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後服務的合作協議書
來源:文萃谷 2W
甲方:江西陽光安全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廣元市城區玉林辦公傢俱經營部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切實做好在廣元市轄區範圍內的產品售後服務工作,經與乙方協商,決定就甲方產品在廣元市售後服務工作進行合作,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售後服務合作內容:
1、在合作期內乙方為甲方產品在廣元市的銷售建立服務跟蹤檔案,長期跟蹤服務。
2、乙方對甲方的.客户每年必須進行一次質量回訪調查,並將情況及時通報甲方。
3、乙方必須為甲方產品售後服務成立一支技術熟練,作風過硬,行動迅速的售後服務隊伍,人員不少於3人。當客户產品出現故障時,在接到客户維修電話後,必須保證在半小時之內派專門維修人員到達現場,並及時為客户恢復使用。
二、售後服務開支規定:
1、售後服務所需工具,由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
2、售後服務所需必備品配件,由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
3、售後服務交通費每月底由乙方到甲方據實報銷。
三、售後服務報酬:
合作期限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收取甲方在廣元銷售合同貨款金額的1%作為售後服務報酬費用。
四、售後服務合作期限:
暫定五年。即從2010年10月5日起至2015年10月6日止。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