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讀書筆記作文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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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仔細品讀一部作品後,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這時最關鍵的讀書筆記不能忘了哦。那麼你真的會寫讀書筆記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書筆記作文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讀書筆記作文合集10篇

讀書筆記作文 篇1

我最愛看的書是《愛的教育》。這本書我已經看過三遍了,但我還想多看幾次,越看越有滋味,越看越受教育。

《愛的教育》這本書中的主人公是三年級 的一個意大利小孩—安利柯。這本書用日記的形式記錄了安利柯所見所聞的感人故事。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爸爸看護着》這個故事。故事講的是一個鄉下少年去看望爸爸卻陰差陽錯認錯了爸爸,但在這個年輕人知道真相後還好心地照料這個“爸爸”,直到這個老人家去世。故事太感人了,年輕人的愛心真偉大。

這本書中我最崇拜的人是卡隆,他善解人意,還樂於幫助同學,充滿智慧與正義感。我以後也要向他那樣,他是我學習的榜樣。

如果我們從小就知道愛別人愛自己,給予與幫助別人的不圖回報,別人幫助我們的常懷感激之心,人們就會因富有愛心而善良,世界因充滿愛心而美好。

讀書筆記作文 篇2

今天,我的讀書筆記被調皮的弟弟拿到外面去了,這可是很重要的本子啊!我沒了它,去學校老師就會認為我作業沒完成,就會責怪我的。怎麼辦?可別人都説是我拿到外面去的。所以,我就這麼被冤枉了。

然後娜娜的爸爸説:“不是你拿的,不是你拿的。找到讀書筆記就好了。”我覺得娜娜的爸爸是個通情達理的人。

我一會兒跑到姐姐的房間翻翻桌子,一會兒跑到大姑姑房間搜搜抽屜,一會兒跑到自己房間,找找東西。找了好多好多遍都沒找到。三個房間都找了,還是沒有線索。唉!我沮喪地坐在椅子上。

奶奶看見了,破口大罵:“作業不放好,活該!”其實我知道,奶奶只是心急,非常想幫我找到我的讀書筆記。

後來,娜娜的媽媽在桌子上發現了一個薄薄的本子。然後我的奶奶説:“這本子是誰的啊?”我一看,呀!高興壞了:這就是我的讀書筆記呀!我連忙對奶奶説:“終於找到了!這就是我的讀書筆記呀!”然後我就高高興興地寫作業去了。

讀書筆記作文 篇3

這是一本關於成長的書,講述的是一個生活在貧窮地區的小女孩是如何成長起來的。在生活中,總有這麼一些人:他們的身世或許很不幸,他們的父母或許不寵愛他們或者過早去世,他們總是受到別人的嘲笑……

弗蘭西就是一個這樣的女孩,她的童年如同打翻了的五味瓶:母親偏愛弟弟,深愛他的父親過早去世,家境貧寒,在學校受人輕視。她就如那棵長得鬱鬱葱葱的天堂樹,頑強地在貧民區生長着。她是一個堅強的人。整本書就如同一首歌,一首古老而又婉轉的民謠飄蕩在夜空裏,在心中的湖面上平添幾分漣漪。它不是陽春白雪,只能在華麗的宮廷中歌唱;它或許是下里巴人,在貧民窟骯髒的街道上、破爛的衣衫旁,高亢地唱着生命的歌。

弗蘭西是一個孩子,但是她飽嘗了大人們為生計奔波的艱辛:賣垃圾、購物、打工……是這些讓她成長起來的。她養成了堅韌的性格,同時這種性格使她受益終生。其中有一段令我記憶猶新:弗蘭西和弟弟尼雷在上學前要去打天花疫苗,但是因為他們玩泥巴餡餅而忘了洗手,手臂上十分骯髒、沾滿泥巴的弗蘭西受到了醫生和護士的鄙夷:“這些人這麼骯髒的活着,實在不應該。”但弗蘭西勇敢地反抗着:“我弟弟是下一個。他的胳膊和我一樣髒,請不要吃驚。你不用跟他説。跟我説好了。”護士很吃驚:“我真不知道我們説的這些話她居然都懂。”為什麼弗蘭西應該不懂?難道窮人家的孩子就沒有“知書達理”、“有文化”的權利嗎?這個護士出身於布魯克林,可是當她飛黃騰達以後,她選擇了忘本——這也是人性的一大悲哀所在。我在思考着:“布魯克林有棵樹”,這裏的“樹”指的是什麼呢?是那棵天堂樹嗎?不是的!這棵“樹”代表的是一種精神,一種自強不息、奮勇拼搏的精神,一種滋長在窮困孩子心中的精神,一種在貧民區中也可以頂天立地的精神!這種精神不需要有多麼優越的條件,只要你的心中有這樣的一方土地,書就會茁壯成長,抵達天堂——這就是天堂樹。

我們的心中,是否有這樣的一棵樹?

讀書筆記作文 篇4

暑假裏,我去買了本“我不想不想長大”,我讀了不想不想長大的這本書,我感覺到這個故事很感人。其實自己也經歷過類似的事情。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

主人公扇貝養了一些小動物,分別有四隻小鳥和兩隻小兔子。小鳥是兩男兩女——男的叫懦懦皮和帕瓦羅蒂,女的叫娜塔塔和藍花花。小兔子是一隻白一隻黑——是叫比較白和比較黑。後來,小鳥們都飛走了,比較白變成了比較冰,比較黑就被老鼠嚇死了。蒜泥媽媽帶來了一隻傳説中不會長大得住,扇貝叫他荷包蛋。而荷包蛋讓扇貝懂得了愛與享受。荷包蛋卻越長越大,最終沒有地方裝他。而我的小故事羣是這樣子……

我上國小三年級的時候,從同學家拿回一隻貓咪,很小很小的貓咪,我一隻手就把它拿回來了。

其實從小也不太喜歡小動物,就交給我媽照顧了。吃東西的時候它總是喵喵的叫着跟我要吃的,後來我也習慣了,喜歡餵它吃。它可調皮了,每天天剛亮就沿着牆角的一根松木杆爬上牆,然後就不定幾時回來了。有時候回來了會腫着一隻爪子,那就一定是玩蜜蜂被蟄了,它就不停地舔那爪子,消腫了再去,腫了再回來舔。我每次回家都會給它帶點吃的,它什麼都吃,有時候帶回瓶紅酒,它也要喝上一點,暈了就不停的用爪子揉眼睛,一會就呼呼大睡了。

我週末回家會寫點東西,它就爬上書桌跟我搗亂,往地上扔一顆花生,它也能撥弄追逐好半天,一會弄到花盆後面夠不到了,又爬上桌子,再給它一個,又去玩了,樂此不疲。就是弄得每個房間牆角里都好多花生。後來翻弄舊東西的時候無意間發現一個蹦蹦球,就是那種軟塑膠做的小球,碰到硬物會彈回來,我把這個給貓咪,結果它愛不釋手,而且有彈性還不容易丟,花生也省了。後來我漸漸發現,貓咪每次玩過蹦蹦球,都會把它藏起來,玩的時候再拿出來。我還試圖找過那個球,怎麼也找不到。

有時候我躺在牀上聽音樂,貓咪玩累了回來,就趴在我的肚子上睡覺,我不敢用力的呼吸,生怕驚了它的美夢,也不敢睡着,怕翻身壓了它,我就這麼默默的聽着歌,感覺心裏暖暖的,感覺貓咪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後來有一次回家沒看見貓咪,我媽説貓咪難產死了,家裏人都很難過。

現在想起它心裏還是酸酸的,就是那個蹦蹦球不知道藏哪了,我也再沒去找過。

我想貓咪和它的蹦蹦球,就是藏在我心裏最柔軟的地方,在我空虛寂寞的時候,帶給我慰藉和温暖。

小動物帶給我的有太多太多。有開心的事,有傷心的事......希望人們不要傷害小動物,小動物很可愛,為什麼要傷害他們呢?

讀書筆記作文 篇5

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動物小説《狼王夢》看完了。沒看之前,我一直覺得狼是一個兇惡的令人討厭的動物,我一直都很討厭它。可是當我看完了這本書,我才知道生命的`偉大,狼也是有愛和夢想的,對命運的不屈服。

在遼闊的草原上,有一個母狼叫紫嵐,她在獵狗的攻擊下,艱難地產下五隻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養成狼王,可是命運和她開了一個又一個的天大的玩笑,她相繼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運之神就是沒有眷顧到她的頭上。最後,她絕望了,只能把希望寄託在狼孫上。可是不幸又悄然來臨,她為了保護狼孫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後與金雕同歸於盡。當上狼王,是狼的夢想,紫嵐為這個夢想,付出一生的努力來完成狼的夢想。紫嵐對孩子的母愛是潛藏在心裏的。

母狼紫嵐為了自己的兒女可以付出一切,在必要的時刻甚至可以食子、殺子。這種心理和我們的媽媽是一樣的,她們不願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傷害,為了保護我們,她們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價。而我們是否珍惜過媽媽對我們的愛呢?有時候,她會打你,罵你幾句,這都是媽媽對我們的愛,只要你用心去發現,去理解,去體會就會懂。

這本書令我受益匪淺,它讓我體會到了母愛的偉大,還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生命中殘酷的競爭,頑強的生存和追求輝煌是永遠不會變的,夢想的成敗不在於困難,而在於堅強與拼搏。

讀書筆記作文 篇6

今天我讀了《一年級的小豌豆》的29章《下一班飛機》,小豌豆的媽媽説:“那個穿羽絨服的人將要去現在是冬天的國家,而那個穿真絲裙的人將要去現在是夏天的國家。”我第一次坐飛機我都忘了,我那時才1歲9個月,從西安到廣州。

20xx年夏天,我坐了很多次飛機,機場的人很多,人來人往的,媽媽還在機場的商店裏給我買過一個揹包。我喜歡坐飛機,一會就能到另一個地方。

讀書筆記作文 篇7

《格林童話》該書是通過“寓教於故事”的形式,讓讀者開闊眼界、增長知識、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長的豐富“營養” 。並且,通過寓言故事,教懂讀者一些課本上未能學到的道理。教會讀者分辨善惡、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做人不能懶散、智慧是進步的階梯、遇到危險要冷靜……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在這本書中翱翔,猶如採擷最豐碩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來滋養自己,豐富自己,提高自己。

這本書教會我很多道理,每個道理讓我銘記在心。格林童話有好多冊,每冊都很好看。雖然我們書本上的知識重要。可是,讀最有價值的書,做最有用的人。每本書都有它的道理。

在茫茫書海中,你可能不知如何選擇。往往選擇童話、名著更好。只是在開始讀的時候,你看不懂或者沒興趣再讀下去,就不要勉強,一定要選擇自己口味。

我不能預知未來,但想到只要活着,只要眼睛還足夠視力,只要心靈充滿還期待,那無數好書奇書等着你看過來,它們隨時可能讓你的世界為之煥然一新,這就是足夠幸福的事情。

讀書筆記作文 篇8

有一本書特別好看,這本書是《阿呆和阿瓜》,就是伍美珍寫的書。其實這本書有一冊,這一冊是歡樂季,有一冊是美好季。

現在就讓我來説説裏面的內容,而且裏面有一些內容特別搞笑,比如我天天揹着學校上書包。我一看,太搞笑了。

裏面還有一些陽光姐姐和烏陽大叔PK,我老實搞不懂他(她)們不叫自己的名字呢?

讀書筆記作文 篇9

合上書,我掩卷沉思,文中的小夜鶯的確是太勇敢了,太機智,太讓我佩服了,和他相比,我不由得臉一陣陣的火熱,我比文中的“小夜鶯”差得很多很多。

《夜鶯的歌聲》這篇課文是寫戰鬥剛剛結束,一小隊德國兵進了村莊。他們發現了有一個孩子穿了一件顏色跟樹葉差不多的綠上衣。軍官讓孩子帶他們去蘇蒙塔斯村的路,帶對了送他一個打火機,帶到別的路就把他的頭擰下來。小孩在路上把身邊的軍官忘了。後來小孩用鳥叫把信息告訴了埋伏在森林深處的游擊隊員,把德國兵帶到了游擊隊埋伏的地方。這個小孩非常機靈、機智、勇敢、愛國,一開始德國兵一直利用小孩,可小孩沒有上他的當,一直在暗中罵他,軍官還不知道,還以為小夜鶯是“蠢東西”,其實真正的“蠢東西”是鬼子自己才對。“小夜鶯”不是一次幫游擊隊員送情報,他覺得自己已經是非常平常的了。

小夜鶯他非常勇敢,如果換作是我的話,一定會把作信息給泄漏出去的。你看,德國軍官的那句話讓人感到多麼地害怕,“要是你把我們帶到別處去,我就把你的頭擰下來。”“擰下來”軍官一開始就想套話,在小夜鶯嘴裏套出話來,而且軍官非常狡猾,他還威逼利用小夜鶯,但是小夜工鶯沒有上他的當,於是,小夜鶯就將計就計,引透敵人進游擊隊的埋伏圈。小夜鶯一開始説得話,其實是話中有話。比如那句“野獸來了”其實就是把德國鬼子當成野獸來形容。小夜鶯不僅勇敢而且聰明、機智。小夜鶯穿着一件顏色跟綠上衣,德國兵很近很才發現他,説明小夜鶯隱避的很好,不容易被人發現。

小夜鶯非常勇敢,而我一遇到困難就會退縮。有一次,我語文考試考得很糟糕。不久,又有一次語文考試,我就非常煩困。到考試的那一天,我坐到座位上,其他同學都在認真複習,我拿着語文書坐着。最後還是考得很糟糕,我對考試完全失去了信心。直到有一天,我做了一個夢,桌子上全是我的試卷,看了看,全都老的很差。我發現試卷旁有一張小紙,上面寫着:不能遇到一點點挫折而放棄希望,後來,我被這句話打動了,我開始認真複習,後成功了。

我一定要向小夜鶯那樣,勇敢、聰明!

讀書筆記作文 篇10

《追風箏的人》是第一本能夠在我內心引起諸多共鳴的書籍,使我能在閲讀過程中慢慢審視真實的自己。

此刻,我仍然不是很清楚為何我的感觸會如此強烈;是由於這是我經過重新洗禮決心好好看書的第一本,所以格外傾心;又或者是在這本書的人物性格上看見了自己曾經的影子,然後在別人的故事裏藉着批判別人來重新認識與完善自己。

這本書給我感觸最深的幾點:

一、生理上的不完美並不能成為別人愛惜你、尊敬你、讚美你、願與你交好的障礙;同時,也不應該成為斬斷你幸福、快樂的利劍,它只算是一種屬於你的一種標誌。

二、我們經常在做一些事情來救贖我們的心靈,以消解我們的愧疚感,往往最能讓我們心生歉疚的是一顆最誠摯的心,它讓我們無路可逃。

三、也許很多時候我們都很懦弱,並怯於擔當;但總會有機會,我們甘願為了自己或他人不顧一切,哪怕刀山火海。就如,為你千千萬萬遍。

四、在社會的殘酷凌略下,哪怕有極度害怕,也別讓心死去;只要心仍活着,活着就能夠看到希望;活着,就有機會賦予生命以新的色彩

五、我們的一生會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情,或許跟我們的希望偏差很大,以至於失望到絕望;既然無法改變結局那就試着調整自己最初的標準,降低一點要求,讓失望減至最小值。放開雙手,放開被束縛的心。六、收起嫉妒別人的時間,用心去發現屬於自己的美好,用愛回報愛,別讓自己的過失葬送別人幸福的權利。

故事中,阿里右腿殘疾,半臉僵硬,經常被別人嘲笑,如果按照現代人的標準,阿里又應該如何忍受別人嫌惡的眼光與自己內心的苦楚呢!但是在我看來,阿里雖然有生理上的缺陷,但是他比很多人都過得輕鬆,因為他看開了這些世俗的標準,別人在乎的他不屑一顧;他每天做着自己認為該做的事情,愛着自己堅持愛着的人,這是一種類似於不喜不悲的人生境界。

哈桑,他是一個心靈慧巧克力的人,他能夠讀懂別人內心世界,同時包容別人的一切,無私的奉獻自己的真誠,有如天地般厚愛,完全沒有想過回報是什麼。他最令我感動、憐惜、揪心的是他對阿米爾百依百順、無怨無悔、至矢不渝的忠誠。這次是憐惜心疼,而不是以前所認為的不足與謀。他在困境之中逆來順受,把自己的一切置之度外,這是一種無我的境界,讓我覺得他並不是屬於這個混濁的世界,所以無法以世人的角度去衡量他,僅有的只是由心的不忍。

阿米爾,雖然他曾經妒忌過、欺騙過、虛榮過、背叛過,猶其是對這麼愛他的哈桑,但是我對他並沒有絲毫指責,只是靜靜的觀看他的歷程,他成長的歷程。這才是真正的人,這才是人最難避免的過錯,每個人在權衡自己利益的時候往往會出現一些偏頗。我也曾經無視過別人的真心,所以我理解他,並希望看到他成功的救贖自己的心靈,過得新的開始,就像他父親一樣成功救贖;被過去所困無疑使最悲慟的事情。

《追風箏的人》描寫了很多人性的弱點,但我依然覺得它很美,它的美在於告訴了我一個道理:人可以有不完美,只要用真心去面對,去完善,就會找到存在的價值。

天空中,隨時都有一隻懸浮着的風箏,只願存留那顆甘願去追逐的真心與堅持不懈的豪情。

為你,千千萬萬;隨你,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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