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32W

中國證券業協會:

證券公司承諾書

證券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就開展報價轉讓業務承諾如下:

第一條 內部管理

(一)按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規定,設置專門的報價轉讓業務機構,配備專職業務人員;由本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高管人員負責日常的報價轉讓業務管理。

(二)報價轉讓業務專職人員均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並取得執業證書,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及報價轉讓業務規則。

報價轉讓業務專職人員均應按照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要求參加專門的業務培訓。

(三)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報價轉讓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防範機制,並嚴格執行。

(四)具備符合報價系統技術規範和標準的技術系統。

(五)由專職信息披露人員負責本公司及所推薦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證與協會、掛牌公司之間聯繫通暢。

(六)不買賣所推薦掛牌公司的股份,不利用所推薦掛牌公司內幕信息直接或間接謀取利益。

(七)按照《試點辦法》規定及協會要求,分別與所推薦掛牌公司、投資者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簽訂相關協議,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

(八)在開展報價轉讓業務過程中遇到現行規則未作規定的重大事項時,及時報告協會,並根據協會要求進行處理。

(九)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收取報價轉讓業務相關費用。

第二條 推薦掛牌:

(一)按照《試點辦法》和《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以下簡稱《推薦掛牌規則》)的規定,嚴格執行推薦標準,認真履行推薦程序,向協會推薦符合規定的公司掛牌報價,並對此承擔責任。

(二)按照《推薦掛牌規則》規定為每一家擬推薦掛牌公司設立項目小組,配備符合要求的項目人員。

(三)按照《主辦報價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的規定對擬推薦掛牌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並在全面、真實、客觀調查的基礎上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四)對擬推薦掛牌公司全體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輔導,使其瞭解相關法律、法規、規則和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五)按照《推薦掛牌規則》的規定設立推薦掛牌內核機構,制定內核機構工作制度。

內核機構成員名單、簡歷及變動情況及時向協會備案並進行披露。

(六)嚴格要求內核機構按照《推薦掛牌規則》的規定對擬推薦掛牌公司進行內部審核並出具內核意見;嚴格要求並保障內核會議成員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及行使表決權。

(七)認真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保證全部備案文件均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八)按照規定與所推薦掛牌公司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並嚴格履行協議。

(九)按照規定辦理所推薦掛牌公司股份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有關事宜。

第三條 信息披露督導:

(一)依據《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指導和督促掛牌公司真實、及時地進行信息披露。

(二)對所推薦掛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進行形式審查,對擬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提出合理性懷疑,必要時採取專項調查等措施。

(三)嚴格按照要求在指定網站發佈所推薦掛牌公司相關信息。

(四)依據《試點辦法》規定,做好所推薦掛牌公司股份的終止掛牌報價工作。

第四條 代理投資者進行股份報價轉讓:

(一)誠實信用、勤勉盡責地開展報價轉讓業務。在代理投資者報價轉讓前,充分了解投資者的財務狀況和投資需求,向其充分揭示股份報價轉讓業務的風險,對不宜參與報價轉讓業務的投資者盡勸阻義務。

(二)保證做好在營業場所為投資者揭示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及相關信息的服務。

(三)不欺騙或誤導投資者,不利用自身的技術、設備及人員等業務優勢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並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投資者風險提示:

(一)投資者開户前,向其詳細講解風險揭示書和代理報價轉讓協議的內容,提醒投資者對投資風險予以特別關注,使其充分了解報價轉讓業務客觀存在的風險,確認其已認真閲讀風險揭示書,並要求投資者在風險揭示書上簽名。

(二)利用各種形式持續向投資者充分揭示投資風險。

(三)依據代理報價轉讓協議,對投資者股份轉讓時出現的違規行為,及時提出警示,並採取必要措施。

第六條 其他:

(一)積極配合協會對本公司各項工作的檢查、核查,不進行阻撓或人為製造障礙,認真執行協會的整改要求。

(二)根據協會的要求,調查或協助調查指定事項。

(三)做好協會要求的其他相關工作。

本公司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嚴格自律,勤勉盡責地開展報價轉讓業務,維護掛牌公司和投資者合法權益,接受協會的監督管理,並對此承擔責任。

承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證券公司做市業務自律承諾書

全國中小企業股仹轉讓系統有限責仸公司:

“公司”)就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仹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仹轉讓系統”)開展做市業務承諾如下:

一、理解並遵守全國股仹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細則、指引、通知等規定(以下統稱“全國股仹轉讓系統業務規定”),接受全國中小企業股仹轉讓系統有限責仸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仹轉讓系統公司”)的自律管理。

二、按照全國股仹轉讓系統業務規定要求,設置專門的做市業務部門,配備合栺業務人員。業務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栺並取得執業證書,具備開展做市業務所需專業知識,熟悉全國股仹轉讓系統業務規定。

三、按要求在做市轉讓時間內,在全國股仹轉讓系統持續發佈買賣雙向報價,並在報價價位和數量範圍內履行與投資者的成交義務。

四、建立健全做市業務各項業務制度和業務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和合規管理制度,保障做市業務依法合規進行,嚴栺防範和控制業務風險。

五、健全公司內部業務隔離制度,確保做市業務與推薦業務、證券投資諮詢、證券自營、證券經紀、證券資產管理等業務在機

構、人員、信息、賬户、資金上的嚴栺分離。

六、遵守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不利用信息優勢和資金優勢,單獨或者通過合謀,以串通報價或相互買賣等方式製造異常價栺波動,不通過內幕交易行為損害投資者利益。

七、按要求建立開展做市業務所需的專用技術系統,制定相應的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保證專用技術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八、建立健全做市業務異常情況處理機制和突發事件處理預案制度,對發生的重大業務風險、重大技術故障等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嚴重影響市場穩定的突發事件,按照預案妥善處理,並及時向全國股仹轉讓系統公司報告。

九、按全國股仹轉讓系統公司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文件,履行報告、公告義務。積極配合全國股仹轉讓系統公司對本公司及其從業人員的檢查、核查,不進行阻撓或人為製造障礙,認真執行全國股仹轉讓系統公司的整改要求。

十、在開展做市業務過程中遇到現行規則未作規定的重大事項時,及時報告全國股仹轉讓系統公司,並根據全國股仹轉讓系統公司要求進行處理。

本公司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嚴栺自律,誠實守信,依法合規開展做市業務,維護市場運行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接受全國股仹轉讓系統公司的自律管理,並對此承擔責仸。

承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證券公司從事經紀業務自律承諾書

證券公司從事經紀業務自律承諾書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就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開展經紀業務承諾如下:

一、理解並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細則、指引、通知等規定(以下統稱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定”),接受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自律管理。

二、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定要求,配備合格業務人員。業務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並取得執業證書,具備開展經紀業務所需專業知識,熟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定。

三、建立健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交易結算管理制度等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及業務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和合規管理制度,保障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嚴格防範和控制業務風險。

四、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基本情況、主要業務人員情況、執業情況等信息,並按全國股

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及時更新。

五、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文件,履行報告、公告業務。

六、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定的准入標準為投資者提供代理買賣服務,不為不滿足投資者適當性標準的投資者提供服務。

七、與投資者簽署證券買賣委託代理協議前,充分了解投資者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專業知識水平,評估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和風險識別能力,向投資者詳細講解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相關業務規則,提醒其對投資風險予以特別關注,要求投資者認真閲讀並簽署風險揭示書。

八、發現投資者存在異常交易行為,及時告知、提醒投資者,對可能嚴重影響正常交易秩序的異常交易行為,採取拒絕接受委託等必要措施,並及時報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

九、建立投資者持續性教育與風險揭示工作機制,利用各種形式持續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市場特徵和投資風險。

十、完善客户糾紛處理機制,及時化解代理買賣股票業務中與客户產生的矛盾,按要求將投資者投訴及處理情況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告。

十一、按要求建立開展經紀業務所需的交易系統、行情繫統和通信系統及其備份系統(以下統稱“轉讓技術系統”),並制定相應的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十二、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或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授權機構(以下統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技術規範和業務要求,對轉讓技術系統的軟件和硬件進行改造、測試,並及時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告相關情況。在對技術系統進行改造、測試時,不影響轉讓活動的正常進行。

十三、定期檢查轉讓技術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制定應急預案,按要求進行定期或者臨時應急演練。

十四、技術系統出現重大故障或者其他因素影響市場交易時,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儘快恢復系統正常運行,並及時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告。

十五、在轉讓技術系統與其他技術系統之間、轉讓通信網絡與其他應用網絡之間,採取技術隔離措施。

十六、保障與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技術系統連接的安全,不在轉讓時間內通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技術系統從事與證券業務無關的活動。

十七、對證券轉讓中產生的業務數據、系統數據等實行嚴格的安全保密管理,並作備份和異地保存。

十八、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轉讓信息管理的規定,通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許可的通信系統傳輸轉讓信息,按要求使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轉讓信息。

十九、告知客户不得將轉讓信息用於自身股票轉讓以外的其他活動,並對客户使用轉讓信息的行為進行有效管理。發現客户使用轉讓信息存在損害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利益的行為,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並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告。

二十、積極配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本公司及其從業人員的檢查、核查,不進行阻撓或人為製造障礙,認真執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整改要求。

二十一、根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要求,調查或協助調查指定事項,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報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

二十二、在開展經紀業務過程中遇到現行規則未作規定的重大事項時,及時報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並根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進行處理。

本公司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嚴格自律,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地開展經紀業務,維護掛牌公司和投資者合法權益,接受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監督管理,並對此承擔責任。

承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證券公司從事推薦業務自律承諾書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就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開展推薦業務承諾如下:

一、理解並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細則、指引、通知等規定(以下統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定”),接受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自律管理。

二、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定要求,設置專門的推薦業務部門,配備合格業務人員。業務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並取得執業證書,具備財務、法律或行業分析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或工作經驗,熟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定。

三、建立健全推薦業務各項業務制度和業務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和合規管理制度,保障推薦業務依法合規進行,嚴格防範和控制業務風險。

四、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基本情況、主要業務人員情況、執業情況等信息,並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及時更新。

五、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文件,

履行報告、公告業務。

六、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規則》)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推薦業務規定(試行)》(以下簡稱《推薦業務規定》)的要求,嚴格執行推薦標準,認真履行推薦程序,推薦符合規定條件的股份公司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並對此承擔相應責任。

七、按照《推薦業務規定》的要求,為每家申請掛牌公司設立項目小組,根據《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試行)》對申請掛牌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並在全面、真實、客觀調查的基礎上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八、按照《推薦業務規定》的要求,設立推薦掛牌內核機構,制定內核機構工作制度。內核機構按照《推薦業務規定》的相關要求召開內核會議,對申請掛牌公司進行內部審核並出具內核意見;內核會議成員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及行使表決權。

九、認真編制推薦文件,並根據申請掛牌公司委託認真組織編制掛牌申請文件,保證相關文件均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十、依據《業務規則》、《推薦業務規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等規定,為每家所推薦掛牌公司配備符合要求的專職督導人員,認真履行持續督導職責,指導和督促所推薦掛牌公司誠實守信、規範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完善公司治理機制。

十一、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相關規定,為掛牌公司定向發行、併購重組等提供相關服務。

十二、積極配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本公司及其從業人員的檢查、核查,不進行阻撓或人為製造障礙,認真執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整改要求。

十三、根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要求,調查或協助調查指定事項,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報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

十四、在開展推薦業務過程中遇到現行規則未作規定的重大事項時,及時報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並根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進行處理。

本公司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嚴格自律,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地開展推薦業務,維護掛牌公司和投資者合法權益,接受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監督管理,並對此承擔責任。

承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風險揭示書

尊敬的投資者:

在進行證券交易時,可能會獲得較高的收益,但同時也存在着較大的證券投資風險。為了使您更好的瞭解其中的風險,根據有關證券交易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特提供本風險揭示書,請認真詳細閲讀。投資者從事證券投資存在如下風險:

l、宏觀經濟風險:由於我國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周邊國家、地區宏觀經濟環境和周邊證券市場的變化,可能會引起國內證券市場的大幅波動,使您存在虧損的可能。您將不得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政策風險: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則發生變化,可能引起證券市場價格波動,使您存在虧損的可能。您將不得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上市公司經營風險:由於上市公司所處行業整體經營形勢的變化,上市公司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經營決策重大失誤、高級管理人員變更、重大訴訟等都可能引起該公司證券價格的波動;由於上市公司經營不善甚至於會導致該公司被停牌、摘牌,這些都使您存在虧損的可能。

4、技術風險:由於交易撮合及行情揭示是通過電子通訊技術和電腦技術來實現的,這些技術存在着被網絡黑客和計算機病毒攻擊的可能,由此可能給您帶來損失。

5、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諸如地震、火災、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導致證券交易系統的癱瘓;證券營業部無法控制和不可預測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等也可能導致證券交易系統的非正常運行甚至癱瘓,這些都會使您的交易委託無法成交或者無法全部成交,您將不得不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6、其他風險:由於您密碼失密、操作不當、投資決策失誤等原因可能會使您發生虧損,該損失將由您自行承擔。在您進行證券交易中他人給予您的保證獲利或不會發生虧損的任何承諾都是沒有根據的,類似的承諾不會減少您發生虧損的可能。

由上述可見,證券市場是一個風險無時不在的市場。您在進行證券交易時存在贏利的可能,也存在虧損的風險。本風險揭示書並不能揭示從事證券交易的全部風險及證券市場的全部情形,您務必對此有清醒的認識,並根據自身的經濟能力及心理承受能力,認真考慮是否進行證券交易。

特別提示:本公司敬告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認真制定證券投資策略,尤其是當您決定購買st類股票時,尤其應當清醒地認識到該類股票比其他股票藴涵更大的風險。

市場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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