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與旅行社合作協議
甲方:成都有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合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用房要求:乙方客人入住甲方酒店,房價可享受協議價:
房間 類型 掛牌價(元/間.天) 旅行社特惠價(元/間.天) 備註
高級單間 780 240 含單早
豪華標間 980 260 含雙早
豪華單間 1180 280 含雙早
陽光大牀房 1380 300 含雙早
陽光雙人房 1280 290 含雙早
商務套房 1980 600 含雙早
豪華套房 3880 998 含雙早
此協議價格根據淡旺季及團隊訂房量可進行調整;
團隊退房時間為12:00
二、説明:
1、所有房間可免費寬帶上網;
2、10人以上(含10人,同時不低於五間付款房間)成團;
3、團隊房費免收服務費;
4、旅行社協議價不包括四川省成都市舉行糖酒會、西博會展等大型活動期間收費標準,國家法定黃金週及節假日房價另定;
5、乙方入住甲方酒店,可享受十六免一的優惠,即團體每滿十六人免一個牀位,以此類推。(會議團隊不執行十六免一)(司陪780元/間/夜,按220/間/夜優惠,最多可優惠2間);
6、乙方訂房須提供:團隊名稱、房間類型、用房數、抵離日期、訂餐內容、會議室及娛樂預訂,返程車、船、機票預訂、停車數量,陪同姓名、性別、人數、聯繫電話。乙方訂房預訂以乙方的文字資料(包括傳真件)為準;
7、若變更或取消預訂,乙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
8、若乙方團隊在預訂內提前離店或推遲抵店,乙方須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飯店櫃枱門市價收取相應的費用;
9、乙方在沒有通知甲方取消預訂的情況下,如發生團隊未按期抵店的情況,甲方有權收取一夜總房費的100%;
10、乙方如變更或取消預訂的早、中、晚餐,須在用餐24小時前通知甲方,否則將按原訂人數和標準繳納甲方100%損失費;
11、乙方如臨時增加房間,甲方在用房緊張的情況下(用房高峯期),視實際用房情況而定可否給予增加;
12、付款方式:
a、乙方預訂中發生的全部費用,乙方須於團隊到達前預付或團隊到達時現付給甲方;
b、如乙方以外幣或其他形式向甲方支付費用,須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後執行;
13、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認為有需更改或變更之事,須以文字形式共同確認為準;
14、協議房房價,乙方有保密的義務,若因泄漏房價造成甲方損失或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甲方有權取消該合作協議;
1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6、甲方執行本協議具體部門為成都有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營銷部;
17、本酒店網址: #url#
您可在網上瀏覽酒店最新活動信息,也可以在網上直接進行散客預訂;
三、本協議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1 日止。
酒店簡介:成都有客酒店是一家以中國文化與法式風情相融合,以藝術、美學為創新的高端酒店。
擁有風格雅緻的'各類客房169間,可供100人同時就餐的自助餐廳和多功能的大小會議室等,設施齊全,裝修豪華、典雅,為客人提供賓至如歸的個性化優質特色服務。選用全球知名的麥克維爾中央空調、芬蘭的通力電梯及電梯管理密匙系統、飛利浦液晶電視、wi–fi無線網絡系統、按五星級標準配置的牀上用品。
甲 方:有客酒店(蓋章) 乙 方:(蓋章)
簽定人: 漆曉波 簽訂人:
電 話:15882256656 電 話:
傳 真:02886895008 傳 真:
日 期:2011年12月 日 日 期:
地 址:成都春熙路北段新街後巷子10號 地 址:
酒店與旅行社合作協議 [篇2]
甲方:威海包包旅行社
乙方:威海若華賓館
甲乙雙方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1、客房協議價格(rmb元)(如協議價格出現變動,以雙方傳真確認為準)。
附註: 以上價格均為淨房價,早餐有5元桌早,10元自助早。
l 團隊含義:同進同出5間(含)以上為團隊接待。
l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價格均不再有任何附加費如服務費等。
2、非特殊情況下,甲方提前一週左右以傳真形式向乙方酒店進行預訂,乙方接到預訂後,視客房預訂情況30分鐘內給予回覆確認;客人如有特殊情況沒能按時到達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乙方有義務將酒店前台電話通知導遊或客人,以便客人抵店前聯繫乙方協調各項事宜;乙方前台電話: 0631-7788991或0631-7788990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預訂客人不能順利入住,乙方應負責在本酒店內不提高價格給客人升級入住。
5、如乙方預訂已滿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將客人安排至同星級酒店,佣金由接待賓館照常返還。
6、甲方客户入住酒店時,乙方總枱按甲方傳真所指定的協議價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費。房費差價(佣金)歸甲方所得,每月憑雙方的傳真件進行核對結算,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提供的帳號中,乙方佣金差價税8%。
7、甲方的結算時間為----現結,結算方式為---現金。
8、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之規定,而導致異議或糾紛,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以上條款雙方均已同意,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合同有效期
自2011年 10 月 30 日-------2012年12 月31 日止
甲方:威海包包旅行社 乙方:威海若華賓館
蓋章 蓋章
電話:06315566778 電話:06317788990
傳真:025-84588899-8333 傳真:035-12345678-7666
手機:13815879719 手機:15163145157
簽署人:張雲 簽署人:菜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