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 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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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育局(或學區):

學校 安全承諾書

為貫徹省政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我作為單位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組織全體教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義務教育法》、《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有關規定,深入開展“法人代表安全生產雙百日承諾”活動,並鄭重承諾如下:

一、積極落實本單位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以學校安全“三項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安全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自覺接受區政府及安監部門的監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二、廣泛深入開展對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通過集中講座、開設安全教育課、課外宣傳、放假前和開學後集中教育等形式,廣泛開展對師生的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飲食衞生教育、預防傳染病教育和社會治安教育等,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學校醫務人員、保衞人員和學校安全管理人員學習安全管理知識,參加相關培訓。

三、實行警校共建,聘請公安、司法人員擔任法制副校長,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落實法制副校長及學校周邊秩序及安全監督的“兩公示、一監督”制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秩序整治。

四、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增加投入改善食堂設施,確保學校食堂達到c級以上標準,確保不發生師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

五、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標誌等),各種消防標誌齊全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暢通;宿舍管理人員做到“四懂四會”,能夠果斷、正確地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六、制定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師生開展消防、應急疏散、緊急救護等演練活動,對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及設施進行有效監測,建立學校安全巡迴檢查制度。

如違反上述承諾,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2015年2月

學校安全承諾書

為構建和諧的教育發展環境,進一步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統穩定,我作為學校負責人,一定紮實認真地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標準、規定,深入開展“法人代表安全生產雙百日承諾”活動,並鄭重承諾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吉林省學校安全工作暫行規定》、《吉林省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衞生部、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高度重視並做實、做細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培訓。通過板報、櫥窗、印發資料、舉辦教育講座、召開專題班會、隊會等形式,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衞生、運動、勞動、活動、教學實驗、治安、管理失當安全等學校“十項安全”教育以及防觸電、防煤氣中毒、防網絡傷害等安全教育,創造條件組織學校安全應急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安全防範能力。

三、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對在校學生實行全天候管理,只要有學生在校,就有教師值班進行跟蹤管理。合理安排學校作息時間,建立實行學生放學排隊制度,由教師護送通過複雜的交叉路口,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四、密切家校聯繫。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信等形式,督促家長重視孩子安全,加強對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減少學生離校期間因家長管理不到位而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

五、加大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力度。經常性、有計劃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重點部位的檢查每週不少於一次,其他部位的檢查每月一次。重點做好學校“十項安全”及取暖期煤氣中毒、火災隱患等排查與整改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責任制,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確定專人負責整改措施的落實,對整改情況要進行跟蹤檢查,確保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整改。

六、加強學校治安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制度,建立完善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積極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和社區支持,做好學校治安秩序整治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確保教育教學正常開展。

七、加強安全工作的檢查督導。加強對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情況的督導檢查,並將安全工作作為教職員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確保全體教師認識上位,工作到位,保證質量。

八、盡職盡責,嚴防死守,確保不出現重特大惡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發生。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瀑裏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郊區教育局關於教師實行“一崗雙責”的規定,我作為河下學校的一名教師,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責任。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區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要求,積極落實校園安全主體責任制,對崗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學習《義務教育法》、《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深入做好崗位範圍內的安全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並鄭重承諾:

一、積極落實學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把安全工作納入班級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班級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監督學生執行,自覺接受學校的檢查,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廣泛深入開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通過班會、開設安全教育課、板報宣傳、演講等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飲食安全教育、安全防範教育、預防傳染病教育和社會治安教育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知識。

三、加強安全工作監督檢查。按照責任分工做好學生在校期間各時段的安全監管工作。認做好晨午檢工作、課堂課間及課外活動的安全監督,加強上放學時段對學生的指揮疏導,保證學生安全上放學。按照學校規定切實做好路隊放學,並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安全放學。

四、認真執行班級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加強班級、專業教室的所有設備管理,隨時做好對班級所有部位及學生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五、課堂教學有機滲透安全教育,認真組織學生進行課堂教學活動,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和使用教學儀器、器材設備。

六、學校、班級組織學生集體活動,要親自參加,認真組織,並做到事先進行有關方面的安全教育。

七、制定班級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組織學生認真參加應急疏散、緊急救護等演練活動,能夠果斷正確的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八、班級發生嚴重或重大安全事故及時向學校報告,不遲報,謊報,漏報。

九、嚴格按照學校值班要求做好排查、護校、記錄、彙報等工作,按時記錄《安全日誌》和及時下傳,並認真負好責任,發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向校長彙報。

十、嚴格遵照執行《瀑裏國小教育教學工作分工及崗位職責》、《瀑裏國小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瀑裏國小路隊放學安全工作制度》、、《瀑裏學校安全責任分解表》《瀑裏國小創建“平安校園”安全工作制度》、《瀑裏國小交通安全規章制度》、《瀑裏國小關於國小生校園人身安全工作的補充規定》等安全制度和規定。

如違反上述承諾,我自願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字):

2011年9月1

學校安全生產承諾書

(學校)

人民政府:

我作為(單位名稱)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根據《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範和遏制事故發生,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層層簽訂承諾書。

二、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保證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三、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組織制定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在工作中嚴格執行,不斷提高學校安全標準化管理水平。

四、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五、加強對師生開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和大型活動安全教育,按要求對學校後勤人員、保衞人員、安全管理等人員等進行安全培訓,培養和提高安全意識。

六、大力加強安全文化建設,認真落實“安全文化進校園”的各項要求。

七、在事故易發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加強管控。

八、建立健全安全預警機制,認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工作,重點加強對實驗室、校辦工廠、實習車間和學生宿舍、食堂等關鍵部位的監督檢查,及時治理和消除事故隱患。

九、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條件需要,按規定配備消防、防雷等設施、設備,定期檢測、維護,保證正常運轉。

十、按要求制定預防火災、人員踩踏、食物中毒等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十一、自覺接受各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認真開展人員密集場所專項整治工作,積極配合做好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

承諾期內,若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接受從嚴處罰,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下例條款規定接受處罰:

1.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罰款;

(2)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罰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罰款;

(4)特別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罰款;

(5)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終身不再擔任本學校主要領導職務的處罰;

(6)同時接受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2、單位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2)較大事故接受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

(4)特別重大事故接受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

3.發生不依法報告或者妨礙、拒絕事故調查等嚴重行為的,單位接受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處罰。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接受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承諾期限:2015年10月1日——2015年10月1日。

承諾單位(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實際控制人簽字:

二〇一〇年月日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諾書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在校師生食品安全,預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發生,本學校特做如下承諾:

一、我單位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不擅自改變加工流程

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我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負責,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三、做好營養餐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強營養餐的採購驗收登記、使用、留樣環節的管理,承擔因營養餐管理不當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

四、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所有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上崗,並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五、保證食堂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購進記錄登記制度,不購進、不使用、不經營腐-敗變質、有毒、有害、來歷不明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不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食用油、食醋、醬油,不使用毒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它製品。

七、食品製作過程規範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八、嚴格按國家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做到專人保管,專櫃存放,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濫用食品添加劑。

九、做好留樣工作,每餐每樣至少留樣100g,密封冷藏保存48小時方可進行處理。

十、嚴格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及保潔制度。按照規範流程洗消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供顧客使用。

十一、按國家要求處理餐廚廢棄物,並和處置單位簽訂餐廚廢棄物處置協議,確保規範處置餐廚廢棄物,並做好餐廚廢棄物處理記錄。

十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不謊報、瞞報、遲報,並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擴大。

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自覺接受社會和食藥監管部門的監督,對全校師生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單位(蓋章) :

(校長)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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