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股合作協議書彙編三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入股合作協議書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員工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1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丙方:,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
第三條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佔比例為:出資總額為:元,甲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
第四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 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a項目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項目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月日
員工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2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員工
此協議本着雙方自願,平等的原則,建立健全的公司利益分配體系,更加激勵和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穩定性,進一步加強員工的主人翁意識,是企業利益和員工利益實現共同發展,特此以下協議:
一·入股的條件及對象
必須是本公司員工,年以上。
個人自願者,經店內負責人審批同意,經店長認可入股。
以中高層管理人員為主,基層員工為輔入股對象的知道思想。
二·員工內部持股股份性質
1.該股份為資產股份,具有企業固有財產所有權,可以轉讓,員工禁止對外轉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對外進行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的行為無效,如因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全額賠償。
2.該股份享受企業該年度純利潤的收益權,可以參與分紅。
3.該股份享受企業的經營狀況的知情權
4.該股份不享受企業的管理權,管理權由公司負責人按職務分配。
二·股權總額
經財務審計,甲乙雙方認可,甲方現有資產總額為人民幣元(即為甲方公司總股份的100%,共分為100股,每股為元。
出資購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資共計元 計股,佔甲方公司總額股份的% ,此部分乙方出資購股的股份,甲方為乙方簽發股權證書,未發股權證書的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出資方式:購股時由乙方於簽約後的日內一次性轉入相應的購股金額到甲方指定的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三·入股政策
1所入股的結算單位名稱
2所入股結算單位的每股金額
3所入股的股份上限
4本次入股的'股份金額
5本次入股所享受的配股
6入股資金一次性支付,入股資金作為流動資金用於公司日常的經營,在協議有效期內或退役前,乙方不得擅自要求提前收回該出資款。
四·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實際的股權比列(指佔甲方公司總股權的比列)分享利潤及承擔虧損與責任
2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退股的,有權按所佔股權(出資)比列取得相應財產,但乙方按協議約定應承擔違約或損失賠償責任的情況除外
五·分紅政策
1年度純利潤的計算辦法:結算單位該財政年度的總收入-該財務年度的總成本=該財政年度
純利潤,成本包括:工資,佣金,房租,經營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等其他日常開支。 2分紅的計算方法:年度純利潤的%為當年的分紅,另外的%利潤進入該公司儲備金,股東按入股比列計算分紅。
3分紅的時間及次數:每年陽曆1月1日----12月31日年度結算後,1月內分紅,一年一次。 4每半年一次股東大會,並向股東公佈企業經營情況,及利潤的情況
5如公司虧損則不分紅
6股改不是發福利,已擁有的公司骨幹,如未能有效行駛股東權利或義務,或不能完成公司賦予的任務,報懂事會審議,可以減股或贖回股權。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履行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協議的補充與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或是補充必須以書面方式進行,如有未今年事宜,甲· 乙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牴觸的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
協議生效及其他
乙方提交身份證複印件,甲乙雙方提供聯繫方式,作為本協議附件;
本協議及附件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字):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員工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3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公司內部職員
自然人:
身份證號碼: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此協議本着雙方自願,平等的原則,為建立健全公司的利益分配體系,經公司董事會議研討決定,響應符合公司發展理念、其中為“ ×××公司建設者提供同等事業發展平台”承諾理念,自20xx年3月1日起准許×××內部職員和經銷商入股公司,更加激勵和提高員工和經銷商的積極性、穩定性、進一步加強員工的主人翁意識,和提高員工和經銷商的收入,使企業利益與員工利益經銷商利益實現共同發展,特此以下協議:
一、入股的條件與對象
1、必須是本公司的員工或經銷商:
2、對公司有突出貢獻、思想健康、工作積極向上者,個人自願申請,上級領導審批同意,董事長認可方可入股:
3、以中高層管理人員和經銷商為主,基礎員工為輔為入股對象的指導思想:
二、員工和經銷商內部持股股份的性質
1、該股份為(年度分紅股),可以繼承,不可以轉讓。
2、該股份可享受一枝春公司年度純利潤的分紅。
3、該股份享受企業經營狀況的知情權。
4、該股份不享受企業的管理權,管理權由公司董事會按職務分配。
三.入股政策
1、所入股的結算單位名稱:×××有限公司
2、所入股結算單位的每股金額:人民幣五萬元
3、所入股的股份上限:每人限六股
4、入股資金一次性支付或在一年內從工資扣除或採用兩種結合方式,入股資金作為流動資金用於公司日常經營。
四、分紅政策
1、年度純利潤的計算方式:×××公司財政年度總收入-×××公司財政年度總成本=×××公司財政年度的總利潤,成本包括:工資、佣金、房租、税收、經營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等其他開支。
2、分紅的計算方法:年度純利潤的100%來計算,股東按入股比例計算+個人人脈業績計算分紅,公司虧損則與股東無關,股東利益保底按每年10%盈利。
3、分紅的時間及次數:按照個人入股的時間為準,整滿一年結算分紅。
4、每一年開一次股東大會,並向股東公佈企業企業經營情況,及利潤的情況。
五、退出政策
1、該股份為分紅股,經銷商年滿一年整可以退出,未滿一年整退股不享受分紅。
2、內部員工股東離職後股本金在滿一年期方可退回,當期分紅一年後退回,也可以換成經銷商方式,繼續投資。
3、員工股東離職後,一年不得在同區域參與,投資相同或相似行業,否則當期分紅金不予退還,並按國家相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六、保密協議
本協議書為公司最高商業機密,所有股東必須有保密責任,一旦發現漏密,將追究法律責任。
注:其餘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經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併入股款到賬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以及入股款到×××茶業有限公司公司賬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