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工程策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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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綠化工程的施工工序及其規範

綠化工程策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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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一篇關於園林施工規範化的具有指導性的文章,本文的目的在於闡述園林綠化的規範與特徵,回顧其發展歷史,指出園林綠化的不足之處;園林綠化研究的範圍,園林規劃與設計,園林施工,園林養護等。本課題為綜合性的多功能的基礎課題,並嘗試着提出一些規範性的技術原則和要求。

1、施工前準備

1.1 城市綠化工程必須按照批准的綠化工程設計及有關文件施工。施工人員應掌握設計意圖,進行工程準備。

1.2 施工前,設計單位應向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施工人員應按設計圖進行現場核對。當有不符之處時,應提交設計單位作變更設計。

1.3 根據綠化設計耍求,選定的種植材料應符合其產品標準的規定。

1.4 工程開工前應編制施工計劃書,計劃書:

1.4.l 施工程序和進度計劃;

1.4.2 各工序的用工數量及總用工日;

1.4.3 工程所需材料進度表;

1.4.4 機械與運輸車輛和工具的使用計劃;

1.4.5 施工技術和安全措施;

1.4.6 施工預算;

1.4.7 大型及重點綠化工程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1.5 城市建設綜合工程中的綠化種植

2、種植材料和播種材料

2.1 種植材料應根系發達,生長茁壯,無病蟲害,規格及形態應符合設計要求。生長旺盛,姿態豐滿,品種優良,苗源取近原則。

2.2 苗木挖掘、包裝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一般土球大小為胸徑的8-10倍.包裝時用草繩將根部土球包紮好,使土球不鬆散。

2.3 觀葉植物,葉色應鮮豔,葉簇豐滿。

2.4 鋪栽草坪用的草塊及草卷應規格一致,邊緣平直,雜草不得超過5%。草塊土層厚度宜為3~5cm,草捲土層厚度宜為1~3cm。

2.5 播種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種子均應註明品種、品系、產地、生產單位、重量、採收年份、純淨度及發芽率,不得有病蟲害。自外地引進種子應有檢疫合格證。發芽率達90%以上方可使用。

3、種植前土壤處理

3.1 種植或播種前應對該地區的土壤理化性質進行化驗分析,採取相應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3.2 園林植物生長所必需的最低種植土層厚度應符合表5.2的規定。

園林植種植必需的最低土層厚度 表5.2

植被類型

草本花卉

草坪地被

小灌木

大灌木

淺根喬木

深根喬木

土層厚度(cm)

30

30

45

60

90

150

3.3 種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築廢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強酸性土、強鹼土、鹽土、鹽鹼土、重粘土、沙土等,均應根據設計規定,採用客土或採取改良土壤的技術措施。

3.4 綠地應按設計要求構築地形。對草坪種植地、花卉種植地、播種地應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摟平耙細,去除雜物,平整度和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4、種植穴、槽的挖掘

4.1 種植穴、槽挖掘前,應向有關單位瞭解地下管線和隱蔽物埋設情況。

4.2 種植穴、槽的定點放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4.2.1 種植穴、槽定點放線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位置必須準確,標記明顯。在樹穴弄挖前施行種植放樣定位,骨架大規格喬灌木可用插杆法標誌點,羣植小灌木及地被可用白粉劃線標誌確定種植面及林緣線。

4.2.2 種植穴定點時應標明中心點位置。種植槽應標明邊線,標線要直。

4.2.3 定點標誌應標明樹種名稱(或代號)、規格。

4.2.4 行道樹定點遇有障礙物影響株距時,應與設計單位取得聯繫,進行適當調整。

4.3 挖種植穴、槽的大小,應根據苗木根系、土球直徑和土壤情況而定。穴、槽必須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規格應符合表4.3-l~5的規定。

常綠喬木類種植穴規格(cm) 表4.3-1

樹高

土球直徑

種植穴深度

種植穴直徑

150

40-50

50-60

80-90

150-250

70-80

80-90

100-110

250-400

80-100

90-110

120-130

400以上

140以上

120以上

180以上

注:另外,樹穴的尺寸還需依各樹種不同的生活習性區別對待。樹穴形狀為園柱要求壁直底平。挖掘時將表土,心土分開放置。

落葉喬木類種植穴規格(cm) 表4.3-2

胸 徑

種植穴深度

種植穴直徑

胸 徑

種植穴深度

種植穴直徑

2-3

30-40

40-60

5-6

60-70

80-90

3-4

40-50

60-70

6-8

70-80

90-100

4-5

50-60

70-80

8-10

80-90

100-110

綠籬類種植槽規格(cm)表4.3-3

苗高 深×寬 種植方式

單 行

雙 行

50-80

40×40

40×60

100-120

50×50

50×70

120-150

60×60

60×80

4.4 在土層乾燥地區應於種植前浸穴。即在種植前先向穴內澆灌水。

4.5 挖穴、槽後,應施入腐熟的有機肥作為基肥。肥料不要直接與根頭接觸,即在肥料上蓋層土。

5、苗木運輸和假植

5.1 苗木運輸量應根據種植量確定。苗木運到現場後應及時栽植。

5.2 苗木在裝卸車時應輕吊輕放,不得損傷苗木和造成散球。吊時在樹身上繞草繩或其他保護材料。

5.3 起吊帶土球(台)小型苗木時應用繩網兜土球吊起,不得用繩索縛捆根頸起吊。重量超過1t的大型土台應在土台外部套鋼絲纜起吊。

5.4 土球苗木裝車時,應按車輛行駛方向,將土球向前,樹冠向後碼放整齊。

5.5 裸根喬木長途運輸時,應覆蓋並保持根系濕潤。裝車時應順序碼放整齊;裝車後應將樹幹捆牢,並應加墊層防止磨損樹幹。如長時間運輸每超過12小時在根部灑水一遍,最好用濕布蓋根部。

5.6 花灌木運輸時可直立裝車。裝時要整齊,帶土球的把土包紮好。

5.7 裝運竹類時,不得損傷竹竿與竹鞭之間的着生點和鞭芽。

5.8 棵根苗木必須當天種植。裸樹苗木自起苗開始暴露時間不宜超過8h。當天不能種植的苗木應進行假植。

5.9 帶土球小型花灌木運至施工現場後,應緊密排碼整齊,當日不能種植時,應噴水保持土球濕潤。

5.l0 珍貴樹種和非種植季節所需苗木,應在合適的季節起苗並用容器假植。

5.11種植後一定要澆透水。

6、苗木種植前的修剪

6.1 種植前應進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將劈裂根、病蟲根、過長根剪除,並對樹冠進行修剪,保待地上地下平衡。

6.2 喬木類修剪應符合下列規定:

6.2.1 具有明顯主幹的高大落葉喬木應保持原有樹形,適當疏枝,對保留的主側枝應在健壯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條1/5~1/3。

6.2.2 無明顯主幹、枝條茂密的落葉喬木,對幹徑10cm以上樹木,可疏枝保待原樹形;對幹徑為5~10cm的苗木,可選留主幹上的幾個側枝,保持原有樹形進行短截。

6.2.3 枝條茂密具圓頭型樹冠的常綠喬木可適量疏枝。枝葉集生樹幹頂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輪生側枝的常綠喬木用作行道樹時,可剪除基部2~3層輪生側枝。

6.2.4 常綠針葉樹,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蟲枝、枯死枝、生長衰弱枝、過密的輪生枝和下垂枝。

6.2.5 用作行道樹的喬木,定幹高度宜大於3m,第一分枝點以下枝條應全部剪除,分枝點以上枝條酌情疏剪或短截,並應保持樹冠原型。

6.2.6 珍貴樹種的樹冠宜作少量疏剪。

6.3 灌木修剪應符合下列規定:

6.3.l 帶土球或濕潤地區帶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開花灌木不宜作修剪,當有枯枝、病蟲枝時應予剪除。剪下來的枝條應及時處理掉。

6.3.2 枝條茂密的大灌木,可適量疏枝。

6.3.3 對嫁接灌木,應將接口以下砧木萌生枝條剪除。

6.3.4 分枝明顯、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應順其樹勢適當強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6.3.5 用作綠籬的喬灌木,可在種植後按設計要求整形修剪。苗圃培育成型的綠籬,種植後應加以整修。

6.4 苗木修剪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6.4.l 剪口應平滑,不得劈裂。

6.4.2 枝條短截時應留外芽,剪口應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6.4.3 修剪直徑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時,截口必須削平並塗防腐劑或漆油漆將截口包裹祝

7、樹木種植

7.1 應根據樹木的習性和當地的氣候條件,選擇最適宜的種植時期進行種植。

7.2 種植的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7.2.l 種植應按設計圖紙要求核對苗木品種、規格及種植位置。

7.2.2 規則式種植應保持對稱平衡,行道樹或行列種植樹木應在一條線上,相鄰植株規格應合理搭配,高度、幹徑、樹形近似,種植的.樹木應保持直立,不得傾斜,應注意觀賞面的合理朝向,種植密度適宜。

7.2.3 種植綠籬的株行距應均勻。樹形豐滿的一面應向外,按苗木高度、樹幹大小搭配均勻。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綠籬,種植時應按造型拼栽,深淺一致。

7.2.4 種植帶土球樹木時,不易腐爛的包裝物必須拆除。

7.2.5 珍貴樹種應採取樹冠噴霧、樹幹保濕和樹根噴布生根激素等措施。

7.3 對排水不良的種植穴,可在穴底鋪l0~15cm砂礫或鋪設滲水管、盲溝,以利排水。

7.4 樹木種植後澆水、支撐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7.4.1 種植後應在略大於種植穴直徑的周圍,築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堰應築實不得漏水。坡地可採用魚鱗穴式種植。

7.4.2 新植樹木應在當日澆透第一遍水,以後應根據當地情況及時補水。北方地區種植後澆水不少於三遍。

7.4.3 粘性土壤,宜適量澆水,根系不發達樹種,澆水量宜較多;肉質根系樹種,澆水量宜少。

7.4.5 乾旱地區或遇乾旱天氣時,應增加澆水次數。乾熱風季節,應對新發芽放葉的樹冠噴霧,宜在上午l0時前和下午15時後進行。

7.4.6 澆水時應防止因水流過急衝刷裸露根系或沖毀圍堰,造成跑漏水。澆水後出現土壤沉陷,致使樹木傾斜時,應及時扶正、培土。

7.4.7 澆水滲下後,應及時用圍堰土封樹穴。再築堰時,不得損傷根系。

8、大樹移植

8.1 移植胸徑在20cm以上的落葉喬木和胸徑在15cm以上的常綠喬木,應屬大樹移植。

8.2 大樹移植前應對移植的大樹生長情況、立地條件、周圍環境、交通狀況等進行調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術方案。有條件的地區,可採用機械移植作業。

8.3 當要移植大樹時,移植時間宜一年前確定,移植前應分期斷根,修剪,做好移植準備。

8.4 大樹移植應符合下列規定:

8.4.1 移植時對樹木應標明主要觀賞面和樹木陰、陽面。

8.4.2 一般地區大樹移植時,必須按樹木胸徑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裝箱。

8.4.3 吊裝和運輸大樹的機具必須具備承載能力。移植大樹在裝運過程中,應將樹冠捆攏,並應固定樹幹,防止損傷樹皮,不得損壞土球(土台)。操作中應注意安全。

8.4.4 大樹移植卸車時,應將主要觀賞面安排適當,土球(或箱)應直接吊放種植穴內,拆除包裝,分層填土夯實。

8.4.5 大樹移植後,必須設立支撐,防止樹身搖動。

8.5 大樹移植後,兩年內應配備專職技術人員做好修剪、剝芽、噴霧、葉面施肥、澆水、排水、設置風障、蔭棚、包裹樹幹、防寒和病蟲害防治等一系列養護管理工作,在確認大樹成活後,方可進入正常養護管理。

結語

人們對居住環境的要求不再限於一個簡單的栽花栽草的美化,而是需要置身於一個融匯着自然、文化、藝術的高品質生活環境。因此協調好人與自然的和諧融洽應放在首位,通過對景觀植物的科學設計,滿足人們對綠化的生理和心理上需求,不斷推陳出新、精益求精、營造出一個美好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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