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協議書(通用15篇)

來源:文萃谷 2.23W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安全協議書(通用15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1

為確保學生自行乘車往返學校途中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現告知家長的義務和責任,並制定如下協議:

1、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如“三無”車輛(無駕駛證、無保險憑證、無行駛證);報廢車、貨車、三輪車、摩托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上、放學。

2、學校要求家長親自接送孩子上學、放學,情況特殊必須乘車的,要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署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及教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4、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5、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或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①“三無”車輛(無駕駛證、無保險憑證、無行駛證);報廢車、貨車、三輪車、摩托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

②臨時司機代駕。

③駕駛員酒後駕駛。

④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⑤駕駛員存在身體或心理健康等問題。

⑥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時存在安全隱患。

⑦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⑧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6、如學生在此期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及教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請家長認真閲讀以上內容,若無異議並同意接受,請簽字。

學生姓名家長姓名聯繫電話家庭住址

20xx年3月2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2

各位家長:

當您好的孩子第一天步入我校,我們就共同擔負起教育您子女的重任。你的孩子能健康成長,茁壯成材,已成為我們共同的奮鬥目標。校園安全是學校工作,特別是我們的寄制國小狠抓安全工作就更為突出。另外,隨着社會一些不良風氣對青少年的影響,加強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也成為學校工作的重點之一。作為一名家長,您不僅僅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成材,更迫切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成人。為了能更好地教育您的子女,使他們提高自身安全防範意識,安全、健康地成為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現將學校的一些制度和想法提供給家長,懇請各們家長給予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管理。

1.家長是學生的第一監護人。學區決定各村的一至四年級全部到校住宿。如家長執意讓學生跑校的住校生回家與返校途中,家長一定要親自接送,負責路途安全,在往返途中發生的任何事故或不愉快,學校概不負責。

2.在校學生突病或有其它突發事件時,學校要及時採取措施,並通知學生家長,家長應積極配合。否則,後果自負。

3.學校嚴禁將不安全器械(各種刀具、斧頭、鐵棍等)帶到校園,要求家長及時檢查自己的孩子是否擁有不安全器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帶入學校一經查證給予勸退處分,並報當地機關給予解決。若學生具有危險行為,學校已告誡家長,家長未行使監護人職責,學生違反的,後果自負。

4.家長應教育子女在回家、返校途中不得坐農用三輪車或其它不安全車輛。不得坐超載或沒有手續的客運車。徒步或騎車的必須遵守交通法則,冬季建議家長安排學生在下午2點到下午5點之間返校,以避免天黑出現安全問題。

5.家長在學生節假日開學後不能返校時,請於當晚及時通知校方。聯繫電話xxxxxxx,以便查證,學生節假日不留校。望家長合理安排好孩子的生活用品。

6.家長教育子女安全使用一切電力設施,學校、宿舍、教室一切電力設施,學生只能正常使用,出現損壞或異常時,由班主任或電工處理,嚴禁學生自行處理,違者後果自負。

7.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學生患有疾病不能正常參加學校活動的,家長必須通知校方,如隱瞞不説的,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希望勞動生產率妥善處理好各種上,當與他人發生矛盾時,及時報告班主任或生活教師,正確合理解決矛盾,發生打架的學校將嚴肅處理。

8.家長應教育子女有事請假,凡私自離校的後果自負。

9.學校嚴禁學生染髮,穿哥裝異服,家長及時發現,及時糾正。望基給予孩子買衣服時,考慮是否符合國小生身份。

10.家長應教育子女,注意冬季煤氣、用火、用電、飲食、衣着、生病和出行等日常應具備的安全意識。增強日常安全防範意識,不靠近危險環境,不參與危險行動。

學生安全協議書3

甲方:______中學 聯繫電話:0000_____00000000

乙方:年班學生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家長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租(借)住房屋詳細地址:化隆縣________街(以學校為中心)________單元________號房主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主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住處學生總數:_____

為保障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我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租房住宿,中學原則上不接收非本學區學生入學。鑑於部分學生(家長)的迫切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學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須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一、學生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屬於學生(家長)本人自願的個體行為,在住宿期間及其往返住宿地與學校之間路途所發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危害社會行為產生的後果由自己完全承擔。

二、租(借)房住宿或走讀學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學校安排的活動,並無條件接受學校隨時的抽查。

三、家長應經常對走讀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

四、租房住宿的同學必須定期向班主任老師彙報學習和住宿情況。尤其是住地發生變更時需及時將新地址、聯繫方式通知老師。五、租住房東和住宿管理人員應切實負擔起在住宿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間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房東和住宿管理人員負責。

六、學生在外發生事故或意外,應積極與學校聯繫,以便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七、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甲方:化隆縣第四中學乙方:學生本人(簽名):__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______________住宿房東(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4

甲方: (學生班主任) 乙方: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為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確保學生人生安全,健全學校、家庭教育一體化,因該學生有經常逃學的習慣。經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乙方明確自己是逃學學生 的監護人,甲方與乙方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甲、乙雙方均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用《中國小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規範學生的言行。 二、甲方的職責和任務

1、甲方依法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兒童接受教育的權利。 2、甲方必須履行工作職責,嚴密組織教學活動和其他集體活動。

三、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乙方負責接送該學生上學、放學,在上學放學途中(校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2.孩子因病等原因不能上學時,乙方必須履行書面的請假手續。如沒能履行請假手續造成的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

3、在教學活動和其他集體活動中,因學生作業沒完成或任課教師批評教育等原因不到校或無故曠課,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教育該學生按時到校和回家。不私自逛街、不損害公共財物、不玩危險遊戲等,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學生班主任) (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 (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5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絡,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發性的侵害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節假日(除學校組織無償補課外)學生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鋭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

8、學生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9、學校應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管理,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並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又不屬學生故意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學生故意造成的傷害,由本人或監護人負責;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負責。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河塘、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積極進行協商調解。受傷害的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甲方(蓋章):

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簽字):

日期:

學生安全協議書6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泡、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學生安全協議書7

為了確保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制度,健全樂學暑期輔導班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輔導班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甲方:樂學暑期輔導班(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要認真做好為學生輔導的工作。

第二條:甲方負責乙方子女的作業及課外輔導,並及時向乙方彙報其子女在上課期間的情況,並且按照學生的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法,以滿足不同學生對於知識點的理解。

第三條:甲方在學生上課期間負責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為達到學生進步共同努力。

第三條:本甲方沒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擔下課後看護孩子的責任,望各位乙方諒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對甲方的聯繫,以保證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3、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甲方,甲方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5、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甲方有過錯的,按甲方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甲方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甲方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甲方的設施有關,但甲方的設施並無缺陷;

(2)甲方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7、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回家,非樂學暑期輔導班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甲方共同負責,甲方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甲方不負責任。

9、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樂學暑期輔導班或私自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甲方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11、甲方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甲方、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甲方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2、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有投保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期限為XX,即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協議期滿後,合同無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XX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XX

學生安全協議書8

為了更好的開展班級工作,增加班級家長間、師生間、同伴間和諧的氛圍,經雙方友好協商,於20xx年5月21日(週六),在北京動物園組織“我愛小動物”活動,本活動自願參加。特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活動定於20xx年5月21日,上午8:30整在北京動物園北門門口集合,門票自理。9:00整集體入園。活動時間為9:00——15:30。

二、安全:

1、交通安全:往返交通由每個家庭自行解決,保證出行安全。

2、人身安全:參與活動的家長身體健康,適合參與此次活動,如遇突發狀況,能積極進行緊急處理。自由活動時間避免去人多,不安全的地方活動,家長履行好幼兒監護職責,保證幼兒安全。

3、財產安全:在往返路途中、園內及活動時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4、食品安全:每個家庭自行解決飲用水及食物,中午午飯自理。

5、遇惡劣天氣(大風、下雨等)不能進行活動時,將另行通知活動時間。

6、請您及幼兒愛護公共設施,避免發生損毀等行為。

已經認真閲讀並同意參加此次活動的家長簽字:

時間:20xx年5月18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9

為切實保障學生人身安全,確保學生在上下學及參與道路交通過程中不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根據福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與學生家長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知曉交通安全常識,懂得交通安全的責任性和重要性。

二、由學生家長單獨或聯合僱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承擔,聯合僱車的由組織者負總責,學校負有監管責任。學校建議學生家長:要僱用合格車輛和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要僱用:

1、實際駕齡不滿三年的;

2、在一個年審期內扣滿12分的;

3、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

4、有違法犯罪記錄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員。

三、學生家長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及無牌無證、拼裝報廢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及安全要求的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及“黑車”,乘坐符合要求車輛時要講公德,服從組織人員指揮,嚴格遵守乘車規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要提高防範交通事故的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

四、學校和學生家長教育學生步行或騎自行車上下學時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規,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在公路上追逐、嬉鬧、勾肩而行,嚴禁騎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駕駛任何機動車輛,學生和家長要明確違反交通法規的危害及造成的嚴重後果,對因個人原因或行為不當引發的交通事故或造成的傷害自己負責。

五、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由學校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班級: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xx中學

20xx年2月13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0

為保障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鑑於部分學生家長在校外給學生租房和租房陪讀的實際情況,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實際情況和相關規定,同學生家長就在外租房和租房陪讀簽訂如下管理協議,學生租房安全協議書範本。

1、 學生要求在外租(借)房住宿屬於學生(家長)本人自願的個體行為,在校外住宿期間及其往返住宿地與學校之間路途所發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危害社會行為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自己完全承擔

2、 各位家長或監護人必須經常到孩子租房的地方查看,查看租住處的生活、學習情況,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與房東協商解決隱患,並要求房東規範管理。

3、 房東一定要按時鎖好大門,管理好自己家中租房學生,以防學生夜不歸宿,房東要隨時清點學生人數,發現未回學生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如果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4、 家長應經常對走讀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住地發生變更時要及時將新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老師。

5、 凡在校外租(借)房住宿的學生,家長必須陪護。租住房東和家長應切實負擔起在住宿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家長和房東負責

6、 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學生家長及房東要教給孩子防火、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火災,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識與自救方法,注意用電安全,絕對不允許孩子使用電器(電爐子、電熱水器等)、不私自亂接電線、堅決不允許使用蜂窩煤取暖等,平時不點火,不攜帶火機,不吸煙,協議書《學生租房安全協議書範本》。

7、 週六、週日的家校往返必須乘坐符合載客交通要求的車輛,嚴禁乘坐其他非法客運車輛或超載客車往返家校。不要讓孩子獨自行走,必須要有同伴,嚴禁使用無牌、無照、無證的車輛接送,嚴禁超載接送孩子,發現有類似問題及時舉報交管部門,在接送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全部由家長負責,並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8、 家長要告知房主時刻管理好孩子,堅決禁止學生拿刀、槍等帶有尖鋭器具的玩具嬉戲,確保遊戲的安全性。如因租住處管理不善,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如爆炸、拐騙、重傷害,走失等)學校概不負責

9、 告知房主要教育孩子之間互相幫助,團結友愛,不搞小團體,不打擊報復。

10. 學生在外發生事故或意外,應積極與學校聯繫,以便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學生及家長留存,一份房東留存,有效期一學年。

學生租借房屋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 學生本人簽字 :_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 :__________ 家長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房東姓名:______________ 房東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學生安全協議書11

為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殊心理)告知班主任老師,並出具相關證明。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校生星期日到校,星期六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7、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攔隆口中學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謝謝合作!

特殊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攔隆口中學

20xx年2月25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2

為了使您的孩子xxx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閲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協議人:

學生安全協議書13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於後,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積極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二)學校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校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加強對自己子女(被監護人)進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二)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着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三)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着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家長(監護人)必須嚴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及駕駛機動車輛;走路靠右行,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洗澡游泳或遊玩,不在水邊戲水、釣魚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房屋、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杆、樹木、房屋欄杆,不得翻越圍牆,不在教室、校園圍牆及危險區域嘻鬧和做遊戲。不得爬門鑽窗,不往門、窗外投擲雜物。

5、不準玩火,不準私自外出,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辦公室私接電源,使用電爐和其他用電器或點蠟燭,不得在雷雨時躲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蔘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良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國小生在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規範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不早戀等。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徵得班主任同意後,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與品性不端的社會閒雜人員接觸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傷害;

21、《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22、《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學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適宜上體育課要提前告訴體育老師,不能上學時要及時向班主任請假,並遞交請假條,請假條要家長簽名;

23、督促學生要準時上學,放學按時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經家長許可擅自到同學或親戚朋友家玩,放學後也不要在校園裏逗留玩耍。

24、《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並驗預防接種證。

25、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要求,我校幼兒園、國小一至三年級學生家長應每天按時接送,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責任。為確保學生安全,接送學生家長及車輛不允許進入校園,必須在校大門口兩側等候。接孩子時教育孩子有禮貌地和老師告別,使班主任心中有數。請家長囑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則責任自負。

26、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因以上原因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應由其監護人(家長)承擔責任。

(四)安全事故責任,除以上條款外,出現《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所列相關事故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執行。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師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領導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三)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若出現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須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按規按序妥善處理,不得無理取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八、本協議書自學生家長簽訂之日生效,至學生離開本校(含畢業或簽訂新的安全責任書)時失效。

學生安全協議書14

為了切實做好參加輔導班學習的學生的安全工作,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障輔導工作順利進行,經輔導負責人與學生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參與學習輔導期間的安全。

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時段內,安全責任由輔導班負責。輔導老師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出現打架等不安全行為。

具體時段為:

週一至週五,晚上,6:00—8:00

週六、週日,上午,9:30—11:30

二、學生在非輔導班學習時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家長)負責。如發生一切意外,與輔導班無關。

三、學生如帶病參加學習輔導,必須有監護人(家長)陪同。

四、學生上課時間段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疾病等,輔導班要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由家長解決。

五、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期間應服從老師安排,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班。如有特殊情況,離班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繫,並得到允許後方可離開。如果未經允許而擅自離開者,後果責任自負。如有意外,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六、對拒不服從安全管理強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學生安全行為的學生,輔導班將勸其退班,而學費不再退還。

七、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輔導班,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輔導班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輔導班老師、學生及家長簽字後生效,由輔導班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監護人(家長)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輔導班老師簽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5

甲方:監護人:

乙方:學校

甲方為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保證校外食宿生活安全,培養學生的特長,特委託乙方對甲方孩子進行託管服務,現雙方就託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託管對象:學生xxxx

二、託管時間: 年 月 月 共 個月

三、託管內容:為中國小生在上午放學後,下午上課前在學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生活服務活動,提供作業輔導,特長培訓等文化知識學習。

四、託管地點:貿易路南段

五、託管形式:校外學習、生活服務。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擬定託管要求;

(2)配合乙方搞好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紀律教育;

(3)負責按本協議書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經費。

2、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的託管要求設計生活、學習方案(計劃),並按雙方確認的託管方案(計劃)組織合適的教師實施;

(2)保證教師按本協議書規定按時完成甲方託管要求,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或變更託管內容;

(3)配備班主任對班級進行日常管理;

(4)學生考試成績優秀的發給獎勵證書;

(5)負責組織學生參加集體有益活動。

七、託管經費:

1、託管費總額為每月 元;

2、學員教材費按實際發生額另行支付給乙方;

3、甲方在入辦班開始十個工作日內支付託管費給乙方。

八、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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