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和解的協議書(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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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最新和解的協議書(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最新和解的協議書(精選5篇)

  和解的`協議書1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__年 月 日在公司打架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 元,此賠償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 乙方:

見證人:年 月 日

  和解的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刑事案件發生的原因。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願意一次性賠償甲方經濟損失費元(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人員花費的醫療費、誤工費及財物損失等),此款可由乙方人員親友代為賠償,其中賠償甲方元。

2、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上述賠償款項。乙方在付清上述賠償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本案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全部終止,甲方同意不再追究本案乙方的民事責任。

3、甲方人員對乙方人員給其造成的傷害和經濟損失表示諒解,不再追究乙方人員的刑事責任,並要求司法機關對乙方人員從寬處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責任。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人員簽字後即對簽字人員產生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十份,甲乙雙方人員各執一份,一份交司法機關。

甲方:

乙方:

日期:

  和解的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乙方向建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該案訴訟過程中,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 甲方確定於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貨款及墊付運費餘款計人民幣2010000.00元(大寫:貳佰零壹萬元),並支付乙方1萬元(大寫:壹萬元)作為法院立案訴訟費損失,其他訴訟費用、保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 乙方承諾於甲方足額給付貳佰零貳萬元之日起三日內,向建平縣人民法院自動申請撤回起訴,同時撤回對甲方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

3.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履行完畢後,就本次買賣合同訴訟,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

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和解的協議書4

甲方:

乙方:田加啟,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受傷申請勞動仲裁一事,經雙方平等協商、互諒互讓達成以下協議:

一、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各項費用共計86000元整(人民幣大寫:八萬六千元整),該款項於甲乙雙方簽訂仲裁調解書之日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乙方自願放棄基於受傷所享有和產生的仲裁、訴訟、鑑定、重新鑑定等各項權利。

三、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四、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甲乙雙方再無任何權利義務關係,此事永不再議。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翻悔。

六、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持一份,勞動仲裁委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和解的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就上述醫療爭議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對乙方深表同情,願一次性補償乙方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後續治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費用。

第二條 本協議簽訂生效後1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補償費人民幣 萬元(¥ 元整)。

第三條 本協議為該事件一次性協商處理終結結果。雙方同意,在不通過司法鑑定程序明確爭議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系雙方進行了充分的交涉、談判、協商的結果,協議沒有違法的內容和事實。在此過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顯失公平、重大誤解、乘人之危等情況。

第六條 雙方承諾,本協議簽訂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再以相對方為被申請人,向相關部門申請醫療過錯鑑定程序。若違反該內容,違約方向相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第七條 雙方因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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