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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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合作協議書

多人合作協議書1

(甲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___方本着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項目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項目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甲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乙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丙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丁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戊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各合夥人在合夥項目中所佔份額為:甲____%,乙____%,丙____%,丁____%,戊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以下銀行卡上,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__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項目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_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各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人合作協議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拾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a)需承認本合同;b)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c)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

多人股份公司成立合作協議書

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公司期屆滿;

b)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其中一份為中間人所留。

公司股東簽名: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蓋章

年月日

多人合夥股東協議書範本

股東各方:

甲方: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

乙方: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

丙方: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及設備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乙方以現金及設備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丙方以現金及設備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組織計劃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文件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通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8、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多人合作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汽車維修相關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

經營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

1、出資額、方式、股份

(1)甲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2)乙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3)丙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4)丁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2、本合夥資本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分擔

1、盈餘分配,以公司財務為依據,按照合夥人所佔的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人償還,合夥財產不清償時,以各合夥人所佔的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股份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合夥負責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3個月告之其他合夥人並且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股份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其他合夥人時轉讓者有自主權,他人無權干涉。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負責人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從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狀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5)在不違反法律條例的前提下各合夥成員有權自主處理事務。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收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損失由該合夥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各合夥人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延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延續:

(1)合夥事業有盈餘。

(2)合夥事業有轉機。

(3)主要合夥人要求延續。

(4)合夥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一方經退夥程序退夥。

2、由經營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批准之日開始生效。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如有盡事宜,應該有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經營所在地工商局留存一份。

合夥人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多人合作協議書4

甲方(出資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出資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出資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以上各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投資人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出資的總額為: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

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

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

_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

_________出資共計__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存入指定銀行(_________),用以設立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

2、出資人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出資人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

3、出資人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及時辦理財產過户手續。

4、出資人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出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作項目

公司名稱:

公司經營範圍: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經營地址:

三、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1、股權份額以第一條出資金額及佔有公司股份比例為準。出資各方以佔有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項目股利,各方按佔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所佔公司股權比例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股權比例共有。

四、合作期間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後,如公司正常經營,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以_____年為週期自動延續。

五、出資的轉讓

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其他出資人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出資人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六、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名,副總經理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經所有股東共同協商,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總經理,全權統籌協調處理公司事務。其他部門負責人由所有股東共同協商指定。

公司日常運作由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共同協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門負責人不參與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各部門負責人的指定及罷免;

2、新產品或設備的引進;

3、公司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公司公章由________保管,賬目由_________保管;

七、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出資人原本意願時,經全體出資人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出資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八、虧損負擔

有限責任公司以自己的註冊資金承擔民事責任,出資各方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虧損不承擔責任,發生虧損時,各方以投入的出資額為限,按出資比例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的解散及解散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①合同日期屆滿,全體股東同意不再繼續經營的;

②公司業務不能繼續進行的;

③公司事務違反法律被撤銷;

④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解散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十、違約責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繳納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出資額的%作為違約金。如逾期個月仍未提交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十一、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十、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股東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____份,公司及股東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時間:年月日 時間:年月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時間:年月日

多人合作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公司股東組成部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及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及期限

1、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

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

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a)需承認本合同。

b)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賬分離,不能管理賬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公司期屆滿。

b)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公司股東各執__________份。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多人合作協議書6

甲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丙方:

住所:

聯繫電話: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2)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3)退股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4)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5)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6)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賬分離,不能管理賬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1)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2)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5)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公司期屆滿。

(2)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3)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公司股東各執_______份,其中_______份為中間人所留。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多人合作協議書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 經營範圍:

3、 註冊資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年,自至年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現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 入股:

a) 需承認本合同;

b) 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1、 退股:

a)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 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2、 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

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 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 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

常用貨物;

d)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 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 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 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 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 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 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 公司期屆滿;

b) 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 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b)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多人合作協議書8

合夥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合夥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合夥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合夥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經營項目為合夥人共同投資建世家萬和裝飾公司以及購買其他相關辦公設備並一起經營此裝飾公司(詳見附件第一、第二條)。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月日起,至年

第四條:投資額、方式、期限

1、四各合夥人都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投資,具體投資金額詳見附件第二條,合作方式詳見附件第三、第四條。

2、四各合夥人的投資款於年由所有合夥人推舉一人保管(詳見附件第五條),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人投資共計人民幣,小寫為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投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投資仍為個人所有,投資款合夥人自行約定時間予以返還(詳見附件第六條)。

第五條:盈餘、工資分配和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詳見附件第八條。

2、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資、工資後得收入為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分配方案詳見附件第六條。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初期和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投資為據,按比例承擔,其他責任詳見附件第七條。

第六條:入夥、退夥,投資的轉讓

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1、入夥: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退夥:1需所有合夥人認同的正當理由方可退夥,退夥時只能領取所持股份80%利潤,入股本金全額退還;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詳情見附件四);3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投資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投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並且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夥人自己或以合夥人名義參與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後,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夥和其他合夥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夥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律被撤銷;

1即行邀請中間人和公證員清算並給與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2清算後如存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投資、按公正;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投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多人合作協議書9

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經甲乙丙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合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

1、合夥企業名稱:

2、合夥企業經營項目和範圍:

3、合夥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夥企業的成立時間以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條、合作方式

1、甲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2、乙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3、丙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4、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轉入甲、乙、丙三方的共同賬户並由指定專人管理。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各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對合夥事務行使表決權。

2、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1)處理合夥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設備的。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3)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4)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對合夥企業進行管理的。

(5)處理流動資金壹萬元以上的。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五條、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合夥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任何條款,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事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税款。合夥企業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八條、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

委託執行人

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作為執行合夥項目的負責人。

第十條執行人的職責

合夥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出資比例過半數表決通過,但在爭議雙方比例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十其他合夥人對執行人的監督權: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項目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保密

協議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該保密義務永久有效。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協議終止、解除以及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

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同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自各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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