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活動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76W

一、淮安市喜溢門軟體傢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益福傢俬”)舉辦“熒光夜跑活動”,活動主旨推崇全民健身運動,結合社會潮流,以綠色·健康·運動的宗旨號召高社會全體通過慢跑這一具有青春、活力、健康的運動方式強健身心,來提倡全面運動將健康生活傳遞給周圍每一個人!

户外活動承諾書

二、熒光夜跑活動為非營利性活動,並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日益福傢俬是本次活動的倡議者和引導者,日益福傢俬及工作人員不承擔任何形式上的法律及連帶責任。

三、熒光夜跑活動遵循“自願參加、確保安全、風險自擔、責任自負”的原則,活動參與者清楚明白活動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和意外,自願承擔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活動中的所有意外事故責任均與日益福傢俬及工作人員無關。

四、活動參與者(包括隨行家屬、子女或親朋)對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自行負責,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或隨行陪同人員承擔法律責任。活動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日益福傢俬及相關工作人員有組織和盡力救助的義務,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改變活動路線、計劃,甚至提前終止活動,不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我已認真閲讀本保證承諾書,並完全瞭解本保證承諾書的全部含義,也清楚明白活動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和意外,經鄭重考慮,我自願參加日益福傢俬舉辦的熒光夜跑活動並自行承擔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閲讀並簽署本保證承諾書,視為自願接受和同意認可本保證承諾書。本保證承諾書有效期一天,自簽署之日起計算。

保證承諾人:

年 月 日

[轉載]户外活動風險承諾書

我是已滿18週歲,無任何精神疾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能自行閲讀並理解本承諾書文字內容。

我知道本次活動沒有策劃者、組織者,我們彼此之間沒有組織者和被組織者的區別,也沒有旅行服務合同關係,我們自願推舉 作為引路人和聯繫人,他(他們)並不是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道他(他們)和同行的.隊友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户外領隊的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道他們並無法對我的安全進行全面負責。

本活動為非盈利性質自助遊活動,不是商業活動,也不是旅行社旅遊。遵循“自助、互助、aa、環保”的原則,我必須對自己的安全負責,活動中發生意外,活動的引路人和同行者有義務組織救援或改變行程,但不對我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我參加此次活動,內容包括但不僅限於騎馬、射箭、出海釣魚、燒烤等。本活動的聯繫人已明確提示要求穿休閒服、體閒鞋(軟底)、驅蚊油、防曬物品、暈車藥物,並要求參加人保證身體健康,無不適宜户外活動的任何疾病。

我理解以上户外活動風險: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因為可能在崎嶇地帶和較為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經營者的裝備可能會缺陷;可能會出現跌墜,落水,閃電,過河,燒傷,咬傷,刺傷,犬咬,野獸襲擊和各種意外;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而這些可能出現的風險都會導致我受傷甚至死亡。我清楚獲知活動計劃的引路人和同行者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理解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完全含括了此次活動中的所有一切可能出現的風險,但我清楚明白以上已知和未知的所有風險我都需要自己承擔。

我理解我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只參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

我明白,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相信條件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一步參加。

在此次活動中,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與而導致了引路人或同行者或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願意承擔賠償責任。

我參加活動中,我個人的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財產損失,引路人和同行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我參加活動前,已經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知道並同意本風險承諾書內容。

(該免責聲明必須參加者自己簽名,代為簽名者視作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代簽者承擔後果。)

我自願參加本次活動並同意作出以上承諾!

網名(微博名):

真實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電話:

同意免責條款簽字:

______年__月__日

户外騎遊活動承諾書

正確認識自行車户外活動是一項耗費體力,具有一定危險性、不可預知風險、採取保護措施也不能完全排除事故可能的運動;隊友自願參加並預知到上述危險;同時應知道活動是遵照自由結合,自發組織的原則策劃活動的,倡導和諧友愛、真誠團結;參加活動的隊友是自願參加,自我管理,風險自擔,責任自負,相互不承擔其他隊友的風險的。參加者應當自備符合各種活動的基本裝備需求,報名者需仔細閲讀並同意一下條款,方可參加户外運動活動。

1、隊員需年滿十八週歲,身體健康,性別不限;未滿十八週歲或行為不便者,須由法定監護人陪同或由法定監護人指定陪同人,若其造成人身傷害,由法定監護人或由法定監護人指定的陪同人負責,活動的領隊及隊員不承擔任何責任。

2、擁抱自然,挑戰自我,鍛鍊個人意志,培養團隊精神的騎遊户外運動,本身具有不同程度的挑戰性和刺激性,並存在諸多不可控制的因素。在不同的環境下,活動強度、技術難度、危險程度各不相同,請各位車友根據自己的體力、經驗和裝備狀況,選擇參加適當的活動。凡是參加騎遊户外活動均屬於自願要約行為,風險自擔、責任自負。

3、參加户外的活動,必須同意自行承擔户外活動中的所有風險,包括利用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設施的風險;在活動中如果發生車禍、溺水、滑倒、毒蟲(蛇)咬及其他自然的或人為的因素所導致的傷害,個人應自負其責或向造成損害的直接當事人索賠;參加者確認自己理解並同意領隊及隊員不對因前述風險所導致的相關損失負任何責任。

5、要求參加活動者自願購買相應的意外傷害保險。對於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屬於不可預知也無法避免的安全事故,參加活動者應當向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索賠,領隊及隊員不為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因報名者個人不遵守活動規定或領隊要求、或活動場地的安全規定,自行其是而造成任何事故(包括環保事故),除自負其責之外,還應對因此給他人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6、參加者應協助領隊做好公共工作,互相協助,注意安全,避免危險事故的發生。在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時,領隊及隊員都應盡最大努力減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

7、領隊是每次活動的領導者,在整個活動過程中負責組織、協調、帶隊、聯絡等工作,對活動中出現的各種意外情況有臨時決定權。隊員應對自己的安全積極負責,對每次活動的危險程度、責任劃分有合理判斷及情形認識,對活動可能產生的後果、責任及義務有充分的心理準備,參加活動要量力而行,如因隱瞞自身健康狀況而造成的損失由自己負責。

8、隊員應具備良好的時間觀念、集體觀念及團隊合作精神,要服從領隊協調指揮,可隨時提出合理化建議,但絕對不能單獨行動,聚餐時不得酗酒,不得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得違法或者犯罪,否則自負其責。

9、要尊重當地的民風民俗;愛護大自然,活動後不可在活動場所殘留垃圾等。不傷害動物等。野外用火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10、户外活動可能因為天氣原因或報名人數太少而取消,如活動取消,領隊會及時通知報名人員。報名人員須及時關注默認通知方式。在活動過程中,如遇交通、天氣等客觀環境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突變導致活動必須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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