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保證人用的保證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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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國家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取保候審的時候,你都做了哪些保證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了取保候審保證書範本,歡迎大家前來參閲。

取保候審保證人用的保證書範本

  取保候審保證書範本篇一

保證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址、與被保證人的關係;如果是單位作保的,應寫明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與被保證人的關係、住址)

被保證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址)

————因————(寫明案由)一案被——————(司法機關名稱)立案偵查。保證人————願意擔保————(被保證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並隨時聽候司法機關的傳喚。

此致

——————(司法機關名稱)

保證人:————(簽字)

————年——月——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範本篇二

保證人:

聯繫方式:

被保證人:

因被保證人 涉嫌 罪一案被 ,我與被保證人 是 關係 ,我願意作為被保證人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如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即監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向執行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報告。

保證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範本篇三

人民法院:

我與被告人   是   關係。我願作為被告人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   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   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執行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報告。

保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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