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賠償協議書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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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賠償協議書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賠償協議書四篇

賠償協議書 篇1

甲方:姓名:性別: 民族: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性別: 民族: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甲方在麗都家園2號樓2單元12層購買小複式房屋一套,乙方承攬了該房的貼瓷磚工作。乙方請其妻協助完成該工作。甲方在房屋上下樓層裝有一木梯,貼磚至木梯附近時,乙方拆除了固定木梯的鐵絲。乙方於20xx年4月8日從木梯上下樓時不慎滑倒發生傷害事故,造成腳腕骨折。事後,甲方立即將乙方送往醫院救治,並墊付了乙方治療所需費用,同時積極並妥善處理與乙方的人身傷害賠償事宜。現經乙方主動提出,要求甲方給予一次性傷害賠償費用,故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互諒互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一次性賠償協議:

一、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

二、甲乙雙方同意按照 : 承擔責任。即甲方承擔%的責任,乙方承擔%的責任;

三、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因乙方人身損害所實際發生的和其他由甲方墊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已由甲方全部墊付;待乙方新合療報銷後,按各自承擔比例結算。結算支付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即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發生的任何費用;

四、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二次手術費、醫療費、誤工費等相關人身損害損失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由甲、乙雙方簽字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一次性補助金為甲、乙雙方所自願協商之數額;或與法定數額有所出入,乃為乙方自願對之合法權利進行的適當處分;

六、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並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護理、營養、交通等相關費用;乙方自行決定此費用的分配方式,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起訴、仲裁等方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傷害等有關事宜向甲方主張任何其他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八、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甲方對乙方所發生的人身傷害負有過錯或承擔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

十、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日

賠償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甲乙雙方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定,經協商,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 年齡: 性別: 籍貫: 住址: 身份證號: 住院號: 疾病診斷: 治療結果:

二、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三、醫療事故原因

四、賠償數額 1、醫療費:元; 2、誤工費: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元; 4、陪護費: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元; 6、殘疾用具費:元; 7、喪葬費:元; 8、被撫養人生活費:元; 9、交通費:元; 10、住宿費:元; 11、精神損害撫慰金:元; 12、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 住宿費:元(不超過2人) 合計:元

五、償款給付時間:

六、違約責任

七、其他 1、出院處理: 2、如為死亡患者,屍體處理 3、其他 八、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

賠償協議書 篇3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經辦人:

職務

其他信息: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經辦人/代理人:

職務:

其他信息:

號 車於 年 月 日在 線 處 造成公路路產損失,該車為乙方所有/駕駛,甲、乙雙方對此事實予以確認。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通過支付賠償金的方式承擔民事責任。

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y 。

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賠償金。支付賠償金方式為 。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在同一日蓋章、簽字的,以最後蓋章、簽字日為生效日。乙方由代理人經辦的,代理人簽字視為乙方蓋章、簽字。

甲方:(章) 乙方:(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賠償協議書 篇4

甲方(賠償義務人):

身份證編號:

地址:

乙方(賠償權利人):

身份證編號:

地址:

乙方於 年月日過街時被甲方騎自行車撞倒,甲方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報警後,成都交警三分局調節為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乙方因甲乙雙方過錯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自乙方受 傷之日起截止乙方康復之日由此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甲乙雙方各負50%的責任。如造成乙方殘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傷殘費,需進一步協商解決。

2、經醫院檢查,治療方案為:保守療法,目前經華西附一院急診科診斷需治療三個月,需要一個人全天護理,期間護理費:70元/天*90天=6300元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

3、因甲方造成乙方骨折,嘗失勞動能力,退休返聘為蓬安縣城東路國小任課教師為:每月工資:1500元/月*3月=4500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

4、營養費經甲乙雙方協商每天費用為:

5、乙方因甲、乙雙方過錯造成乙方腰椎壓縮性骨折,需複查,由此產生的費用(醫療檢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負責費用的50%。

6、經醫院診斷一個月後需複查,如果乙方沒有康復跡象,需要進一步治療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由此產生的醫療檢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各負責全部費用的50%。

7、乙方康復事故糾紛就此結束,此協議本協議一式三份,經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公正,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交警三分局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時間:

見證單位: 見證單位:

附: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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