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合夥人合作協議書(通用6篇)

來源:文萃谷 2.64W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協議書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招募合夥人合作協議書(通用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招募合夥人合作協議書(通用6篇)

招募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坐落於______號的_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範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2、雙方合夥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元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或由_____餐飲店支出)。

3、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4、合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二)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税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②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招募合夥人合作協議書2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名稱和主要經營地

1、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企業名稱:

2、企業主要經營地:

3、法人代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五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繳付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4、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所有財產為各合夥人平分。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託甲方管理和經營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3、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4、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5、合夥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6、合夥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7、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8、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9、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七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2)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3)經營項目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最後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處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後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招募合夥人合作協議書3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繫電話: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着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於深圳市寶安區路的閤家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20XX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為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動資金¥_________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

1.甲方擁有閤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

2.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

3.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並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税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甲方有義務支持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為,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為。

6、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税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採購等。

3、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後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儘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為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後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後,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為經營管理基金後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並分配完畢。經營管理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於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員工非故意行為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作出一切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合同的終止:

1、雙方不續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將自動終止。

2、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合作期進行6個月內如未能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在付清員工工資並經雙方清算後,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4、如遇不可抗力(地震、颱風、政府行為、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局動盪之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實現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招募合夥人合作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衞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户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募合夥人合作協議書5

合夥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合夥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 經友好協商 , 本着長期平等合作 , 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 , 為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 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廳,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同人自願合夥經營餐廳,總投資為____元。

合夥人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 %。

合夥人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 %。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 需承認本合同;

② 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 退夥需提前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 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⑤ 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①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② 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經全體合同人決定,委託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①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第六條 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②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④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夥期屆滿;

②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 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 即全體合夥人參與清算;

②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如不能協商解決,可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募合夥人合作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及註冊

1、合夥企業(餐館)的名稱由合夥人共同商定為_______________。

2、合夥投資的餐館位於___________門面(租賃),由甲方負責裝修、註冊、經營,其他合夥人只出資,不參與經營管理。

第二條 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和合夥期限

1、出資方式和數額:合夥人均以現金出資。

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萬元。為確保正常經營,不足的再按股份補足出資。

2、繳付期限:前期出資額在簽訂協議後______天內全部到位,補足出資在開業前到位。

3、合夥期限:本次合夥期限為____年,以餐館租賃合同期限為準。合同到期,合夥人同意合夥續租,沒有另籤合夥協議時,按本協議繼續執行。

第三條 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以甲方名字註冊,由甲方全權經營管理,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只出資不具名,不參與經營管理,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甲方應完整記錄核算所有收支,對前期投資使用在正式開業後兩週內報告結算情況,每年度向合夥人報告全年經營情況,辦理結算,兑現分紅。

3、合夥人有權瞭解合夥企業經營情況,確有必要時可以查看賬目。

4、合夥人有義務儘自己能力為合夥企業提供一切幫助。

5、為招攬業務,甲方可以向相關客户説明合夥人情況,但不得提供任何依據。

6、合夥期間,涉及企業經營發展的重大決策和涉及合夥人利益的重要事情由合夥人全體會議決定,共同承擔。

第四條 工資、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方式

1、甲方工資獎金按底薪加提成,每月底薪______元,年終結算按利潤______%提成,不另計獎金,如虧損則保底。

2、年終如有重大開支,需經合夥人一致同意,在利潤中列支。

3、正常情況按年度一次結算,利潤按股份平等分配,直接現金支付。虧損按股份共同分擔,如有必要,合夥人統一補足股份。

第五條 入夥、退夥及出資轉讓

1、原則上不再接受新的入夥。如果接收新合夥人入夥時,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同期內,合夥人不得退夥。合同到期,合夥人自願退夥的允許退夥,不願意退夥的,其他合夥人不得強行要求退夥。

3、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合夥份額。如合夥人私下轉讓部分份額,甲方只認可原合夥人權利義務。

4、如果合夥人一致同意增資擴股購買所租賃房產,可以適當增加一、兩個合夥人。新入夥人需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並遵守合夥協議,否則放棄增資擴股。

第六條 合夥的解散、清算

1、合同到期,合夥人不願意繼續合夥時,合夥解散。合夥人一致同意時,合夥解散。因特殊情況無法繼續合夥時,合夥解散。

2、合夥解散時應該及時進行清算,並處置所有資產。如果甲方願意繼續經營,清算不能影響正常經營,資產未處置前,退夥人不得強行逼迫甲方退錢,不得故意干擾甲方經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份,各執____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生效。

甲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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