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保證書

來源:文萃谷 2.58W

經過入學教育和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深感安全工作重要,關係到社會和學校的穩定,影響到個人和家庭的幸福.在全校上下大力開展"講誠信,改陋習,樹形象"的活動中,作為當代大學生應以誠信為本,為此我鄭重保證:

安全教育保證書

一,遵守消防法規和學校防火工作的各種規定,自覺做到不違章用電,不使用違章電器,不亂拉亂接電線,不使用偽劣,故障電器,不躺牀鋪吸煙,不在禁煙場所吸煙,不亂扔煙頭,不在校園內焚燒廢紙和燃放煙花爆竹,不損壞消防設施,器材.自覺學習和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自救,逃生等知識技能.

二,自覺做好防範措施,防止失竊和上當受騙.做到保管好現金和貴重物品,宿舍人走關門,關門睡覺,在公共場所貴重物品不離開視線,不交給不相識的人保管.存摺,磁卡要設置密碼,不用出生日期等易被人識破的數字作為密碼,密碼要保密.不輕信不相識的人的花言巧語,不在街頭,路邊貪便宜,不在網絡等媒體或其他場所輕易公開自己的姓名,住址,聯繫電話等個人基本情況,以防被騙,遭人恐嚇.

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遇事頭腦清醒,冷靜處事,不罵人打人;不侵佔他人財物,不違反交通規則,做遵紀守法的好學生.

做好安全工作是學校對我們學生的關心和愛護,我堅決做到.違反第一,三條的,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願意接受相應的處理.由於違反上述保證所造成的後果,由我本人承擔.

特此保證

安全教育保證書

為了強化學生安全意識,堅持安全第一,落實安全措施,着重進行防水、防電、防火、防毒、防爆、防騙、防盜、防病和防攻擊等知識的宣傳及交通法規、衞生知識、心理健康、安全常規等安全知識教育:

第一條嚴禁去山塘水庫池塘水坑江河湖泊游泳!不到水深的河邊水庫池塘邊玩耍!

第二條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橫穿馬路要留神,紅燈停綠燈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嚴禁在馬路上騎自行車。

第三條外出遊玩應徵得家長同意後方可外出,外出要早歸,嚴禁徹夜不歸。

第四條不和陌生人説話,不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不給陌生人開門,因故離開學校應得到班主任同意並留下請假條

第五條學習掌握必要的運動知識,確保體育運動安全。

第六條不得在樓道、走廊等處追逐、推拉、嬉鬧。不趴在走廊護欄上(特別是人多時),絕不允許坐在護欄上或在上行走,嚴防意外。

第七條禁止用彈弓、橡皮筋、可發射塑料子彈的玩具槍、棍子、掃把等危險器具參與玩耍,以免誤傷他人。

第八條上下學上下樓梯要講順序,靠右邊走,不要相互推搡,以免跌倒,更要防止搶、撞、推、踩。放學回家要按順序慢走出校門。

第九條不把貴重物品或不該帶的物品帶到學校,不帶大額現金,錢幣隨身攜帶,嚴防失竊。同學間不亂借現金。

第十條學習掌握用電知識,不隨便觸碰帶電電器,不摸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第十一條嚴禁玩火,嚴禁在校燃放煙花爆竹。家中要懂得安全使用煤氣,不玩火柴打火機 第十二條課間餐就餐要講究秩序,排好隊,不爭搶。

第十三條注意飲食衞生,不食用黴變食物和三無產品,以防食物中毒;不暴飲暴食。 第十四條有病及時就醫,以免延誤醫治時機。有先天性危險疾病(如心臟病)要及時向班主任出具證明、彙報,並避免劇烈運動等。用藥請遵醫囑,防止出現過敏、不良反應等不適症狀。

第十五條不得踢小雞雞,不能用腳絆人,同學間不亂起外號。

第十六條不攀爬樹木,不掏鳥窩,不擅自去爬山,不爬高的建築。

第十七條同學間互諒互讓,發生矛盾時多作自我批評,不準吵架,嚴禁拳腳相加,大動干戈。 第十八條有事一定要先報告老師,不擅自解決。

2頁附錄:學生簽名

學生簽名:

第一組:

安全教育保證書

根據上級安全教育精神和有關安全教育文件,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望家長協助搞好安全工作。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學生上學、放學一律靠右走,路上不追趕、不打鬧、不追車。

2、學生上學不準騎自行車,如有特殊情況,家長申請簽字。

3、不準玩火、玩電器設備。

4、不準上樹、爬高,不準玩棍棒、磚塊、刀具。

5、不準私自外出,不準接近陌生人。

6、不準下河或坑塘洗澡、滑冰。

7、上體育課嚴格按老師要求進行。

8、嚴禁上學校花池、球枱,不準扒籃球架。

9、嚴禁在小攤上買零食吃。

10、嚴禁在校內外牆上胡寫亂畫。

11、由家長監督,工整認真的完成寒假作業。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馬上鄉第二小

2015年元月13日

教育實踐安全保證書

研究生教育實踐是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中的重要環節,是理論聯繫實際,培養優秀中國小教師的重要途徑。為了保證教育實踐工作有序,防範各種安全事故、事件的發生,圓滿完成教育實踐任務,本人承諾在校外教育實踐期間遵守以下規定: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和實踐教學單位的管理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條例。

2.嚴格遵守《××××學院學生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實習工作暫行辦法》、《××××學院學生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見習工作暫行辦法》和學校有關規定,服從實習基地的領導和工作安排。

3.自覺遵守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使用不熟悉的設備設施前,必須仔細閲讀其使用説明書或向有關人員請教,掌握操作方法。

4.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基地,從事任何與實踐教學無關的活動。

5.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庫、水塘等洗澡、游泳,嚴禁攀爬危險物及帶火種上山。

6.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外出乘坐交通工具時,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的車輛、船隻和非客運的.車輛、船隻。不無證駕駛機動車輛、船隻。

7.不尋釁滋事、打架鬥毆,不參與各種賭博活動。

8.女生不單獨外出,嚴禁晚間外出。

9.不私自組織有關人員外出參觀、訪問、野炊、旅遊等活動。如確需組織開展集體活動,應履行書面審批手續,並做好安全措施。

10.不得去各類娛樂場所及網吧等處活動。

11.不酗酒,不陪酒。

12.注意飲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

13.注意用電用氣安全,熟悉工作區和生活區的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14.定期嚮導師彙報實習情況,如遇突發事件應立即向實習基地和學院報告。

15.增強自身防盜防搶意識,注意人身財產安全。

16.嚴禁組織、參與其他各類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活動。

17.教育實踐活動結束後準時安全返校。

本人若違犯以上條款,願意接受相應處理及承擔相應的一切後果和法律責任。

保證人(簽字):

年級、專業:

年 月 日

13暑假家教安全協議保證書

為了確保我們的孩子在暑假培訓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增強安全意識,營造一個良好學習環境,讓每一個同學都度過一個難忘而美好的假期,家長委員會全體成員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監護人應對學生開展安全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學習期間,家長對孩子要進行安全教育和思想動員,在上放學路上,請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安全。請家長記清學習班上課放學時間,學生在離開學習班與回家的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輔導老師不予負責,希望各位家長能積極配合,對孩子進行教育督促。

2.監護人應對學生上學放學及放假時間安全承擔責任,嚴禁學生騎自行車、電動車或摩托車上學,對學生上學和放學路上的安全輔導教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3.輔導期間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以上危險器物帶入校內,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方承擔全部責任。

4.學習期間,如遇惡劣天氣,家長應提醒孩子推遲上學,放學時教師應提醒學生推遲放學,並告知家長。學生有事外出應向任課教師請假,並告知家長。學習期間嚴禁學生私自到塘、河、溝、水庫等洗澡,嚴禁到網吧上網。未到校或私自離校,教師應及時電話通知學生的監護人。下課休息期間不允許學生私自到培訓點外活動或購買零食。

5.如遇特殊情況,孩子無法來上課,請您及時給家教老師請假,無論是親自請假還是打電話請假,請勿必告知任課教師,以免出現孩子無故曠課現象,由無故曠課而產生的安全等問題與輔導教師無關。

6.學生可以提前20分鐘到校,放學後應立即離培訓點回家。放學後孩子若沒按時回家,請家長及時與負責老師聯繫。

7.任何學生不得私自缺課,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加,請家長與老師聯繫。

8.本協議人手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培訓點學習的整個過程。學生在該中心學習終止,協議自動廢除無效。

學生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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