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合作協議書模板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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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作協議書5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熱門】合作協議書模板合集五篇

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住址:身份證號:

丙方:住址: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身份證號:

甲,乙等各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100萬元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等各方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及其他各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甲乙作為股東代表顯名於工商註冊資料,其餘股東股份由甲乙代持,不登記於工商註冊資料。

1、公司前期開支。

(1)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辦理公司註冊費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開展正常經營所需之必要開支。

(2)本協議所列各股東都將參與公司的經營,公司成立前所有股東組成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會根據需要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原則上所有股東都應參加,經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決權同意,可決議通過公司前期開支的使用方案。

(3)各股東根據籌備委員會決議通過的關於公司前期開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職,先行墊付相關費用,待公司成立後,根據公司的正常的財務制度進行實報實銷。

2、註冊資金(本)100萬元。

(1)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2)甲,乙等各出資股東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三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各股東出資及佔股情況。

本協議所列股東均為實際出資股東,甲、乙、丙、丁四股東所持股份無特殊情況原則上公司成立後不予變動;戊、己、庚因其在公司擔任職位的特殊性(擔任財務、設計、人事負責人)一旦離崗(包括升職、調崗、離職等),其所擁有的股份同意無條件轉讓給崗位繼任者。其股份的轉讓價格按照以下標準確認:

A、在公司營利情況下,原崗股東在提取離崗前當年紅利後,按照出資金額加收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作為公允價格進行轉讓。

B、在公司虧損情況下,各股東對公司總資產進行估算或者聘請權威的中介機構進行估算,轉讓價格按照原崗股東出資額乘以公司總資產除以100萬進行轉讓,但轉讓價格最高不得高於原崗股東出資額。

各股東實際出資額(包括啟動資金及註冊資金)及所佔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實際出資350000元,佔股35%;

2)、乙實際出資108333.3元,佔股10.83333%;

3)、丙實際出資108333.3元,佔股10.83333%;

甲、乙作為工商註冊顯名股東代持其他股東股份,工商註冊登記的股份比例為甲佔股49%,乙佔股51%;甲乙代持其他股東股份,特做以下承諾:未經被代持股份所有股東的書面同意,不得單方面出讓、出質非屬本人實際出資擁有之股權,如其未經同意單方出讓、出質股權,除應向被代持股份股東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應按照違約處理股份比例乘以100萬的標準向權利受損的被代持股份股東支付補償金。

4、本協議所列股東未按照約定及時履行出資義務,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一)、公司股東會

1、公司設立股東會,由本協議所列全體實際出資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務。各股東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遇特殊情況,任一股東會成員都可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股東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執行董事不能或不願履行職務,則由各股東推選的股東召集和住持。

2、股東會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以下事項需經股東會決議:

1)、須經所有本協議所列股東達成一致同意決議後方可進行事項: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須經本協議所列股東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事項。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本協議所列所有股東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需經本協議所列股東持有股份多數表決權通過事項。

《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3、對於公司按照上述約定作出的股東會決議,甲乙作為顯名股東必須配合執行;配合事項包括簽署對外股東會決議,執行決議事項;如甲乙違背實際出資股東參與表決的決議,擅自簽署對外決議文件及擅自進行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執行董事及監事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乙為公司的監事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監督及協助工作。

(三)、規範管理制度

公司實行規範化管理,各股東在公司任職,應儘可能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也應簽訂勞務合同,以明確公司與管理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1、人員招聘等人事制度。

公司制訂人事規章制度,規範員工的招聘、薪酬、培訓、升職、勞動紀律等用工事項,公司建立相應的審批流程,對開展以上事項必須嚴格按照流程進行審批,任何管理者都無權私下決定以上事項。

2、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規範嚴謹的財務制度,一切資金往來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可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供各股東查閲。

建立規範的請款和報銷流程。公司任何款項的支出和報銷,都應經過相關管理人員的層層審批,任何股東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報銷相關費用。

3、經營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規範的經營管理制度。對業務合同進行專業的商業和法律審批,以減少商業風險和法律風險;對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檔案的查閲等事項建立規範的審批流程制度,以儘可能減少風險。

(四)、其他管理制度。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根據需要應及時規範各項管理制度,儘可能採用高效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等各方按照實際所佔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各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一會計年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年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年度剩餘利潤的60%,各實際出股股東按本協議確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五、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兩年內,各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三年起,經其他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如轉讓給善意第三人,轉讓協議有效的,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全體股東按轉讓價格20%支付違約金。

2、退股:

(1)、退股條件。

退股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股東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退股標準。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況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總資產80%的分配金額,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本協議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本協議各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本協議各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十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並額外按照應出資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十萬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八,其他

1、本協議自各方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捌,協議各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 、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不大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一、甲乙雙方自願合作傢俱加工生產項目,總投資為____萬元,_____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______方兑現技術,設備與場地。

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三、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四、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五、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___%、乙方___%的比例分配。

六、企業債務按照甲,乙雙方按比例負擔。

七、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按照雙方商議進行固定比例投入。銷售利潤分紅,_______年結算。

八、本協議自________之日起生效。

九、自__________之日起,_______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_______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十、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一、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_____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十三、違約處理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十四、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十五、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3

序言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漸進的原則,達成加強海峽兩岸經貿關係的意願;

雙方同意,本着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通過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進一步增進雙方的貿易與投資關係,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

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標

本協議目標為:

一、 加強和增進雙方之間的經濟、貿易和投資合作。

二、促進雙方貨物和服務貿易進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資及其保障機制。

三、擴大經濟合作領域,建立合作機制。

第二條 合作措施

雙方同意,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採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措施,加強海峽兩岸的經濟交流與合作:

一、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税和非關税壁壘。

二、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

三、提供投資保護,促進雙向投資。

四、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產業交流與合作。

第二章 貿易與投資

第三條 貨物貿易

一、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貨物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不遲於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就貨物貿易協議展開磋商,並儘速完成。

二、貨物貿易協議磋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關税減讓或消除模式;

(二)原產地規則;

(三)海關程序;

(四)非關税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性貿易壁壘(TBT)、衞生與植物衞生措施(SPS);

(五)貿易救濟措施,包括世界貿易組織《關於實施1994年關税與貿易總協定第六條的協定》、《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保障措施協定》規定的措施及適用於雙方之間貨物貿易的雙方保障措施。

三、依據本條納入貨物貿易協議的產品應分為立即實現零關税產品、分階段降税產品、例外或其他產品三類。

四、任何一方均可在貨物貿易協議規定的關税減讓承諾的基礎上自主加速實施降税。

第四條 服務貿易

一、雙方同意,在第八條規定的“服務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不遲於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就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並儘速完成。

二、服務貿易協議的磋商應致力於:

(一)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

(二)繼續擴展服務貿易的廣度與深度;

(三)增進雙方在服務貿易領域的合作。

三、任何一方均可在服務貿易協議規定的開放承諾的基礎上自主加速開放或消除限制性措施。

第五條 投資

一、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針對本條第二款所述事項展開磋商,並儘速達成協議。

二、該協議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一)建立投資保障機制;

(二)提高投資相關規定的透明度;

(三)逐步減少雙方相互投資的限制;

(四)促進投資便利化。

第三章 經濟合作

第六條 經濟合作

一、為強化並擴大本協議的效益,雙方同意,加強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合作:

(一)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

(二)金融合作;

(三)貿易促進及貿易便利化;

(四)海關合作;

(五)電子商務合作;

(六)研究雙方產業合作佈局和重點領域,推動雙方重大項目合作,協調解決雙方產業合作中出現的問題;

(七)推動雙方中小企業合作,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

(八)推動雙方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

二、雙方應儘速針對本條合作事項的具體計劃與內容展開協商。

第四章 早期收穫

第七條 貨物貿易早期收穫

一、為加速實現本協議目標,雙方同意對附件一所列產品實施早期收穫計劃,早期收穫計劃將於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開始實施。

二、貨物貿易早期收穫計劃的實施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雙方應按照附件一列明的早期收穫產品及降税安排實施降税;但雙方各自對其他所有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普遍適用的非臨時性進口關税税率較低時,則適用該税率;

(二)本協議附件一所列產品適用附件二所列臨時原產地規則。依據該規則被認定為原產於一方的上述產品,另一方在進口時應給予優惠關税待遇;

(三)本協議附件一所列產品適用的臨時貿易救濟措施,是指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第五項所規定的措施,其中雙方保障措施列入本協議附件三。

三、自雙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達成的貨物貿易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協議附件二中列明的臨時原產地規則和本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的臨時貿易救濟措施規則應終止適用。

第八條 服務貿易早期收穫

一、為加速實現本協議目標,雙方同意對附件四所列服務貿易部門實施早期收穫計劃,早期收穫計劃應於本協議生效後儘速實施。

二、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的實施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一方應按照附件四列明的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對另一方的服務及服務提供者減少或消除實行的限制性措施;

(二)本協議附件四所列服務貿易部門及開放措施適用附件五規定的服務提供者定義;

(三)自雙方根據本協議第四條達成的服務貿易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協議附件五規定的服務提供者定義應終止適用;

(四)若因實施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對一方的服務部門造成實質性負面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要求與另一方磋商,尋求解決方案。

第五章 其他

第九條 例外

本協議的任何規定不得解釋為妨礙一方採取或維持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相一致的例外措施。

第十條 爭端解決

一、雙方應不遲於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就建立適當的爭端解決程序展開磋商,並儘速達成協議,以解決任何關於本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

二、在本條第一款所指的爭端解決協議生效前,任何關於本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應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或由根據本協議第十一條設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適當方式加以解決。

第十一條 機構安排

一、雙方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於:

(一)完成為落實本協議目標所必需的磋商;

(二)監督並評估本協議的執行;

(三)解釋本協議的規定;

(四)通報重要經貿信息;

(五)根據本協議第十條規定,解決任何關於本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

二、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工作小組,處理特定領域中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並接受委員會監督。

三、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四、與本協議相關的業務事宜由雙方

業務主管部門指定的聯絡人負責聯絡。

第十二條 文書格式

基於本協議所進行的業務聯繫,應使用雙方商定的文書格式。

第十三條 附件及後續協議

本協議的附件及根據本協議簽署的後續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第十四條 修正

本協議修正,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終止

一、一方終止本協議應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在終止通知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開始協商。如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本協議自通知一方發出終止通知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終止。

二、本協議終止後三十日內,雙方應就因本協議終止而產生的問題展開協商。

本協議於六月二十九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四份文本中對應表述的不同用語所含意義相同,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現正經營一處魚塘餐飲形式的度假村,現甲方有意改變經營模式。乙方應甲方邀請協商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在甲方現有固定資產基礎上以共同經營的模式合作,雙方共同協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甲方負責固定資產投入、管理、外圍協調等事宜,乙方負責人才引進、經營管理等事宜。

二、甲方責任

1、改善魚塘水質。

2、對現有設施進行簡單裝修,包括房間、廚房、衞生間及周邊環境的簡單裝飾裝修和改善。

3、改善經營模式:

(1)更換招牌名稱,新招牌名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再行決定。

(2)結合乙方派出的人員,針對度假村的經營需求做詳細的崗位分配,由甲方派出的人員(營業額______萬元以內的員工配置)包括:總經理_______名,負責財務管理、前台接待、客户引進及外圍事宜的協調。服務員_______名,負責傳菜、端菜及大廳、房間的日常服務。雜工_______名,負責菜地管理(種菜、除雜草)、貨物裝卸等雜活,以及負責洗碗、擇菜、衞生等工作。

4、負責所有采購成本及房租、水電、工商、衞生等雜費。

5、負責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及其他。

三、乙方責任

1、結合甲方派出的人員,針對度假村的經營需求做詳細的崗位分配,由乙方派出的人員(營業額_______萬元以內的員工配置)包括伙房人員_______名,負責食品的製作加工。

2、負責整個後台及內部管理。

3、負責度假村的整體經營定位。

4、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工資及其他。

四、雙方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利潤分配按照營業額的百分比進行分配,具體為甲方分取營業額的_______%(包括成本),乙方分取營業額的_______%。

五、違約責任

雙方合作期間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六、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七、其他

1、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着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 重慶市合川區漁城消防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承包: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合作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按合同總價: %,(即)人民幣 元整,作為管理服務費(第一次開票時,乙方應一次性付清)。

(2)甲方配合乙方開具發票,產生的税收由乙方負責,税收按開票時,乙方應按開票金額付清。

(3)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不履行自己的義務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項目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4)甲方定期派專業人員對乙方承包的工程進行質量與安全監督,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應積極落實整改。

(5)項目施工完畢,必須經甲方專業人員驗收合格,方可報消防等驗收。 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兑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3)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4)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乙方映象甲方提供工程總價的75%的正規發票(使用於本消防工程的發票、餐費發票不能超過工程總價的0.5%並只能算髮票金額的60%,另還應提供工程總價的23%的帶有簽字手續完備的工資表並提供工資表上的人員身份證號碼)。

(6)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7)乙方在整個項目中所產生的各種費用(消防檢測驗收等)應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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