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廉潔自律承諾書3篇

來源:文萃谷 1.72W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諾書,不同的承諾書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承諾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廉潔自律承諾書3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廉潔自律承諾書3篇

廉潔自律承諾書 篇1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黨風廉政建設,主動接受各級黨組織和羣眾的監督,自覺廉政勤政,根據上級黨組織提出的黨風廉政建設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現向上級黨組織和社會公開承諾:

1、模範遵守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接受上級、同事和羣眾的監督。

2、嚴格執行作風建設和廉潔從政從教承諾,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做到勤政廉政,為師生服務。

3、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遵守民主集中制制度,重大決策、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都經過集體討論決定。

4、作風正派,廉潔奉公。不以職謀私,不私自以補課、輔導、複習等各種理由收受學生和家長財物,不利用學生家長的關係為自己謀取私利。

5、不亂收費,不利用職務之便為家屬或親友向學生和家長推銷商品和課外書刊、教輔資料等。不違規參與書店、保險機構向學生推銷商品等活動。

6、切實改進工作作風,為師生辦實事不推不拖。

7、加強對黨員教師的黨風黨紀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防止違法違紀和不廉潔現象的發生。

8、密切聯繫羣眾,堅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保持黨員幹部艱苦樸素的良好作風。

9、不得從事經商活動,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10、自覺按規定向組織報告個人重大事項。

敬請上級黨組織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承諾人(簽字):

二〇 年 月 日

廉潔自律承諾書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增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自覺性,進一步深化廉潔自律工作,強化自我約束和民主監督制度,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嚴格執行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切實做到廉潔奉公,本人作出如下承諾:

1、牢記兩個“務必”,堅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兩個條例”、中紀委“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制。

2、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個嚴禁”、市委“八條禁令”和縣委相關規定。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經費管理規定,堅持實行“收支兩條線”,認真落實財務公開、政務公開制度。

4、不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主管範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企業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與自己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5、不用公款互相吃請,除正常公務往來接待外,不到下屬單位和企業報銷應有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6、不用公款購買各種有價證券請客送禮;不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卡、禮券;不接受下屬單位發放的各種獎金。

7、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和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

8、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活動。

9、如實報告個人婚姻變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本人有關收入事項,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產、投資等事項。

10、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封建迷信活動和非法氣功類組織活動。

11、不違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其他規定。

以上承諾,懇請組織和社會各界監督!

廉潔自律承諾書 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帶頭遵守和執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根據縣委推行的《領導幹部廉政承諾制度》有關規定,本人鄭重承諾:

一、自覺加強黨風紀風和廉政學習教育,嚴格遵守各項廉政規章制度,不斷加強思想政治和幹部作風建設,弘揚新風正氣,抵制歪風邪氣,不以權謀私,不徇私舞弊,不濫用職權。

二、嚴格遵守幹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不違反規定政策,堅決抵制用人不正之風。

三、認真履行職責,以身作則,廉潔從政。加強新農村建設指導員隊伍管理,帶頭執行指導員“五不準”規定,堅決做到不用所駐鄉(鎮)、村的公款請吃,不收受鄉(鎮)、村發放的`各種補貼,不違反規定駕駛和使用公車。

四、加強新農村建設指導員隊伍作風建設,健全和完善指導員學習培訓、工作例會、考勤和請銷假、掛鈎幫扶、設崗定責、民情日記、服務承諾、安全管理等各項制度和規定。

五、團結並帶領新農村建設指導員,尊重基層實際和羣眾意願,切實做到親民愛民、利民富民。

六、認真貫徹落實省州黨委、政府的決策和部署,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改進工作作風,加強鍛鍊,工作中注重細節、身體力行、言行一致、公道正派,定期或不定期走訪本人聯繫的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掌握情況,推進工作。

七、堅決抵制商業賄賂,不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濟私,不濫用崗位職權化公為私,本人、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不以各種名義收受錢物、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八、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等市場經濟活動,不以個人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不在違規的經濟實體或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取酬及從事有償中介等活動,不允許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打着自己的旗號從事經營活動、承攬工程項目等。

九、不用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以及配偶、子女承擔的費用。

十、勤儉節約,不大吃大喝、鋪張浪費,不利用公款請客送禮、遊山玩水、進行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不在工作日午餐飲酒。

十一、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如實報告本人有關收入事項、住房、投資、配偶及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應報告的事項。

十二、不參與任何形式的有損黨員幹部形象的各種封建迷信、賭博等活動。

十三、不違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其他規定。

以上承諾敬請組織和全縣廣大幹部羣眾監督。

承諾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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