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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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擔保書 (債權人):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書

由於你(你單位)於 年 月 日與 (下稱債務人)簽定了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公司自願作為該借款合同中的債務人的保證人對你(你單位)的債權提供保證擔保。

本公司同意履行以下保證內容:

一. 本公司同意承擔的保證範圍為:

1.債務人所借債權人的款項,也包括債務人就該筆借款單方所做出的借款合同之外的承諾和義務。

2.保證金額為債務人借款的本息、罰息、違約金、實現債權所支出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等合法合理的一切費用。

二、本公司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為連帶保證責任。

三、本公司承擔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四、本公司放棄對其他擔保措施的優先償債抗辯權。

五、本保證為獨立保證,不受主債權及其他相關合同效力的影響,主債權及相關合同無效,該保證仍然有效,且為不可撤銷之保證。

六、主債權經債務人及債權人同意展期,無論是否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且保證期間相應順延。

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可向《借款合同》簽訂地鄭州市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擔保書從債權人為債務人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

1、在簽訂本擔保書之前,本公司已充分知曉並理解本擔保書和所涉及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協議的全部條款,並對所有條款不持任何異議。

2、簽訂本擔保書是本公司自由意識之表達,對於本擔保書所有條款,本公司已充分閲讀理解並不持任何異議。

保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書 [篇2]

(適用於企業法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致: (請填寫借款權利人) (請填寫借款義務人)(下稱“債務人”)於 年 月 日與閣下籤訂編號為 號《借款合同》,向閣下借款人民幣大寫 圓整(小寫¥ 元整),借款到期日為 年 月 日。現本公司願意為債務人就上述借款向閣下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若債務人到期未償還閣下借款本金和利息,本公司願意代其向閣下償還。

本函獨立於上述借款合同,且不可撤銷。

特立此據!

保證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捺印):

營業執照號碼:

組織機構代碼證:

住所: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注:保證人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開户許可證等複印件作為本函的複印件)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書 [篇3]

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承貴公司與 (下稱:借款人)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為 《融資協議》約定,為確保貴公司的合法權益,依照誠實信用之原則,本人願以個人所有的財產,以無限連帶責任的方式,為貴公司提供保證。並在此謹作以下保證:

一.本人同意上述《融資協議》的全部條款,並保證債務人能夠按期清償所有債務。

二.本人同意對《融資協議》中債務人的所有債務向貴公司承擔無限連帶賠償責任:

1.如債務人未按《融資協議》約定按期足額向貴公司支付由貴公司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損失等(利息額計算至本人實際支付日)時,本人保證在貴公司代償之日起十五日內無條件將上述款項支付給貴公司。

2.如債務人未按《融資協議》中的約定按期足額給付本息,本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索款通知五日內,無條件代債務人支付本息、違約金以及損失等費用。

3.如債務人未履行《融資協議》中約定的其他義務而給貴公司造成損失,本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書面索款通知十五日內,無條件予以全部賠償。

三.本人用於清償債務人欠付貴公司所有債務的資產和權益,包括但不限於:

1.本人所有的資產和財產性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的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股權、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等所取得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2.夫妻共同財產中減去對方基本生活費用(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規定標準)後的部份;

3.本人因任職、受僱、履約等提供勞務,或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或轉讓建築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及轉讓其他財產,或許可各種特許權的使用,或作為個體工商户進行生產和經營,或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等所取得的一切資產和權益以及從公司、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等。

四.本人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期間自貴公司代償之日起,直至債務人欠付貴

公司的所有債務悉數清償為止。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約定履行無限連帶保證責任,而造成貴公司的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人承擔。貴公司有權根據法律規定,通過法律程序追索所有應付款。

六.如貴公司以其他形式間接履行《融資協議》,本人保證屆時無條件按照貴公司規定的格式另行出具保證書。

七.本保證書是不可撤銷,出現下列情況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證書持續有效:

l.本保證書中當事人的身份地位發生任何變化;

2.本保證書中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無清償能

力或變更名稱、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其地位、財力狀況的改變或與任何單位簽定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項;

3.《融資協議》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

八.在所有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本人放棄取代貴公司債權人地位的一切權利,並保證:

1.在所有的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債務人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項或將任何資產或權益抵押、質押或轉讓給本人,本人將不與貴公司並列分享追討上述款項、資產或權益;

2.非經貴公司書面同意,本人不能同時向債務人索取任何擔保或款項,否則貴公司有權要求本人將索取的權利和款項全部移交貴公司;

3.在債務人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整的訴訟時,本人如可從中取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的資產或款項亦作為代貴公司取得,並一經貴公司要求即全數交還,直至貴公司全數收回債務人欠付貴公司的所有債務為止。

九.本人對依據本保證書規定所應付的一切款項,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銷或反索償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限制或條件,以保證貴公司實際足額收到本保證書規定的貴公司應得款項。

十.貴公司給予債務人和本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借款合同》及本保證書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貴公司依本保證書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貴公司對本保證書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本人在本保證書項下應承擔的任何債務。

十一.本保證書為一獨立附加擔保,貴公司可以在本身認為合適的情況下,接受債務人或任何第三者現時或將來提供的任何抵質押或其他擔保,或者解除或變更已持有的抵質押或其他擔保而無需知會本人,在任何一種情況下,

本人均應對債務人的所有未清償債務承擔個人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十二.本保證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保證書項下全部債務履行完畢為止。本人保證對本保證書中的所有債務不提出任何抗辯。

十三.本保證書為《融資協議》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如有任何修改、補充、變更均須徵得貴公司的同意。

十四.本保證書壹式叁份,貴公司與本保證人各執壹份,另一份貴公司存檔。

擔保人(簽字指模):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擔保人配偶(簽字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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