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協議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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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安全協議書【精】

學生安全協議書1

各位家長:

大家好!

為了提高您孩子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幫助他們儘快趕上其他同學,根據岷縣民族學校“學困生扶助計劃”,經學校和家長委員會商定,學校決定集中三、四、五年級共計36名學習有困難的同學,編為一個教學班,選聘全校最好的教師,利用民族學校教育助學獎勵基金,為他們提供無差別的基礎知識免費補習,使他們度過一個有益、充實而安全的假期。為了確保補課期間的安全,特要求學生和家長明確以下要求:

一、補習時間安排

補習共分四個階段,每階段連續補習5天,中間休息1天,到8月7日結束。

第一階段:7月15日至7月19日,7月20日休息一天;

第二階段:7月21日至7月25日,7月26日休息一天;

第三階段:7月27日至7月31日,8月1日休息一天;

第四階段:8月2日至8月6日,8月7日補習結束。

作息時間:上午8:00到校,8:10上課,中午11:20放學;下午2:20到校,2:30開始上課,下午4:50結束並打掃衞生,5:00放學。每天7節課,語文、數學、英語各2節,體育1節。

二、學生補習期間安全協議

1、家長要時刻教育學生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觸電、防雷雨、防溺水、防壞人,杜絕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切實做到有效地保護自己。

2、家長要教育孩子不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尖鋭利器及其它危險品進入校園

3、家長要監督孩子按時上學和回家,有事或有病時一定要由家長寫請假條(或由家長親自打電話説明原因),並保證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追爬車輛,不去有危險的地方玩耍。如果您的孩子在補課期間有一次曠課或兩次以上遲到行為,則取消補習資格。

4、對於自制能力較差的學生,家長應該全程、親自、按時接送孩子上學、回家,以免孩子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發生意外;其他孩子家長應該教育自己的孩子與參加補習的鄰近的孩子一起結伴而行。

5、家長應該敦促孩子在家按時、獨立完成補習期間老師佈置的所有作業。補課間隙監督孩子不要去河邊游泳,山上玩耍。

6、學生在校補習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傷害人承擔相應責任;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承擔相應責任。學生在校外的安全(包括未到校時)由學生自己和家長負責。

7、補習期間,學校大門上鎖,原則上謝絕家長來訪。如果孩子違犯學校紀律,採取非正常手段私自逃離學校,期間發生的安全責任學校概不負責。

8、協議有效期限:20xx年7月15日上午8:00至20xx年8月6日下午5:00終止。

9、其它未盡事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學生簽字:__________(同意)家長簽字:__________(同意)

  岷縣民族學校

  岷縣民族學校家長委員會

  二0xx年七月十四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2

為了保證我校學生在校內外安全,確保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特別是確保學生途中上、放學的安全,特簽定本協議:

一、學校明確表示,在學生上學、放學時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等三無車輛,禁止學生乘坐私人超員車輛和農用拖拉機。

二、確因各種原因需乘車進校、放學的同學,家長一定要驗證考察所乘車輛的一切運營合法手續,禁止乘坐手續不完備、車況較差的車輛或受利益驅動超員拉學生的車輛。

三、要經常教育孩子自學遵守交通規則,增強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能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配合學校落實有關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四、學生進校、放學期間因乘車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家長和車主承擔與學校無關。

為明確學校的告知義務,家長的監護義務責任,決定以上雙方簽定乘車協議,各執一份。

________國小(簽章)

學生姓名:家長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3

尊敬的家長:

鄉村少年宮是培養少年兒童對文學、藝術、體育等興趣愛好,促使學生全面發展。為確保學生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1、請家長監督孩子遵守作息時間,除正常上課期間外,每週2、3兩天下午3:20-4:20在校參加少年宮活動。活動期間因病因事不能參加活動,請家長親自寫請假條或電話通知輔導教師。完成活動後家長按時接送學生,並確保接送路上的安全,我校少年宮不負責學生路途中的安全。學生參加少年宮活動期間未經請假不的擅自外出。

2、活動期間嚴禁學生在校內外追打打鬧、翻越欄杆,嚴禁打架鬥毆、偷盜、賭博、敲詐、勒索等有害活動。

3、教育學生講究個人衞生,不吃黴爛變質食品,不飲不衞生的水,不隨意撿取來源不明的食物食用,不隨地吐痰,不亂扔亂畫。

4、活動期間不準隨身攜帶管制刀具,不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以上要求請家長配合,若私自違反造成事故,由監護人和學生本人自行負責。本協議有效期為在學生在少年宮學習期間。

年級班 學生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冕寧縣先鋒國小學校

年 月

備註:此安全協議書一式二份,簽字後家長或監護人存一份,輔導教師存一份。

學生安全協議書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x日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5

學校與家長的安全協議書為更好地調動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使家長與學校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以及《中國小安全工作條例》精神,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法紀、安全、衞生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生家長也應經常與學校和老師保持聯繫,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主要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

2、隨意攀高、翻越圍牆,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

3、購買不合衞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校內外打架鬥毆。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

7、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路的。

8、私自攜帶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9、節假日私自進入遊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四、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依據《學生傷害處理辦法》依法進行處理。家長在接到通知後,要迅速趕到學校,配合學校、老師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如子女發生意外安全事故,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為一學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家長簽名:

  20xx年月日

  學生簽名:

  20xx年月日

  校長(班主任)簽名:20xx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6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為了實現20xx年考取理想大學的目標,確保所有學生能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搞好學習,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走讀,如因特別原因確實要求走讀,那麼走讀學生、家長將與學校就學生上學期間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1、學生在校期間要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校紀校規,嚴格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在學校上課時段的學習、生活及安全由學校負責。

3、走讀學生不僅在校期間要嚴格遵守紀律制度,好好學習;離開學校回家同樣要嚴格要求,注意行為規範。

4、走讀學生回家和返校儘量由家長接送,早上7:20之前,中午11:35~13:45,晚上21:50後,學生的生活和安全由家長和學生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學生簽字:XXX學校蓋章:XXX

家長簽字:XXX

XX年XX月XX日

班主任簽字:XXX

學生安全協議書7

甲方:共青團日照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乙方:參與暑期社會實踐學生個人

丙方:乙方所在院部

根據院團委XX年工作計劃,今年院團委將繼續開展暑期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三方經充分協商,就學生暑期社會實踐中的安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三方應共同遵守日照職業技術學院XX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甲方做好學生暑期社會實踐的組織協調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丙方應協助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並制定切實可行的 安全防患方案.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和丙方開展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在實踐過程中應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火,防盜,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若因乙方不慎而危及人身安全,產生一切後果應有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以上條例經雙方協議簽字之日起,即可執行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

--------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繫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衞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台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20××年××月×× 日 20××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8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 班級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遊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9

為了確保學生在中心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制度,健全中心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甲方:輔導班(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要認真做好為學生輔導的工作。

第二條:甲方負責乙方子女的作業及課外輔導,並及時向乙方彙報其子女在上課期間的情況, 並且按照學生的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法,以滿足不同學生對於知識點的理解。

第三條:甲方在學生上課期間負責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為達到學生進步共同努力。

第三條:本甲方沒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擔下課後看護孩子的責任,望各位乙方諒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對甲方的聯繫,以保證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違約責任

1、中心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中心承擔賠償責任。

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來自: 書業網:輔導班安全合同)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3、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中心,中心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中心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中心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5、學生在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中心有過錯的,按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中心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中心的設施有關,但中心的設施並無缺陷;(2)中心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7、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中心共同負責,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中心不負責任。

9、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中心或私自離開中心,中心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擔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11、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中心、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2、學生在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合同無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安全協議書10

為了確保學生在中心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中心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中心,中心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中心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中心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中心有過錯的,按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中心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中心的設施有關,但中心的設施並無缺陷;(2)中心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中心共同負責,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中心不負責任。

7、中心開展中心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中心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中心或私自離開中心,中心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中心院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9、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中心、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0、中心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中心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放學後或假日,私自到江河、深水潭、池塘、水庫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3、學生在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本中心學習期間.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0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1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 班級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遊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2

年級:

選學科目:

學生姓名: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繫,並得到允許後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後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鬥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並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共同解決。

如已經閲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閲讀並同意以上協議並已瞭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3

我校實行了全日制作息後,有部分離校較近的學生中午不在學校就餐,為了這部分學生回家就餐時的路途安全,按照上級要求,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1、依據國家有關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條例,學校負責學生到校後、放學前在校期間的管理,家長負責到校前、離校後(包括放假時間)的管理,家長要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監管學生校外行為,不能出現監管上的盲區,確保學生上、放學途中的安全。因此,中午不在校就餐的學生中午回家就餐和返校時的路途安全由監護人負責。

2、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和自救能力。

3、家長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在規定時間出入學校,不得遲到、早退、曠課。

4、家長要堅持督促學生每天中午按時回家就餐,按時返校上課。凡未按時回家的學生,家長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未按時返校上課的,班主任要及時與該生家長取得聯繫。學生有事耽擱,必須由家長代學生請假。

5、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要遵守交通規則,時刻注意來往車輛,不能追車、爬車、或在公路上追逐打玩、多人並行、突然橫穿公路等;不乘座“三無”車輛。

6、家長要教育學生,不能私自下塘洗澡、摸魚;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山塘水庫邊、煙水坑等危險地方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7、家長要教育子女注意飲食衞生,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不和陌生人、社會閒雜人員交往,做到陌生人的話不聽、陌生人的路不帶、陌生人的東西不拿,防止壞人拐騙。

8、一、二年級在校外就中餐的學生,其家長或監護人還要每天按時接送孩子。

9、班主任、家長或監護人應該保證24小時電話暢通,若更換聯繫方式應主動及時告知對方。

10、凡不遵守學校規定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學生及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11、此協議若有不當之處,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

班級:___年級:____班學生:___

班主任:___家長(簽名):___

___年___月___日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校和家長各持一份。

學生安全協議書14

甲: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

基於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部分考生自行赴縣城參考,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每位考生至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赴縣城參考,且往返縣城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生家長)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會考帶隊的聯繫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四、乙方(考生家長)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並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住處;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並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考生家長)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鬥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考點領隊保持聯繫,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

七、乙方(考生家長)一定要認真負責,確保考生安全無事,如由於乙方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領隊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會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於會考期間。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5

為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殊心理)告知班主任老師,並出具相關證明。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校生星期日到校,星期六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7、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攔隆口中學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謝謝合作!

特殊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攔隆口中學

20xx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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