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賣部食品安全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1.4W

為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營造健康和諧的消費環境,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小賣部食品安全承諾書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設備設施佈局合理,從業人員健康。

三、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索證索票制度、進銷貨台帳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行業自律制度。

四、不採購、不銷售過期變質、有毒有害、摻雜摻假、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食品。

五、不做任何虛假宣傳,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六、積極主動協調解決消費糾紛,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樹立誠實信用的經營者形象。

七、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並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八、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工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萬全縣安家堡有寶小賣部

承諾單位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食堂、小賣部食品安全衞生管理協議

學校食堂、小賣部食品安全衞生管理協議

甲方:……學校

乙方:……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小賣部管理,使學校食堂、小賣部達到衞生、安全、高質、微利的原則,保障師生生活正常進行,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條例及國務院《學生衞生工作條例》等,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協定如下管理條例。

學校食堂、小賣部承包人應嚴格執行落實,如有違反此協議內容,應自覺接受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應負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堂、小賣部建立定點採購食品制,對米、面、油、調味品實行定點採購,並索取相關證據。違者罰款500至1000元。

2、承包人堅持自產自銷原則,嚴禁銷售校外無證食品,違者罰款100元。

3、不採購、不加工、不製作、不銷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三無”產品,違者每次罰款500至1000元。

4、違反《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經相關衞生部門裁定),除沒收非法所得外,處以1萬至2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5、肉類清理後應做到無血、無毛、無污,魚類處理後應做到無鰓、無鱗、無內臟,活禽宰殺後應做到放血完全、去毛、去內臟,清洗乾淨,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6、蔬菜類按“一檢二洗三泡四切”的順序操作,做到無泥沙,無雜草,無枯葉,無老莖,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7、麪食無焦糊、酸鹹等現象,米飯軟硬適中,不夾生,無砂粒,一處不合要求罰款10元。

8、食品要充分加熱,肉類要煮熟煮透,防止裏生外熟,剩飯剩菜不得出售,否則每次處以50元罰款。

9、在食品製作中,要認真仔細,食品中不準帶入不該帶入的物品,比如頭髮絲、草、蟲子等,否則每次處以10元罰款。

10、不準銷售經營範圍以外和規定不讓出售的食品,違者處以500至1000元罰款。

11、不準在規定時間、地點以外經營,違者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二、衞生管理

1、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食品夾,不準直接用手拿食品出售,否則每人次罰款10元。

2、炊事員上班時穿整潔的工作服,戴乾淨的工作帽、口罩,並把工作服釦子扣好,一處不合要求罰款5元。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頭髮裹進帽中,一處不合要求罰款5元。

3、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不準隨地吐痰,不在工作間吸煙。男不留長髮鬍鬚,女不染指甲,不帶手外飾,不穿拖鞋上班,便後要洗手,違者每人次罰款5元。

4、每餐營業結束,調料要加蓋,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掃乾淨,並處理好剩菜,一處不合要求罰款10元。

5、炊具設備要保持整齊、清潔,工具、用具做到不鏽不黴,加工枱面清潔,抹布乾淨,一處不合要求處以10元罰款。

6、餐具衞生實行四過關,即“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檢查不合要求的.,每次罰款100元。

7、倉庫物品要分類擺放整齊,糧食要隔牆離地放在糧架上,蔬菜要放在菜架上,各種物品不能直接落地,一處不合格以10元罰款。

8、加工下來的廢棄物要及時打掃,並於開飯前清運。加工切配結束後,要把地面、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掃洗刷乾淨,一處不合要求的罰款10元。

9、殘渣剩飯嚴禁倒入排水管道,否則每次罰款50元。

10、垃圾要入池,爐灰要堆放到指定地點,違者罰款10元。

11、食堂對所轄的地面、牆壁、門窗、售飯台、水池、玻璃、桌凳、碗櫥、門前等衞生區衞生負責,檢查一處不合格的每次罰50元。若上級參觀、檢查有不合格的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三、其它方面

1、承包人及所有工人在工作中出現意外傷害,責任自負,與學校無關。

2、不準酗酒鬧-事,違者罰款200元。

3、食堂要愛護使用公物,人為損害的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至1000元;污染公共設施的,故意破壞公物,罰當事人500元至1000元。

4、未經校方同意,不準轉包、分包。擅自轉包的,校方有權解除合同,責令停業,且承包費不退;擅自分包的,視為違紀行為,處以承包費20%的罰款。

5、由於人為因素停餐,每停一餐,罰款200元,直到開業為止。

6、在衞生防疫、質量監督部門抽檢活動中,凡是不合衞生或質量要求的,每次罰款200元。

7、在學校的重大活動中(如期末考試等),承包人必須無條件服從學校安排,否則處以500元的罰款。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二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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