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考考生誠信承諾書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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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國家和本市統一組織的高等教育入學考 本人自願參加試,我已閲讀考試有關規定,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大學聯考考生誠信承諾書大綱

一、遵守國家及本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班級:

考生姓名:

2015年安徽成人大學聯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所在市、縣 報名確認號

我在網上報名時已認真閲讀《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本人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考試中保證遵守紀律,誠信考試,如有違反,接受處理並記入違反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考生簽字

2015年 月 日

內蒙古大學聯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本人是本年度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本人已閲讀並知曉了本年度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考生守則》、《考生須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和辦法。

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為維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公正性,本人鄭重承諾:報名期間,我所填報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的;考試期間,我將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規違紀行為,自願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考生號:

承諾人:

年月日

《承諾書》由旗縣(區)印製

2015年廣東大學聯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本人自願報名參加廣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閲讀了廣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願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否則,本人願意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三、本人自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接受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是否攜帶違禁物品進入考場,自覺維護考試公平,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規、不作弊,做到誠信考試、守紀考試、文明考試。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成人大學聯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本人自願參加廣東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閲讀了廣東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願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2015年成人大學聯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是一名報名參加今年成人大學聯考的考生,我已知曉《考試規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的有關規定(《考試規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相關內容見《給考生的一封信》),我在報名、考試中將以誠信為本,並莊重承諾:

一、本人所提供的個人報名信息真實準確,相關證件、證明真實並符合要求。

二、本人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試規則》和考場紀律。

三、本人在報名、考試中,如有違紀舞弊行為,願接受《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的處理。

我的姓名:

我的考生號:

2015年月日

大學聯考考生誠信承諾書模板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5 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 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閲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2015年大學聯考生籤誠信考試承諾書

大學聯考在即,北京所有大學聯考生都已按教育部要求籤訂了誠信大學聯考承諾書。這是本市第6次以簽訂誠信大學聯考承諾書的形式對所有考生進行誠信教育。

誠信大學聯考承諾書上註明:考生自願在考試中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紀情況將接受相應處理。

高三生普遍認為,簽訂承諾書,大學聯考時要一諾千金,誠信為人,並且勇於承擔責任。考前會認真閲讀考生須知,嚴格遵守考風考紀要求,誠信大學聯考,發揮自己的最好水平。

區縣考試中心高招辦工作人員説,考生簽訂誠信大學聯考承諾書,首先是對考生道德方面的約束,考生簽訂了承諾書就要遵守,這也是對考生的一種誠信教育。對誠實的考生來説,有沒有承諾書都一樣,而對個別“有些其他想法的考生”,承諾書起到了警醒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誠信考試”的進行。簽訂承諾書,還可促使考生學習、知曉並自覺遵守有關考試紀律。

但是,往年也有極個別考生大學聯考時不誠信。根據教育部統計,去年全國大學聯考期間查獲2645名違規考生,佔考生總人數的萬分之二點六,大學聯考違規率近十年來首次降低到萬分之三以下。據初步統計,截至去年6月16日,各地教育部門和公安機關共破獲涉及大學聯考安全和團伙舞弊案件34起,涉嫌替考、利用無線電等通訊工具實施團伙作弊的案件14起。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對利用通訊工具作弊、僱人替考等作弊情節嚴重的考生,其當年全國統考各科成績作廢,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考生的大學聯考誠信記錄將納入考生電子檔案,希望廣大考生大學聯考時要兑現自己的誠信考試承諾,共同維護良好的考風考紀,考出自己的真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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