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驗收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3.04W

作為 對本建設工程消防質量承諾履行以下職責:

竣工驗收承諾書

的建設單位,

一、依法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依法辦理消防設計 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並接受抽查;建設工程內設置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 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 全要求 的,不得 投入使用 、營業;

二、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消防施工質量一併委託監理;

三、選用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等級的消防設計、施工單位;

四、在工程中應選用合格的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材料, 阻燃產品應是經國家檢測合格且取得阻燃製品標識的產品。裝修材料及消 防產品進入施工現場後, 按照國家 《建 築內部 裝修防火 施工及 驗收規範》 ( gb50354-2015)規定需要進行見證取樣檢驗和抽樣檢驗的,應當按照規 定進行現場取樣,並送至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 方 可投入使 用;

五、依法應當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者 審核不合格的,不得 組織施工 ;未經驗 收或者 驗收不合 格的, 不得交 付 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設計變更或二次裝修,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申報,經審核合格後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單位成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落實逐級防 火安全責任制,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配備必須的滅火器材,定期組織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 患,防 止施工期 間發生火 災。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職責,將依據《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五 十九條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罰。造成危害後果的,依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 管理規定》 第四十一條規定, 除依法接 受行政 處罰或者 追究刑 事責任外, 依 法承擔民 事賠償責 任。

(蓋章) 年 月 日

承諾人(簽名或蓋章)

聯 系電話

單 位法人代 表

工 程部負責 人

主 管工程師

竣工驗收綜合執法承諾書

工程現於 2015年5月10日竣工完成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作內容。並對施工中的質量、安全、民工工資款、建築節能等作承諾。

1、本工程在施工期間和竣工時無發生任何質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2、本工程在開工時按規定給外來民工交納綜合保險。

3、本工程在施工過程與工人簽訂勞務合同明確發放工資款的規定, 並按合同規定按月發放。

4、本工程承包施工資質符合有關規定。

5、本工程在施工中對建築節能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6、本工程在施工全過程中無發生行政處罰和安全、質量的投訴情況。 以上情況均屬實。

承諾單位(公章):

項目經理簽名: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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