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考生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3.05W

為了確保在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會考考生承諾書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組織和管理。

二、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集合地點或(乘車地點),如須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如須步行的同學,行走時要走人行道,要嚴格聽從帶隊教師管理,按要求返回食宿地點。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按學校規定,應統一吃、住、行,但確因有特殊情況不能與大夥一起住的同學,應先向班主住提出申請,並有家長或親戚作保,班主任同意後方可自行安排食宿。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個人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准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個人清潔衞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領導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户,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經家長同意後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學業終了。

11、家長同志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衞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有要畢業了就不服從管理的思想,有事報告老師,文明調解,尊重三年來教育自己,幫助自己的老師和同學。

三、責任追究

1、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且學校將嚴肅處理,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學校(甲方)留存,一份學生(乙方)留存,自下發之日去執行,至學生考試安全回家終止。

甲方中學(章)乙方: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校長(章)

會考學生保證書

××××年會考來臨,為確保會考順利進行,不給學校、老師、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會考期間我保證做到以下幾條:

1、根據學校安排,離校前我一定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做到善始善終。絕不在離校前尋釁滋事,做到與母校親切告別。

2、根據學校安排乘車時自覺有序上下車,不去爭先搶前、爭座搶座。乘車過程中不將頭、手伸出車窗外,不亂扔廢棄物,安全文明乘車。

3、遵守考點作息時間,未經帶考教師或班主任允許,不得隨意離開宿舍,更不許離開考點學校,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離開考點必須有班主任陪同。

4、與本校或其他學校考生友好相處,做到生活上互幫互助,相互關愛,堅決不打架鬥毆、聚眾鬧-事。

5、自覺養成良好的飲食衞生習慣。不亂扔廢棄物,不喝生水,不吃瓜果、冷飲、涼拌菜及不潔食物。堅決做到不吸煙,不飲酒。

6、愛護考點學校的花草樹木及景緻設施,愛護考場的考試設施及宿舍物品,堅決不故意搞破壞,做出影響母校聲譽的不良行為。

7、每科考前做好充分準備,按時入場參加考試,尊重監考教師,尊重同學,文明應試,做一名誠信考生。

8、絕對服從、聽從帶考教師及班主任的要求及管理,善始善終的圓滿完成會考。

9、會考結束後,一定按要求文明、安全乘車回返。做到讓學校、家長、老師放心。

10、以上幾點,我一定嚴格履行。如因自己不恪守承諾,出現意外問題或事故,責任自負,與學校及老師無任何關係!

學生簽名:

會考承諾書

作為2015年會考的考生和家長,我已認真閲讀了《考生須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及考試規定,為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我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所提交的各項材料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錯誤信息和弄虛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2.我將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我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碩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接受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

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節選)

第五條 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第六條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考生有第六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各科成績無效;

考生簽字: 考生家長:

二0一五年 月 日

會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是一名光榮的初中學生,我珍惜我的榮譽。

為了嚴肅會考考風考紀,充分發揮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各級黨政號召,提高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把自己培養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參加2015屆會考。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我已認真學習《考試規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33號令)。誠信參考,考出自己的真實成績。做一名誠信考生,誠信公民。

二、認真思考,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獲取成績;不剽竊他人試卷;不抄襲他人答案。

三、自覺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場秩序,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四、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五、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

六、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

承諾人:

時間: 年 月 日

會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本人今年參加國中升學考試,我已閲讀和學習考試的有關規定,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的規定和紀律,現鄭重承諾:

一、本着“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信念,嚴格遵守《考生守則》,自覺維護考試紀律,不違紀舞弊,不弄虛作假,不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點,不搞夾帶,不抄襲他人答卷,不傳遞答案,保證誠信參加考試。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尊重監考老師。遵守學校考試期間各項紀律制度,不遲到,不提前交卷,端正考試態度,樹立良好的考試形象。真正做到安全、沉着、認真、細心應考。

三、如有違反考試規定,按《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班 級:九( )班

考生簽名: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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