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業務協議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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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協議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業務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業務協議書6篇

關於業務協議書1

為維護我公司與客户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網上申請預付費電話業務的相關事宜,制定並確認本協議,以供共同遵照執行。

1、預付費電話業務具備來電顯示功能、國際國內長途直撥功能、ip主叫功能和adsl計時上網功能。客户保證所填寫登記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客户有權對我公司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督和申訴。客户按其享有的服務項目的資費標準和雙方認可的繳費方式按時向我公司繳納相關費用。

2、客户應以裝通電話後通知的號碼為準,並以此號碼做為客户對外宣傳的依據。

3、客户應保證使用的終端設備具有入網許可證,且由客户自行管理終端設備及密碼等,若非我公司管理原因造成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4、客户通過購買“固定電話充值卡”為使用的預付費電話的帳號充值,充值電話20xx;客户辦理撤機後,我公司將剩餘的預付費金額以等值電話卡退還客户,小於最低面值卡部分退還現金。

5、我公司有權對碼號等電信資源及相關服務功能作出調整,但應事前告知客户;我公司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收回的碼號等電信資源進行再配置;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我公司有權調整資費。

6、我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公佈提供服務的種類、範圍、資費標準及服務標準,並提供預付費電話業務的受理、諮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客户服務中心電話為10060。

7、為改善網絡通信質量,我公司在技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網絡擴容、調整、軟件升級時維持正常通信服務,並以電話語音、信函、廣播、電視、公開張貼、報紙或互聯網等形式予以通告;由於技術條件不可克服原因所致客户通信中斷、號碼更改等而造成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我公司通告後,客户繼續使用變更後業務的,視為客户同意變更。

8、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可終止提供服務,解除本協議,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客户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或允許他人在已裝的電話線路上裝各種終端設備及複用設備的;利用其享有的服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活動的;未經我公司同意,客户轉讓電話使用權或擅自改變預付費電話使用性質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出現的。客户提出終止全部服務的,應辦理相應的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9、本協議如有變更,我公司將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客户;若客户對新協議有異議,須在業務公告發出後一個月內與我公司協商,否則將視為客户已知悉並同意本協議的變更。

10、客户申請裝電話,我公司裝機員裝機竣工後,並按規定向裝機員繳納裝機一次性費用之日起,因我公司原因,未在公佈的時限內裝機開通的,每逾期一日,我公司按照收取的一次性費用數額的百分之一的比例,向客户支付違約金。

11、因我公司原因,本協議其他項下的服務未能按規定時限實現或發生通信阻斷,按國家、行業、我公司有關規定對客户補償或賠償,但不賠償客户因此而導致的其它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由此引起的任何間接性、精神性損失)。國家、行業、我公司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利於客户的規定補償或賠償。

14、客户帳户餘額為零時,除110、112、119、120、122、10060、20xx、20xx外,將被限制呼出,限制呼出期間基本日租費仍按日累計,待充值後一次扣清累計欠費;逾期90日仍未充值,我公司有權終止服務,且不退還客户已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15、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導致通信質量下降或通信阻斷造成客户損失的;因第三方原因導致通信質量下降或通信阻斷造成客户損失的,我公司不承擔法律責任。

16、未經我公司同意並辦理相應手續,客户與第三方簽訂的涉及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贈與的協議無效。

17、確認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訂或確認的變更協議或者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在網頁上標明,客户同意本協議將進入下一頁“客户資料”填寫界面;不同意則退出網上受理界面。

關於業務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通信公司

一、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在業務登記單(校對單)、變更單所選擇的服務項目提供服務。

2、甲方申請業務時,須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委託他人辦理的,代辦人須同時提供委託人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並保證所有登記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工作人員核對客户登記資料,如甲方填寫的內容與實際不符,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以下簡稱停機)。

3、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督和申訴。甲方應按其享有的服務項目的資費標準和雙方認可的繳費方式按時向乙方繳納相關費用。

4、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電話號碼,以乙方裝通電話後通知的號碼為準,並做為甲方宣傳的依據。

5、甲方使用的客户終端設備應具有入網許可證,且甲方自行管理終端設備及密碼等,若非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6、甲方通過購買“固定電話充值卡”為使用的預付費電話的帳號充值,充值電話_________;甲方辦理撤機後,乙方將剩餘的預付費金額以等值電話卡退還客户,小於最低面值卡部分退還現金。

7、乙方的預付費電話業務具備來電顯示功能、國際國內長途直撥功能、ip主叫功能和adsl計時上網功能。

8、乙方有權對碼號等電信資源及相關服務功能作出調整,但乙方應事前告知甲方;乙方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收回的碼號等電信資源進行再配置;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乙方有權調整資費。

9、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公佈提供服務的種類、範圍、資費標準及服務標準,並提供預付費電話業務的受理、諮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乙方提供的客户服務中心電話為_________。

二、協議的變更、中止、終止

1、為改善網絡通信質量,乙方在技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網絡擴容、調整、軟件升級時維持正常通信服務,並以電話語音、信函、廣播、電視、公開張貼、報紙或互聯網等形式予以通告;由於技術條件不可克服原因所致甲方通信中斷、號碼更改等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通告後,甲方繼續使用變更後業務的,視為甲方同意變更。

2、甲方要求辦理預付費電話過户手續的,經乙方確認,並辦理相應手續後,本協議全部終止(新客户應重新簽訂電信服務協議)。甲方提出終止全部服務的,應辦理相應的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提供服務,解除本協議,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或允許他人在已裝的電話線路上裝、移各種終端設備及複用設備的;利用其享有的服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活動的;未經乙方同意,甲方轉讓電話使用權或擅自改變預付費電話使用性質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出現的。

4、本協議如有變更,乙方將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對新協議有異議,須在業務公告發出後一個月內與乙方協商,否則將視為甲方己知悉並同意本協議的變更。

三、違約責任

1、甲方申請裝、移電話,同乙方簽訂本協議,並按規定向乙方繳納裝、移等一次性費用之日起,因乙方原因,未在公佈的時限內裝機開通的',每逾期_________日,乙方按照收取的一次性費用數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本協議其他項下的服務未能按規定時限實現或發生通信阻斷,按國家、行業、乙方有關規定對甲方補償或賠償,但不賠償甲方因此而導致的其它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由此引起的任何間接性、精神性損失)。國家、行業、乙方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利於甲方的規定補償或賠償。

3、甲方帳户餘額為零時,除_________外,將被限制呼出,限制呼出期間基本日租費仍按日累計,待充值後一次扣清累計欠費;逾期_________日仍未充值,乙方有權終止服務,乙方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四、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導致通信質量下降或通信阻斷造成甲方損失的;因第三方原因導致通信質量下降或通信阻斷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因自身原因或被他人盜用遭受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協議的完整性和可分性

1、雙方確認的業務登記單、變更單涉及預付費電話業務的書面材料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若本協議中部分條款被確認為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法律效力。

2、未經乙方同意並辦理相應手續,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涉及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贈與的協議無效。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服務期限

本協議成立且甲方按照約定支付了相關費用之日起,本協議生效;本協議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協議終止。

八、附則

1、簽訂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訂的變更協議或者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為自然人的,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並經乙方經辦人簽字後本協議成立;甲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雙方經辦人簽字並蓋章後本協議成立。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關於業務協議書3

協議編號:

甲 方:翼支付

地 址:

負 責 人:

乙 方:(商户)

地 址:

負 責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誠實守信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中國電信特約聯盟商家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事項

1.1中國電信會員回饋服務和翼支付業務是由中國電信集團(以下簡稱甲方)聯合有實力、有影響力的眾多商家(以下簡稱聯盟商家乙方)共同開展,旨在充分發揮電信集團和聯盟商家雙方在各自領域的資源優勢,為客户提供優質優惠服務,達到雙方互利互惠、共同拓展市場的目標。

1.2甲方確定乙方為電信聯盟商家,為電信天翼客户進行翼支付業務消費的合作商家。乙方承諾按本協議約定在 範圍內分店為甲方指定的會員客户及翼支付業務客户提供消費商品或服務。

1.3甲方負責跟乙方進行合作洽談和後續乙方的諮詢和投訴的處理,並負責合作項目中的相應監督和管理。

1.4按結算週期甲乙雙方根據會員使用翼支付業務消費情況進行結算。

1.5甲方會員使用翼支付消費乙方商品或服務時,翼支付個人賬户按實際消費進行扣減。

1.6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策劃和組織活動,共同進行雙方產品和服務的推廣,各項活動的開展以正式函告的方式確認。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負責會員及翼支付用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甲方負責翼支付管理系統的建立、管理和維護。

2.3 甲方負責根據本協議附件中確定的優惠服務內容以及其他乙方提供的信息資料製作消費指南,並負責通知、發放至各會員,引導會員到乙方進行消費。

2.4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變更乙方提供的相關企業信息資料。

2.5 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與乙方進行翼支付業務消費的結算,並根據對帳憑證支付相應款項。

2.6 甲方願利用自身優勢和資源,通過報紙、電視、網站、黃頁、短信等各種廣告宣傳和媒體推介的機會,積極為乙方進行宣傳,協助乙方進行產品和服務的推廣,引導會員到乙方進行翼支付業務消費。

2.7 甲方負責製作統一的“聯盟商家” 銘牌、桌牌以及其他宣傳資料或物品提供乙方使用。

2.8 甲方負責在乙方營業點安裝POS機,用於翼支付業務消費和結算;如有需要,甲方負責在乙方營業點安裝二維碼終端,用於會員信息及消費驗證。

2.9 甲方負責POS機和二維碼終端的維護、修障工作,確保商家POS機和二維碼終端的正常運作。

2.10 甲方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如何使用POS機和二維碼終端的培訓。

2.11 甲方應本着客觀原則,依據雙方確定的協議條款,有權對乙方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並通知乙方及時調整。同時,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甲方可以將檢查情況及時通過報紙、網站等方式進行公佈。

2.12 甲方銀行賬户信息:

公司名稱: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開户帳號:2201 0201 2922 1188 753

開户銀行:工商銀行望海樓支行

開户行聯行號:102641000090

注:應按甲方的要求填寫轉賬單“備註欄”的信息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客户或會員,提供翼支付業務消費服務,確保甲方客户或會員在乙方正常進行翼支付業務消費。

3.2 乙方應具有相對公開和穩定的價格體系,所有價格須明碼標價;乙方應保證其產品和服務質量,並對其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質量負責,如因乙方產品或服務質量問題以及價格爭議引起用户不滿或投訴,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3 在合作期內,乙方應遵守本協議的相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監督和管理,若出現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

3.4 乙方應妥善保管POS機、操作卡和二維碼終端,並按照《pos終端使用

規範文檔》要求使用POS機、操作卡及二維碼終端,POS機、操作卡和二維碼終端僅限在本商家使用,如果POS機、操作卡和二維碼終端丟失或損壞,乙方應立即撥打專線電話掛失或報障,因保管不善或未及時掛失或報障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若出現人為損壞,乙方應賠償損失。在合約到期或本協議解除時,乙方應將POS機、操作卡和二維碼終端及所有甲方提供的宣傳物料完整歸還甲方。

3.5 乙方可登陸網站查詢翼支付業務消費明細,並進行結算操作。乙方應妥善保管帳號和密碼,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6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或甲方委託的公司,在商家營業場所內宣傳翼支付業務以及相關優惠活動,並保證對甲方用户提供優先、優質和優惠服務。

3.7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橫幅、展架等宣傳物料三天內在營業場所明顯位臵安裝放臵並妥善保管。

3.8 乙方在協議簽訂一週內向甲方提供本企業相關宣傳信息,以便甲方對乙方進行公開宣傳。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宣傳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如因該宣傳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引發法律糾紛,則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9 乙方有義務將自己的營業場所向甲方客户開放,遇到甲方客户的諮詢和投訴時需要耐心講解。

3.10 在合作期內,甲方客户憑翼支付業務消費乙方相應的商品或服務,並通過甲方提供的專用POS機扣除相應的金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金額款項。 翼支付業務結算週期為 每個自然月 。

3.11 乙方相關銀行信息:

賬户名稱:

開户銀行:

賬 號:

開户行聯行號:

(如果是法人代表的個人帳户,則需要附上單位的委託證明、營業執照復件蓋章、法人身份證復件蓋章)

第四條甲乙雙方結算方式

4.1甲方會員通過翼支付賬户在乙方進行優惠消費,乙方承諾根據約定結算價、結算週期與甲方進行結算。具體價格體系如下:

4.3 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押金,金額為1萬元(¥10000.00元)。乙方為甲方開具押金收據,協議到期後甲方憑該押金收據,由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電影票款押金至甲方指定賬户。

4.4 甲乙雙方應在每月30日前進行翼支付業務的結算。甲方將翼支付業務結算的款項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乙方。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需按應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20日的,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前述違約責任外,同時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五條保密條款

本協議甲乙雙方向對方保證:合作的任何一方及其相關合作夥伴因本協議履行而獲得或知悉的對方的任何資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推廣計劃、銷售額、產品成本、客户和供應商資料等)均視為保密信息,應當承擔嚴格保密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可將上述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或用於本協議以外的其他事項和目的。若違反該保密義務,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給守約方帶來的一切直接及間接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為獲得該項賠償而支付參與訴訟程序所引起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知識產權

6.1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將各自負責製作和提供活動宣傳資料。所有宣傳資料的.所有權和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歸屬提供方,未經提供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使用方)不得將其該宣傳資料用於本協議以外的其他事項,上述宣傳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電視廣告、平面廣告、户外廣告、廣播廣告、海報、傳單、店內宣傳品、網絡廣告、網站內容、短信廣告等。

6.2 甲乙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宣傳資料內容合法,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因宣傳資料侵犯第三方合法權利造成使用方的任何損失,將由

提供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參與訴訟程序所引起的一切費用費)。

第七條不可抗力

7.1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7.2 本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義務時,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的5日內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7.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協議終止履行30日或30日以上時,一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並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9.1本協議的解除,應由一方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本協議解除。

9.2甲方有權對違反協議或被投訴並經消費者協會認定為違反法律法規或違背商業道德的商家單方終止本協議。

9.3協議解除前,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款項支付義務,同時,甲方收回POS機和其他宣傳物料等。

9.4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從協議解除前一週開始,甲方有權通過報紙、網站、短信等任一種或多種方式通知所有會員解除協議的商家名稱和解除原因。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個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為的實際存在,則應在15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15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説明,在此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賠償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2由於任何一方違約引起的一切糾紛,均由該方承擔一切責任。若對方因該方(指違約方)違約向第三方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要求該方(指違約方)賠償其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關於業務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第一章服務範圍

第一條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訊框傳送業務。

第二條乙方申請訊框傳送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依本協議條款辦理。

第三條本規章所稱之(訊框傳送業務),係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數據交換網絡,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數據通信、視訊會議及多媒體等信息應用之業務。

第四條本業務系利用數據電路連接網絡,提供訊框傳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務。

第五條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兩端之實際需求設定發信及收信之約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條每一固定通信之約定信息速率(cir)最小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過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為增加之累計單位。每一通信埠之發信或收信約定信息速率總和不得大於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條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傳送信息量不超過約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時間每秒送收信息量總和不大於其通信端口速率時,信息均可傳送至收信端,如每秒傳送信息量超過約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時間每秒收信信息量總和大於通信端口速率時,則部分信息將因溢流而無法傳送至收信端,乙方須重送該無法傳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條本業務通信端口之速率分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請程序

第九條乙方租用本業務時,應依本規章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第十條乙方租用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至少為二個月,未滿二個月者,以二個月計。

第十一條申請填表人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載之相關數據及所檢附或出示之文件、數據或證明等之真實性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裝設於乙方端之數據通信設備,其裝設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認為指定之位置或環境易致設備障礙或未具備接地電阻一百奧姆以下接地線者,得請乙方另行指定適宜位置或改善指定處所之環境條件後方予接裝使用。

第十三條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應檢具下列數據向甲方申請:

一、訊框傳送業務申請書。

二、訊框傳送業務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設備(cpe)接口性能調查表。

四、自然人應檢附其國民身分證複印件;法人、非法人團體及商號應檢附其營業證照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照及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等之複印件。但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異動程序

第十四條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應依本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乙方申請辦理移機、更名、變更通信端口速率、變更通信對象、變更約定信息速率、變更設備、無線暫拆及終止租用等異動事項時,應填具(訊框傳送業務異動申請書),加蓋印章,並依下列約定向甲方申請:

一、移機

(一)移設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內電話營業區域內為限。

(二)經甲方確認可以移機者,應將預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於預定日期起二個月內配合施工。

(三)乙方於預定施工日期前遷離原址者,應於遷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將數據通信設備拆回。

(四)乙方申請遷移之新址缺乏機線設備時,致無法移設者,得申請暫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稱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單位異動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變更通信對象或變更約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兩端之乙方可分別向甲方申請,並檢附(訊框傳送業務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變更設備:乙方應檢附(客户端設備(cpe)接口性能調查表)。

五、終止租用: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時,應於預定拆機日十日前申請,以便按時拆除機線設備。

第四章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乙方租用本業務應收之費用如下:

一、接線費及移設費:租用本業務,應繳付接線費;申請移設者,應繳付移設費。裝設或移設地點在甲方於當地之市內電話基本營業區以外者,其區外部分應比照市內電話之規定另加收工料費。

二、客户端設備保證金:租用本客户端設備者,應預繳保證金。

三、更名費:乙方申請更名應繳納更名費,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個fr訊框傳送號碼每次計數。

四、系統設定費:固定通信及約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變更均應繳付系統設定費,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設定計收。

五、月租費:乙方租用本業務,每月應繳費用如下:

(一)乙方終端設備(訊框傳送接取設備或路由器)月租費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費_________;

(三)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_________。

第十七條甲方各營業

項目之資費由甲方擬定,並呈請電信總局備查。前項詳細收費標準,應依電信相關法規規定,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以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八條甲方之收費標準,得因經營成本及其它相關因素之變動調整之。調整後之詳細收費資料,應於調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以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九條如因甲方訊框傳送網絡系統各項設備發生障礙、阻斷致不能通信時,自甲方發現或接獲乙方通知並經甲方查證屬實之時起算滿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礙部分全月月租費三十分之一,不滿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該障礙部分當月份應繳租費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歸責於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查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以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由於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斷不能通信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

第二十條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者,自設備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如僅裝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則通信埠月租費應予計收,固定通信之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則按實際竣工者計收。乙方申請停止租用時,以申請書指定之預定終止租用日期為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

第二十一條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或因欠費、違反法令而終止租用,致租用期間未滿一個月者,應一次補足未滿期間之各項月租費。

第二十二條乙方因欠費、違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業務者,暫停使用期間仍應繳納各項費用。乙方申請移設者,於待移期間各項費用仍應照繳,但因甲方缺乏機線設備辦理暫拆者,免收暫拆施工費及待移期間月租費。

第二十三條乙方起租月或終止租用月之當月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其每日租費以全月租費三十分之一計收。

第二十四條若乙方採按年繳費之方式,於租期屆滿時欲終止使用者,應填寫申請表,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承諾續用。

第二十五條乙方若享有簽約年限折扣,在合約期間內欲提前解約者,除依本協議約定方式辦理終止租用手續外,需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額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或移設時應繳納之各項費用,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繳納,如逾期不繳納,甲方有權終止本業務之服務。

第二十七條甲方若已備妥機線設備並通知乙方預定裝設或移設日期時,乙方因故申請註銷,其已繳之接線費、移設費或工料費概不退還。乙方如説明原因要求延後辦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個月,逾期即予註銷,所繳建設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二十八條乙方每月應繳之各項費用,應於甲方通知之繳費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納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並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者,視為終止租用,甲方得徑行拆除其機線設備,其月租費結算至拆機日止。乙方同意各項通聯記錄及帳務紀錄均以甲方計算機記錄數據為準。

第二十九條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是否繳費均以甲方帳務系統內之紀錄為準。

第三十條乙方所繳納各項費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無息退還之:

一、溢收之月租費。

二、已繳納之接線費、移設費、工料費、預繳保證金,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該申請事項辦理者。

三、預繳之保證金於租滿最短期間者。

第五章維護與責任

第三十一條本業務所需乙方端設備及數據終端設備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備與維護。

第三十二條甲方應維持乙方租用之訊框傳送網絡系統設備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在限期內儘速修復。甲方若預先計劃更動其設備或停機,須於一周前公告於網頁上,並寄發電子郵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時遇有障礙,應即通知甲方查修處理。但乙方自備設備部分應由乙方先自行檢驗,確認無障礙後,儘速通知甲方查修處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條乙方對租用甲方之設備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毀損或遺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乙方申請拆除、移設所租設備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設前亦同。

第三十四條甲方機線設備發生障礙、阻斷或錯誤而不能通信時,甲方除按本協議之約定扣減租費外,不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甲方基於維持訊框傳送網絡系統設備之正常運作,必要時得派員查驗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章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三十六條乙方租用本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視其情節輕重於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間內暫停其使用或終止其租用,並由乙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一、乙方通信內容有泄漏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妨害社會治安、違背公眾秩序或善良風俗等情事,經有關機關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業務,有竊取、破壞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經審查認可,利用其數據通信設備傳遞他人之數據或供他人作數據交換者。

四、乙方將租用之設備,私自轉讓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變更租用之設備或改變其性能、業務用途或裝設地點者。

第三十七條甲方對因提供本業務所知悉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乙方要求查閲其本身數據,或有下列符合計算機處理個人數據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其它相關法令規定之情形,並以正式公文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前開數據: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第三款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第三十八條甲方為緊急應變之需要,得徑行縮短本業務之使用時間或暫停其租用,並將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應按縮短或暫停之時間而減少或停收其租費。

第三十九條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

第四十條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設備,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損毀或遺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甲方訂定賠償價格時,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七章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甲方如經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時,應於收受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報紙公告,並請乙方於二個月內至甲方處辦理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之手續。

第四十二條甲方如因情事變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時得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業務之經營,惟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准,並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終止租用手續,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惟除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外,甲方不負其它賠償責任,乙方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

第八章廣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訴服務

第四十四條乙方如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請求處理,甲方將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因本協議條款涉訟時,係爭金額如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乙方同意遵守電信相關法令及甲方各項服務營業規章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業務協議書5

甲方:[天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乙方(特約商户):[ ]

鑑於:

(1)乙方希望受理顧客的翼支付業務;

(2)甲方同意作為收單機構,將乙方作為其特約商户,為乙方受理翼支付業務提供配套支持服務;

(3)甲方作為翼支付業務運營機構,同意直接接入第三方專業化服務公司安置在乙方的POS終端。

為了促進翼支付業務的發展,為廣大翼支付用户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優質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管理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乙方自願成為甲方特約商户,通過與甲方系統連接的POS終端實現受理翼支付業務達成協議如下:

一、定義

(一)POS機具:特指非接觸式POS終端,可受理以非接觸方式進行數據交互的含有翼支付賬户信息的介質,協議中此類介質特指中國電信RFID UIM卡。

(二)翼支付特約受理商户:是指已與甲方簽訂合作協議同意受理翼支付業務的合法經營的個體户和企事業單位。

二、業務受理條款

1、受理翼支付業務

1.1 本協議適用於乙方的顧客以POS方式支付產品或服務費用的交易。

1.2 乙方在接受翼支付用户消費時,應提供折扣優惠。

1.3 乙方必須開設資金結算賬户。

2、權利及義務

2.1甲方作為提供翼支付業務的運營機構,其在本協議中的權利及義務:

(1)遵守國家機關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2)向乙方做好投訴、差錯及爭議處理服務;

(3)向乙方提供賬款、手續費及商户交易手續費清算數據及報表;

(4)向乙方提供甲方自有的POS機及其配件,應收取押金,押金於合同結束後無息退還乙方;

(5)委託專業化服務公司對乙方進行定期回訪,對乙方收銀員進行業務培訓,對安放的POS機具進行維護、保養;

(6) 對發生的交易差錯或需調整的賬務,自乙方向甲方提出並經查實後,及時為乙方做相關處理;

(7)有權對收單業務的全過程進行風險監控和管理;

(8)有權對乙方進行業務監督和檢查指導。

2.2、乙方權利及義務:

(1) 遵守國家機關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接受甲方的業務監督和檢查指導;

(2)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擺放或張貼翼支付受理標識, 接受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第三方機構對乙方日常管理及巡檢等工作;

(3)組織收銀員及財務人員參加甲方或甲方委託的專業化服務公司舉辦的翼

支付受理操作培訓;

(4)提供必要的營業設施和安全防範設施,確保POS機的正常使用;

(5)按甲方業務受理要求受理翼支付業務,且不得無故拒絕用户的翼支付消費,保證翼支付用户享受不低於現金支付消費者的服務及優惠;

(6)不得將POS機具、籤購單、籤購結算單、翼支付標識牌等物品用於受理本協議許可範圍以外的用途,也不得給本協議許可範圍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7)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將受理的翼支付業務委託或轉讓給第三方;

(8)不得將其他商户或個人的交易假冒本商户交易與甲方清算, 保證交易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9) 必須在T+3個工作日內響應甲方的調單要求,協助甲方做好對異常交易和交易糾紛的調查取證及投訴處理的有關工作,並必須執行甲方對此提出的處理意見;

(10)受理翼支付時只能將翼支付卡在POS機具上使用,不得在其他未經認證許可的設備上讀取翼支付卡信息;

(11)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翼支付賬户信息及個人密碼;

(12)必須確保業務處理程序的安全,應將籤購單等存有賬號信息的介質保存在安全領域,只允許經授權人員接觸,嚴禁泄漏給第三方;包含賬户及交易數據信息的所有載體在失效後應立即銷燬,不得留存;

(13)保證所有入網申請資料真實有效,入網登記的任何資料如商户名稱、清算賬户、營業地址、經營範圍、法人代表等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相應變更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4)為翼支付線下消費用户提供翼支付消費服務環境、正確指引用户進行

翼支付消費操作,為用户做好解釋等基礎服務工作,協助甲方對有爭議交易的投訴、差錯、爭議進行處理,承擔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易資金損失;

(15)對甲方提供的POS終端機具應盡妥善保管之義務,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應對由此產生的相關風險損失向POS終端機具提供方承擔賠償責任,機具賠償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機具賠償金額=機價*(1-已使用月數/60)元(注:賠償金額最多不高於機價,最少不低於RMB600元)

(16)乙方因電話故障或經營場所變更等原因須變更POS接入電話的或改變裝機地點的,應提前向甲方主動報告,由甲方協助乙方變更裝機地址;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以不同門店受理翼支付業務需要、用翼支付POS上門收款等為理由擅自移機,確有正常經營需要的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書面審批同意;

(17)不得擅自改造POS機具,不得非法截留和保存用户信息,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擔;

(18)嚴格依照本協議約定條件受理翼支付業務,承擔因自身過錯造成的用户和甲方損失。

3、賬務處理和清結算

3.1每日交易完成後(以甲方的結賬日為準),由甲方根據當天交易的記錄內容,在下一個結算日將乙方應得款項劃給乙方賬户;甲乙雙方約定的結算週期為第[]種方式 :(1)每日結; (2)每週結;(3)每月結。乙方指定結算賬户: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聯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摘要(最多為8個漢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若要變更上述結算賬户信息,需提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供相關證明。

3.2協議指定的結算日為每個結算週期後的第1個工作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結算上一週期的成功交易資金,交易的具體結算日期以甲方系統的規定為準;遇國家規定節假日結算日期順延,結算金額合併結算。

3.3乙方如對甲方的POS業務賬務處理有疑問,可向甲方提出詢問,或填寫申述單送報甲方。

3.4乙方的應得款項,係指每個結算週期內,翼支付用户通過安置在乙方的POS機進行消費支付的總交易金額減去乙方應支付的總手續費金額;

手續費係指對於每筆翼支付消費,乙方根據下述翼支付線下特約商户手續費標準而向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總手續費金額是指每個結算週期內,甲方應收取手續費的總和。

關於業務協議書6

委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為便於有效開展業務,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訂以下協議書:

委託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託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託合同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若委託合同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委託事項

1、雙方商定,甲方委託乙方的業務為:________。

2、雙方確定,委託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元,活動結束後甲方一次性付清。

3、委託期限:________。

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約定期限內要求乙方提交有關____的策劃方案,從市場調查依據確認後再由甲方協助組織實施。

2、有權要求乙方在委託範圍內從策劃角度提供書面意見和建議。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劃方案及調整策略和建議。

4、批准乙方制訂的整體____策略。

5、按協議約定與乙方結算策劃費並按時支付。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協議要求甲方支付策劃費。

2、負責根據甲方要求和項目進度的不同階段,提報____計劃,經甲方認可後組織實施。

3、乙方提供:________。

4、承擔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

委託人須按委託合同的約定預付費用,如果受託人為處理委託事務墊付了必要的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如委託人違反上述義務而給受託人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受託人不履行委託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也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對於受託人在處理委託事務時是否按約定履行了義務,應根據具體的情形做出判斷。

四、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關資料、活動政策而造成損失的',則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提供策劃方案,甲方可追究責任或終止協議。

3、甲方如未按照雙方約定支付給乙方策劃費,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4、在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業祕密或將有關資料提供給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相關經濟損失並追究相關責任。

5、任何一方單方擅自中止協議或解除協議均屬違約行為,需由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相關損失和違約責任。

6、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應由雙方協商,妥善解決,在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而中止協議或改變協議的有關條款的不視為違約。

五、其它

1、爭議的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各執____份,待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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