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班招生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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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培訓班招生合作協議

地址:

乙方:山西農業大學

地址:山西省晉中市太谷縣楊家莊

為了豐富同學們的校園生活,經山西農業大學校學生會授權,甲方與乙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化粧培訓,乙方負責招生之合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化粧培訓,乙方負責招生工作。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2.1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化粧培訓;

2.2甲方在乙方舉辦活動時提供化粧方面的贊助;

2.3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做好前期宣傳工作。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2.4乙方負責化粧培訓班的招生工作;

2.5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大量的宣傳工作;

2.6乙方負責時間與地方的安排。

第三條、 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3.1 協議生效期間為__ 年__ 月__ 日至__ 年__ 月__ 日;

3.2 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3.3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3.4 由於不可抗拒力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3.5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

3.6 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條 、其他

4.1 本協議有效期為半年。如期滿前一個月雙方無提出異議,協議有效期順延;

4.2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4.3 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都不得將本協議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2011年__ 月 __日 2011年__ 月 __日

培訓班招生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組織好_________年暑假國小英語培訓班順利開展,經過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誠實守信、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制定此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合作招生期限: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 如招生人數未滿20人,則本協議本身無效。

二、利益分配:

甲方根據乙方招生宣傳所錄取的新生人數付給乙方一定的酬勞費,具體如下表:

三、招生報酬結算辦法:

雙方結算勞務費的前提是學生必須交清暑假學習的全部費用,結算時間為當年的____月_____日。

甲方除要付乙方相應勞務費外,在前期教師招聘以及培訓教師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五、雙方職責:

1、應為暑假班招生項目順利宣傳招生進行必要溝通。

2、應為學生順利入學報到周到服務。

(一)甲方職責:

1、積極配合乙方宣傳招生。

3、對乙方宣傳招生信息和活動方案進行審核指導。

4、審核乙方提供報名學生相關信息,並提供乙方收費時所需的簽章。

5、負責在學生繳了學費結束後的全部的後期工作(給學生提供教室,負責學生上課期間的安全和管理等)。

(二)乙方職責:

1、以甲方名義為甲方宣傳招生。

2、宣傳招生信息和活動方案應經甲方審核後進行。

3、負責招聘教師及新教師培訓的工作。

4、負責上課內容的'整合與課程的安排。

5、代理甲方收取學生所交的全部費用,收據蓋章由甲方提供。

六、違約處理:

1、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條款規定執行,如有一方違反,則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2、如一方有下列行為之一,另一方均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其相關賠償和法律責任:

1、乙方擅自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並不如實向甲方彙報。

2、如甲方收取學費後不履行後期的全部工作(給學生提供教室,學生在上課期間的安全和管理等),則乙方均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其相關賠償和法律責任。

3、如乙方擅自將全部學費歸自己所有,則甲方均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其相關賠償和法律責任。

七、協議期限:

招生期限即為協議期限。

八、協議構解:

1、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九、附件:

1、甲乙雙方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

3、新生報名繳費情況及報酬領取表。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

電話:

年 月 電話: 年 月 日 日

培訓班招生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授權乙方作為甲方公開課及內訓招生協辦方,進行代理招生工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權書(見附件形式)。

二、 乙方在本協議期內向甲方推薦學員及意向客户,由甲方進行跟進處理(乙方原則上不負責客户諮詢及跟進工作)。對乙方在本協議期內向甲方推薦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協議簽訂同時向甲方提供的本協議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於本協議期及之後一年內產生的成交,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

三、 甲方須按本協議第六條及第七條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業績相應的佣金;

計算公式:乙方代理業績所產生的實際成交總金額×項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雙方確定項目佣金比例如下:公開課為40%,內訓為30%(若有其它特殊情況,請在本協議列出)

四、 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互聯網招生系統帳户,由甲方自助進行招生信息的發佈及維護。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統中發佈的招生信息,須為符合本協議之項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本協議合作項目,並對產生的業績根據本協議收取佣金。甲方培訓公開課如有延期情況,應在確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中止發佈甲方招生信息。

五、 乙方負責將客户報名及諮詢信息記錄於甲方招生系統帳户、或以電話及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定期查詢乙方互聯網招生系統中記錄的報名及諮詢信息,對報名或諮詢的客户及時進行跟進,並於乙方招生系統如實記錄每客户跟進情況。

六、 對於乙方向甲方推薦並已成交客户,甲方應於開課後三個工作日內於乙方互聯網招生系統進行準確記錄,並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計算出乙方應收佣金,同時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凍結甲方招生系統帳户,並停止對甲方招生信息的宣傳推廣工作。

七、 甲方須於每客户成交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憑證日期為準),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滯納金。如甲方延遲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過30工作日,乙方有權向甲方另外索賠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違約金,並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如發生甲方遺漏乙方向甲方推薦並已成交客户的情況,甲方須按本協議相應條款支付相應乙方佣金,並另外向乙方支付相應乙方佣金的一倍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

八、 本協議自生效起90天內,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客户無任何成交,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

九、 如甲乙雙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複或衝突情況,除甲方可提供確切書面證明外,均應計入乙方代理業績。

十、 甲方不得在乙方網站發佈虛假信息,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若由此引起的糾紛,甲方負全責。

十一、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協議的書面形式協議附件,本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十二、 如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書面協議附件形式補籤。

十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訓班招生合作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為提高學校學生、在職員工、社會人員整體素質,增強個人綜合能力和解決社會就業問題,甲乙雙方就聯合組辦x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師資、教材,對培訓質量負責。

2、乙方負責進行培訓招生宣傳工作,負責招收學員,提供培訓場所和設施。

二、雙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宣傳資料和必要的合法手續,支持配合乙方的招生宣傳工作。

2、乙方應向潛在學員詳細説明培訓理由、可行性、可靠性和優越性,按照甲方的承諾組織宣傳,不得擅自向潛在學員提供過高的承諾,不得擅自提高招生學費。

三、甲方承諾

1、所有參加培訓的學員結業後,全部留任甲方工作。

2、所有參加培訓的學員均可獲得甲方免費贈送的相應軟件一套。

3、所有參加培訓的學員均可獲得甲方免費贈送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電子版範本一套。

四、招生費用

學費按x元人民幣/人計。

五、利潤分成

甲乙雙方按收取學員學費實際總額分取提成,其中甲方x%,乙方x%.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的規定,不得擅自修改本協議內容。

2、由於甲乙雙方單方面責任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責任方全部承擔,必要時可訴諸法律通過法律手段予以解決。

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形成書面材料附後生效,如有衝突以附後材料為準。

八、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不同意見或產生糾紛,雙方應本着精誠合作的原則洽談協商,必要時甲乙雙方均有權訴諸法律以解決糾紛。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章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培訓班招生合作協議 [篇5]

甲方:區幼兒園;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

為培養入園幼兒對音樂的興趣和音樂能力,促進幼兒音樂通識教育發展,提高入園幼兒音樂素養,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合作開設音樂興趣班,達成以下合作協議,合作期間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應盡義務以保證合作順利進行:

第一條協議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授課:

在協議期限內,乙方每週授課次,具體時間為:每週一/二/

三/四/五/六/日上午/下午授課,每次授課時間:分鐘。授課地點:甲方幼兒園內。

第三條 收費標準:

在協議期限內,按照不同授課方式收取每名授課幼兒學費:

(一)、採取“一對一”【一名授課教師對一名幼兒教學】方式授課教學的:每名授課幼兒學費為:人民幣元,每學期共計節,(其中包括教材費)收費方式:一次性收齊。

(二)、採取“一對多”【一名授課教師對多名幼兒同時教學】方式授課教學的:每名授課幼兒學費為:人民幣元,每學期共計節,(其中包括教材費)收費方式:一次性收齊。

第四條 合作收益:

在協議期間內,授課兒童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標準所繳納的總學費

為本協議的合作收益。

第五條合作收益分配方法:

(一)、採取“一對一”【一名授課教師對一名幼兒教學】方式授

課教學的:甲方獲得上述收益的25%,乙方獲得上述收益的75%,教材費歸乙方所有。

(二)、採取“一對多”【一名授課教師對多名幼兒同時教學】小班方式授課教學的: 甲方獲得上述收益的40%,乙方獲得上述收益的60%,教材費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 收益結算

在協議期間內,按照實際招生及開課情況,甲乙雙方每3個月對合作收益進行一次結算,但亦可根據情況需要另行協商即時結算方式。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免費為乙方授課提供教室,暫定數量為間,若乙方需要可以和甲方再行協商增加教室數量,授課期間相關教室的水、電、暖、通訊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負責招生,招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幼兒園內,招生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媒體宣傳推介等,相關招生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3、協助乙方宣傳推廣兒童音樂教材,配合乙方教師在幼兒園的教學工作。

4、統計報名的幼兒人數,將其如實記錄造冊,以便雙方核對;

5、安排教師協助乙方對授課兒童的管理,但不承擔授課的義務;

6、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上課時間;

7、合作期限內,甲方不可與其他機構合作創辦音樂培訓班;

8、協助乙方教學成果展示工作及組織的各項音樂活動。

9、使用乙方提供的教學產品和後續教學服務。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自備相關音樂教學器材,聘請適格音樂培訓教師入園進行教學。

2、使用甲方提供的教學場所進行教學活動。

3、乙方向甲方提供音樂培訓教材範本以供招生宣傳推介。

4、所聘請教師將配合幼兒園的統一管理,負責音樂培訓教學。

5、在未徵得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不得擅自缺課或更改上課時間;

6、乙方須協助甲方作好家長方面的諮詢及招生工作。

7、乙方製作本協議,對本協議擁有解釋權。

第九條 課時變更:

若甲、乙方因故要更改上課時間,必須提前一天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另行安排上課時間;若不做通知,所產生的損失(課時費)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明確表示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因甲方包括但不限於未提供合格場地、未積極組織宣傳推廣、招生等原因造成雙方合作無法維持的;

5、因乙方未安排適格師資等原因造成雙方合作無法維持的;

6、因其他原因造成雙方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包括但不限於未提供合格場地、未積極組織宣傳推廣、招生等原因造成雙方合作無法維持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萬元。

(二)、因乙方未安排適格師資等原因造成雙方合作無法維持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萬元。

(三)、因不可規則於雙方原因造成合作無法維持的,甲乙雙方互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壹年。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三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到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自雙方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僅供簽署】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簽署於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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