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保管簡單版的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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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設備保管簡單版的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設備保管簡單版的協議書

  設備保管簡單版的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着合法原則、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原則、契約自由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

質量

數量

價值

包裝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保管場所

1._________。

2.保管場所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依保管物的種類、價格,有償還是無償等情況確定適當的保管場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當事人約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變動。如果遇到了緊急情況,並且可以推定存貨人如果知道此種危機發生也同意改變其約定的保管方法時,保管人可改變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約定的,應以特殊約定的方法進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當事人之間對保管費用的付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如果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就依有關合同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

五、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存貨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存貨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費用的金額依當事人的約定給付,當事人未約定的,應按價目表給付,沒有價目表的,按習慣給付,沒有習慣的按公平原則決定給付金額。在存貨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可適當減少保管費用。

6.當事人對保管費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保管人和存貨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則應根據保管習慣,認為該保管合同為無償保管合同。

7.費用包括為維持保管物原狀所支出的費用,如修繕費、治療費,還包括設置倉庫,僱傭看管人,準備適宜的場所,預防火災危險的費用,以及相關的保險費用、税款等。

8.計費項目應按倉儲保管部門的標準執行,但也可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雙方還應就結算方式作出規定,存貨人應按月支付保管費用。如果涉及銀行支付的話,還應就銀行賬號、支付行的名稱作出規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費用的情況下,保管費用應於每期屆滿時給付。

9.當事人之間對保管費用的付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如果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就依有關合同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如果還不能確定的,應當在領取保管物時,由存貨人支付保管費用。

10.存貨人未在約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費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權。如果保管物已返還,保管人則可以訴訟方式請求存貨人支付保管費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庫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存貨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2.貨物入庫由保管人負責到供貨單位、車站、碼頭等處提運貨物或由存貨人或運輸部門、供貨單位運貨到庫。

七、貨物的驗收及出庫

1.驗收由保管人負責進行,包括驗收的內容、驗收的標準、驗收的方法和驗收的時間。

2.驗收的內容和標準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

(1)從外觀可辨認的驗收項目,如貨物的數量和外包裝狀況;

(2)包裝內的貨物品名、數量、規格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為準,外包裝或貨物上無標記的,以供貨方提供的驗收資料為準;

(3)散裝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或國家的有關規定驗收。

3.驗收的方法有全部驗收和按比例抽取驗收兩種。

4.驗收的時間自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到保管方開始,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到的日期為準。但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5.貨物出庫應當驗收並當面交接清楚,分清責任。

出庫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庫地點:_________

出庫運輸方式:_________

6.貨物進出庫的具體手續,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約定。貨物的出入庫計劃一般應按年或月規定,按年或月規定有困難的,可以按季度規定。

7.貨物出庫是由保管人負責向運輸部門申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發運手續等代為運輸。

八、存貨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九、存貨人權利義務

1.存貨人應當自己負擔擔保管物滅失、毀損的`風險。

2.存貨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其他貴重物品而未作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後,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賠償,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3.存貨人對於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質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負有告知義務,在其違背其告知義務時,應承擔風險負擔義務。

十、保管人權利義務

1.存貨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給付保管憑證,但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保管人違反前款規定,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採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保管人應當履行向存貨人返還保管物的義務。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保管人應當及時通知存貨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手印):

年 月 日

  設備保管簡單版的協議書2

代保管方:

委 託 方:

第 三 方:

日期:20xx年5月1日

1.總則

1.1.為貫徹電力部頒發的《火力發電廠基本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加強工作的組織管理,使工程程序規範化,理順代保管各方關係,明確職責,特簽訂本協議。

1.2.代保管系統區域嚴格執行xx電廠《工作票管理辦法》、《操作票管理辦法》、《交接班制度》和《運行巡視檢查制度》等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違背上述制度和規範。

1.3.代保管系統區域嚴格執行xx電廠《代保管設備停送電管理辦法》。

2.代保管的基本條件

2.1.代保管設備區域安全設施(如樓梯、欄杆、平台和孔洞等)完善,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

2.2.設備(系統)安裝完畢、調試合格,並經各有關部門(工程部、安質部、監理單位及相關生產部門)依據《火力發電建設工程啟動試運及驗收規程》(09版)聯檢,並簽字驗收。

2.3.代保管設備區域的建築物、工作場地符合《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的要求,並驗收合格。

2.4.代保管設備圖紙、資料齊全,並已移交建設方資料管理部門。

2.5.辦理代保管手續前施工方必須完成如下工作:

2.5.1.根據KKS碼規範的要求,標明設備名稱,並與相關設備相一致。

2.5.2.以書面材料詳細説明本次移交運行管理部門代保管的設備確切範圍,並附上相關係統圖。

2.5.3.必須在本次移交範圍和非移交範圍之間採取硬隔離措施,且有明顯標誌。

2.5.4.向建設方資料管理部門提交本次申請代保管設備實際保護配置及保護定值清單、相關聯鎖、信號、參數測點説明材料。

2.5.5.向安質部提交本次移交運行代保管設備的試運結果會籤材料及相關試運記錄,同時還要移交經過安質部、工程部、運維部、監理單位會籤的、試運中暴露出的問題和所採取的相應措施及處理過程、結果的説明材料。

2.5.6.運行管理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針對系統和設備編制運行規程,組織代保管值班人員培訓。代保管值班人員必須經過相關考試併合格後,才允許獨立擔任值班工作。

2.6.在機組整套啟動前必須投運,並需要有人值班操作監護的能獨立運行的設備及系統。

3.代保管系統和設備

3.1.#1機組6kV配電室。

3.2.#1機組6kV A、B段各盤櫃及綜保裝置。

3.3.#1機組6kV A、B段母線、各電源開關、負荷開關、進線和母線PT。

3.4.#1機組6kV A、B段各動力和控制電纜。

3.5.#1機組6kV A、B段各開關電源側接線端、負荷側接線端。

3.6.#1機組6kV配電室內各操作小車、接地小車。

4.保管的組織及職責

4.1.試運指揮部

4.1.1.試運指揮部是xx電廠冷熱電三聯供工程調試過程中的調度指揮中心,負責安排代保管系統區域內的設備運行方式。

4.1.2.負責對設備代保管有爭議的問題做到最後裁決。

4.1.3.負責協調處理代保管設備及系統的運行異常和事故,儘快恢復正常運行。

4.2.建設單位

4.2.1.參加已滿足代保管基本條件的設備及系統代保管簽證工作。

4.2.2.組織有關單位消除非施工單位造成的代保管設備及系統的缺陷。

4.3.建設單位的工程部職責

4.3.1.負責參與對申請代保管設備聯檢。

4.3.2.負責組織施工方對代保管設備消缺工作。

4.3.3.負責督促施工方保持代保管設備區域的文明生產工作。

4.3.4.負責收集現場設備安裝、調試等技術資料。

4.3.5.協助啟動試運指揮部合理安排和調度代保管設備的運行方式。

4.4.安質部職責

4.4.1.負責參與對申請代保管設備聯檢。

4.4.2.負責組織代保管設備區域消缺驗收工作。

4.4.3.負責督促施工方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完善現場的安全設施,包括代保管設備區域與安裝區域的隔離措施。

4.4.4.督促施工方嚴格執行工作票等制度。

4.5.建設單位的生產準備部

4.5.1.負責對代保管的設備及系統按正式運行的設備及系統進行管理,根據運行規程、安全工作規程及有關制度進行運行操作、監護等工作,做好各項記錄,落實啟動試運指揮部下達的運行方式。

4.5.2.負責按規程處理代保管設備及系統的異常和事故,並做好記錄,提出異常運行或事故報告。

4.5.3.當代保管系統區域內出現異常情況,且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有權停止系統和設備運行。

4.5.4.負責針對設備、系統的技術資料編制運行規程。

4.5.5.負責代保管區域內的設備檢查巡視,及時發現設備缺陷,並督促消缺。

4.5.6.負責代保管設備及系統的安全消防、保衞及文明生產工作。

4.6.施工單位

4.6.1.負責消除施工原因造成的代保管設備及系統的缺陷,完成建設單位委託因其它原因造成的消缺工作,參與事故處理,儘快恢復正常運行。

4.6.2.負責代保管設備及系統相關的建築工程的完善和維修,給運行人員提供文明生產所必需的外部條件。

4.6.3.移交試生產前消除建築和安裝的所有缺陷,完成為完項目,並按設計要求進行必要的完善。

4.6.4.負責向保管方提供保管工程項目的必要圖紙和技術記錄等資料。資料的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作為簽證書的附件。

4.6.5.代保管後,施工單位如需進入代保管範圍內施工或消除缺陷等工作應按保管方的規章制度辦理手續。

4.7.監理單位職責

4.7.1.負責督促施工方完善現場安全設施,嚴格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

4.7.2.組織並參與安裝、調試質量的驗收與簽證,督促施工方做好消缺工作。

5.代保管程序

5.1.當設備系統安裝完畢後,系統內單機試運工作已經完成,系統已經過調試併合格後,施工單位填寫“設備及系統代保管簽證書”及未完項目(包括消缺)清單,向啟動試

運指揮部提交系統代保管申請。

5.2.啟動試運指揮部受理施工方的代保管申請後,組織建設單位工程部、安質部、生產準備部以及監理單位、調試單位依據《火力發電建設工程啟動試運及驗收規程》(09版)聯檢,經建設、監理、調試各單位確認已滿足代保管條件,建設、生產、監理和施工單位四方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5.3.“設備及系統代保管簽證書”一式四份,建設、生產、監理和施工單位各持一份。

5.4.代保管期限自代保管簽證書四方簽字認可起至機組完成整套啟動簽字時為止。

6.代保管設備缺陷管理

6.1.代保管運行部門在代保管設備區域設立“設備缺陷登記本”,運行及檢修人員將運行、檢修、安裝、調試發現的設備缺陷記錄在案,填寫缺陷通知單,一式兩份,並報工程部。

6.2.施工單位現場巡檢發現的缺陷需立即上報工程部。

6.3.工程部每日安排專人到集控室收集缺陷通知單。

6.4.工程部將缺陷處理方案和處理指令下達給施工單位,由施工單位確定消缺人,監理人員負責消缺過程技術指導和監護。

6.5.設備代保管期間所有缺陷處理必須在工程部統一指揮協調下進行,運行人員、現場調試人員不直接向施工單位下達消缺指令。

6.6.施工方消缺工作完成後,施工單位應及時聯繫工程部相關專業,由工程部、安質部、監理單位及運行部門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後,由施工方消缺負責人向運行部門交底,並在“設備缺陷登記本”上登記。

6.7.缺陷的處理原則上必須辦理工作票,做好隔離措施,避免影響系統設備運行安全。

  設備保管簡單版的協議書3

甲方(電教中心):

乙方(班級、班主任):

為保證教室多媒體設備的正常使用,提高設備的使用壽命,方便師生的教學生活,特制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確保教室多媒體設備使用前處在正常運行狀態,並負責日常使用、維護的管理。

二、乙方確保多媒體設備只用於任課教師上課和班會課等正常教學,杜絕學生私自使用多媒體教學設備。

三、乙方有教育班級學生保護多媒體設備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應堅決杜絕讓學生進行操作開關係統事件的發生,要制止在講台上放置重、濕物品和不按規範操作設備等現象發生,以免對多媒體設備帶來損壞。如因此造成設備損壞的,按規定賠償。

四、乙方要經常檢查多媒體設備,如發現設備故障,應立即向甲方報告。如屬正常機械設備故障,甲方要及時處理維修,確保不影響正常教學。如因乙方所在班級因私自使用多媒體教學儀器設備造成設備損壞而影響教學,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維修好。

五、甲方有對所屬教師和電教員進行多媒體設備規範使用培訓的責任和義務。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電教中心備案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名):

乙方負責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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