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散文:珍藏的朋友

來源:文萃谷 1.9W

朋友,多麼親切而真摯的呼喚。

經典散文:珍藏的朋友

我經常想我是多麼可憐,處在一個不是很大的小城鎮,每天都可以看到數以百十多的人。卻沒有一張親切的我可以稱為朋友的臉。我雖有書作伴不至於孤獨,卻也少了與友人交流的愜意。我甚至希望有個朋友可以來鬥鬥嘴。我像孤島上的魯賓遜,形單影隻。我甚至不及魯賓遜,他後來還有個星期五相伴。因為沒有

朋友,我的生活就很簡單,很簡單。

小的時候我也有朋友,很好很好。她小名叫思思,那是這個世界賦予我的第一個朋友。也是最純最美的兒時記憶。以至於現在只要有“朋友”這個字眼出現,我就會想到那個和我一起抓蝴蝶的小姑娘。我現在總是在找原因,如果説我現在沒有朋友硬是要找出個理由,那我一定會認為是她造成的。

我們兩家住的很近,可能我們會走路就在一起玩了吧。或許更早。因為我們的媽媽就是特別好的朋友,她們倆一直到現在都以姐妹相稱。也許我們倆還互吃過彼此母親的奶水呢。從我有記憶我們就一直玩的特別好。也不是我自誇,我現在都認為我很會玩。雖然我這麼多年都沒有再遊戲了。那個時候我們沒有現在小女孩們玩的芭比娃娃毛絨玩具。但我們絕對比現在小孩玩的開心自由。

一塊泥巴,我們就能把它捏出各種造型。鍋碗瓢盆,麪包點心一應俱全。做我們過年才能吃到的爐饃饃,團一個圓餅,點綴一個野花瓣,一片小嫩葉,就很有爐饃饃的感覺;一個小斜坡,我們就能建一棟“別墅”,雖然那個時候我們還沒有別墅這個概念,但客廳卧室,花園假山都有模有樣。我很欽佩我們那個時候怎麼有那麼多的奇思妙想。

抓蝴蝶,這是我們最喜歡玩的遊戲。正午的蝴蝶最多,但不是很好抓。爸媽也不讓我們這個時間到太陽底下去瘋。除非是在爸媽午休的時候偷偷地溜出去。我們那時好像也很默契,只要我能出去,那她也一定是在火辣辣的`太陽下等我。我們便隨着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起飛翔在花間草叢。這樣的追逐是抓不到的。要輕鬆抓住這些小精靈,我們可是有經驗。一場雷雨過後,只要蹲下來,在花草樹木的葉片背部,一隻只小精靈被我們束手就擒。不過這樣也是爸媽不允許的,因為雨露會打濕衣服。如果下上幾天連陰雨,我們一樣會偷偷跑出去,在小雨中繼續我們的採蝶遊戲。最有趣是我們會把抓住的蝴蝶藏起來,在潮濕的地上挖個小坑,把它們都放進去。然後再用樹枝搭空用土蓋住,以便第二天打開繼續玩。

這樣的時光一直伴隨我們步入學校。我們又成為同學,依然是好玩伴。那時我們的老師是我的嬸孃,因為我知道她在家對我的妹妹就很嚴厲,所以我特別特別的怕她。因為太害怕,就讓我原本還算聰明的腦袋變笨了。在我上學前,我可以毫不誇張的説,無論走到哪,我都是焦點。那時我有一張能言善辯的嘴,和獨特的思維方式。真的是人見人愛啊(有點小驕傲)。可是在我那位威嚴的嬸孃眼皮底下活動,讓我很壓抑。每天規規矩矩的上課做作業,下課才能跑出去瘋玩。到了學校,可能一下子朋友多了,就算是小孩也勢力了。有一次,我的成績不是很好(我把這責任都推到我嬸孃的身上),一直被捧着,忽然摔在地上,可能一下爬不起來。我就一個人到教室後面的土坡上坐。思思,我最好的朋友,也去找過我。不過很快就和我們班裏成績優秀被我暗地裏叫“女王”的混在一起了。因為我每節課下了都到那裏去坐,慢慢的我走出我自己設下的障礙。但是下課了我還會去那裏,也許是那塊坡地和我家園子裏的坡地一樣。我便一個人玩起了以前玩的“建築”。——漂亮!當我的作品完成,我就想找我的好朋友來分享我的成果。所以説人在悲傷和快樂的時候都需要朋友。當她看了我的作品,她也驚訝,這是我們倆從未達到的境界。就在我等她對我的稱讚時,她扭頭跑了,我正納悶,她領着我叫“女王”的同學來了。而且還有“女王”的一幫跟屁蟲。我當然自豪,你們看,我很棒吧。確實她們都很驚訝,緊接着就七手八腳開始改造我的“別墅”,我也要加入這“精修”的隊伍,卻被“女王”喝令,不許我動手。這可是公開的挑釁啊!我怎能容忍,要跟她理論,卻被她的小跟班推到一邊。從此我厭惡所有人,我的嬸孃,我的好友思思,班裏的“女王”,“女王”的跟班,所以我就形單影隻了。

就在那一年,一場疾病拯救了我。大脖子病,就是腮腺炎。因為在家治病,這段時間我不需要朋友,(是沒有朋友也可以過)有媽媽的悉心照顧就夠了。四十多天,學校放假了。假期裏我依然養病,開學時我總算是痊癒了。嬸孃卻跟媽媽商量讓我留級,説我上個學期拉的課太多了,怕我跟不住。因為放假時我沒參加考試,所以我不甘心。對我來説,留級可是奇恥大辱,最後嬸孃也沒給媽媽面子。

當我低着頭去報名時,和我曾是一個班的豔娥也低着頭。也許是同病相憐,我和她就走的很近。

很慶幸,我又找到了自信。我不僅當上了學習委員,還兼音樂幹事(雖然我沒有音樂天賦)。但這一點也不影響我在班裏的地位。也許是思思和“女王”的原因,我不再和同學一起玩耍。好在我愛看書,一本書,一個角落,一個課間活動就過去了。一直到現在我都後悔我的少年少了一份遊戲的歡樂。

豔娥和我是鄰桌,她沒有像思思那樣丟棄我。有什麼新鮮的遊戲總會來找我,我也玩,只是很快就退出。依舊在我的小角落讀我能看到的一切書籍。豔娥有時也陪我坐,她不看書,就是安靜的跟我坐在一起。我們倆很平淡的處着,不遠不近。但我們都很關心彼此,就是那種很用心的關心。一直到後來國小畢業,我們分開後的頭幾年,過元旦時我還能收到豔娥的賀卡。

後來我在飯店打工,認識了一個叫警禾的女孩。她是那種特別有思想的人,而且有特別強的上進心,又寫得一手好字。我們在一起的時間不是很長,五十幾天。我不知道她是怎麼看我,反正我把她歸到我好朋友的位置。雖然在也沒有見過她,也沒有她的消息,但我為數不多的朋友位置裏,她依然存在。只因為她的強韌與不卑不吭。

從此我就成了孤家寡人,也許是沒有朋友的緣故,我對家人就特別重視。家人就成為我生命存在的唯一意義。

思思,豔娥,警禾她們每個人都陪我走過不同的時期,所以她們留給我的感覺也不同。最純最美最開心的永遠是思思,我雖然一直有她的消息,卻很少能見到。而和豔娥在一起是那種特別温暖特別淡又特別踏實的感覺。幾年前我們又

見過一面,那種踏實的感覺依然存在。警禾,也因為我們認識的時候都長大了,所以和以前的玩伴不同,是真正的朋友。我們有共同的愛好“書”,我們都不喜歡對別人品頭論足,都是一説話就會臉紅的人。這麼好的朋友,真的很難得。也許我天生就是沒有朋友的命,短短的五十幾天後,我們就各奔東西了,從此再無聯繫。

朋友,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啊。我渴望朋友,所以特別珍藏着每個朋友在我心裏的位置。

在這裏我希望我曾經的朋友一生幸福。現在和未來的朋友永遠健康幸福。我是説如果我還可以擁有朋友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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