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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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歡迎閲讀參考。

關於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1

甲方(學校):

乙方(客運企業):

為全面做好學生接送服務,保障學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開展,經雙方協商後,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為一學年。

二、線路、考核和經費撥付

1、接送學生線路、人數、停靠站點、車輛、駕駛員等見附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門、公安交警、交通運管、安監、學校

等聯合開展,每月檢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報縣政府及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政府補助的撥付。

3、經費撥付:縣財政將補助資金列入預算,直接撥付給教育局,然後由教育局撥付給學校,再由學校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客運公司。財政補助資金半年(一學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總額的50%。家長自負部分在學校協助下,客運公司派人到學校自行向家長收取。

三、甲方(學校)權利和義務

1.負責排摸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統計符合接送要求學生的人數、

居住及站點分佈情況,配合乙方合理確定接送人數。

2.學校在放學後40分鐘之內,組織學生到候車地點,乙方派人接收並負責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超過規定時間,如有學生未到候車點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將該學生找到。

3.對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乘車、文明乘車教育,並協同學生家長做好教育監督。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教師、乘車學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學生乘車紀律,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學生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4.協助乙方做好乘車人數及線路的登記。

5.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有義務及時制止學生乘坐,並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協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書面彙報,並落實整改措施。

6、節假日或學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學生接送時間變化的,須變動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車輛。 四、乙方(客運企業)權利和義務

1.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配備接送車和駕駛員,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駕駛人資質合格。

2、嚴禁超載、超速,不得順路載客,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3、按物價部門的定價向學生收取乘車費用,不得隨意加價,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對漏乘學生乙方要負責再次接送,確保學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況(如交通堵塞、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時接送學生的,要及時通知所接送學生所在的學校,同時負責調配其他合格車輛來接送學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相對固定的駕駛員;定時:即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事先約定的相對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6、公開接送車統一服務監督電話: ,接受甲方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有權按照協議及考核細則要求進行相應的處罰,並要求違約方及時找出原因並解決問題,如得不到解決,將提請並會同管理部門給予協調處理。雙方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可以提出協商,以便協議的不斷完善。

六、其他

本協議由縣府辦牽頭,公安交警大隊、交通運輸管理局、安監局、教育局、鄉鎮等部門聯合監督執行。

此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車管理公司各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三門縣中國小學生接送情況一覽表(客運企業接送)

學校: 承運客運企業: 接送學生數: 時間(學年):

學校校長簽字: 客運企業負責人簽字:

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2

尊敬的家長:

生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學生的安全是學生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你的學生送到我校就讀,是你們對我校的信任。我校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訂了此《安全責任協議》,使你的學生能在我校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學生的安全接送問題提出如下條約,望你們遵守: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二、家長必須要準時、定點接送子女,超出等候時間,由此帶來的後果,責任自負。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接送學生的家長必須告知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接送學生不得超載。

3、家長不得酒後駕駛車輛來接送學生。

4、家長不得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5、如果學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請主動告訴老師,如果學生患有傳染性疾病,請在家醫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師下班休息時間,走讀學生必須回家吃飯休息,不得自行上街閒逛及買零食,不得在學校逗留,作息時間之外,家長自負學生安全職責;

四、學生上學時,家長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學生,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五、學生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學校方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發現異常應該及時檢修。 學生的安全,是學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希望各位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接送工作,請自覺遵守以上條約。

接送學生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xxx學校

20xx年8月20日

  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3

為了保證我校學生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學校與家長協商實行學生家長接送制度。現簽訂如下協議: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接送學生,確保學生按時到校,準時上課。

二、家長必須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到校門打開,學生進入校園後方可離去。

三、家長在接學生時應當在校門口等待,不準進入校園以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四、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繫後,由班主任做出安排。

五、班主任對來校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不準讓陌生人接走學生。

六、放學如果家長未按時接,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學校將視為同意學生自行回家,在回家途中出現意外事故有家長負責。

七、接送學生必須實行一對一的接送制度,即家長只能接送自己的孩子上下學。家長不得長期或零時租用不合格的車輛接送學生和幼兒,不得聯合使用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等接送學生,如果不聽學校勸告造成事故,學校概不負責,由家長自己負責。

八、學校嚴禁學生購買零食、冷飲及不衞生的食品,學生違反規定購買食用後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學 校(蓋章): 負責人(簽章): 班主任(簽章):

(備註:同意接送的家長在上表左欄中籤字,由學生自行上下學的在上表右欄中籤字。)

簽訂時間:20xx年8月25日

  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4

甲方:

乙方:沁水縣育英學校

經乙方和甲方協商,需要甲方接送我校學生,雙方議妥,條款如下,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20xx年__月__日至20xx年__月__日止。

2、乙方建立老師隨車制度。學校放假時,要有一名跟車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管理,遇突發事件應協助甲方共同妥善處理。

3、甲方要嚴格按照行駛證核定的載客人數安排學生乘車,超出核定載客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乘車。

4、為統籌安排,合理利用車輛資源,乙方應將需乘坐接送車的學生按居住地進行分片統計劃分,對分片劃分的學生從車進行編號管理(具體編號及運行目的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5、在接送過程中,遇天氣、道路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影響學生接送車正常運行時,甲、乙方要主動聯繫協商解決,乙方不承擔其損失。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不符合安全標準,乙方有權拒絕學生上車,並要求甲方更換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車輛。

7、甲方提供的學生接送車必須車輛技術狀況良好,駕駛員、車

輛手續齊全,各種證件合法有效,確保順利接着學生。如因車輛和駕駛員不正確操作等出現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8、甲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上下車。接送過程中禮貌待客,文明用語,保持車輛的清潔。甲方的駕駛員不得在途中打手機,攀談,或再載客。

9、甲方司機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嚴禁超員、超速、嚴禁強超硬會、彎道超車,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駛,做倒“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

10、乙方學生憑甲方發放的乘車證予以乘車,甲方收回乘車證與甲方進行費用結算,乘車費用按乘車所到終點客票價格進行結算。(客票價格上浮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費用結算方式為現金結算。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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