉讓個人股份,若有不得已原因,須經雙方股東同意,並且在同等價格任何一方股東有優先取得權,否則造成損失均由退股或轉讓方承擔。

七、甲、乙雙方有權參與與公司經營管理,聽取門店負責人的經營業務情況報告。檢查公司賬冊及運作經營情況,共同決定重大事項。

八、禁止公司股東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破壞公司的利益。股東不得泄露公司內部商業機密,若經發現,受損方股東有權利制止並回收對方股權,性質嚴重的可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甲、乙雙方合作公司期限為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

十、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平等互利事業發展的原則,共同協商來解決,如協商不成功可訴訟當地法院,申請仲裁。 十一、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十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後的內容經甲、乙雙方同意即與本協議有同等法

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及公司註冊法人各執一份。

甲 方 : 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 : 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股經營協議書5

甲方 :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

乙方 :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共同按出資創辦西樵新田新基冷庫,經甲、乙雙方股東協商確定,委託陳朗新為該法人代表,承租西樵新田開發區倉庫作為經營新基冷庫使用。為了公平、公正及利益長遠考慮,明確合作雙方的義務和利益,經甲、乙雙方的共同認可,簽訂本合作協議,並共同遵守,現就雙方事宜約定如下:

甲、乙雙方擬定總股金為人民幣80萬元正:

一、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各佔有股份:

甲方佔50%股份合計出資人民幣_40萬元正

乙方佔50%股份合計出資人民幣__40萬元正

二、甲、乙雙方須共同承擔合作公司經營風險及一切法律責任。

三、甲、乙 雙方有義務共同督導經營事務及解決公司一切所發生的問題和法律者責任。

四、註冊法人不屬甲乙雙方其中一方。該公司(包括場地租賃權限)所有發生一切經濟債務,法律責任一概與法人陳朗新無關。全部由 甲、乙 雙方股東共同承擔。遇到意外或不可抗力的事務發生,須公司註冊法人到場協調辦理事務的,其產生費用及損失均有公司承擔。

五、盈虧分配有公司經營扣除費用後,憑實際利潤及虧損報表情況,按照股權比例分配與承擔。

六、未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退股或轉讓個人股份,若有不得已原因,須經雙方股東同意,並且在同等價格任何一方股東有優先取得權,否則造成損失均由退股或轉讓方承擔。

七、甲、乙雙方有權參與與公司經營管理,聽取門店負責人的經營業務情況報告。檢查公司賬冊及運作經營情況,共同決定重大事項。 八、甲乙雙方的特別約定 :

鑑於工商、税務證照等均辦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雙方特別約定,對於合夥經營期間發生的行政處罰、勞務糾紛、債務糾紛或意外傷害等情況產生的經濟賠償(含罰款)均應由甲乙雙方以合夥財產共同負擔,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賠償(含罰款)的,應由各合夥人按各自出資比例共同分擔。

九、甲、乙雙方合作租倉庫期限為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十、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平等互利事業發展的原則,共同協商來解決,如協商不成功可訴訟當地法院,申請仲裁。 十一、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十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後的內容經甲、乙雙方同意即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 方 : _____________ 乙 方 : 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股經營協議書6

由合股人共同出資購買一艘1200噸級自卸船,船名為"_______",為明確經營法律責任,經相互協商,特制定合股協議如下:

一、船舶投資股本總額:該船總額為_______萬元整(為實際價格)。

二、投資方投資金額及貸款金額所佔股份如下:_______

三、該船經營運營及財務核算和管理:由合股人組成決策管理班子,即:三人組成,並推舉為法定代表人,推舉行使該船的經營和管理,具體分工及職責如下:

1、執行董事1人,由擔任,主要負責該船日常業務安全管理,為全船的最高行政負責人,並接受合夥人監督。

2、執行監事和財務主管由擔任,主要負責該船財務結算,準確核算和及時向合夥人反映該船的經營狀況,每個月向合夥人報表1次,公佈船舶經營狀況。負責船舶日常經營管理、業務聯繫、運費結算、油料及零配件採購、人員安排等各項工作,並對全體合夥人負責,無條件接受財務審查,並受合夥人的監督。

3、由擔任財務監督人,對每個月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四、船舶管理人員工資及船員工資待遇,參照同類船舶標準,由管理班子同意後執行,董事監督實施。

五、利潤分配:每個月分配一次,合股人按所投資所佔股份取得紅利或共同承擔經營風險,具體分配比例視經營情況管理班子決定。

六、本協議中所明確的合股人股權,其持有人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享有利潤分配權,同時也具有承擔風險的義務;

2、股本處置和轉讓權,股權的處置和轉讓應優先在各方內部進行,若內部無人購買,確需向外轉讓的,須徵得合股人研究同意後方可進行;

3、股權所有人還享有法定的繼承權和合股終結船舶變賣後殘值按原投資比例的分配權利。

七、本協議經合股人簽字生效,並作為投資合股的相關權利證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股經營協議書7

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 賬户上流轉,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 1、 2、 3、 。 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 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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