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租房協議書

來源:文萃谷 1.22W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哈爾濱租房協議書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小區幢室。用於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年/半年付款,如續租需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交納租金。另付押金_____元,電梯費 元,物業費 元。

共計______元.

(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鄰居等間接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五、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入住時的水電數字:電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哈爾濱租房協議書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聯繫方式 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租賃合同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房屋結構為 ,產權證建築面積 平方米,共 間(套),產權證號 。

第二條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合同期限內租金不變。

第五條 租金按 (月、季、年)結算,每 (月、季、年) 日以 (現金或轉帳)交付。

第六條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七條 甲方屬於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承諾無與產權有關的民事或行政糾紛,合同生效後如有上述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轉租該房屋(在空格內填寫是或否)

第九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維修由甲方負責。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損失及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的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變房屋結構的前提下,投資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裝飾裝修方案須經甲方審核簽字同意。租賃期滿後,乙方維持裝飾裝修後的現狀交付房屋的,甲方不補償裝飾裝修費用;乙方拆除裝飾裝修的設備、材料的,必須出資恢復原樣。

第十二條 在房屋租賃期間,與使用房屋有關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逾期付款的`違

約責任。由乙方支付的費用為:水費,電費,電話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物業管理費, 等。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將房屋退還甲方。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

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4、違反第十條規定,二次被行政處罰的;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其它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第十五條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 月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條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以年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逾期總額的 %按日加收滯納金。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九條 甲方產權證複印件及其它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其它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申請當地工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 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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