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安全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3.05W

承諾書為了進一步推進我縣新農村建設,構建新型農資服務網絡,保障農資優質高效供應,促進我縣糧食增收,農民增收,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保障農業生產安全。特與各經營單位簽訂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承諾書。

農資安全承諾書

各經營單位必須做好以下幾項:

一、依法經營,誠實守信,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市場準入制度,規範進貨渠道。各經營單位進貨時必須索要各種審批手續和有效票證。

二、經營商品要貨真價實,質量可靠。加強質量檢測,實施分類管理。一經發現各銷售部門有成分不足,低檔劣質,以次充好的情況,主管單位將予以嚴厲查處並上報上級部門。

三、對當地村民所需農資及時供應,服務熱情周到,方便快捷。

四、決不經營假冒偽劣產品和“三無”產品(即無生產日期、無生產地址、無生產許可證標號)。

五、主動接受各職能部門的監督。由於經營單位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一律由經營單位負責。

主管部門:負責人:

單位:負責人:

二o一三年月日

農資經營承諾書

作為農資經營者,為維護我縣農資市場秩序,要認真做好農資經營工作,自願接受社會與廣大農民的監督,讓農民滿意、政府放心。在農資產品質量、計量、價格、服務等方面,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加強自律,完善經營管理制度,健全生產經營台帳。

二、經營活動誠信守法,不經營假、劣農資產品;經營的種子、農藥等農資產品必須備案,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不經營、使用國家明令禁止銷售和使用的農資產品;不經營標籤、標識不規範的農資產品;不經營未經審定、審批、登記和淘汰、過期的農資產品。

三、履行法定或約定義務,加強對經銷農資商品的科技指導和跟蹤服務工作,引導農民安全使用農資,並提供規範服務。

四、保證農資產品質量、保證售後服務、產品明碼標價,如發生質量糾紛,經營者要積極深入農資產品使用地點進行調查,協商解決,造成損失的依法負責賠償,公開進貨渠道,自覺接受農民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積極配合、支持執法部門的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的農資經營環境,發現違法行為自覺舉報。

如違反以上條款,而造成不良後果和給農民經濟造成損失的,願承擔一切責任。

承諾人簽名: 監督單位:台江縣農業和扶貧開發局

二 0 一 二 年 月 日

讓農民用上放心農資承諾書

農業生產資料是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重要物質。近年來,農資市場上因假劣種子、農藥、肥料等引發的坑農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農業生產,損害了農民利益,擾亂了農資市場秩序。為了倡導誠信經營,打造優質農資品牌,營造放心消費環境,讓農民朋友用上放心農資產品,我們特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

一、遵紀守法認真執行《農業法》、《種子法》、《農藥管理條例》、《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等規範農資生產經營的法律法規,做到依法登記、依法生產、依法經營,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農資生產、經營、包裝、標籤的各項規定和標準。

二、誠信經營樹立“講究道德、遵紀守法、公平競爭、信守承諾”的行業新風尚。規範生產經營行為,加強行業自律,不哄抬物價,不低價傾銷。信守合同,認真履行與農民的約定。為農民供應放心農資,為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作出我們的貢獻。

三、保證質量堅持“質量第一、信譽至上”的宗旨,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認真抓好農資生產、經營等各個環節的質量控制,保證生產經營的種子、肥料、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

四、優質服務建立規範的銷售網絡,保證不銷售假冒偽劣種子、農藥、肥料等農業生產資料。發生質量糾紛,經技術鑑定確有質量問題的,生產銷售企業負責對農民的損失依法賠償。

承諾單位:(排名不分先後)簡明地址

農資經營承諾書

為了更好地服務農業,維護廣大農民利益,讓農民用上放心農資,我們農資經銷商必須遵紀守法,保證質量,優質服務,誠信守約,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不經營未經審(認)定品種和無登記證號的農藥。

二、不經營假冒偽劣農資,所經營農資質量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以上。種子包裝、標籤達到規範性要求。

三、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資產品。

四、不發佈虛假廣告信息,所發佈信息必須真實可靠。

五、不哄抬物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物價政策。

六、凡因農資質量問題造成農民損失,經查證是本店銷售的,無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歡迎廣大農户對我店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

農資經營户承諾書

第一條 堅決貫徹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履行包換、包退等相應責任;採取質量先行負責等方式,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第二條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經營的`農資商品明碼標價,主動為消費者開具發票(或信譽卡),保證不矇騙、欺詐消費者;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農資品。

第三條 嚴把農資商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備案制度、進銷貨台帳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杜絕假冒偽劣農資商品進入市場,杜絕以次充好、短斤少兩,發佈虛假廣告、虛假信息行為。

第四條 保證銷售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農資商品;保證銷售的農資商品及廣告宣傳內容真實、合法;保證銷售商品有中文標註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址和相關説明。

第五條 堅決執行索要票證制度,對消費者提出的索要發票或信譽卡的要求,不以任何藉口和理由拒絕。

第六條 接受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如違反上訴承諾,自願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監管人:

農資商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全面貫徹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和《關於規範農資經營質量管理行為的工作意見》, 落實索票索證、進銷貨台賬、銷售憑證和缺陷產品處理等農資經營內部質量管理制度.我們積極響應工商所的倡議,並鄭重承諾:

一、認真做好索票索證工作,把好進貨關,絕對不出售無合來源的農資生產資料;

二、 認真做好日常檢查工作,不銷過期、失效、變質、標識不全或國家明令禁止生產和使用的農藥,確保農民朋友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

三、 認真做好進貨台帳記錄,不弄虛作假,如實登記,保證每月5日前,向工商所報送(農資商品品種信息彙集表);

四、 認真做好明碼標價工作,“誠信經驗為根,以保質保量為本,”所售商品不短斤少兩,對商品聽用途、性能、製作成份、適用範圍等不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五、 做好售後產品跟蹤反饋意見收集工作,所售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時,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停止銷售該農資,通知購買農户暫停使用期(已經使用的,告知補救措施),積極主動配合政府相關監督部門的調查工作。 我們有信心做好農資經營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工作,讓廣大農民朋友

放心購買農資,實現“零投訴、零案件”的管理目標。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監督。

承諾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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