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專家委員會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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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廣西天柱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評審專家委員會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採購評標專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本人就參加政府採購項目(項目名稱:專用設備採購;項目編號:TZZC2015MG055)評標工作,鄭重承諾如下:

一、在評標活動過程中嚴格遵守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按照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程序、評標方法、評標標準進行獨立評標;並對自己的評標意見承擔法律責任。

二、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廉潔自律的要求,不接受、不索取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供應商及其工作人員的禮金、禮卡、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及回扣、宴請等好處或利益。

三、清楚知道並嚴格遵守政府採購評標工作要求和紀律(主動將通訊工具等關閉或設置為靜音狀態並交工作人員統一集中保管,未經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繫; 評標過程中堅持原則,抵制各種傾向性意見和不合理要求;不發表傾向性意見及做出影響公平公正的導向性行為;不提出與評標工作無關的不合理要求;遵守保密紀律,不在評標公佈結果前透露評標結果;不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價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等)。

四、現清楚知道參加本採購項目的所有供應商情況,並與之無任何利害關係;之前也未參加過與本項目採購需求和招標文件等的諮詢、論證工作,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五、如發現採購活動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及時向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或財政部門報告並加以制止。

六、如在採購活動中出現違反本承諾書規定行為的,自覺接受財政部門的處罰,因違法違規行為給其他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按規定予以賠償。

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名:

年 月 日

  篇二:

  一、評標專家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享有的權利:

(一)對公共資源交易制度及情況的知情和接受業務培訓的權利;

(二)對供應商所供貨物、工程和服務質量的評審權;

(三)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的表決權;

(四)接受參加評標活動的勞務報酬;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評標專家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承擔的義務:

(一)成為評標委員會成員後,對其身份和評標項目保密;

(二)客觀、公正地參與公共資源交易評審工作,在評審過程中不受任何干擾,獨立地提出評審意見,並對自己的評審意見承擔責任;

(三)在評標結果公佈之前,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四)對提出的評審意見署名並承擔個人責任;

(五)協助、配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六)不得參加與自己有利害關係項目的評審活動。對與自己有利害關係的評審項目,如受到邀請,應主動提出迴避;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評標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作為不良行為予以通報批評或記錄:

(一)被選定為某項目並且已接受邀請的評審項目專家,未按規定時間參與評審,影響評標活動的;

(二)在評審工作中,有明顯傾向或歧視現象的;

(三)違反法律規定,向外界透露有關評審情況及其他信息的;

(四)在不知情情況下,評審意見違反政策規定的。

  四、評標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取消其評標專家資格:

(一)故意並且嚴重損害採購人、供應商等正當權益的;

(二)違反國家有關廉潔自律規定,私下接觸或收受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供應商及有關業務單位的財物或者好處的;

(三)邀請參加評標活動連續三次不到的;

(四)違反規定向外界透露有關評審情況及其他信息,給評審結果帶來實質影響的;

(五)評標專家之間私下達成一致意見,違背公正、公開原則,影響和干預評審結果的;

(六)以評審專家名義從事有損公共資源交易形象的其他活動的;

(七)弄虛作假騙取評標專家資格的;

(八)評審意見嚴重違反政策規定的。

  五、由於評標專家個人的違規行為給有關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評標專家應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人聲明:已完全理解以上條款,承諾所填寫、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並將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自願參與公共資源交易評審工作,如違反,願接受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承諾人: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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