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校隊工作人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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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全體師生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學校成立常年學生護校隊。護校隊由學保科直接領導,在學生會協助下進行工作。護校隊由思想進步、身體健壯、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學組成,其工作職責是:

護校隊工作人員承諾書

l、負責校內安全保衞,配合學保科做好防火、防盜和防事故等工作。

2、負責午休、晚飯後直到熄燈時間的值班巡邏,及時發現處理並報告各類突發性事情,如外來人員鬧-事、小偷小摸、同學之間打架等。

3、課間操時應在操場巡邏,及時阻止亂扔垃圾的現象,並做好記錄交給值日老師。

4、積極協調同學間的糾紛,嚴格要求自己,處理問題實事求是,不徇私舞弊。

5、負責維護食堂就餐秩序,督促同學依序排隊購買飯菜。

6、負責檢查學生宿舍熄燈、鎖門以及查房、查宿工作。

7、負責督促各班紀律委員、寢室長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8、負責學校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

9、認真做好值班登記,詳細記錄當天工作情況。

10、按時完成學校、學工處交給的其他任務。

護校隊工作職責

觀音溪國中護校隊工作職責

1、護校隊工作在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領導下,由學校安辦具體負責指導、監控。

2、隊員應熟悉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掌握一定的治安常識和消防基本技能,具有處置突發的治安問題和重大治安事件的能力。

3、配合學校安辦和政教處搞好學校的安全治保工作。

4、每學期接受一次消防救護的.培訓和演練,經常閲讀消防專業書籍,提高消防義務水平。

5、自覺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做好校內的治安防範工作,敢於同一切治安和刑事違法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作鬥爭。

6、 做好值班巡邏工作,嚴守崗位,認真負責,勤巡邏,勤執勤,勤檢查,對要害部位進行重點查看,作好值班記錄。

7、 制止校外人員和校內師生髮生的打架鬥毆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

8、 加強夜間巡查,保護學校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財產免遭損失。

9、 積極主動配合公安部門和學校保衞人員,加強校內安全保衞工作。

10、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危害性玩具,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及時制止校園周圍及校園內學生之間的打架鬥歐事件及破壞校產事件,並將有關當事人移交學校政教處處理。遇有學生在校園內搞不健康遊樂活動的要及時制止。對不法人員在校內外進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迷信宣傳或銷售不健康刊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要堅決制止。

11、協助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遇打架、搶劫、鬨鬧等要加以制止,並及時向學校安辦和政教處報告。

12、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3、協助有關科室維護學校內部大型集會和文體娛樂活動等大型活動的治安秩序,參與處置突發事件。承擔學校義務消-防-隊工作。一旦發生火情,迅速奔赴現場,組織人員撲救,並迅速與消防部門取得聯繫和求援,做好緊急疏散工作。經常維護各種消防器械和設備,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做好防火救災的宣傳。

14、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15、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如之即來、來之能戰。

2015年5月10日

國小教師護校隊及工作職責

洪山國小教師護校隊及工作職責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校園防暴恐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維護學校的治安穩定,給學校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根據學校的綜合治理狀況,特設洪山國小護校隊如下:

一、護校隊名單

隊 長:葉 丹(校 長)

副隊長:宋紅兵(副校長) 孫守玄(分管副校長)

王 濤(學生成長部主任) 朱大民 (後勤保障部主任 )

江益友 林詩蘇 楊新平 遊少朋 (保安)

成 員:唐德剛 柳田牛 蔡 磊 楊 慶 王和平 張 明 張傳社 餘 鑫

二、護校隊工作職責

1.護校隊成員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維護校園安定和諧,保護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敢於同擾亂學校教學秩序的人和事做鬥爭。

2.護校隊成員要以校為家,樹立“安全無小事”的意識,自覺投入到護校活動中,自覺履行護校職責。

3.護校隊成員在執勤中要做到秉公辦事,文明執勤,對校園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違紀行為及時給予勸説、制止,並及時上報校長室。

4.護校隊成員要有高度的組織紀律觀念,如遇到學校有安全事故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必須立即集結,無條件聽從指揮,阻止安全事故進一步發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保證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5.護校隊成員要熱情關心學校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秩序,勤巡邏、勤執勤、勤檢查,對學校要害部位要進行重點排查,保護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

6.協同公安部門管理校園周邊環境,防止社會閒散人員進入校園,防止不法分子侵入學校破壞搗亂。尤其在放學時段,在學校大門口周圍要加強巡邏。

7.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危害性玩具,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及時制止校園周邊及校園內學生之間的打架鬥毆事件及破壞學校教育教學事件,並將有關當事人移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8.對不法人員在校內外進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迷信、邪教宣傳或銷售不健康刊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要堅決制止。

武漢開發區洪山國小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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