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的合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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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簡單的合作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簡單的合作協議書

最簡單的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

住址:

出資額:200萬

經營範圍:xx經典代理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5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20萬元,大寫貳拾萬,佔總投資額的10%;乙方出資人民幣180萬元,大寫壹佰捌拾萬元,佔總投資額的18%;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20xx年__10月__8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企業出資共計人民幣__200萬_元,大寫貳佰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夥人依照出資比例對合夥企業利潤進行分配;合夥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合夥企業的利潤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即各合夥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潤分配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簡單的合作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利原則,各方發揮各方資源優勢達成以下合作共識:

一、合作項目

1、xxx合作

2、xxx合作

二、雙方責權利

1、雙方整合自身資源進行合作;

2、雙方在項目上達成合作意向的,另具體擬定項目合作協議

三、合作模式:再商議

四、合作期限:五年至長期

五、合作協議及其他

1、本協議是合作的總合作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體合作項目的合作模式及項目內容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

甲方代表:

日期:二Оxx年xx月日

乙方:

乙方代表:

日期:二Оxx年xx月日

最簡單的合作協議書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傳真:

地址:

郵編:

乙方:

負責人:

傳真:

地址:

郵編:

丙方:

法定代表人:

xx傳真:

地址:

xx郵編: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甲、丙雙方簽訂的《聯想手機合作協議XXX產品政策條款》(包含甲、丙雙方所籤全部產品合作協議),乙方願意為甲方和丙方之間的付款訂貨和貨款結算提供服務,接受甲方申請開出以丙方為收款人的銀行承兑匯票,甲方在乙方開立結算帳户,帳號:,甲方所有銷售款項均應通過該帳户結算。

2、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章生效後,甲方簽發經乙方承兑並由乙方寄出的銀行承兑匯票(乙方對該銀行承兑匯票的真實性負責),丙方收票後向乙方開出相應金額的《商品金額證明書》(見附件二)並加蓋公章和預留授權人簽名(預留印鑑和預留授權人簽名見附件一),然後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原件郵寄給乙方,乙方以此作為向丙方簽發《提貨通知書》(附件三)的依據;或者丙方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傳真給乙方,同時從指定郵址(見附件一)發電子郵件通知乙方對該傳真件內容進行確認,隨後仍應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原件郵寄給乙方,乙方經核對該傳真件與電子郵件內容一致後,可以先以該傳真件和電子郵件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為向丙方簽發《提貨通知書》(附件三)的依據,丙方必須保證乙方收到的《商品金額證明書》傳真件與原件內容一致。《商品金額證明書》為丙方向乙方簽發的不可撤銷的提貨權憑證,原件交由乙方佔管。

3、甲方每次申請開出收款人為丙方的銀行承兑匯票時,承兑保證金的交存可選擇如下幾種方式之一(以打√為準):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方式。

甲方交存不低於銀行承兑匯票金額的%的承兑保證金。

甲方交存不低於銀行承兑匯票金額的%的承兑保證金,在每次提貨時追加至相當於每次提貨金額%的保證金。

4、在該協議項下籤發的銀行承兑匯票額度內,甲方每次提貨應提前一天向乙方和丙方提出申請,乙方據此審籤同意發貨的《提貨通知書》,並將該《提貨通知書》原件郵寄給丙方,丙方以此作為向甲方發貨的依據,或者乙方先將該《提貨通知書》傳真給丙方,同時從指定郵址(見附件一)發電子郵件通知丙方對該傳真件內容進行確認,並在隨後將該《提貨通知書》原件郵寄給丙方,丙方經核對該傳真件與電子郵件內容一致後,可以先以該傳真件和電子郵件的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為向甲方發貨的依據,但乙方必須保證丙方收到的《提貨通知書》傳真件與原件內容一致。《提貨通知書》為乙方向丙方簽發的不可撤消的行使提貨權的憑證,原件由丙方佔管,丙方應將乙方審籤後的同意甲方提貨的`《提貨通知書》專夾保管作為對帳依據。憑乙方簽發的《提貨通知書》,甲方可向丙方提貨。

5、未經乙方審籤《提貨通知書》確認,丙方向甲方供貨,不計入丙方提供給乙方佔管的《商品金額證明書》金額之內。乙方《提貨通知書》審籤方式為:乙方在同意甲方提貨的通知單上由乙方指定專人簽字並加蓋“銀行”印章(簽字式樣及預留印鑑見附件一)。

6、對乙方審籤的《提貨通知書》,在提貨前丙方應及時與乙方所留簽字式樣及印鑑進行核實,未經核實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印鑑核對不符而予以提貨,按第5條未經乙方審籤《提貨通知書》的情況處理。

7、乙方對甲方使用《提貨通知書》提貨的情況有權與丙方核對(以乙方提供的《提貨通知書》為依據)。丙方與乙方至少每月應核對金額一次。

8、銀行承兑匯票到期前十日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提貨申請,乙、丙雙方核對《提貨通知書》累計金額。若《商品金額證明書》金額大於《提貨通知書》累計金額,則此差額由丙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在匯票到期前八日時將載明此差額的《付款通知書》(附件四)送達丙方。丙方將在兩個工作日內以“《付款通知書》回執(附件五)”給予乙方書面回覆。丙方在匯票到期日前將此差額款項匯至乙方指定的帳户。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逾期付款的,丙方將不支付逾期利息。款項結清後,乙方將《商品金額證明書》退還給丙方。

9、除第8條約定的付款責任外,丙方不承擔其他付款責任。

10、三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義務給守約方造成損失,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及索賠的費用。

11、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三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則以訴訟方式解決。

12、本協議書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間《商品金額證明書》累計金額與《提貨通知書》項下甲方實際提貨金額的差額不得超過萬元。若出現第8條約定的丙方付款責任,丙方在履行完相應付款責任後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

13、本協議一式五份,自三方均簽章時生效,甲方執壹份(不包括附件一),乙、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除甲方那份不包括附件一外,本協議所附的附件一、二、三、四、五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15、三方在此聲明並保證如下:三方均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金融機構,有權以自身名義,權利和權限從事本合同項下的業務經營活動,並以自身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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