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合作協議書集錦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合作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飲合作協議書 篇1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在______賓館進行餐飲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用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地點、經營項目及範圍
1、合作地點:______賓館院內(貴賓樓旁)
2、經營項目及範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時間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1、合作餐飲獨立核算、利益共享、自負盈虧。
2、甲方出資______萬人民幣,乙方出資______萬人民幣,共投資______萬人民幣,房租以每年______萬人民幣(房租根據與______賓館租金按比例進行分攤),甲方不再支付該區域房租。
3、合作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協議終止後,雙方根據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4、為提升業績,激勵餐飲管理者的積極性,甲乙雙方各拿出______%的股份在年終分配時給予餐飲管理者進行提成或獎勵。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提供場地,負責建設員工宿舍與______賓館進行協調。
2、負責協調解決與______賓館的所有事務。
3、不得無故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管理,但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
4、合作餐飲對外以乙方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5、提供會計一名,負責合作餐飲部賬務的核算及處理。
6、甲方必須保證______年的房屋使用權,如未保證______年房屋使用權,而終止協議甲方應賠償乙方投資款。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提供出納一名。
2、自改造之日起,合作餐飲自行安裝水電錶,乙方根據用量按價、按月交給甲方。
3、負責餐飲產品的研發、改進、材料選購、加工、配送及日常管理。
4、合作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負責合作餐飲的定位、室內佈置、陳設、裝潢,構建餐廳衞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設良好的就餐環境。
6、負責合作餐飲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合作餐飲及產品獲得客户的滿意和認可。
7、負責合作餐飲員工的招聘、錄用、培訓、考勤、管理,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8、定期向甲方彙報餐飲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9、乙方在合作期間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10、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協議約定,要求向甲方提交相關財務憑證、按時分紅。
11、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合夥名義向他人借款、貸款、抵押、擔保等行為。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每年______月前進行核算分紅,甲方佔盈餘______%;乙方佔盈餘______%,按甲乙雙方的實際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甲乙雙方的實際比例進行承擔。
第八條:合作期間合作、退出合作
1、加入合作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3)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出合作
(1)合作第______年內不得退出合作,甲乙雙方若未經雙方同意在合作第______年內退出合作的,應當______倍返還單方的投資,承擔甲乙雙方設立合作餐飲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合作餐飲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2)如一方退出合作需提前月告知另一方同意。
(3)退出合作後以退出合作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的以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作餐飲違反法律被撤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除合作。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合作之前甲方的所有財產不參與清算,合作之後的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於合夥人或第三人,先以合作時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項,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書 篇2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餐飲合作協議書 篇3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方為解決公司員工就餐事宜,經與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訂餐內容
1、乙方應持有合法有效的《衞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且必須確保食物的質量和分量以及原料的新鮮與衞生。
2、甲方員工就餐時間為____________(時間),甲方每天前將當日用餐人數通知乙方,乙方按此人數準備飯菜份量。
3、乙方提供的飯菜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員工的自助餐費標準為:午餐為人民幣______元。甲方員工的餐費標準依據乙方報價為準,乙方應為甲方員工提供優惠。
2、甲方員工根據本公司工牌在乙方辦理用餐卡,並根據需要在乙方充值。用餐卡(□是□不)記名,如用餐卡丟失(□可□不可)補辦,甲方員工離職或因其他原因要求退卡時,乙方應及時足額退還卡內餘額。
3、(□可□不可)支付現金。
第三條 訂餐合作期限合作期限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雙方可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乙方應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衞生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乙方未達到以上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如無故拖欠或無正當理由拒付餐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____________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__份。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書 篇4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三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餐飲的經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合作經營項目:
門店名號:
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作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作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______人民幣元。
合作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______人民幣元。
合作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______人民幣元。
本合作出資共計____人民幣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作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作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作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作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作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雙方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作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作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作經營門店,與公司《管理諮詢協議》,委託該公司提供的管理諮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並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作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户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作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作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作協議書 篇5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
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從XX年XX月XX日 至XX年XX月XX日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甲方出資 X萬元。乙方出資X萬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 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餐廳設立後,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④ 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後,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 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