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費協議書(10篇)

來源:文萃谷 2.78W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中介費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介費協議書(10篇)

中介費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本工程施工承攬事宜達成以下協議。第一條合作事項

1、乙方負責為甲方承攬平山縣書香苑11#、12#樓工程施工

總承包業務,協助甲方與建設單位河北築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和入場事宜並協調築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按照施工總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及時將工程進度款支付於甲方。

2、甲方負責按照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乙方中介費用。

第二條中介費用及支付方式1、中介費用為書香苑11#、12#樓工程總價的1.2%。

2、甲方根據建設單位每次實際支付給甲方工程進度款。

甲方扣除税金後按比例支付給乙方中介費。

3、甲方每次收到建設單位進度款後10日內支付乙方中介費。

4、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及入場後10日內,

甲方先行支付乙方5萬元誠意金,待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中介費時扣除。

第三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第四條協議解除

本協議在建設單位支付完甲方工程款,甲方支付完乙方中介費後自然解除。第五條爭議解決雙方若發生爭議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仲裁或上訴解決。

甲方(章):乙方(章):

電話:電話: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中介費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本工程施工承攬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事項

1、乙方負責為甲方承攬平山縣書香苑11#、12#樓工程施工

總承包業務,協助甲方與建設單位河北築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和入場事宜並協調築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按照施工總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及時將工程進度款支付於甲方。

2、甲方負責按照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乙方中介費用。

第二條中介費用及支付方式

1、中介費用為書香苑11#、12#樓工程總價的1.2%。

2、甲方根據建設單位每次實際支付給甲方工程進度款。甲方扣除税金後按比例支付給乙方中介費。

3、甲方每次收到建設單位進度款後10日內支付乙方中介費。

4、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及入場後10日內。

甲方先行支付乙方5萬元誠意金,待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中介費時扣除。

第三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第四條協議解除

本協議在建設單位支付完甲方工程款,甲方支付完乙方中介費後自然解除。

第五條爭議解決

雙方若發生爭議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仲裁或上訴解決。

甲方(章):乙方(章):

電話:電話: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中介費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決定互相信任,在貸款方面達成合作,並簽訂中介費協議,雙方約定如下:

甲方給乙方提供貸款關係,並協助乙方成功簽訂貸款合同。如能達成交易,根據實際情況,在甲乙方簽訂中介協議基礎上,甲乙雙方保證嚴格執行中介費協議。

中介費為:每萬元300元;

中介費支付方式為:現金銀行轉賬)中介費用支付時間:簽訂合同日(超出個工作日為逾期)

第一條甲方主要責任是

提供貸款信息(關係)配合乙方履行合同。

第二條乙方應按甲方和貸款方的具體要求,準備相關資料,做好配合銀行工作,履行合同提供約定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不得任意變更主張,致使甲方徒勞和喪失信譽。若有此情發生,甲方須消除影響,恢復信譽,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不低於總金額的1%)如逾期,乙方必須給付甲方總金額的`1%。

第四條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務費時間,甲方與借款方談判成功,簽訂協議第天,乙方支付甲方貸款貸款總額度的%中介費,以後貸款總額多少按比例算給付出,如逾期,乙方必須給付甲方總金額的%。

第五條雙方須遵守職業道德,甲方履約落實合作後,乙方無履約能力,給甲方和貸款方造成經濟、信譽損失的,應由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六條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終止履行,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第七條任何一方違反有關條款,違約方應賠償遵約方損失。

第八條雙方應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經簽字、蓋章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中介費協議書4

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條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百二十六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第四百二十七條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材料一:買賣雙方未完成房產過户中介仍收中介費受質疑

目前的格式合同,買賣雙方一簽約,即便沒完成過户也不影響中介收費。買賣雙方由於各種原因未能最終完成房產過户,在很多人看來,這種情況下中介是不應該收取中介費的。而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如果是由於中介的原因造成最終未能完成過户,則無需交中介費;如果是由於買賣雙方的原因造成最終未能完成過户,則要支付部分甚至全部中介費。目前買房人與中介簽訂的居間合同,中介只負責到買賣雙方簽完合同,而不是以完成過户才能收取中介費。

中介承諾未兑現應退還中介費在北京版國五條政策落地前,為了避免交納20%的個人所得税,北京的二手房市場曾掀起過一波購房高潮。王先生就搶在國五條政策執行之前買了一套二手房,當時中介承諾可以在政策執行之前為王先生完成過户手續,並將這一承諾寫進了居間合同之中,因此王先生就與業主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並交付了中介費以及定金。但是由於各種原因,最終未能在政策執行前完成該套房屋的過户手續。新政策執行後,由於該套房屋不滿五年需交納差額的20%的個人所得税。算下來,個人所得税要交20萬元。面對這筆高額的個人所得税,王先生表示無力承擔。業主也表示不會為個税買單,在該套房屋買賣無法進行下去的情況下,王先生提出解除買賣合同,並要求中介退還中介費,理由是中介在買房前曾承諾過可以在政策執行前完成過户,但最終並未兑現承諾。但中介卻以未能在新政策執行前完成過户是由於王先生的原因造成,拒不退還中介費。在這種情況下,王先生的中介費還能要得回來嗎?

買房人原因造成房產不能過户中介費不退石先生在前不久通過一中介公司在望京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以及與中介的服務合同之前,中介公司要求石先生先簽一個聲明:表示自己確認有購房資格,如購房資格出現問題導致無法過户責任由買方自負。

石先生當時十分自信購房資格沒問題,沒有去確認自己的個税和社保是否滿五年。但是當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後並交納了中介費和定金後,在辦理房屋過户時卻發現自己的社保曾經因為工作變動斷過,因此他不具備購房資格,他要買的二手房無法過户到其名下。在買賣無法繼續的情況下,石先生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中介退還中介費,但遭到了中介的拒絕。中介的理由是房屋無法過户的責任在石先生自己,中介沒有任何過失。

業主違約致交易失敗,買房仍要支付部分中介費20xx年9月17日,郭女士與業主何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居間服務下籤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同日,郭女士支付了2萬元購房意向金,並在《中介費確認書》上簽字確認中介費為2萬元。而後,因業主何先生一方違約,未能繼續履行該合同,郭女士的購房計劃也宣告“破產”。何先生返還郭女士已支付的2萬元意向金,並補償違約金2萬元。因房子未買成,郭女士認為不應向中介支付,雙方經協商未果,中介公司於20xx年1月將郭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其支付佣金2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郭女士通過居間方購房的合同目的並未實現,但中介公司已提供了一定的居間服務,可收取相應佣金,判決郭女士向中介公司支付6000元。郭女士不服,提起上訴。

法院二審認為,依據法律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該案中,郭女士經中介公司居間介紹與案外人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中介公司有權依據上述規定要求郭女士支付居間報酬。需要説明的是,根據居間合同,中介公司在促成郭女士與案外人買賣合同成立後,尚須協助辦理相關抵押注銷、合同公證、見證、評估、產權過户、貸款、領取產證、交房等相關手續,在郭女士與案外人簽訂的買賣合同並未實際履行的情況下,中介公司客觀上無需再履行該等義務,其有權主張的居間報酬相較於交易全部完成的情況,應當予以部分減免。因此,一審法院結合該案具體情況,將居間報酬酌情確定為6000元並無不當。故上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目前的格式合同買賣雙方一簽約即便沒完成過户也不影響中介收費當前的二手房市場上使用的居間合同,對於中介責任的完成不以網籤或過户為準,而是以買賣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為準。也就是説,只要雙方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中介的職責就已經完成,按目前的格式合同規定,中介就可以收取中介費了。這也就造成了在上述案例中,有的買房人最終沒能買到房子但還是得交納中介費。這對於很多買房人來説是難接受和理解的。

因此,有人建議對市場上使用的二手房買賣的居間合同進行修改,明確規定只有當完成過户後中介方可收取費用,如未能完成過户,中介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對此,中介方面提出異議,對於中介已經做了大量工作,但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的'未能完成過户的情況,如不收取任何費用也有失公平。

在當前二手房市場上使用的居間合同都是以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為準的情況下,建議買房人在買房前要先與中介公司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儘量把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約定得越詳細越好。甚至可以與中介協商約定在完成過户後方可收取是中介費,在未完成過户前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材料二: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付的必要費用。本案中,房屋的交易並未成功,同時買賣雙方對中介費用作了明確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相關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材料三:脱離中介、自行交易,仍需支付中介費上海青浦區法院

通過中介公司,李先生和陳先生簽訂了房產轉讓合同。可是為了逃避支付房產諮詢服務費,兩人竟揹着中介公司進行房產過户。為此,中介公司將李先生和陳先生告上法庭。日前,青浦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判決李先生和陳先生各支付中介公司服務報酬1.5萬元。住在農村的李先生想在青浦城區買一套二手房,於是他找到位於浦倉路的一家房產中介代為找房。去年5月23日,中介帶着李先生來到賣房方陳先生家看房。李先生對房屋各方面都比較滿意,雙方以179萬餘元的價格成交。當晚,李先生與陳先生就在中介公司簽訂了房產轉讓合同。

當月28日,李先生到中介公司支付購房款38萬元首付款。可是由於貸款遲遲沒有辦下,李先生與陳先生協商後決定要放棄買賣房屋,並由陳先生到中介公司取回房產證辦理退税手續。中介公司覺得事有蹊蹺,通過對該房屋房產登記情況查詢得知兩人已辦理了房產轉讓,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庭上,陳先生辯稱:當初的確取消了買賣交易,但是後來李先生又通過其他中介湊足了房款後找到自己的,所以雙方就以現金購買的方式達成了買賣協議。李先生則辯稱:因為貸款辦不下來,所以三方都同意終止交易。後來遇上了開中介的朋友表示可以幫忙解決房款事宜,而陳先生也在這家中介掛牌出售該房屋,所以又重新達成交易。

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先生和李先生都確認是從中介公司獲得對方的聯繫方式以及帶領看房、簽約、見證支付部分房款等過程,據此可排除兩人從其他中介獲得交易信息的可能;其次,從兩人後續簽訂的買賣合同內容看,其吸納了先前合同的主要條款,並對該合同的履行予以確認;再次,雖然陳先生陳述從中介公司取回房產證時告知中介不再進行交易,然各方均確認取回房產證是為辦理退税事宜,僅此並不足以證明該居間協議已解除;最後,所涉房產確已完成交易並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綜上,法院認定兩人理應向中介公司支付相應報酬。

中介費協議書5

為了共同發展, 、 二人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由雅高速公路TJ12合同段的擋土牆、邊溝、護肩牆,所有結構物與商呂金平的介紹費為2.00元/m,工程量約為20000m,共計約40000.00元(肆萬元)。此款在工程完工之前按實支付完畢。否則視為違約。

介紹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33

中介費協議書6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為了發揮各自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介紹乙方承包位於 號的.一個包工包料的建築工程。(具體包括土建工程,水、電預埋安裝工程、管網、道路及門窗製作和安裝,部分裝修。消防園林及綠化另計)。

2、工程量:約2萬平方米。工程名稱: 。

3、中介費計算方式:乙方按乙方與業主方鑑定施工合同完成工程總造價的 %支付給甲方,作為甲方的中介勞務費用工程總造價約3500萬,最後按乙方與業主方完成實際工程量的工程款計算。

4、支付中介費方式:①、乙方與業主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即付給甲方:3萬元(30000.00元),乙方施工隊伍進入業主方工地開始幹工時,乙方再付給甲方中介費:7萬元(70000.00元)其餘款項則按業主方付給乙方工程進度款時,乙方再按相應的百分比例付給甲方中介費,依此類推,直到付完為止,(甲方不負責中介費的税款).

5、甲方不承擔乙方與業主方施工期間的一切事項(如: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材料款及人工工費等事項)。

6、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按手印,並在乙方與業主方的本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後開始生效。並複印雙方身份證,均具有法律效力。

如本合同生效後有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中介費協議書7

為了共同發展, 、 二人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由 介紹將鳳翔縣路家村3㎞處蔬菜大棚建設工程含(材料、人工費)共計100個大棚每個大棚總造價80000.00元(捌萬元整)人民幣,所有結構物與 承包,雙方協商介紹費為每個大棚提取13000.00元(壹萬叁仟整)人民幣,共計1300000(壹佰叁拾萬元整)人民幣。此款在每兩個大棚工程完工之前按實支付完畢。否則視為違約。 注:蔬菜大棚工程合同與本協議簽訂後如乙方悔約,將按願工程合同的造價百分之五賠償介紹人。

介紹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中介費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本工程施工承攬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事項

1、乙方負責為甲方承攬平山縣書香苑11#、12#樓工程施工

總承包業務,協助甲方與建設單位河北築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和入場事宜並協調築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按照施工總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及時將工程進度款支付於甲方。

2、甲方負責按照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乙方中介費用。

第二條中介費用及支付方式

1、中介費用為書香苑11#、12#樓工程總價的'1.2%。

2、甲方根據建設單位每次實際支付給甲方工程進度款。甲方扣除税金後按比例支付給乙方中介費。

3、甲方每次收到建設單位進度款後10日內支付乙方中介費。

4、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及入場後10日內,甲方先行支付乙方5萬元誠意金,待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中介費時扣除。

第三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第四條協議解除

本協議在建設單位支付完甲方工程款,甲方支付完乙方中介費後自然解除。

第五條爭議解決

雙方若發生爭議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仲裁或上訴解決。

甲方(章):

乙方(章):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中介費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提供中介信息服務勞務、協助甲方在項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簽訂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勞務,協助甲方參與該項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乙方具體服務勞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收集、瞭解工程相關信息並及時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當做好保密工作,對甲方的工程合同及其他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為任何目的`利用、傳播或泄漏甲方的商業祕密。

2、乙方在服務勞務過程中,應當採取合法方式、提供合法信息,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或違規手段,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以自己名義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簽訂承包合同並負責履行,經營損益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除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信息中介服務勞務費用外,不享有任何經營損益。

2、在甲方簽訂工程合同後,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

第四條、信息中介服務勞務費

1、若甲方因乙方的協助而簽訂合同,在合同簽訂並生效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務勞務費用,具體數額按該項目工程合同總價的%計算;具體支付方式見本條第2款約定。

若甲方未能簽訂合同,則甲方僅需向乙方支付元差旅、電話費,其他支出費用由甲方同意並負擔。

2、在合同簽訂並生效後,甲方按四次與乙方結算信息中介服務勞務費數額。

第一次:簽訂合同當天付萬元;第二次:甲方收到第一筆工程款時按合同總價的%結算支付;第三次:工程主體結構結束按合同總價的%結算支付,餘款在工程竣工後一週內付清。支付時間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3、甲方以現款方式支付信息中介服務勞務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積極協助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乙方配合下,與該項目相關人員接觸後解除本合同,並在以後與該項目簽訂的任何合同均屬於在乙方協助下籤訂的合同,甲方應按以上第四條足額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務勞務費用。

3、甲方若無故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費用,應按拖欠金額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若甲方拒付,無論乙方採取何種方式追款,甲方均無異議並承擔一切後果。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該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最後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地址:地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行:開户行:

帳號:帳號:

中介費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為明確各方利益,就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推介人,達成如下協議:

一、推介業務的內容:

張家口天牧養牛基地,養牛車間工程

二、服務方式

乙方負責向甲方引薦該業務工程,由甲方負責具體業務洽談,待業務合同正是簽署,視為乙方提供的業務推介完成。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負責報銷。

三、服務費

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協助甲方完成該業務工程,甲方願意向乙方支付該業務工程最終合同標的額作為服務費用。並劃入以下乙方指定賬户:

户名:

賬號:

開户行:

四、協議的生效與失效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履行

完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後自動失效。

五、協議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如有爭議,可向石家莊市橋西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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