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據借條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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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本一:

民間借據借條範本

借 條

今 (出借人)借給陳俊豪人民幣(大寫數字)××圓整,即¥××元。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利率為每月 ×%,利息共計人民幣(大寫數字)××圓整,即¥××元,全部本息於×××× 年×月×日一次性償還。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數字)×× 圓整,即¥×× 元。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後兩年時止,擔保範圍及於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公證費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費用)。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於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條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為本借條的附件,與本借條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借條出具時間: 年 月 日

説明:

1、為了保障使用者的權益,建議借條使用者在根據自身需要刪減借條內容時最好在法律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

2、借條應由借款人親自填寫並簽字確認。如有擔保人,擔保人也應簽字確認;

3、出借方應注意訴訟時效起算的問題,由於借條約定還款期限,2年的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起算;

4、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能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5、公民間的借款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6、依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從本金中。利息預先從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7、借款人、擔保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應由本人簽字確認。

範本二:

今(出借人)借給(借款人)人民幣整,即¥元。借款期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共個月,利率為每月,利息共計人民幣整,即¥元,全部本息於200年月日一次性償還。

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整,即¥元。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身份證號碼:擔保人:身份證號碼:借條出具時間:年月日 範本三:

借 條

今借到張三【注1】人民幣拾伍萬元整【注2】,所有現金已經收到【注3】。約定於2015年12月31日歸還【注4】。年利率為10%【注5】。全部本息到期一次性償還【注6】。

此據。

李四【注7】

地址:XX市XX路XX小區X棟XX號

電話:13XXXXXXXXX【注8】

XX年XX月XX日

註釋:

【注1】寫身份證上的本名,不能寫小名、綽號等。實踐中常見到對方名字都弄

不清楚就敢借錢的人,打官司時令律師哭笑不得。

【注2】金額當然要寫清楚,同時寫大小寫金額的切記核對數字。

【注3】務必寫明用什麼方式支付,以及是否已經支付。如果使用匯款方式支付

的,應寫明匯出行、户名、賬號及匯入行、户名、賬號。

【注4】可以不寫歸還日期。事實上,不寫反而對債權人更有利。

【注5】如果不約定利息,視為無息。當然,高利貸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本

金部分仍然應當保護。

【注6】寫清楚償還方式雖然在法律上意義不大,但實踐中可以減少糾紛。

【注7】簽名容易抵賴,按上手印才穩妥,如果能附上身份證複印件更好。

【注8】有了地址和電話討債就容易多了,萬一將來訴訟也必須提供這些信息。

借條

茲因XXX近來手頭不便,而向XXX商借金額,共得款項人民幣???元整。

預計在XX年XX月XX日前如期歸還。

期間每個月利息人民幣???元整,需於每個月初支付不得有誤。 以上唯恐口説無憑,特立此借條為證。

立據出借人XXX 身分證字號 聯繫地址電話

立據借款人XXX 身分證字號 聯繫地址電話

見證人XXX 身分證字號 聯繫地址電話

保證人XXX 身分證字號 聯繫地址電

1. 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 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 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 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 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民間借據借條範本 [篇2]

李三向(xx-x)借款人民幣拾萬元整。借款人自願向xx-x每月按總金額的1%作為有償補助。即每月壹仟元。

補助金每月XX號匯入北京工商銀行xx-x的賬户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如借款人小額還款,有償百分比不變。被借款人的補助金相應按剩餘總額比例遞減。

如xx-x預追回借款,需七日前通知借款人。

還款賬户以北京xx銀行xx-x的賬户作為憑證。

借款人如有不測,借款由家屬無理由承擔償還。

備註:如借款人還款終結(以憑據為準)該借據無論是否銷燬,均視為無效。

特立此據

借款人簽字印章:李三

借款人電話: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民間借據借條範本 [篇3]

一、借條

今借到__人民幣__元整(年利息__%),年 月 日 前還清本息。

特立此據為憑。

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二、借條陷阱案例:

1.是己借款,非己寫條。

王某向張某借款10000元。在張某要求王某書寫借條時,王某稱到外面找紙和筆寫借條,離開現場,不久返回,將借條交給張,張看借條數額無誤,便將10000元交給王。後張向王索款時,王不認帳。

張無奈起訴法院,經法院委託有關部門鑑定筆跡,確認借條不是王所寫。故法院駁回了張的訴訟請求。後該案經張某申訴到檢察機關要求抗訴,人民檢-察-院在審查後,認為有必要由公安機關偵查。後經偵查,王承認借款屬實,借條是其找別人仿照自己筆跡所寫。

2.利用歧義。

裏某借武某50000元,為武某出具借條一份。兩個月后里某歸還5000元,遂要求武某把原借條撕毀,其重新為武某出具借條一份:“裏某借武某現金5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裏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又可以解釋為“尚欠”。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誰主張,誰舉證”,武某不能舉出其他證據證實裏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權利不會得到保護。

3.以收代借。

李某向孫某借款7000元,為孫某出具條據一張:“收條,今收到孫某7000元”。孫某在向法院起訴後,李某在答辯時稱,為孫某所打收條是孫某欠其7000元,由於孫給其寫的借據丟失,因此為孫某搭寫收條。類似的還有,“憑條,今收到某某元”。

4.財物不分。

鄭某給錢某代銷芝麻油,在出具借據時,鄭某寫道:今欠錢某芝麻油毛重800元。這種偷“斤”

換元的做法,使價值相差10倍有餘。

5.自書借條。

丁某向周某借款12000元,周某自己將借條寫好,丁某看借款金額無誤,遂在借條上籤了名字。

周某持丁某所簽名欠條起訴丁某歸還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辯無言。後查明,周某在12000後面留了適當空隙,在丁某簽名後便在後加了“0”。

6.兩用借條。

劉某向陳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據一張:“借到現金18000元,劉某”。

劉某歸還該款,陳某以借據丟失為由,為劉某出具收條一份。第三人許某持劉某借條起訴要求償還18000元。

7.寫條不寫息。

李某與孫某商量借款10000元,約定利息為年息2%。在出具借據時李某寫到:今借到孫某現金10000元。孫某考慮雙方都是熟人,也沒有堅持要求把利息寫到借據上。

孫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條起訴要求還本付息,人民法院審理後以《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定,駁回了孫某關於利息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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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據借條範本 [篇4]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於(用途):______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則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並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小寫)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元。

二、利息率為□每月__%(大寫)_______。

每年__%(大寫)______計算。

三、借款期限共__個月,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四、借款到期日為__年_月_日,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到期不付則可按照約定利息繼續計算,並加繳__%的滯納金。擔保人對本息和滯納金承擔一般連帶責任。

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導致經營或生活發生重大困難,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一方聯繫方式的改變必須毫不遲疑地通知對方,否則自行承擔被聯繫不到的後果。

七、雙方必須親自簽名並按手印,一方為法人則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簽章。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簽章):_____   乙方(出借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法定住所及郵編:____      法定住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年_月_日           __年_月_日

甲方擔保人(簽章手印):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繫方式:

見證人: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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