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簡單保密協議

來源:文萃谷 1.93W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最新最簡單保密協議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在達成下列條款並在_________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本協議所涉之商業祕密是指,甲方擁有或持有的、未公開的、能夠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測試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等技術信息以及客户名單、銷售價格、行銷計劃、採購信息,採購渠道、進貨價格、供應商名單等經營信息;

以及甲方規章制度規定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和本合同附件所列保密信息及相關文件;

以上信息均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以下簡稱“商業祕密”),乙方均負有保密義務。

1

二、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必需對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任何前述信息的部分或全部通過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或自行、或與他人串通利用該等商業祕密,直到該等商業祕密被甲方公開。若商業祕密經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開的,乙方也應繼續依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三、 違約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如果乙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 若乙方在在職期間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均應視為乙方嚴重違反了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五、 本協議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通過書面的形式進行補充或修改。該等修改經雙方簽字蓋章始為有效。

六、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附件二: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2

最新最簡單保密協議 [篇2]

甲方:

住所地;

聯繫電話: 保 密 協 議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保守其所知悉的甲方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事宜達成一致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瞭解的技術祕密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崗位相應的保密義務。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以保持其機密性。

二、除履行職務需要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三、雙方同意,乙方離職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的其他企業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等;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不論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於離職之後壹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離職後壹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生產;離職壹年內仍負有本合同規定之義務。

七、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應於離職時,應當返還給甲方。

九、乙方清楚並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支付的工資報酬,已包括乙方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商業祕密、競業限制的補償,乙方均無權以何種理由向甲方要求另行補償。

十、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應當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人民幣貮萬元。

因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甲方實際損失不足違約金數額的,以違約金為限;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賠償實際損失。

十一、無論乙方是否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甲方損失,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第 1 面 共 2 面

十二、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三、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閲合同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第 2 面 共 2 面

最新最簡單保密協議 [篇3]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1條權屬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2條技術成果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第3條保密制度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4條不披露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5條保密期間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

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一定金額的保密費。甲方認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支付甲方保密費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後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6條不侵權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7條競業限制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8條信息載體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乙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9條返還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10條商業祕密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11條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12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3條違約責任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20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14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附件《保密制度》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各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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