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招生代理合作協議

來源:文萃谷 1.54W

甲方:

培訓招生代理合作協議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資源共享、共同發展和共同維護雙方信譽的原則,就“商業領袖課程”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鑑於:

1. “商業領袖”系統是甲方針對我國企業特點聯合xx-xx大學研究開發的企業家培訓課程,甲方擁有該系統的所有知識產權。

2.甲方許可乙方在指定區域開展“商業領袖課程”的招生推廣工作。

3.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作區域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合作開辦“商業領袖課程”,乙方負責“商業領袖課程”項目招生推廣工作。

二、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開發的“商業領袖課程”具有完全知識產權,甲方不與任何一方分享此知識產權;

2、甲方負責提供該課程的所有專家和費用,負責所有教學教務工作,負責教學評估和培訓質量管理工作並提供培訓期間的國內外教學地及美國交流考察等;

3、甲方規範“商業領袖課程”對外宣傳口徑,向乙方提供與該項目推廣相關的培訓;

4、為合作項目安排必要的工作人員,指導、協助乙方完成各項招生及培訓管理工作。

5、甲方負責統一帳號收取學員或企業的培訓費用,並提供發票;

6、甲方負責向參加學習的學員頒發xx-xx大學商學院《商業領袖課程》證書。

7、甲方按照本協議規定及時支付乙方應得的市場代理費。

三、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商業領袖課程》有關招生宣傳和教學管理的相關規定,全面負責代理區域的招生組織工作實施工作,並負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在甲方的密切配合下,努力增加招生人數。

2、督促學員按照《商業領袖課程》的收費標準及時將學費交付甲方指定的帳户。

户名:

帳號:

開户行:

3、乙方在對培訓項目進行宣傳時,自覺維護項目品牌和名譽。不得作出虛假的、不完整的、引人誤解的方式進行宣傳,不論故意或過失導致的任何與他人的糾紛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不得與其它同類型的培訓提供方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

四、安排及費用

1、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培訓收費標準對外宣傳,並督促學員將學習費用打入甲方指定帳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它費用;

2、《商業領袖課程》的收費標準為人民幣----元/人。甲方支付乙方的招生服務費用為税前1-3人rmb----元/人;3-5人rmb----元/人;5人以上rmb----元/人,乙方為收到款項提供正式發票。

3、費用支付:在當期班第一次上課後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應得利益一次性匯至乙方指定賬户。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的到期或終止不應影響任何一方已對另一方發生的權利,並且不解除一方按照本協議承擔的續存的任何義務。

1)甲方違約責任

a)如因甲方原因,出現相關市場競爭,甲方應及時予以修正,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擔。

b)若甲方違反本協議,未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招生服務費,乙方有權中止招生工作,直至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在項目運作過程中出現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行為,甲方有權中止乙方招生和培訓工作,解除本協議,取消乙方招生資格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如給學員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並賠償有關經濟損失。

a)若乙方違反本協議,將本合同中的培訓體系複製或改編後用於商業活動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識產權。

b) 以甲方“《商業領袖-課程》”名義招生,但收入未進入甲方指定帳户及收取本協議約定之外的其他費用;

c) 協議規定權利之外以及本協議終止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使用《商業領袖-課程》的名稱、簡稱、標誌;

六、不可抗力

1)如果發生戰爭、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協議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並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遭受懲罰或承擔責任。

2)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且在隨後的十五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七、商業祕密

1、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細節都屬於商業祕密。

2、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的內容及相關的書面資料,包括學員資料、市場推廣發展建議及通過工作接觸和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八、協議終止

本協議可以因以下任何一種原因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

(2)經雙方事先協商,同意解除本協議;

(3)甲、乙雙方在項目運作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正常履行的;

(4)如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出中止協議,需提前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材料,説明解除協議原因,雙方經協商達成共識,可終止本協議。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簽字: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2015年12 月日2015年12月日

培訓招生代理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彼此業務快速發展,共享客户資源,互利共贏。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署如下協議:

一、合作模式:

1. 聯合推廣(提升品牌形象影響力)

·推廣範圍增加、成本降低:通過整合宣傳手冊、單頁、展架、廣告等多種形式整體包裝資源互換互利,使甲乙雙方在外面的推廣範圍增加,而推廣成本卻降低。

·口碑:通過甲乙雙方工作人員的信息傳遞和講解,可形成內外部良好的口碑和信譽。

·促銷活動:在一些促銷、節日、活動中,甲乙雙方可整合各方面資源,參與甲乙雙方舉辦一些大型活動中,或是聯合舉辦一些大型活動,傳播整體對外的商家形象、商家實力。

2.升級顧客服務 (提升顧客品牌忠誠度)

·增加產品的附加值:使得甲乙雙方會員在甲乙雙方消費時享受更多優惠,增加會員卡價值,提升會員忠誠度。

以會員卡的形式:甲方會員卡在乙方消費折扣折,乙方會員卡在甲方消費折扣折;以代金券或體驗卡形式:凡到甲方消費的顧客,消費金額達到元,乙方贈送;凡到乙方消費的顧客,消費金額達到元,甲方贈送價值48元的單次體驗卡一張;

3.完善職員福利 (提升企業核心凝聚力)

·完善員工福利,增強歸屬感: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雙方工作人員到甲乙場所消費時予以優惠折扣折。甲乙雙發公司內部員工活動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甲乙雙方借用資源。

4.其他合作約定: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有權利對一切有關自身的事宜做出諮詢、溝通。

2.當甲乙雙方其中一方舉辦活動時有權利要求其另一方來協助。

3.甲乙雙方有權利為推薦的客户爭取最大的利益。(如價格、服務、優惠等)

4.甲乙雙方有權利在大型節假日中參與策劃的整體活動。

5.甲乙雙方又權利優先得到另一方推薦來的客户資源。

6.本次甲乙雙方聯盟為異業聯盟(即每個相關行業只選取一家),將本着互惠互利、各部衝突的原則。

7.甲乙雙方聯盟後各自須自行選擇出聯絡人員,以保證及時與甲乙雙方的聯繫與執行。

8.甲乙雙方每個月須確定一個時間段聚會以保證雙方信息的及時匯合與商討。

9.甲乙雙方在本着雙贏的'基礎上必須展現出最大的誠意。(包括價格、產品、服務、對外的媒體宣傳、客户資源整合等)

10.甲乙雙方中的某一家單位舉辦活動時,其他商家務必協助。

11.優先為雙方推薦優質客户(如:客户在一家聯盟殺機購買物品之後,剛好還需要其他聯盟商家產品時,須優先推薦聯盟商家)

12.甲乙雙方須形成商家內、外部的良好口碑與信譽。

13.未盡事宜,可另商討及規範補充。

三、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均須對對方持合作消費憑證客户提供優質的服務和產品。

2.甲乙雙方不得向對方顧客進行強行推銷,如因任何一方自身原因發生的客怨事件,均須由發生客怨一方負責解決,並向對方及客人道歉和賠償相關損失。

3.甲乙雙方相關責任人應該經常保持信息暢通,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相關溝通和調整,以保證雙方良好的履行合作約定。

四、保密事項:

協議雙方在履行本合約期間對於所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及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獲知的商業和技術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五、不可抗拒因素:

1.任何一方遇到又不可抗力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延遲履行本協議,雙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2.本條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是不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風暴等;如:計算機網絡癱瘓、戰爭、動-亂、罷工等。

3.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事件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合同期限因此而順延。

4.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雙方各自承擔。

六、違約責任:

1.協議各方同意,本合約任何一方違反各自在本合約中所保證,承諾或者是其他條款,均構成違約,如因一方的違約行為對其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賠償責任。

2.對非本協議雙方過錯所產生的損失,各方應按照公平原則分擔並相互協助向有過錯一方請求賠償。

七、免責條款

由於目前的技術或者成本無法解決的問題或者由於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約時,由雙方共同商議確定。

八、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九、協議終止

下列情況之一出現時,本合作協議被視為即時終止:

1.協議期限滿;

2.甲乙雙方書面協議提前終止本合作協議;

3.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根據合作協議的約定提前終止;

4.協議終止後,有關客户糾紛由違約方負責承擔。同時雙方應在30天內銷燬所有使用的對方服務標識。

十、附責:

1.如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款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又衝突時,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本和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或以附件形式對相關問題做出補充、説明和解釋。補充本合同或者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為年。

本協議有效期滿後,雙方如需繼續合作,則需要在協議期滿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過商談、修訂條款後加籤協議,否則,期滿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4.本協議壹式賓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培訓招生代理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組織好_________年春/秋季_________市民辦高校招生工作,就乙方代理甲方招生一事,經過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制定此協議:

一、招生區域及數額

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開展招生工作。

乙方在該區域為甲方代理招生人數不低於_________人(定額標準:全國代理:_________人:省級代理:_________人:市級代理:_________人:區級代理_________人:縣級代理:_________人)。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出具代理招生授權書,學校辦學許可證等證明覆印件。

(2)乙方支付相關數量的資料費後,甲方為乙方提供相關數量的招生簡章,報名表等資料。

(3)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有關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動態。

(4)甲方負責招生工作北京方面相關事宜:如接待考生,統一將學生送到相關院校,為考生調劑院校,以及與校方的合作事宜。

(5)按規定向乙方兑付招生代理勞務費。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證等真實證件複印件,詳細招生地址及聯繫方法。

(2)乙方務必以相當的力度開展招生,宣傳及報名諮詢工作,指導學生填寫報名表並及時將其連同報名資料寄給甲方,因傳遞延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後果。

(3)乙方在招生期間一切開支自理,新生報名費可由乙方代收,但應在報名表上註明“報名費已收”字樣。代收的報名費從勞務費中扣除。

(4)乙方不得向考生及考生家長收取報名費以外的任何費用,不得欺詐,矇騙考生及考生家長,否則乙方將為此承擔一切後果。

四、非常規事件處理辦法

(1)乙方所招學生若與其它報名途徑或招生代理所報學生重複,衝突,甲方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收到學生報名資料的時間先後順序判定報名有效性。

(2)若乙方所招學生在招生院校發生衝突,甲方負責與校方交涉,查實,但甲方不保證結果。

(3)乙方未完成議定招生指標者,結算勞務費時將原勞務費支負標準降低_________元/每生。若乙方招生成果為0,則承擔甲方在招生期間因乙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4)若發現乙方有把報名考生報往甲方負責範圍以外院校或同此類院校互串的行為,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五、招生勞務費兑現時間及方式

視各院校勞務費兑現時間不同, 甲方應當在校方支付完畢勞務費後的三週內同乙方結算勞務費。

招生勞務費兑現依據為此招生協議,代理人身份證,報名考生名單,必要時須用新生資料證明。

六、勞務費結算標準

在勞務費結算時甲方財務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扣除個人收入所得税,凡以公司名議招生,結算時提供發票,帳號者,不再扣除個人收入所得税。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着互讓互惠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由附件體現。本協議一切事項之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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