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村幹部檢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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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幹部是連接政府與羣眾的紐帶,是帶領羣眾致富的領頭人,對農村的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投訴村幹部的檢舉信怎麼寫?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投訴村幹部檢舉信,大家快來跟小編一起看看吧。  投訴村幹部檢舉信1

尊敬的組織部領導:

投訴村幹部檢舉信

本人現檢舉楊河鄉大xx村主任xx不正之風。

大莊村村主任張志久從就任文書以來羣眾影響很不好,陰謀做事,照人辦事,拉幫結夥,辦事很不公道,酒宴結夥。

給他的幫友元咀村王維金用大莊村名額分配低保,後來又轉元咀村,辦手續的是其幫友鄉民政幹事趙德紅。

村有公共林專人看管款項,早幾年前,張志久直接從鄉財政領用後使用一卡通。他利用村上老實羣眾付給好處費,為他領用。

公共林不應該分配給個別人,款項不應該據為己有,此決定村兩委會沒有作研究,屬他個人所為。

早幾年前聽説有扣領部分羣眾低保情況如三社張存書八社張福川等人。

上述情況給鄉政府作了反映,沒有任何處理情況,張志久賄賂組織有方,鄉政府後台強,趙宋是他後台,張志久也宴請過趙宋。

我們希望張志久退出村級組織,徹查其罪行。

我們希望有個團結辦事公正的村級組織,我們原村支書張正,誠實辦事公正是個好村幹部,他和張志久工作不一致,自行離職。文書張富鬥工作認真,辦事公正。

上述情況請領導祥查。

此致

敬禮!

檢舉人:

20xx年x月x日

  投訴村幹部檢舉信2

尊敬的各級有關領導:

關於XX市XX村XX鎮村長某某某貪污舉報,僅列幾件典型事例:

一、賄選:選舉前給每個選民一包好煙請“幫忙”。

二、欺詐:族弟陳前眾的遺孀根本就無拆遷危房改建之事卻為其上報使其枉得鎮民政“補償”二千元(帳是陳迪院代領)。

三、勒索:本人拆遷補償款750元由其代領後,卻還叫本人再去領,經驗簽名確認後才承認(見原始收據),但要強行扣下50元“水果費”(見原始收據)。

四、弄虛:將村邊撲船山旁一條荒埡的暫時積水攝成錄相上報“洪災”向上級求助。

五、設賭:每日開部白色小車到處找人以撲克或象設賭,並當眾一擲數百元給無資本者陳敬益作本。

六、慫勇:聽説本人與妻不睦欲離另娶,便上門鼓勵説:“真這樣辦,村裏獎給一萬元。”

七、瀆職:即將全盲的孤老村民陳建華找其要求辦理“五保”,見其無禮敬奉後就數十次故意避而不見了,使其悲憤得欲跳河。

八、索賄:娶媳和孫女滿月,各廠、學校、農户都被逐一叫去送禮,大肆斂財(可查原始禮簿),併到酒樓設宴顯擺權勢。

像本人這等窮人沒去的就進行打擊,鄭祖偉(見其舉報信)和本人就因此被其找碴設局而遭當眾毒打(鎮裏毫無處理,反而替其付治療費以助兇勢)。

九、多年強佔公共宅基(見新橋頭現場)。

十、污辱農民“下等之人挑糞桶”。

以上事實可向羣眾核查,他的任期還有幾年,還不知要詐多少國資害多少良民,所以強烈要求儘快剔除幹部隊伍中的害羣之馬,消除惡劣影響,重新樹立黨和政府在羣眾中的正派形象!

舉報人:

手機:13797XXXX

電話:XXXXXXX

20xx年x月x日

  投訴村幹部檢舉信3

尊敬的'王書記:

您好,感謝您曾在百忙中接見我。我知道您也曾關注過我反映的問題,也知道您是個好領導。但因為您忙,而且對我的檢舉和上訪,您聽到了太多與我相反的聲音。人言可畏,三人成虎。那些一面倒的聲音是無形的刀。今天我給您寫信,一是向您致謝,二是想直接向您彙報思想、問題和請求:

一、我檢舉的問題開始時只有兩個:

一是路家腦村委擅自出賣國有礦產資源是違法的,應當查處;

二是我的個人權益受到侵害。只想在我們XX市相關部門反映並解決問題。但我反映的問題不僅沒得到解決,反而遭到了預想不到的報復。我的龍池溝鐵礦被以政府的名義搗毀,礦井被填埋,生產設施被毀掉;我晚上受到一羣蒙面人的突然襲擊,差點丟了性命。一個公民通過正當渠道採取正當手段向政府部門反映問題,政府部門不僅不能盡職,反而偏向違法者,報復檢舉者,激化矛盾,又利用他們的話語優勢詆譭舉報人,使問題複雜化。這就是基本事實。

二、路家腦村委夥同河順鎮政府擅自出賣的價值2億元的國有礦產資源,處置權在省以上國土資源部門。(見文後附件1、6)資源性質及歸屬,事件性質等都有據可查,有法可依,而且政策及法律界定清楚,應當查處。

三、我的經濟損失應當賠償。

其一,搗毀我的龍池溝鐵礦是違法的。市國土資源局以沒有申請安全許可證為由,聲稱,根據XX市政府林政[2006]1號文件精神,我的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吊銷了我林州市龍池溝鐵礦的採礦許可證。而且搗毀了生產設施,填埋了礦井。這一行為是違法的。

1、林政[2006]1號文件中所列要關閉的13家企業名單中,並沒有我XX市龍池溝鐵礦。

是他們在搗毀我的這個礦之後,又造出一個林政[2006]1號文件,硬把XX市龍池溝鐵礦加上去的。這第二個林政[2006]1號文件,來歷不明。不然一個堂堂縣市政府不能一年發兩個1號文件。

2、退一步説,假設你的第二個1號文件不是偽造的,你的行為仍然是違法的,因為我在2005年已向省安監局申請了安全生產許可證,且省安監局已有反饋意見。因此,XX市龍池溝鐵礦不屬於“未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之列。政府的第一個1號文件沒有把XX市龍池溝鐵礦列進關閉名單,也就對了。

3、當時我的採礦許可證正在省國土廳正常審驗。按有關規定,沒有采礦許可證,就無法去申請安全許可證。這一情況,我告訴過他們。

4、我的XX市龍池溝鐵礦,是在省國土廳註冊的,要關閉也要請示省國土廳。XX市國土局等單位,是在搗毀了我的礦之後,才向省國土廳打請示報告的。省國土廳沒有批准他的報告,而且口頭告訴他們,不能隨意關閉一個合法企業。他們為了對付我,不講職業道德,不顧政府形象,公開違法行政,使我遭受數百萬元的經濟損失,必須賠償。

其二,路家腦村出賣國有礦產資源時,連帶賣掉了我堆放的礦石,也應由當事人賠償。

四、我被一羣蒙面人打傷,誰都知道是因為檢舉招來的報復,我要求查處。

五、市紀委撤了路樓才的黨支部書記職務,但河順鎮扣壓文件22天,等到支委改選、把路樓才選進新的支委會後,才去宣佈,而且説路樓才還可以當支部委員。這是有人在巧作安排,庇護違法者。路樓才在選舉前受到黨內處分,這次選舉前沒有告知全體黨員。這次選舉應當無效。現有一半黨員上訪提出質疑,應當受到重視。路樓才賣資源,賣耕地供人挖礦又貪污,夠得上追究刑事責任了,但他受到了有組織的庇護。對他的問題應當全面調查,嚴肅處理。

六、賣資源亂挖濫採,一是違法;二是給路家腦羣眾造成新的傷害;三是因擅自出賣、無證開採、破壞植被都是違法的,所以要拿錢買路。由此案引發的貪瀆問題應當深查。

七、事情已幾年了,信上難以説清,請求您抽空看看我給您的全部材料和相關文件,就什麼都清楚了。我由於受害有時言詞激動,認識上也可能有偏差,只要領導和組織能夠公平的查處,能夠以理服人,不是利用手中的行政資源以勢壓人,我是不會得理不讓人的。請您放心。

此致

敬禮!

檢舉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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