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趣聞散文

來源:文萃谷 2.32W

春光明媚,微風和熙時節,正是旅遊好晨光。我、妻子和三歲女兒閤家去杭城。受盡一路顛簸,暈車嘔吐旅途之苦二小時後,終於抵達目的地。

旅遊趣聞散文

拖着疲憊的身軀,遊覽了若干名勝景點,眼看夜色即將降臨,便放棄其它景區的遊玩,尋找旅社。找了好幾家皆見“客滿”字牌,誰讓正趕上這旅遊高峯呢!無奈只得再找,總不能露宿街頭吧?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僻遠的個體旅館。

“帶身份證了媽?”

“有的”

“結婚證呢?”

“來的匆忙,忘帶啦。”

“這……”

旅館老闆娘想必是岀於同情,抑或看我們帶一小孩不會是“冒牌夫妻”,便安置我們仨一個房間,領我們到房間後真情透露説:呆會兒警察可能要來查夜,為預防不測,男的去廁所迴避一下為好,過後再回房。

“男的……”當然指的是我,於是乎安置好妻女後我立馬去廁所蹲伏。不知過了多久,不見服務員叫喚,實在難受,真乃是“佔着茅坑不拉屎”的'真實典型寫照。就在我“忍無可忍”的窘境中,不管三七廿一“打道回房”,無巧不成書,我一腳邁進,兩位巡警闖入了……

“請出示身份證!”

我們拿出身份證,。

“結婚證有嗎?”

“有!忘帶了。”我們沒有“做賊心虛”的膽怯,亦無“假夫妻”自圓其説的唯恐露餡之擔擾,故理直氣壯乾脆利索照實説。

“哦……那叫小孩喚聲爸爸和媽媽。”一巡警也許以此來驗證我們的真假。

誰知此時的女兒剛從睡夢中醒來,張開惺忪兩眼,莫明其妙有些怯生生,一反平日活潑愛叫的常態,就是不開口。

這時兩位巡警倒也沒追究下去,反而妻子冒火了穿着內衣從被窩爬起:

“深更半夜打擾我們,嚇壞孩子找你們算賬!”

“明天早上再來找你們……”我知道這是巡警“退卻”託詞或下台的階梯而已。

“等着你們,我們不走……”可是妻子仍據理力爭不肯讓步。

我想,凡事皆事實勝於雄辯的,在是與非面前事實是最有説服力的,因為事實可以使人理直氣壯不用擔驚受怕。不過還得向你們提個醒,外岀要帶齊必要的證件,以免象我們這樣遭尷尬鬧出笑話和節外生枝帶來不必要麻煩噢!

好,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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