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户外廣告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9.59K

本人已認真閲讀瞭解户外廣告(招牌)設施設置市容審核有關要求,現做出以下誠信承諾:

設置户外廣告承諾書

1、根據城市市容主管部門的審批要求,本人承諾所提供的申報資料信息均真實、有效。

2、本單位承諾設置場地無侵害他人利益,周鄰四至關係由本單位自負。如果發生周鄰糾紛,本單位(業主)願立即停止施工,自覺接受主管部門收回許可證等處罰,待協調解決後恢復施工。

3、本單位承諾嚴格按審批意見書的內容、規格、位置設置,不違章設置或超範圍施工。

4、如果發生超審批範圍設置施工或場地糾紛,本單位願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自行拆除或由執法部門強制拆除。

5、如遇城市建設、規劃調整或其它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户外廣告(招牌)設施的,本單位願無條件拆除。

6、本單位承諾户外廣告設施設計具有相應資質設計、施工、安裝企業按規範要求設計施工,必要時,要求有施工監理。

7、本單位承諾施工期間設置安全防護網和警示標誌,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場地環境衞生整潔,確保現場安全。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措施到位後方組織施工,保證施工人員執證上崗並系戴好安全帶(安全帽)按規範施工,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要求。

8、本單位承諾定期維護更新、失去使用價值時自行拆除。因户外廣告(招牌)設施或臨時施工發生倒塌、脱落、墜落或造成他人損害的,本單位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本單位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如有違反上述承諾,本人(單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民事責任。

申報單位名稱(蓋章): 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户外廣告設置安全承諾書

本人(單位) 承諾,在本人(單位)申請的户外廣告(含黃材大道臨街門店店牌)設置期間,將嚴格按照批准的時間、地點、規格、內容、色彩和數量設置,保持户外廣告(含店招店牌)整潔、完好、安全、不損害市容市貌,並切實加強各項安全措施。如有損壞或存在安全隱患,本人(單位)做到及時修復或拆除,對批准到期後超期不撤除的户外廣告(含店招店牌),寧鄉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黃材鎮城-管中隊可依照《寧鄉縣人民政府關於在部分鄉鎮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在户外廣告(含店招店牌)設置期間,因安全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本人(單位)全部承擔。

特此承諾。

承諾人(單位):

身份證號碼:

(蓋章)

承諾單位代表:

年 月 日

申請設置户外廣告安全承諾書

市城市管理局:

經批准設置於 的户外廣告牌,設置人在批准使用期內,承諾做到以下事項,確保廣告設施安全使用,杜絕事故發生,如未履行承諾義務造成意外傷亡和財產損壞的',設置人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一、户外廣告設施設置後不妨礙消防安全通道暢通,不對建築物日常使用造成不良影響。

二、户外廣告設施的施工和監理委託有資質的單位承擔,確保精心、規範、安全施工。

三、户外廣告設施的結構設計符合相關技術規範。

四、每月定期對户外廣告結構組件進行檢查,加固連接螺絲焊點,做好防鏽防腐處理。

五、遇到颱風和大風等惡劣天氣預警信號發出時,立即進行設施安全檢查,安排專人做好全天候監控和防護措施。

六、在廣告設置有效期內如遇市容整治或街景整治需無條件配合。

承諾人(簽章)

年 月 日

(户外廣告設置承諾書

本院承諾,在本院申請的户外廣告設置期間,將嚴格按照批准的時間、地點、規格、內容、色彩和數量設置,保持户外廣告整潔、完好、安全、不損害市容市貌,並切實加強各項安全措施。如影響市容市貌、因城市建設需要或有損壞及安全隱患,需我院拆除户外廣告時,我院一定會積極配合,做到及時修復或拆除,對批准到期後超期不撤除的户外廣告,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可依照《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在户外廣告設置期間,因安全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本院全部承擔。

特此承諾。

承諾(單位): 呼和浩特新xx-xx醫院

承諾單位代表: 月日

户外廣告設置安全承諾書

本人(單位)承諾,在本人(單位)申請的户外廣告(含黃材大道臨街門店店牌)設置期間,將嚴格按照批准的時間、地點、規格、內容、色彩和數量設置,保持户外廣告(含店招店牌)整潔、完好、安全、不損害市容市貌,並切實加強各項安全措施。如有損壞或存在安全隱患,本人(單位)做到及時修復或拆除,對批准到期後超期不撤除的户外廣告(含店招店牌),寧鄉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黃材鎮城-管中隊可依照《寧鄉縣人民政府關於在部分鄉鎮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在户外廣告(含店招店牌)設置期間,因安全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本人(單位)全部承擔。北京東方創想科技有限公司 ©2015-2015

服務熱線:400-6018-655  業務聯繫:010-59799216

e-mail:#url#網站微博

京icp備11001792號 京公網安備110105014886

户外廣告設置安全承諾書範本

本人(單位)承諾,在本人(單位)申請的户外廣告(含黃材大道臨街門店店牌)設置期間,將嚴格按照批准的時間、地點、規格、內容、色彩和數量設置,保持户外廣告(含店招店牌)整潔、完好、安全、不損害市容市貌,並切實加強各項安全措施。如有損壞或存在安全隱患,本人(單位)做到及時修復或拆除,對批准到期後超期不撤除的户外廣告,寧鄉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黃材鎮城-管中隊可依照《寧鄉縣人民政府關於在部分鄉鎮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在户外廣告(含店招店牌)設置期間,因安全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本人(單位)全部承擔。

特此承諾。

承諾人(單位):

身份證號碼:

(蓋章)

承諾單位代表: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