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庫承諾書範本

來源:文萃谷 2.49W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清查預算單位“小金庫”領導小組:

小金庫承諾書範本

根據《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預算單位“小金庫”清查工作的通知》普洱市清查預算單位“小金庫”領導小組《關於簽定杜絕“小金庫”承諾書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和《景谷縣2011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為進一步加強預算資金和非税收入管理,嚴肅財經紀律,防範“小金庫”產生,從源頭預防和杜絕腐-敗,建立良好的財經秩序,在2011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中我單位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一、單位保證不違規開設銀行賬户,嚴格遵守賬户管理規定,按規定用途使用賬户。

二、單位保證不公-款私用。

三、單位保證將所有資金納入單位財務部門法定賬目核算。

四、單位保證所有賬目向監督機關公開(涉密除外),接受監督。

五、單位保證執行統一的津補貼規範政策,不違規發放各種形式的津補貼(含電話費、過節費)。

六、單位保證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資產處置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及時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户。

以上承諾,保證做到,請廣大幹部羣眾、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予以監督;承諾不能兑現,我單位主要領導和領導班子將負主要責任,並接受組織的問責處理。

本承諾書:各行政事業單位、各鄉鎮一式四份,縣紀委、縣清辦、承諾單位存檔和宣傳張榜公佈各一份。

承諾人(法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 縣屬各單位、鄉鎮、各站所簽章:

二0一一年 五 月 日

防範和杜絕小金庫承諾書

為堅決防範和杜絕“小金庫”,本人代表 (單位名稱)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一、按照學校《關於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院辦字[2015]13號)要求,認真組織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全面覆蓋,自查面達到100%。

二、保證所提交的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相關報表數據是真實、完整的。

三、對自查出的問題一定主動整改糾正,同時及時如實上報,並保證通過清理後,本單位無“小金庫”。

四、嚴肅財經紀律,建立良好財經秩序,做到:

1、遵守賬户管理規定,按規定用途使用賬户,不違規開設銀行賬户。

2、將所有資金納入財務部門法定賬目核算。

3、按照上級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嚴格實行財務公開制度。

4、執行統一的津貼補貼規範政策,不違反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給職工發放津貼、補貼、獎金、福利。

以上承諾,保證做到。如有違規違紀問題,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並接受組織處理。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單位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醫院小金庫財務科、院領導承諾書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關於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要求,解決“小金庫”這個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建立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堅決防範和杜絕“小金庫”,我單位按照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開展全面複查等“小金庫”治理工作,並鄭重承諾如下:

一、嚴格按照規定步驟,紮實推進治理工作,不走過場,堅決掃清工作死角。

二、嚴格執行本次“小金庫”治理的政策規定,認真落實各項治理措施,務求實效。

三、嚴格遵照要求準時上報“小金庫”全面複查報告表等報表,並保證數據完整、真實、全面、準確,不虛報、瞞報、漏報。

本單位承諾願意主動接受廣大職工監督。若承諾不實,願意承擔責任,並自願接受處理。

單位負責人簽字:

財務負責人簽字:

****醫院 2015年8月16日

醫院小金庫科室責任承諾書

醫院清查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開展“小金庫”專項清查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和公司“小金庫”專項清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安排,我科室認真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清查治理自查自糾工作。

現對我科室專項清查治理工作如下承諾:

一、我科室上報的“小金庫”自查自糾的資料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二、如對我科室進行重點檢查,我單位向檢查組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

三、今後工作中,我科室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一切應繳財務資金及時足額上繳財務,絕不截留、擠佔、挪用、坐支;執行統一的.津貼補貼規定政策,不違反規定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給職工發放津貼、補貼、獎金、福利;遵守賬户管理規定,按照規定用途使用賬户,不敢違規開設銀行賬户。

對以上承諾,

我科室願意承擔相關責任,對本科室報送的“小金庫”治理自查自糾結果、負領導責任,如有違背上述承諾的行為,願意接受醫院對科室的任何處分。

科室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小金庫”自查自糾承諾書

公司清查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xx-xx[2015]xx號《關於開展“小金庫”專項清查治理工作

的實施方案》和公司“小金庫”專項清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安排,我單位認真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清查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現對我單位專項清查治理工作作如下承諾:

一、我對本單位上報的“小金庫”自查自糾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二、如對我單位進行重點檢查,我單位向檢查組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

三、今後工作中,我單位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一切應繳財務資金及時足額上繳財務,絕不截留、擠佔、挪用、坐支;執行統一的津貼補貼規定政策,不違反規定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給職工發放津貼、補貼、獎金、福利;遵守賬户管理規定,按照規定用途使用賬户,不違規開設銀行賬户。

對以上承諾,我單位及本人願意承擔相關責任,對本單位報送的

“小金庫”治理自查自糾結果負領導責任,如有違背上述承諾的行為,願意接受公司對單位及本人的任何處分。

財務負責人簽字: 主要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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