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安全協議書模板集合五篇

來源:文萃谷 2.04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安全協議書模板集合五篇

安全協議書 篇1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茲為簽訂地役權變更協議書,經當事人協議,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後記土地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文第_______號第_________順位地役權登記,雙方當事人同意變更。

第二條 地役權範圍:東側長_________米,寬_________米,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不動產標示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目:宅地

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

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協議書 篇2

施工方(甲方):

安裝方(乙方):

設備租賃(使用)安全協議書是甲乙雙方簽訂《設備租賃合同》後的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應按協議的內容各負其責,履行職責和義務,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一、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應各種安全設施齊全、有效,符合技術要求。

2、塔吊使用期間的所有權屬甲方,但乙方在安裝及拆卸期間負一切安全責任。

3、甲方隨機配備二名專業塔吊司機持證上崗,塔吊操作人員應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所派操作人員服從乙方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違章作業。

5、在使用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的,有權隨時收回塔機的使用權。

6、甲方負責設備自身質量問題維修工作。

二、乙方安全職責

1、 乙方必須配備專業的指揮人員持證上崗。否則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2、 乙方應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範JGJ46—20xx》要求為塔機單獨設置迴路及專用配電箱並作重複接地。因未按規範要求執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有責任保證設備及一切附件在安裝及拆卸期間不得丟失和受到人為損壞,否則應照價賠償損失。

4、 凡在施工中因乙方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一切事故責任。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影響一律由乙方承擔。

5、 乙方在安裝及拆卸過程中負責對塔機巡檢、維修、保養及安全保護裝置校驗工作保證設備的安全操作和良好的技術性能。

6、 乙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塔機的安全管理,保證使用安全。

7、甲方負責對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等工作,由專人維修,如發生機械故障,應及時修理必須隨叫隨到,嚴禁設備帶病運行。為設備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8、乙方負責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監督,制止違章作業。嚴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規程和“十不弔”(1>被吊物重量超出機械承載範圍不弔2>信號不清不弔3>重量不明不弔4>吊物下方站人不弔5>吊物上方站人不弔6>立式構件不弔7>散物捆綁不牢不弔8>零碎物無容器不弔9>大模板無卡環不弔10>埋在地下物不弔)。

9、乙方應定期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安全生產。

10、乙方有權隨時檢查塔吊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有權對違規的操作人員進行處罰,對於甲方塔吊司機消極怠工,影響正常施工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操作人員。

11、針對六級以上強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下乙方應停止塔機作業,並採取相對防護措施。

12、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13、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時,應當做好起重機械的現場防護工作,應當在起重機械工作的活動範圍內(設備移動、起重機臂架、吊鈎活動、覆蓋範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三、上述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 表(簽字): 代 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安全協議書 篇3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職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項目名稱:金力公司原水泥粉磨車間拆除工程

工程地址:金力公司廠區

工程範圍:源水泥粉磨車間拆除

協議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發包方的'安全責任:工程項目發包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一、發包方安全責任:不定期檢查承包方施工現場,對承包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發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技術、安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監察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承包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管網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批准。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

11、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承包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承包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範圍。

四、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承包方安全部門參與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承包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發包單位(章): 承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託代理人 : 法人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責任書一式肆份,由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

安全協議書 篇4

為加強項目施工的標準化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項目部管理水平,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保衞生等各項工作達到項目工程管理的預期目標,進一步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行業管理的標準、法規、規範、規程及項目部的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為明確職責,特簽定本責任書。

簽約雙方: (甲方)

(乙方):

聘任職位: 班組安全員

所屬單位:

一、甲方責任:

1、項目部安全總監(安全員)負責每月對乙方進行考核。

2、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要求乙方工作質量,保證班組安全施工。

3、負責解決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所需人、財、物的調配、供應。幫助乙方及時解決安全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難問題,監督有關部門做好對工程的各項服務工作,全面實施工程合同中對業主的各項承諾,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4、對乙方安全責任合同中明確的工作標準、工作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有協調監督、檢查、處罰權,對違反項目管理制度的有解聘的權利。

二、乙方責任

1、班組長是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的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直接責任。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和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不斷提高安全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做好班前教育和記錄,嚴格執行安全防護標準,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和工人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行為,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6、對本班組施工場所進行全方位安全監督檢查,糾正不安全行為和違章作業。

7、因違章指揮、工作失職發生的安全事故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處罰。

三、工作標準

1、遵守工作時間,有事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熱愛本職工作,工作積極性高,秉公守法、能吃苦耐勞,敢於管理,善於管理。

3、努力學習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各種安全技術措施、規章制度、標準、規定。

4、堅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大膽管理,按章辦事,不徇私情,遇險情要立即果斷處理,情況報項目安全部,隱瞞不報或未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發生工傷事故本人負失職責任。

5、作好安全達標和文明安全管理,每天做到工完場清。

6、堅持原則,做好本崗位安全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做到腿勤、手勤、嘴勤。

7、按時保質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8、履行三個必須:

(1)每天反映安全問題,必須真實。

(2)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

(3)對無法自行整改的安全隱患,情況報上一級領導處理。

9、做到五個到位:

(1)安全教育宣傳到位,班前、班後的安全教育率達100%。

(2)本班組工作面的“三寶、四口、五臨邊”檢查到位。

(3)哪裏有作業工人,哪裏就安全監督到位。

(4)重點部位跟蹤檢查到位。

(5)秉公執法檢查到位。

10、每天做好八件工作:

(1)上班首先要正確佩帶安全帽、袖標,到本班組作業場所巡視檢查。

(2)協助總包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安全檢查,作好記錄。

(3)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要求逐條核實。

(4)落實整改,處罰本班組當天不安全和違章作業行為。

(5)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及班組日誌。

(6)檢查安全設施、機械安全裝置、工具安全有效。

(7)檢查責任區內的材料堆放情況,按規定及時整改,確保現場文明施工。

(8)參加現場安全生產協調會,在會上報告本班組安全情況和文明施工情況。

四、考核獎罰

1、本月未發生安全事故,考核得分80分以上的,按規定全額發放崗位津貼;考核在70~80分的按津貼的50%發放;考核在60分以下或連續2次在70分以下的予以解聘,並處50元罰款處理。

2、發生安全事故,事故按中建八局安全生產獎罰規定執行。

五、聘用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責任書每月由安全主管考核(附件1)。安全責任書雙方簽字生效,按月兑現;乙方調出本項目,本責任書自調出之日起自動失效。

甲方單位項目負責人: 乙方:

乙方單位項目負責人:

***項目經理部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5

XX單位,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規的規定,為了更好的保證可靠的供電和電網的安全,協議如下:

一、供用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供用電雙方按產權分界點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供電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方的供電設備。

3、在用電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負責保護並監視其正常運行;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

二、 安全運行管理責任

1、供電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用電方提供合格的電源。

2、用電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運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並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用電方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高壓入網證上崗, 嚴禁無證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3、用電方必須向供電方的用電檢查部門報送變(配)電值班人員名單;如值班人員有變動時,必須書面通知供電方的調度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

4、未經供電方用電檢查人員同意,用電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户供電。

5、用電方必須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用電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三、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供電方對用電方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用電方整改後,應及時進行驗收。供電方不承擔因用電方電氣設備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責任。

2、用電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供電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用電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導致電網不安全運行的一切後果全部由用電方承擔。

5、用電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供電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用電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6、用户產權的線路發生任何事故,供電局不承擔責任。

7、供電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用電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並可停止供電。

四、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 20xx年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1 月1 日止。協議到期後,如供用電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 兩 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 一 份。

供電方:(簽章) 用電方:(簽章)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時間:年 月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