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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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麼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5篇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

為維護國家畢業生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户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種崗位安排,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黑龍江省教育廳審查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定協議前進行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兩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其他約定事項”欄中逐條明確。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等,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約定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的合法權益。本協議未明確的其他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的使用範圍: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畢業生(含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協議就業,不使用本就業協議書(解除定向或委託協議的除外)。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一、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隔行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二、我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三、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爺仰不同而受歧視。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畢業生留存

普通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用人單位

畢 業 生

畢業學校

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印製

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通過“雙向選擇”達成一致意見,應當簽訂《普通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學校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二、甲方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待遇情況。乙方須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

三、甲方同意錄用乙方,錄用的方式為:聘用[ ]或錄用入編[ ](請在[ ]中填√)。聘用時間為 年 月至 年 月。聘用的畢業生,其報到證及檔案、户籍等關係不轉入用人單位;錄用入編的畢業生,其報到證及檔案、户籍等關係轉入用人單位併入編。

四、乙方到甲方報到後,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辦理有關招錄手續。

五、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 方(甲或乙)將協議書(一式三份)送學校鑑證登記。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七、雙方其他約定條款,可在本協議書備註欄説明,並視為本協議內容,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用人單位)聘用或錄用意見:

人力資源(或人事)部門簽章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有人事自主權的單位,無需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畢業生)應聘意見:

本人同意到 單位,從事 崗位的工作。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院系鑑定意見: 學校(院)鑑定意見:

經辦人簽名:

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簽章

院系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聯繫方式:

(請學校在協議書發至畢業生前先填好聯繫方式,包括:學校名稱、聯繫人、電話、地址、郵編等)

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就業工和監督電話: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3

案例一:

你籤就業協議的話,學校就會根據你的就業協議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户口遷移證》,同時轉移學生檔案。

畢業生小許5月中旬順利地與北京一家研究院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只等着就業派遣了。可是沒過幾天該研究院突然要求和小許解除就業協議,原因是該單位沒有為小許申請到留京的指標。

小許該怎樣辦呢?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除就業協議嗎?就業協議受法律保護嗎?簽訂了就業協議書,還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一、就業協議書有什麼作用?

就業協議書(俗稱三方協議)是有教育部門統一制定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一般需要簽署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簽署各執一份。

簽署就業協議是一個法律行為,三方都要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對畢業生來説,即承諾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自身情況,並願意到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簽署同意並蓋章後,意味着同意畢業生到單位工作,負責為畢業生辦理落户等接收手續。

二、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不同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的主體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而勞動合同是具有勞動資格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下依法簽訂的,只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個主體。這裏需要強調的是畢業生的身份是準勞動者,是在校生,不具有勞動者的資格,因此,在畢業前如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將因主體不符導致合同無效。

2、依據不同。

就業協議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一般而言,就業協議產生糾紛主要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以及相關的就業政策;而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訂立,產生糾紛主要適用於《勞動合同法》。

採取欺騙等違法手段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如用人單位未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根本無錄用計劃而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無效協議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由責任方承擔。

3、內容差異。

就業協議可規定畢業生自身情況、就業意向、用人單位同意接收、學校審核派遣等,一般可不涉及具體的勞動關係。而在勞動合同中,依法必須明確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合同的責任等必備條款,勞動權利義務關係更為明確。

4、簽訂時期不同。

就業協議只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簽署的,其效力始於簽訂之日,終於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之時,也即就業協議一般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之前簽訂。而勞動合同一般在報到入職時正式簽訂。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原就業協議隨之終止。從這點來看,就業協議不能替代勞動合同。社會人員就業一般直接簽訂勞動合同,而畢業生總是先簽訂就業協議,再簽訂勞動合同。

總之,就業協議重點約定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到該單位工作,而勞動合同重點約定在勞動過程中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畢業工作之中的一項重要程序,也是畢業生落實單位後須履行的義務。

小許在瞭解了就業協議的作用後,與學校和用人單位進行了積極的溝通,最終該研究院又幫助他申請到一個北京户口指標,7月份小許順利入職了。簽署就業協議是一個法律行為,它維護了現有的就業市場,對當事人有約束作用,同事也起到保護作用。因此,畢業生因慎重簽約,信守承諾,同時也要注意維護自身權利。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

一、協議書的領取與簽訂

具體程序:

1、經過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雙方達成就業意向後,用人單位填寫或出具錄用函(錄用證明函件);

2、畢業生憑錄用函向班主任/隊長領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班主任/隊長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領取登記表》上登記;

3甲乙雙方可就有關事項協商達成附加條款,如畢業生就讀本科插班生、畢業生未獲畢業證等或用人單位有何特殊體檢要求等均可在《協議書》中補充説明。

3、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一起協商、填寫《協議書》,並各自簽字蓋章,《協議書》即生效;

4、畢業生或用人單位將《協議書》先送到班主任/隊長處簽名,再送至學院學生處和就業辦鑑證蓋章,登記並編制就業方案;

5、《協議書》一式三聯,蓋章完成後,用人單位、畢業生、學院就業辦各執一聯。

甲方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待遇情況。乙方須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

有關規定:

1、一名畢業生原則上只能領取一份《協議書》;

2、《協議書》為雙方協議,在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即生效,不論學院就業辦蓋章與否。如要變更,畢業生一定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取得書面同意函,才能到學院就業辦辦理手續,重新領榷協議書》;

3、如果用人單位已簽章,畢業生未簽字而改變主意不想再繼續簽約,需由用人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新單位接受函(或經確認有新接受單位)、本人申請和原《協議書》,方可到學院就業辦辦理更換《協議書》的手續;解約後暫未找到新接受單位的,暫不給換新的協議書;

4、考取本科插班生和公務員類單位的畢業生不得領榷協議書》。如果已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需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並在學院就業辦登記備案,方可辦理升學等手續;

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的,憑原用人單位同意解除協議的證明(或在原協議書上註明並蓋章)、新用人單位接收函和本人申請,並經所在二級學院審核同意,到校學生就業處辦理。

5、畢業生簽約前必須向用人單位如實説明有無參加專插本考試或考研,如有,應協商好錄取後就業協議解除的辦法。簽約前已錄取並決定就的畢業生原則上不發放《協議書》。錄取前已與單位簽約的畢業生辦理解除就業協議後,必須通知畢業班班主任/隊長和就業辦老師;

6、如果畢業生遺失或損壞《協議書》,必須提出申請並經班主任/隊長核准後到就業辦辦理補發手續。

二、填寫《協議書》注意事項

1)甲方(用人單位)填寫項目

1“用人單位”要與單位公章一致,不要簡寫、誤寫或寫別名;

2“用人單位性質”填寫單位的性質或經濟類型,如獨資、合資、國有、私營等;

●上級主管單位簽章。有上級主管單位的(一定是有人事管理權的單位)則簽上級主管單位的章。或者是蓋所委託的人才中心的章;或者是蓋自己所託管的人才中心的章。以上都沒有的則不蓋(視作默認回原籍)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是應屆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依據。畢業生就業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並由學院、學校蓋章,納入正式就業方案,打印報到證。

3“用人單位電話”填寫人事部門的電話;

4“單位機構代碼”即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法人代表,凡獨立法人單位都有此代碼。外企辦事處無此代碼者,可委託中介機構辦理錄用手續;

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學生幹部者,優先推薦就業並免交就業推薦費,其餘學生在最後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5“檔案接受(單位名稱、郵政編碼、詳細地址)”請填寫清楚用人單位的人事檔案接收單位的全稱和詳細地址,用於學校郵寄畢業生檔案材料。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可寫單位地址,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應填寫其委託保管檔案的地址,如某人才市嘗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乙方(畢業生)填寫項目

學校根據手續完備的《就業協議書》上報就業計劃,經批准後由政府主管部門打印和下發《就業報到證》。《就業報到證》的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國家教育部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走向就業崗位所開具的唯一憑證。按現行的幹部人事制度,《就業報到證》有如下作用:

1“專業”務必填寫準確、規範、統一的專業名稱,應為入學時的專業名稱,不得誤寫、簡寫,如“刑事偵查專業”不要寫成“刑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生源地”填寫為“**省**市”。(生源地為畢業生入讀廣東警官學院前常駐户口所在地);

3“學歷”填寫為“大學專科”或“大學本科”;

4“家庭住址”填寫父母居住地地址;

5“落户地址”填寫畢業生在畢業後户口將遷往的地址;廣州生源直接填寫家庭户口所在地地址。畢業生簽約廣州工作單位的,也要直接填寫廣州市户口所在地的地址(如:廣州市**路**號)。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的,憑原用人單位同意解除協議的證明(或在原協議書上註明並蓋章)、新用人單位接收函和本人申請,並經所在二級學院審核同意,到校學生就業處辦理。

3)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條款填寫注意事項

1“服務期、見習期”等條款必須明確填寫;

2“各項福利、違約金”等最好註明多少,若不註明,易引起糾紛;

3甲乙雙方可就有關事項協商達成附加條款,如畢業生就讀本科插班生、畢業生未獲畢業證等或用人單位有何特殊體檢要求等均可在《協議書》中補充説明。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5

培養學校名稱: 編號:

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符合大學聯考加分資格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並經省招生辦公室公示後無異議方能予以認可。考生申報大學聯考加分資格的截止日期為XXXX年5月25日(有特殊規定的加分項目除外)。凡申報普通大學聯考加分資格的考生,必須在考生所在中學、縣(市、區)級招生辦公室以及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考生的資格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加分類別等。逾期未申報,不能補報,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獲得相關加分資格。

在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各有一次徵集志願。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根據高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組織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在網上進行徵集志願,投檔時以本次徵集志願信息為依據進行投檔。從第二次徵集志願開始,即從本科二批次徵集志願開始,考生可同時進行上一批次的徵集志願和下一批次的志願修改。

培養點應為:第一年在滇西應用技術大學普洱茶學院(普洱市思茅區茶苑路延長線1號)集中培養,第二年起轉至滇西應用技術大學珠寶學院(騰衝市騰越鎮山源社區陽光小區140號)培養

甲方

(學生)

基本

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 年 月政治面貌學號畢業時間

年 月培養

方式專業學歷學制家庭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E-mail學校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學校聯繫部門聯繫人聯繫電話乙方

(用人單位)

基本信息單位名稱單位隸屬聯繫人聯繫電話E-mail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單位性質□ 國家機關(公務員) □國家、地方基層項目 □部隊

□ 高等學校 □其他教學單位 □醫療衞生單位 □其他事業單位

□ 國有企業 □外資企業 □民營企業 □其他企業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檔案接收單位需在當地機要局登記備案)詳細地址郵政編碼户口遷移地址(按當地公安部門要求格式)

(二)制定、調整高等學校的辦學方針、年度工作規劃和學校發展規劃、全局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制定、調整學校辦學規模、學科設置和專業設置規劃、年度招生計劃和綜合財務收支計劃(含高等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調整和商業貸款計劃)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6

1、基本概述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繫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説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繫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5、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籤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2、主要條款

主要內容

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繫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户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協議包括

由甲方(用人單位)和乙方(高校畢業生),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經瞭解,同意接受乙方,並負責有關接受手續。

(2)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同意到甲方工作,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明確,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5)雙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提前一個月徵得對方的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

(6)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和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留存,複印件無效。

(7)就業協議書由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印製,由高等學校統一發放給畢業生。

3、協議簽訂

簽訂原則

是指雙方在訂立就業協議時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

1、主體合法原則: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

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平等協商原則:

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註”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簽訂步驟

就業協議的訂立一般要經過兩個步驟,即要約和承諾。

1、要約

畢業生持學校統一印製的就業推薦表或複印件參加各地供需洽談會(人才市場),進行雙向選擇,或向各用人單位寄發書面材料,應視為要約邀請,用人單位收到畢業生材料,對畢業生進行考察後,表示同意接收並將回執寄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或畢業生來人,應為要約。

2、承諾

畢業生收到用人單位回執或通過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單位答覆後,從中作出選擇併到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領取就業協議書,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即為承諾。由於畢業生就業工作比較繁瑣,比較具體,有時很難明確分為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比如:有的畢業生參加公務員考試,達到面試線後,到用人單位參加面試、體檢,用人單位也對畢業生進政審、閲檔,表示同意接收,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應與該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而不應再選擇其他單位。又如,用人單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畢業生自己主動報名,經學校積極推薦,用人單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單位後再正式發函籤協議,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也應安心等待與用人單位簽約,而不能出爾反爾,以未正式籤協議為由,置學校信譽於不顧,在這過程中與其他單位簽約,這樣也浪費了其他畢業生的就業機會。

簽訂注意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並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註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蓋章。

3、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部門。

4、由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在協議書“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學校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補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並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

4、無效協議

概念

無效協議是指欠缺就業協議的有效要件或違反就業協議訂立的原則從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無效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無效。

例子

1、有的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顯失公平,或違反公平競爭、公平錄用的原則。

2、採取欺騙等違法手段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如用人單位未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根本無錄用計劃而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無效協議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由責任方承擔。

5、協議解除

概念

為了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和學校的聲譽,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解約手續。

步驟

1、到原籤協議書的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2、向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解約函,交招生就業辦。

3、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髮新的《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為單方解除和二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協議。屬違約行為,解約方應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的或協議上的依據,如學生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就業協議,畢業生錄用之後,可解除就業協議,或依協議規定,畢業生未通過用人單位所在地組織的公務員考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協議,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二方解除

二方解除是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經協商一致,消滅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此類解除因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一致的體現,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雙方解除應在就業計劃上報主管部門之前進行,如就業派遣計劃下達後雙方解除,還須經主管部門批准辦理調整改派。

6、違約後果

定義

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為畢業生違約。

違約結果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1、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一畢業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時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灶,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的行為,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係。用人單位由於畢業生存在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懷疑。從歷年上情況來看,一旦畢業生違約,該用人單位在幾年之內不願到學校來挑選畢業生。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響今後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並影響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後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於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就業。因此,畢業生在就業過程應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7、意義

概述

就業協議作為用人單位、畢業生之間雙方的一份意向性協議,不僅能為畢業生解決工作問題,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保障了用人單位能夠從不同學校找到合適,優秀的畢業生。

具體作用

第一、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約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的內容等。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的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

第二、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地直接從學校方面調出該畢業生真實的檔案、資料。次乃令用人單位能夠方便,清楚瞭解畢業生真實情況。

8、注意事項

一般事項

須注意的是學校同意蓋章這一步一定要最後執行以保護學生的權益高校畢業生就業必須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簽署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各執一份。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或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一)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

(二)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蓋章;

(三)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署協議書起的15天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四)學校同意蓋章,並及時將意見反饋用人單位。

採用欺騙等手段簽署的就業協議書無效,並由欺騙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畢業生如需調整就業單位,在本市、縣、區範圍內的,由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跨地區,由兩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從市、縣、區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區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就業去向,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每位畢業生只允許調整一次就業單位。

1、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2、畢業生辦理就業調整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A原就業報到證

B以前已落實就業單位的,須出具原就業單位同意解除協議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面意見。

C現已落實單位的,須出具與就業單位簽訂的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就業協議書,或是就業單位出具的,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面接收意見。

3、已落實單位的畢業生如落實新用人單位,可憑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和解除協議證明,向招生就業辦申請換髮新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允許換1次),改派由學生自行到省教育廳簽發新的就業報到證。

(六)各類證件遺失怎麼辦?

畢業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學位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户口遷移證遺失:向發證户籍中心掛失,並補辦

就業協議書遺失:登報申明作廢,攜帶報紙及系審核同意的書面材料到招生就業辦補辦。(指已簽好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請於就近的報刊登報聲明作廢,隨帶報紙經所在系負責大學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至招生就業辦,招生就業辦審核同意後,予以補發。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註明“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於正式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

協議區分

大學生畢業前後往往要簽署三份協議:實習協議、就業協議、勞動合同,但是不少學生和用人單位都不能區分三份協議的特點和效力。

實習協議是指在校學生通過參加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進行實踐學習,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就業協議是指在校學生畢業前與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訂的協議,目的在於約束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畢業後建立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7

甲方:

乙方:(學生填寫)

丙方: 大學就業指導辦

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甲方)是 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於___年_____月畢業於__大學學院__院校____專業,是____省______市_____縣(市。區)生源。甲方與乙方和丙方(畢業生畢業學校就業管理部門)根據教育部及 省關於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暫緩兩年就業的有關規定及乙方的申請,就乙方暫緩兩年就業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暫緩就業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的檔案委託甲方保管,乙方須將有效聯繫地址及電話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學時户口未遷入學校的按《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畢[ ] 號)有關規定辦理)及黨團關係及材料按規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負責提供用人單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間或在暫緩就業期間行為表現等鑑定材料。

三、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應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彙報有關情況,黨員要交思想彙報,參加組織生活。乙方可以參加丙方舉辦的各種類型的招聘活動,獲取用人單位的需求信息,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以及獲取丙方提供有關就業的其他服務。

四、暫緩就業期限內,如乙方需要升學(出國留學除外)或報考公務員時,甲方負責為乙方出具與升學有關的和報考公務員有關的證明,乙方須持本協議書及畢業證到甲方辦理;如乙方需辦理《失業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或申請出國留學等手續,必須終止本協議,將檔案、户口及其關係轉回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由生源地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回生源地就業的,憑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就業單位的,憑本協議書及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或省直及中央駐粵單位接收證明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

六、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單位或回生源地就業經批准辦理了派遣手續的,憑報到證及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檔案轉遞手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將乙方檔案交由機要部門轉遞(特殊情況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轉遞資料而造成檔案轉遞延誤,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在聯繫用人單位時,如對方提出調檔查閲的,廣州地區的用人單位請乙方通知用人單位到甲方審閲;廣州以外地區的用人單位乙方可憑本協議書及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調檔證明到甲方辦理借檔審閲手續。(注:借檔要在一個月內歸還,逾期不還視為放棄本協議,甲方有權作出適當處理,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暫緩就業期限屆滿時,如乙方尚未落實就業單位,必須在暫緩期限屆滿後的十天內,到甲方辦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檔案轉遞迴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手續,併到丙方辦理户口遷出及黨、團組織關係轉出手續。若協議到期時乙方不辦理,甲方有權將檔案轉回乙方生源地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並

將報到證交由丙方,由丙方連同户口、黨團關係一併寄回生源地,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八、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規法紀,如果乙方有違法違紀以及民事糾紛、勞務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及後果自行承擔,與甲、丙方無關。乙方被勞動教養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暫緩就業資格,將乙方檔案轉口生源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户口關係和黨組織關係及材料按本協議第七條中關於未落實單位畢業生的規定辦理。暫緩就業期間,醫療費用、人身意外傷害費用,乙方個人承擔。

九、逢週二、五辦理上述相關手續。

十、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須粘貼有與檔案一致的條形碼),甲方委託丙方簽署,甲、乙、丙叁方各執一份。協議書自丙方將本協議書及乙方檔案在規定時間內移交給甲方之日起生效(檔案未到甲方,此協議無效)。

乙方簽章: (學生填寫)

聯繫電話: (學生填寫)

家庭地址: (學生填寫)

郵政編碼:(學生填寫)

年 月 日(學生填寫)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8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證號:

所在學校:

為明確實習人員與實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推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崗位實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實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3、甲方不承諾乙方畢業時一定錄用其為公司員工。如果實習結束,經雙方協商願意達成正式勞動協議,甲方優先錄用乙方為公司員工。

二、實習崗位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 工作。實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實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協助乙方所在高校對乙方進行管理;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 元/月的基本生活補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實習崗位的安全;實習結束時配合乙方所在學校共同對乙方進行考核鑑定,出具實習證明。

6、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實習,按時完成實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

7、實習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管理規定;

(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對於不能遵守相關制度的學生,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或單方即時解除協議,終止乙方在甲方的實習,但是應提前告訴乙方和説明原因。

8、實習期間乙方在説明原因並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與甲方解除協議。

 四、違約責任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0、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學校反映,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實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11、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其他規定

1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9

乙方:

(畢業生)學校:

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學歷:專業:畢業時間: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乙方等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門,從事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在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各有一次徵集志願。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根據高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組織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在網上進行徵集志願,投檔時以本次徵集志願信息為依據進行投檔。從第二次徵集志願開始,即從本科二批次徵集志願開始,考生可同時進行上一批次的徵集志願和下一批次的志願修改。

租房協議書,是指承租人與出租人就房屋租賃的相關權利義務達成一致合意,從而簽訂的協議。以下是由為大家收集整理出來的XXXX年租房協議書模板範文,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説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1、

2、

...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為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人才交流,充分發揮甲方的品牌優勢,做好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在雙方相互協作,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制定本協議。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0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又被稱作就業協議書、三方協議,一般是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及時辦理解約手續:到原籤《就業協議書》的用人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向學校招生就業辦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用人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解約函;招生就業辦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髮新的《就業協議書》。

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主要內容:

畢業生應按國家法規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身情況,表明就業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用人單位應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

學校應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畢業生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主管部門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就業協議是一種文字契約,確定了甲乙雙方的聘用關係,畢業生不得另找單位,學校按協議派遣後,用人單位不得拒收畢業生。

其他補充協議。

與勞動合同的關係: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繫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協議,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則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與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則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面,對勞動權利與義務有着更為具體、明確的説明。

這個還好説點。在你所在地的省級報紙登報聲明,注意一定要是省級報紙,一般所有的省日報都是。見報20——30天后,憑這份報紙和身份證明,去你學校所在省的相應發證機構去補辦(師範類去教育廳非師範類人社廳)。有的地方是需要通過學校去的,有的地方是要自己去辦的。看情況啊。然後呢,你要是不知道報到證編號的話,找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老師問一下吧。

一般來説,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具體事項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備註內容應予認可。

主要條款:

經畢業生(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學校(丙方)三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同意到乙方廈門找工作,服從乙方工作安排;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在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現因雙方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願離婚並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經瞭解,同意接受甲方,並負責有關接收手續;

丙方經審議,同意甲方到乙方工作,負責列入就業計劃和派遣;

甲、乙、丙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明確,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學校應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畢業生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主管部門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三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徵得另外兩方同意;

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簽訂流程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並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就業協議書》上註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户籍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蓋章,若用人單位無人事保管權(包括私營、民營、三資企業員工及國有企事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可將人事關係委託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人事主管部門審批的、具有人事代理資格的人才服務機構代理,該人才服務機構將作為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蓋章、接收;

3、簽訂好的《就業協議書》送至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4、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同意蓋章,並及時將《就業協議書》反饋至用人單位;

5、依據《就業協議書》,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製作當年就業計劃,並上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開具《就業報到證》。

不簽訂就業協議書,不能算是國家正式派遣的畢業生。學校不能為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畢業生也沒有派遣報到證。報到證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本憑證,它和學生的學位證、畢業證。被稱為是學生就業的必備三證。

解除協議: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後,雙方都應認真履行協議。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協議解除:甲方(用人單位)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乙方(畢業生)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大學生村官計劃、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乙方(畢業生)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乙方(畢業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法規、國家或省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及時辦理解約手續:到原籤《就業協議書》的用人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向學校招生就業辦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用人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解約函;招生就業辦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髮新的《就業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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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協議解除應在就業計劃上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之前進行,如就業派遣計劃已下達,即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已開具《就業報到證》的,須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批准辦理調整改派手續。

畢業生違約後果:

畢業生違約所造成的後果,主要表現在:

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畢業生做了大量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有所安排。另外,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灶,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

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行為,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間的長期合作關係。用人單位可能由於畢業生的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質疑。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長此以往,必將影響今後學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以及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後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於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順利就業。

因此,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定要慎重,簽訂前需仔細閲讀協議條款,對協議條款有疑問的可以諮詢相關勞動部門或學校老師,協議一經簽訂就應認真履約。

如果畢業生確實因某種原因無法履約,也要及時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只要理由充分,多數用人單位都是不會為難學生,切不可不辭而別。同時若在離校前發生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應及時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辦理解約手續並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具體作用:

《就業協議書》保障畢業生在廈門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在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書》,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同時,《就業協議書》也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直接地瞭解畢業生的真實情況。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1

畢業生到河北日報上登報聲明畢業生持學校證明、登報聲明和畢業證書原件到省廳流動調配處辦理補辦手續。

甲方(用人單位):

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制度確定實習學生的實習津貼,月津貼人民幣_________元。如實習學生需變動實習崗位,甲方相應調整實習津貼(月津貼人民幣_________元)。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為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畢業生工作若干年以後,有不少人可能準備報考研究生,繼續深造。或者由於種種原因,要求調離。這些問題,如果未在協議書中明確,則雙方很難協商解決,極易引起糾紛。為了減少因此而可能發生的問題,畢業生最好與用人單位洽談時,就此明確,並以文字形式確定下來,為以後雙方順利解決這些問題創造有利條件。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_______年,工作地點為_______,工作崗位為_______。

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具體情況依照現行《勞動法》規定執行。

_________博士後流動站(甲方)接受_________大學(學院、研究所)博士學位獲得者_________(乙方)為博士後研究人員,合作導師_________。為了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訂如下協議: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_______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對實習期間工作達不到公司要求的,提前通知乙方將不予錄用或經雙方同意後延長試用期;對符合要求的實習生,在實習結束並取得畢業證時,予以接受我方的合同制員工;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法律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政府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2

會考的教訓,讓我懂得了什麼叫腳踏實地,什麼叫不圖虛榮,什麼叫謙虛謹慎,什麼叫取長補短……高中三年,我努力夯實學科基礎知識、掌握學習方法、提高操作實踐能力、同時,利用課餘時間廣泛地涉獵大量書籍,不但充實了自己,而且培養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夷陵中學嚴謹的學風塑造了我樸實、穩重的學習態度,更重要的是在這樣一個精英雲集的地方,我學會了在競爭中挑戰自我,在合作中欣賞他人。這樣一步一個腳印走來,我嚐到了成功的喜悦:成績逐年上升,我看到了自己身上藴藏着的無限潛能,它讓我相信——如果給我一個支點,我也能撬起整個地球!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尹蔚民説:“針對高校畢業生,主要是組織開展校企對接、民營企業招聘周、網絡大招聘等活動,針對就業困難羣體的就業援助系列活動,主要是開發公益性崗位等援助措施,針對農民工主要是開展免費職業介紹,提供及時的政策諮詢和就業信息。我們希望,通過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幫助更多的勞動者克服困難,儘快實現就業。”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通過四年的大學生活,學到了很多知識,更重要的是有了較快掌握一種新事物的能力。思想變成熟了許多,性格更堅毅了。認識了許多同學和老師,建立起友誼,並在與他們的交往中提升了自身素質,認清了自身的一些短處並盡力改正。社會實踐能力也有很大提高,為將來走向社會奠定基礎。

第三條

畢業生户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XXXX年黑龍江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第273頁,藝術本科第二批次中江西服裝學院(代碼3206)招生備註中“代碼01—04、08專業的專業課使用校考成績,其餘專業的專業課使用我省美術類統考成績。”更正為“專業代碼02—04、07—08專業的專業課使用校考成績,其餘專業的專業課使用我省美術類統考成績。”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3

甲方:XX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為進一步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拓展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XX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市人才發【××××】1號),甲方批准設立乙方為XX市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建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單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申報條件進行核准,考察乙方所能提供見習的專業、崗位、見習環境等條件;

2、負責對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的建設進行政策指導,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支持,協助乙方處理畢業生就業見習中的有關問題;

3、負責收取就業見習人員信息,按照崗位需求向乙方推薦就業見習人員;

4、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評估考核,徵求乙方提出的各種建議及意見,對優秀的見習基地(單位)給予公開表彰,對出現虛假申報見習人員信息、剋扣見習人員生活補貼、變相收取見習人員見習費用等違規情況的見習基地(單位),甲方有權撤銷其見習基地(單位)資格,並在全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負責就業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的發放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辦理。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與就業見習人員簽訂《XX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2、根據XX市就業見習的相關政策及《XX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明確對就業見習人員的具體要求,指定培訓師,為就業見習人員提供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

3、負責就業見習人員的崗位培訓、上崗實踐及日常考核、思想教育等,在見習期間負責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並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見習期間出現事故;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或強令見習人員在危險崗位上進行見習而出現事故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須根據見習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時申報見習人員信息資料、人身意外保險信息表、月度考核信息表等;對於未能按時申報見習人員信息而導致見習人員不能享受人身意外保險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見習結束後,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見習期滿考核,並出具《XX市高校畢業生見習考核表》。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內容的修訂或變更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履行簽字手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4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乙方(院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生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5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户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一、論述畢業生就業協議

1、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2、一般來説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3、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繫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4、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籤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5、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二、就業協議簽訂原則

1、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平等協商原則: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註"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三、違約的處理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

1、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一畢業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時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灶,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

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的行為,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係。用人單位由於畢業生存在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懷疑。從歷年上情況來看,一旦畢業生違約,該用人單位在幾年之內不願到學校來挑選畢業生。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響今後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並影響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後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於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就業。因此,畢業生在就業過程應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四、相關意義

具體作用第一、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約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的內容等。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的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第二、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地直接從學校方面調出該畢業生真實的檔案、資料。次乃令用人單位能夠方便,清楚瞭解畢業生真實情況。

概述就業協議作為用人單位、畢業生之間雙方的一份意向性協議,不僅能為畢業生解決工作問題,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保障了用人單位能夠從不同學校找到合適,優秀的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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