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協議書八篇

來源:文萃谷 2.64W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結婚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結婚協議書八篇

結婚協議書 篇1

甲方{姓名:老我,男,漢族,本市户口,大學學歷,未婚,身份證號碼:略,家庭住址:略(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上述姓名為化名,相關資料略),以下亦可稱男方}

乙方[姓名:小她,女,漢族,本市户口,大專學歷,未婚。身份證號碼:略,家庭住址:略(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上述姓名為化名,相關資料略),以下亦可稱女方]

本着友好協商、平等對待、互利互惠、免遭白眼、避免非議、共同對外、敷衍父母、麻痺親友等原則,雙方就結成合法夫妻一事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經過一階段的交往瞭解以及反覆協商研究和討價還價後,雙方一致同意結成合法夫妻,現就有關籌備事項及舉辦結婚儀式的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a、20xx年xx月xx日,男方依據風俗與父母一起呈送xx元(人民幣,以下同)及所需物品到女方家下聘(注:女方需保證該款項屆時須作為嫁粧返還男方);

b、20xx年xx月xx—xx日,雙方共同前往接受體檢(注:因某方身體健康原因而未能通過,本合約自動失效。如系女方原因,所下聘金女方應原款付還甲方,利息不計;如系甲方原因,乙方除利息及尾數不計外,聘金應歸還甲方,計xxx元整);

c、xx月xx—xx日,註冊登記;(注:所需費用男方支付)

dxx月xx日,拍攝婚照;(注:所需費用男方支付)

e、20xx年xx月xx日,確定婚宴舉辦酒店;

f、xx月xx-xx日,擬定請柬(雙方均同意在保證“救本”的原則下,除將以往的付出連本帶利收回,還須保證對某部分人在將來足夠連本帶利返還,以儘量避免無謂的損失)。

g、2月14日,舉辦婚禮。

第二條: 擬設婚宴xx桌(如有增加,依實際數量按本款所定方式處理),其中男方xx桌,女方xxx桌,每桌xxx元,女方桌數費用自行負責(婚宴結束後,男方先行墊付,但女方需在三天內還付男方,共計xxxx元,男方同意其中的煙酒飲料由甲方統一承付)。

第三條: 所收禮金雙方同意按此方式處理,即:男方父母所收款項由男方父母收受,女方父母亦同,雙方如何與父母分配宴席費用自行協商,雙方所有收入各自保管。

第四條: 甲方同意其中的喜糖喜餅費用由甲方負責,女方不必分攤該部分支出。

第五條: 除34寸彩電及其中一部空調由乙方購買作為象徵性的嫁粧外(擁有權為女方),其餘物品應由甲方購置,包括:cav音響一套,新房彩電(29寸)一台,最新高級電腦一套(含掃描儀及彩色打印機),dvd一台,空調三部及相關傢俱家電(擁有權為甲方),但甲方購送乙方的高級鑽戒兩枚、高級情人對錶一枚、高級鈦金眼鏡一付、腳鏈一對等女用品歸屬乙方。

第六條: 甲方暫用其父母提供的住房作為結婚用房,如果以後有能力購置新房且雙方依然存在相對較好的夫妻關係,如何支付費用及享有其產權,雙方同意另行協商補充。

第七條: 為節省支出,雙方均同意婚後每月邀請父母團聚不得超過兩次,超過次數所需費用由當事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為節約開支,雙方均同意每月共同前往各自父母親處三次以上(週六或週日,視具體情況適當調整,且必須是午飯前到晚飯後回返),能空手最佳,如需禮品,原則上以每次30元為最高標準,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為避免閒話及背上不孝之惡名,雙方同意,每月酌情給予各自父母200- 300元生活補貼,特殊情況需超過者應經雙方同意,並由雙方共同分攤。

結婚協議書 篇2

一、總則

1、本協議以雙方自願組建家庭,並以婚後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為最高準則。

2、本協議經雙方(老公和老婆)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3、本協議的修改程序:雙方任何一方可提出異議,雙方協商通過後進行修改,並經見證人見證簽字。

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夫妻雙方。

二、權利

1、夫妻雙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間的權利。

2、夫妻雙方有了解對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狀況的權利,有了解對方收入和花銷情況的權利,雙方應主動交流溝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隱瞞和欺騙。

3、夫妻雙方有提出無理由離婚的權利,任何一方提出離婚,對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時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精神損失費用人民幣 年過節有義務參與應當參加對方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親屬的生日宴會等必須的活動,已促進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5、夫妻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為,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如果想和別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須先提出離婚。(離婚條件參考第四條第4點)

6、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經濟處罰人民幣 元次,存入夫妻公共賬户,有意造成對方刑罰規定輕傷以上時,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 元(大寫:拾萬圓整)。或若對方因此產生了心理陰影甚至影響以後共同生活,無過錯方可提出離婚,對方不可拖延。(離婚條件參考第四條第4點)情節嚴重交於當地公安機關刑法處理。

三、夫妻個人守則

1、夫妻間不得説謊(無論善意的還是故意的),包括與任何朋友(尤其以前的男女朋友)的聯繫,借貸,都應及時跟告知對方,以免引起誤會,影響感情。夫妻間不得有任何隱瞞,所講的必需是事實之部份或全部。

2、不得出入色情場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場所)

3、不可沉迷賭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賭博)

4、不可服食違禁藥物。

5、不可經常性攝取過量酒精。應酬及朋友聚會適量可理解,但堅決杜絕借酒發瘋,如辱罵對方人格,親人,甚至打罵。

6、夫妻間不可作出傷害彼此的行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傷害之定義以雙方的感覺為依據(相應處罰可參照第五條第5、6點)。

8、夫妻間在任何時刻,均不能子失去聯絡。任何藉口,例如沒有帶電話、電話沒電…之類原因,皆不被接納。

9、夫妻間不能企圖或意圖影響各自的觀點意見、以及對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共同協商的意見為最後依據。

10、夫妻間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為重。

11、夫妻間需互相關心愛護,夫妻間有責任瞭解雙方之喜好,並應盡其所能滿足要求。

12、夫妻間應彼此尊重,不可勉強對方做任何非自願去做的事。

13、吵架不當着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發生爭執。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14、夫妻間繼續努力上進,不可懶惰墮落。若因個人發展不同步,導致雙方不再有共同語言,非過錯方可提出並讓對方改進,提醒超過三次,仍無進步,對方可提出離婚。

15、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否則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16、要出氣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吵架時男方不準掛電話

17、夫妻雙方不得對對方使用暴力及咬、掐、撓、摳、撕、抓等不恰當行為,如發生,不得傷及對方裸露部位。

18、夫妻雙方必須尊重對方家庭成員,發生任何情況,均不得辱及對方家庭成員。

19、夫妻雙方互不干涉對方隱私,保留各自個人生活空間,互不干涉對方的人身和行為自由

協議人簽字蓋章(未婚妻):

公正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結婚協議書 篇3

男方: ,身份證號碼:

女方: ,身份證號碼:

茲因雙方情投意合,故訂於________年___月__日花小錢換紅本本。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後的家庭幸福美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中有關規定,雙方基於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家庭地位

1、在前提男女平等之下,女方享有特殊的家庭優越權(如,爭吵男方需禮讓女方,休息日度假以女方喜好為第一考慮選擇等)

2、男方要愛護女方,呵護女方,女方特殊時期特殊照顧(生理期,懷孕,哺乳期等)

3、女方在男方面前陳述同一件事情不得超過3次,音量不得超過25分貝。

4、男方在女方陳述事情最遲第2次時,就要行動解決事情問題,不得拖延。(拖延扣除零花錢20元/次,依此類推)

5、女方要加強家庭精神文明建設,不得浪費攀比(比如頻繁去SPA館,買減肥產品,衣服首飾等)努力提高自身修養。

6、女方負責懷孕生育哺乳小孩至達到學齡後,由男方負責主要小孩放學上學接送任務。(特殊、實際情況可商量而定)

7、雙方必需尊重,孝敬雙方父母。違背者罰私有俸祿半年給予雙方父母。

8、在雙方考慮懷小孩時,推算時間,男方需在正常懷孕前1年半戒煙,併為了孩子身心健康,小孩成年18週歲滿才允許重新抽煙,否則,女方有權不懷孕,或者生育小孩後孩子隨母親姓。

9、責任分擔

A、家務由男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家務由女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採買日常用品(2)買菜(3)煮飯、做菜(4)洗碗、清理廚房(5)倒垃圾(6)清潔、整理家務(7)洗衣服、熨衣服、曬衣服(8)收衣服、疊衣服(9)房屋及電器修繕(10)其它

雙方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A、要珍惜雙方的勞動,愛護剛打掃乾淨的房間,不亂扔東西,及時整理衣物,保持清潔。

B、家裏的一般性事務由女方決定,重大事務由雙方協商決斷。

C、家外的事務,由男方出面交涉。

D、家務責任未完成達標一方做出罰款(20元/次,依此類推)

10、男方需無條件遵循《聯絡守則》

打電話不能超過三聲接,要是在工作必須以彩信形式告知,回短信不能超過一分鐘,三十個字以上的,以字數為準,一個字一秒。公司有緊急事情事先報告動向

二、家庭經濟

1、房產:婚前雙方一同購買座落於湖南株洲市天元區慄雨工業園中央商務區和武廣高鐵核心商圈範圍內17棟2702號房產一處,面積140.68平方米,由一次性付款方式取得。(付款47元)

2、收入:每月30日發放零花錢,男方零花錢(收入總和10%基礎點+10%提成點)女方零花錢(收入總和20%基礎點+10%提成點)其餘資金全部上交共同賬户。男方不得拒繳、遺漏,私設小金庫。男方零花錢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支,預支。女方享有知情權和審計權。男方零花錢必須記賬,便於每月30日盤底。(注:一次未記賬扣款100元,以此類推。)

例如:某月,男方賺20xx元,女方賺1500元。

男方零花錢為(20xx+1500)×10%+20xx×10%=550元;

女方零花錢為(20xx+1500)×20%+1500×10%=850元

3、賬户:建立共同賬户,以男方為户頭,女方掌握密碼。當共同賬户款額達到2萬元或兩萬元以上,只留取1萬元為家庭使用流動資金,其餘金額以女方為户頭,雙方互知道一半密碼,存入定期。動用共同賬户資金,由女方按情劃撥。家庭支出要專款專用,由女方統一簽收。

4、權利與義務:

A、雙方任意一方,欺騙或隱瞞對方獨自辦理了信用卡、借貸、炒股等相關事項,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資金損失由自己承擔,與家庭共同資金無關。若因此導致離婚,此項經濟也要賠償給對方。

B、男方須向女方公開經濟收入賬目,不得少報、瞞報和漏報。

C、女方承諾在管理家庭的經濟賬目中,財務公開。

D、女方保證家庭收支平衡,並有節餘。

E、在單項家庭消費1000元以上,須告知對方,並一起商定。

三、忠誠義務:

1、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任何時候一方不得背叛對方,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違犯,家庭暴力參照以下辦法解決:

A、感情上,由忠誠方決定結束婚姻關係。

B、經濟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財產,不忠方個人財產亦歸忠誠方所有。

C、子女撫養,忠誠方有優先決定權。

2、對於感情背叛的認定,違犯以下第A款時,理當屬背叛。違犯第B款以下任何一款,對方有提醒和督促改過的權利,同時違犯兩條或兩條以上的,亦作背叛認定。

A、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發生親密關係。(如,牽手,親吻,發生性關係等身體接觸)

B、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關係曖昧。(如:不經女方同意,和就其它女性從事,逛街、吃飯、旅遊、看電影等行為。電話、短信、QQ等聯繫工具上有“想念,喜歡,愛意”等相關字眼的曖昧內容信息。)

C、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接觸頻繁。(如:平均1~3天有一通或一通以上電話聯繫,聊天時間15分鐘以上,通話內容與工作無關。頻繁約見面等)

D、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接觸已造成不良影響,危及家庭穩定。

E、無故在外留夜,晚歸次數頻繁(如:未事先説明,喝醉在外留夜2次等)

3、因工作需要的人員往來,朋友交往應公開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隱瞞。不能對除女方的其他女性表現出任何好感,和除女方的其他女性説話要得體,不能講有關色情內容和笑話。嚴禁和除女方的其他女性單獨相處或者賣乖,逗笑。不能把除女方的其他女性私自帶回家。

4、雙方感情的遺留問題,應具有特殊性,一方的舊情人在非聯繫不可的情況下,須事前告知對方,對方有知情權,並徵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5、處罰:以上如有違反,女方可以根據情節嚴重,分別或者合併給予口頭警告,扣置費用,分居一個月,直至開除婚籍,解除丈夫之職務。因為此種原因導致離婚,男方淨身出户,並且賠償女方50萬(此金額是按20xx年物質生活標準定)或男方當時身價的一半現金。

註明: 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對忠誠義務這項的處罰認可,如今後不願按協議淨身出户並進行賠償而申請訴訟,請法官可視為無效。(此段本人手寫在上面橫線上)簽字,手印

四、信任尊重

雙方要互為信任,不管什麼時候,都要信任對方

1、若遇事心有疑問,應抱以信任和積極的態度,及時向對方求證。對方也應用積極的態度及時迴應,解釋,消除疑問

2、雙方在出現任何問題時,都要抱着向前看的態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則,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不出口傷人,不消極。

3、在雙方遇有矛盾、爭執,雙方要主動退讓,包容。必須傾聽對方的説明,解釋。

4、若雙方發生爭吵或生氣,必須當天和解,不管什麼不愉快的事不能放過夜,手機不能關機,打電話超過5次必須接聽,更不應以消極的態度,引入冷戰。

5、在婚後的磨合期、3年後的問題期和“7年之癢”要重點預防發生大家熟知的感情問題,並要安全平穩地度過男方40歲的這道易發情況的關口。在信任的基礎上,相互督促,及時溝通。

五、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直系親戚負責監督執行,但最終解釋權由甲乙雙方保留。

六、未盡事宜,結婚後補充完善。

本協議一式二份:男方一份,女方一份

男方: (手印)

女方: (手印)

**年**月**日

結婚協議書 篇4

協議方姓 名:xxx 性別:男

出生年月:xxxx年x月x日 身份證號: xxx 協議方姓 名:xxx 性別: 女

出生年月:xxxx年x月x日 身份證號:xxx 為了相互忠實,維護夫妻感情,協議人 xx 和 xxx 在xxxx年x月x日,就有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協議人雙方在結婚登記前已經同居,所以本協議中的“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指的是從簽訂本協議書之日算起)的財產、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和特別事項的處理及婚後義務自願達成如下永久不可更改協議:

一、財 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協議人雙方通過所有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所有夫妻共有財產均歸協議女方管理,協議男方擁有財產的支配權;

2、雙方對夫妻共有財產均不得監守自盜;

二、地位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協議人雙方在家中擁有同等地位;

2、協議男方對家中的事情擁有決定權,協議女方擁有否決權;

三、債務

夫妻關係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

四、子 女:

子女為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教育。

五、老人贍養:

總則:協議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1、協議人雙方同男方母親同居;

2、協議人雙方必須對男方的母親的吃、穿、住、行負責;

3、協議人女方對去看女方父母擁有決定權,男方擁有否定權;

六、親友:

協議雙方親友具有同等地位。

七、義務:

如協議人發生下列情況,對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賠償。具體賠償內容為協議男方每發生下例情況一次,則要對女方做出賠償。每發生五次為一級,最低賠償標準為1000—1500元的物品一件,每加一級就在其上次的最低標準上加1000元,例如犯規1-5次男方需每次賠償女方1000—1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犯規6-10次,則要每次賠償

20xx—2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以此類推??(此賠償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贈與行為,不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男方:1、必須以養活女方和孩子為已任,不得對其合理的要求推諉或拒絕;

2、外出超過12點必須告知協議女方,如超時回家則不得過問女方的去向;

3、與關係曖昧的固定異性朋友關係不得超過一年;

4、與異性發生曖昧關係之前後,不得讓協議女方知道;

5、當女方對男方的去向產生疑問時,男方必須解釋到女方滿意為止。

八、特別事項:

如果協議雙方發生下列情形,對方除可以要求離婚並全得夫妻共同財產和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並要求其支付不低於人均水平的撫養費及教育用金外,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發生下列情形的一方獨自負責:

1、 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 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身體上的)及隱形暴力(言語上、心理上及生理上)。

3、 遺棄對方。

4、 帶關係曖昧的異性回家;

協議人簽名:

協議人簽名:

xxxx年x月x日 xxxx年4月28日

(注:如協議雙方均未曾違背本協議各項條約,但因雙方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約的情況下,財產與債務各分得一半。)

此協議一份共兩張,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時起升效,直至雙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雙方解除婚姻關係之後,失效。

結婚協議書 篇5

為了相互忠實,維護夫妻感情,建立和諧美滿的家庭,甲乙雙方自願在結婚以前於年月日,就有關結婚、婚前財產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債務、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和特別事項的處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男女雙方要絕對忠誠,不要出現任何形式的背叛,欺騙,要愛女方,照顧女方。

2。雙方在生活細節方面,一定要做到多溝通,儘量減少生活鎖事產生的摩擦,所有不涉及原則問題的事情,原則上都要對女方忍讓,不能有毆打女方的事情發生,不要和老婆爭一時之氣。

3。雙方在發生口角時,不要驚動雙方的父母,有問題二個人協商解決,不能讓雙方家裏人操心。

4。女方在男方家生活,不論是婆媳關係還是其他事情,男方一定會處理好,絕對不能讓女方受任何委屈。

結婚協議書

一、 夫妻倆吵架了,都必須在當天説清楚。不管對錯,丈夫要主動哄妻子!

二、 丈夫不能揹着妻子再外!更不能欺騙!

三、 經常陪妻子問候她父母,讓他們知道你的關心!

四、 按時回家。有事不能回家或發生很重要的事也要第一時間打電話通知對方,不能自顧自!

五、 丈夫在外受氣,不要一個人喝悶酒或出去鬼混,告訴妻子,讓她為你分擔,不要讓她擔心!

六、 面對貧窮、失敗、挫折、疾病要保持樂觀的心態,不放棄對生活的熱愛和追求!

七、 丈夫每年都要為某些紀念日準備一兩次小浪漫,只是讓妻子感受到丈夫為了她還會精心做這些!

八、 丈夫要愛護妻子,不能讓妻子受委屈,妻子和公婆有矛盾,丈夫也要站在妻子的角度維護好妻子!

九、 丈夫不能自私地想自己舒服,要多為妻子着想。幫妻子分擔任何煩惱。

十、 丈夫可以什麼都沒有,但必須“上進”!

十一、 丈夫不能嚴厲批評妻子,更不能動手打妻子!

十二、 雙方在外可以有自己的私人空間,但都不能和異性搞曖昧,更不能有背叛的行為(背叛包括心理出軌和肉體出軌)。都要勇於拒絕破壞感情的人和誘惑,對自己的婚姻負責!如違背諾言,一切條件由對方提出,不得有意見! 十三、 婚姻是平淡的,雙方都能以樂觀、平靜、感恩的心去享受這種平淡。 十四、 丈夫要為自己的妻子創造幸福!

十五、 不管什麼情況,丈夫都不能用語言傷害妻子,傷妻子自尊!

十六、 當雙方都70、80歲的時候,丈夫仍然能像當年一樣握着妻子不再滋潤的手,深情對妻子説:“能娶到世界上最美麗最可愛的老婆,是我的福氣!” 十七、 無論吵架多嚴重都不準提離婚!

十八、 丈夫不能比妻子先死,因為妻子怕孤單,也受不了離別之苦。所以丈夫的生活要節制點、健康點!

十九、 不管任何時候都不要欺騙,因為知道真相後會心碎! 二十、 丈夫要懂得適當的妥協!

二十一、 要記得妻子愛着丈夫,所做的事都是為了丈夫,為了這個家! 二十二、 丈夫要一直愛妻子,一直對妻子好!

二十三、 永遠記得雙方作出的承諾並兑現!

丈夫_____________

妻子_____________

結婚協議書 篇6

為了確***、***夫妻生活的和諧恩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的法規政策,結合家庭生活的實際情況,經夫妻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公正、合理、自願、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就夫妻雙方及家庭生活的有關細節,制訂本協議。

一、協議項目及範圍

1、項目:本家庭內一切與生活有關的所有內容。

2、範圍: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的相處與和諧等問題;與親戚、朋友、鄰里的日常交往等。 -

3、協議標準:國家出台的正式法律法規文件及中國文化所依附的各項道德標準,不以個人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為準則。

二、夫妻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和諧關係

1、吵架不當着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2、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丈夫對要能忍讓妻子,丈夫錯要能勇敢承認錯誤並加以改正。

3、在家裏吵架不準一走了之,實在要走必須帶手機,不許關機,打電話時 無條件接聽。

4、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吵架或不開心時,不能對父母無禮。

5、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儘快原諒對方。

6、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認識到錯誤並道歉後,由丈夫主動提出帶妻子出去散心的項目,妻子同時要主動配合。

7、要出氣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

8、吵架儘量不隔夜,晚上睡覺時丈夫必須主動抱妻子,妻子生氣百般推讓丈夫也不能就此放棄。

(二)夫妻生活

1、40歲前每月過夫妻性生活,最少不能低於每週一次,(懷孕期除外)。

2、夫妻生活由丈夫主動,妻子配合。並進行交流,確保夫妻生活和諧快樂。

3、夫妻生活必要時,給予一定的暗示,如撒撒嬌,穿性感內衣等。

(三)家庭事務

家庭的日常生活衞生由妻子和丈夫共同負責。

(四)家庭生活標準

1、滿足老婆美粧、服裝、鞋的美貌標準,不能購買不喜歡圖便宜的東西。

2、保證生活質量,每週必有水果、零食及其他。

3、夫妻對生活保持樂觀心態 。

三、家庭經濟管理

1、夫妻每月的收入,全部交由妻子管理。

2、家庭日常支出,由妻子負責。

四、夫妻之間禁止事項

1、夫妻雙方必須無條件忠於自己的愛人,並且説到做到。

2、丈夫對妻子要寬容,妻子對丈夫要關心,夫妻雙方要恩愛。

3、禁止夫妻雙方,不僅會説謊,而且還會蒙人,夫妻之間要保持信任,夫妻雙方也要自我約束,不該做的事不做,不該説的話不説。

4、禁止:説話不可失口,得意不可忘形,不可得理不饒人,也不可耍賴不認錯。

5、不得説離婚二字,賣房賣車,離家出走,分居或分牀、分頭而睡;不得向雙方家人隨

意訴説對方的不是。

五、違約責任

1、由對方提出合理內各種要求,禁止無理取鬧,此違約條款必須生效。

六、協議的解除

1、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本協議一經簽訂,任何一方不得無故提出解除。夫妻的婚後共有財產為房產及所有金錢(現金、儲蓄等)為雙方共同擁有。如一方作出對不起對方的事情(出軌、外遇等),犯錯的一方無條件淨身出户。孩子歸無過錯方撫養。

七、其他 -

1、本協議的條款暫時為以上這幾條,可由妻子隨時提出更改,丈夫有權利提出異議。

2、根據社會發展的具體情況和家庭生活狀態,可增加補充條款,增加條款的內容,必須經雙方共同認可制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夫妻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經夫妻雙方簽字後生效

丈夫: 妻子:

生效日期: 生效日期:

結婚協議書 篇7

甲方: ,男,身份證號 。

乙方: ,女,身份證號 。

總則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戀愛x年,現決定締結婚姻關係。為規範雙方在婚姻生活中的行為和明確人身、財產關係,經過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所設權利義務關係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

協議內容如有與上述法律規定相沖突的,以法律規定為準;與法規或行政規章有衝突的,雙方視具體情況表達各自意見決定參照何者,意見一致的以雙方合意為準,意見不一致的',主張一方須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以確認依據何種標準。

第三條 本協議和婚姻法未規定的具體內容,在婚姻生活中有分歧的,參照婚姻法基本原則而行。

結婚

第四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x日內,雙方須主動辦理婚姻登記的各項手續,任何一方不得拒絕、拖延或以任何理由藉口不辦理婚姻登記。

第五條 任何一方不得就關於締結婚姻的法律要件以及身份、社會關係作出欺瞞。

第六條 婚前雙方各自財產如下:

甲方:(1)

(2)

(3)

(4)

乙方:(1)

(2)

(3)

(4)

雙方婚前財產無論是否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婚姻家庭生活起作用,雙方均有各自的處分權,即自願決定其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不受對方或第三方的脅迫或影響。父母或他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贈與,以及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其他收入,除有法律規定的外,無論對方是否知曉,一律視為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雙方共同財產。婚前取得的收入或其他未被對方知曉的合法取得的財產,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第七條 婚禮定於xxxx年x月x日在xx地點舉行,總費用不得超過xx萬元,邀請的親友每方不得超過xx人,親屬限五代以內直系血親、四代以內旁系血親、三代以內姻親,友人

不受此限。

婚禮的費用根據雙方實際赴約的親友比例分配,以雙方的婚前財產各自分擔。未邀請的親友及其他各項預算外費用由雙方婚前財產等額共擔。

婚姻生活

第八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甲乙雙方有相互撫養的義務,共同承擔贍養雙方父母的義務。上述義務不因任何一方的收入、地位而有大小之分,人身行為上雙方平等承擔,費用支出由雙方的共同財產承擔。

上述義務及其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婚姻家庭有關的經濟收支,均由雙方共同財產承擔,除非財產所有人同意,否則任何一方不得要求以婚前財產為婚姻家庭生活相關收支負責。

第九條 雙方共同居住的處所,如為租賃,則由共同財產承擔租賃費用;如為本協議一方或雙方所有,以登記為準,任何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或之後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登記以外的房產權或地產權。

第十條 任何一方均有和對方進行性交流的權利和義務,無客觀因素不適宜的情形或病理性不適,被請求方不得拒絕。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允許,不得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對於導致或有可能導致與無法與對方進行性行為的活動和行為,不得參與、作出。

第十二條 對於能夠影響或有可能影響雙方感情的事務、經歷,除本協議第五、第十一和第十三條的內容外任何一方有不表露的權利,但不得作出虛假陳述欺騙對方。

第十三條 對於雙方共同財產的處理,任何一方不得隱瞞,數額巨大超過收入小的一方當月收入的50%的,必須主動告知對方。

第十四條 婚姻家庭生活的人身、財產和其他處理事項,包括生活細節問題,由雙方共同決定或商議決定如何處理,任何一方均有不受夫妻雙方以外任何人干涉的權利,也有協助保護對方實現此權利的義務。

如一方的家屬親友對上述權利加以干涉,一方認為有必要排除的,有權請求對方協助排除,對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第十五條 乙方在孕期及哺乳期有享受休息的權利,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照顧乙方、承擔大部分家庭事務,但不是全部。乙方也應當視具體情況承擔力所能及的事,不得以妊娠為理由提出違反本協議的要求。

第十六條 雙方應當平等對待子女的性別,不得對子女有任何形式的性別歧視。雙方亦有主動排除任何一方親屬對子女性別有歧視行為的義務。

第十七條 所生子女取名女隨母親姓氏,男隨父親姓氏,應當在子女成年之前有足夠的理解力時告知其有自行決定姓名的權利。

第十八條 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子女有言傳身教的義務,任何一方無客觀條件限制都必須與子女進行交流,對其進行教育,禁止以只出錢不出力等形式的消極態度履行本義務。違約責任和離婚

第十九條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婚姻自始無效,被欺瞞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因結婚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並另行加付賠償相當於被欺瞞方當年收入的精神賠償金;如雙方均違反,則賠償義務相互抵消,婚姻自始無效。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或數者的,過錯相對方可以請求離婚並按照相應規定獲得共同財產的分割:

(一)一方長期拒絕履行本協議第十條規定的義務,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無法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可獲得共同財產60%以上的 分割份額;

(二)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的,另一方可以獲得共同財產80%以上的分割份額,導致子女非對方親生的,另一方可以獲得共同財產90%以上的分割份額,與他人同居或有重婚行為的,另一方可以獲得95%以上的分割份額;

(三)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的規定,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另一方可以獲得共同財產65%以上的分割;

(四)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或造成共同財產重大損失的,過錯方按(過錯金額/當月過錯方收入)×2%+50%的公式計算比例承擔共同債務,按100%減去上述比例分割取得共同財產。

(五)一方未盡到本協議第十四、第十五條規定的義務或有其他對干涉婚姻生活的行為不作為的情形,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婚姻生活的,另一方可獲得共同財產的60%以上的分割。

若雙方均有前款規定(二)至(五)項各自規定的情形的,可以相互抵消財產分割份額。若同時存在違反前款各項規定的,最終分割份額按先各項相互抵消再疊乘的方法計算。一方有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述情形的導致對方撫養非親生子女的,承擔對方的撫養費用和該費用0.5倍的精神賠償金,本款所涉金額不在前款計算之列,另行賠付。

一方或雙方自願放棄上述獲賠權利,或雙方達成其他處理意見的,不受本條的限制。第二十一條 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依序遵循以下原則處理:

(一)如雙方合意離婚之時或一方起訴離婚之時,子女年齡在10週歲以上,以其自身意願為主要參考意見;

(二)無過錯方或過錯小方優先取得撫養權,但非親生子女必須交由其親生父母撫養;

(三)經濟狀況較好一方優先取得撫養權;

(四)學歷較高的一方優先取得撫養權。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留一份。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自公證之次日起生效。

結婚協議書 篇8

甲方(女)姓名:_____________

乙方(男)姓名:______________

茲因雙方情投意合,故訂於________年___月__日在________舉行婚禮儀式。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後的家庭幸福美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中有關規定,雙方基於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財產約定

(一)房產

甲方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權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

乙方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權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

婚後若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重置財產中如包含該部份財產價值,仍屬原產權人,不視作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若對該房產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二)動產

1、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__元。

2、婚後,貨幣存款不因存單到期另行轉存而視作共同財產,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歸原存款人所有。

3、婚後雙方繼承或接受的贈予歸各自所有,被繼承人和贈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三)貴重物品約定

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後若對該部分財產變現,現金歸原所有人。

(四)家庭財務

1、登記後,乙方須向甲方公開經濟收入賬目,不得少報、瞞報和漏報。

2、乙方方將工資卡、信用卡及現金等所有收入,交由甲方管理和支配。

3、甲方承諾在管理家庭的經濟賬目中,財務公開。

4、甲方保證家庭收支平衡,並有節餘。

5、在單項家庭消費1000元以上,須告知對方,並一起商定。

二、相互忠誠義務

對方有知情權,並徵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三、信任尊重

(一)雙方要互為信任,不管什麼時候,都要信任對方。

1、若遇事心有疑問,應抱以信任和積極的態度,及時向對方求證。對方也應用積極的態度及時迴應,解釋,消除疑問。

2、雙方在出現任何問題時,都要抱着向前看的態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則,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不出口傷人,不翻舊賬,不消極。

3、在雙方遇有矛盾、爭執,雙方要主動退讓,包容。必須傾聽對方的説明,解釋。

4、若雙方發生爭吵或生氣,必須當天和解,不管什麼不愉快的事不能放過夜,更不應以消極的態度,引入冷戰。

(二)夫妻個人守則

1、文明用語,相互尊重。一切能傷害彼此的話語請三思後再説,杜絕一切難聽的罵人詞語。

2、夫妻間不得有任何隱瞞,不得説謊(無論善意的還是故意的),包括與任何朋友(尤其以前的男女朋友)的聯繫,借貸,都應及時告知對方,以免引起誤會,影響感情。

3、不得出入色情場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場所)

4、不可沉迷賭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賭博)

5、不可服食違禁藥物。

6、不可經常性攝取過量酒精。應酬及朋友聚會適量可理解,但堅決杜絕借酒發瘋。

7、夫妻間不可作出傷害彼此的行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傷害之定義以雙方的感覺為依據。

8、夫妻間在任何時刻,均不能失去聯絡。2小時內任何藉口,例如電話沒電…之類原因,皆不被接納。

9、夫妻間不能企圖或意圖影響各自的觀點意見、以及對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共同協商的意見為最後依據。

10、若因個人發展不同,導致雙方不再有共同語言,非過錯方可提出並讓對方改進,若無改進,對方先提出警告,而後屢教不改則提出離婚。

11、夫妻間應彼此尊重,不可勉強對方做任何非自願去做的事。

12、夫妻間需互相關心愛護,夫妻間有責任瞭解雙方之喜好,並應盡其所能滿足要求。

13、吵架不當着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發生爭執。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14、吵架時男方不準掛電話,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否則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15、雙方在家裏吵架均不準一走了之,不許不帶手機和關機。更不可徹夜不歸。

16、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儘快原諒對方。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認識錯誤並道歉。

17、男方不得與妻子或家人以外的異性有過分及不必要之親暱舉動。“過分”或“親暱”之定義由妻子界定。

18、夫妻雙方必須尊重對方家庭成員,發生任何情況,均不得辱及對方家庭成員。

19、女方例假期間,男方應儘量忍讓,不與其計較;應該替對方的身體健康着想,雙方若發生爭執,男方應自覺退讓。

20、xx年過節有義務參與對方直系親屬的生日宴會等必須的活動,已促進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21、夫妻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為,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損失費用(量具體情況來定金額)。如果想和別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須先提出離婚。

22、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或若對方因此產生了心理陰影甚至影響以後共同生活,無過錯方可提出離婚,對方不可拖延。情節嚴重交於當地公安機關刑法處理。

23、如任何一方發生打罵虐待老人的情況,另一方均可提出離婚。

六、責任分擔

1、家務由夫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採買日常用品。

(2)煮飯。

(3)洗碗。

(4)倒垃圾。

(5)清潔、整理家務。

(6)房屋之修繕。

(7)餵乳。

(8)換尿布。

(9)接送子女上下學。

(10)其它。

雙方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2、要珍惜雙方的勞動,愛護剛打掃乾淨的房間,不亂扔東西,及時整理衣物,保持清潔。

3、家裏的一般性事務由乙方決定,重大事務由雙方協商決斷。

4、家外的事務,由乙方出面交涉。

七、權

1、夫妻雙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指正常社會關係的朋友)和必要的私人空間的權利。

2、夫妻雙方有了解對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狀況的權利,有了解對方收入和花銷情況的權利,雙方應主動交流溝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隱瞞和欺騙。

3、女方在懷孕、生病及哺乳期間等中有拒絕離婚的權利,男方不得提出異議。

4、夫妻雙方在離婚後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在子女未滿 8歲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單獨替子女作出重大決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學、工作等需要雙方協商解決。

八、義務

1、夫妻雙方有義務關心、愛護對方。外出參加吃飯聚會等活動必須提前彙報,未爭得對方允許,不得夜不歸宿(因工作出差、調動等情況除外)。

2、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不得打罵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棄老人,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

3、婚後夫妻雙方有贍養各自父母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阻礙對方孝敬父母且有義務協助對方孝敬父母。

4、夫妻雙方負有生育子女的義務,不得以非醫學理由拒絕生育。

5、夫妻雙方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離婚後有給予撫養費的義務。

6、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贍養對方老人的義務。

九、特約事項。

婚後發現有修改和添加的必要,應及時處理。

雙方正式結婚前(以辦理登記手續為準)若因其中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異議,於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未婚夫妻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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