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保證書
來源:文萃谷 2.14W
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管理委員會教育局中教科、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考生姓名: 性別:
考生號: 身份證號: 畢業於 省(市) 中學,現申請在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參加會考。為確保招生秩序的穩定,保證在天津市參加中考後,按最後錄取結果到錄取校報到註冊,如因個人原因放棄報到註冊造成今後不能取得大港高中階段學籍的,責任自負。
考生本人簽字:
考生家長簽字:
2012年 月 日
不操辦“升學宴”承諾書
我作為一名黨員幹部,將嚴格遵守《廉政準則》,按照市紀委、監察局向全市黨員幹部重申的“五項紀律”要求,保證做到:
1.不借子女升學之機舉辦“升學宴”斂財;
2.不收受親屬以外人員的.禮金、禮品;
3.不將慶賀宴請範圍擴大到親屬以外人員;
4.不參加親屬以外人員子女的升學宴請及送禮金、禮品;
5.不用公車接送子女上學、外出旅遊。
我要不斷加強黨性修養,率先垂範,嚴格自律,規範行為,塑造形象,為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再上新台階做出應有的貢獻。
如違反上述五項承諾內容,自願接受市紀委、監察局和單位的紀律處分。
承諾人簽字:
承諾人職務:
20xx年 x月v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