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羣》的讀書筆記

來源:文萃谷 1.96W

愛你,小狼“格林”

《重返狼羣》的讀書筆記

到底一本好書的標準是什麼?

最愛的一位女作家,三毛説:“讀書多了,容顏自然改變,許多時候,自己可能以為許多看過的書籍都成過眼煙雲,不復記憶,其實它們仍是潛在氣質裏、在談吐上、在胸襟的無涯,當然也可能顯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按照三毛的理論,書,倒是真沒有好壞了。但是,不知您是否留意?這裏有個前提,那便是“讀書多了”。如果僅僅是一本書呢?我們又能從中受益什麼呢?

我以為,最好的書,莫過於你讀過之後,心靈有所觸動,行動有所改變。而《重返狼羣》就是這樣一本好書。

1.

整個閲讀的過程中,有太多次的震撼,太多少次的開懷大笑,亦有多次的皺眉、咬牙切齒,更有太多次的心如刀絞、潸然淚下。這哪一次,又不是心的觸動呢!

我震撼於“前些日子,一匹大公狼鑽進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隻羊。丟羊的消息一傳開,打獵的人就去下了狼夾子,沒幾天,狼夾子居然不見了!後來找到夾子,但上面只有一隻咬斷的狼爪,狼竟然跑了。 ”這樣自殘活命的勇氣,處於食物鏈最頂端,有最高級之美稱的我們,又有幾個人具備呢?

我震撼於,公狼死後,母狼發瘋般的報復,夜夜泣血的哀嚎,無能為力、心焦力竭卻只能忠貞不渝的自戕;

震撼於,狼在戰鬥中的每一次殊死一搏,他們的身上的每一處傷口都讓人尊敬,都讓狼引以為傲,因為那每一道傷口,換來的是食物、尊嚴、家庭和領地;

震撼於,小狼“不自由,毋寧死”“愛你,才跟你走,但絕不放棄骨氣與尊嚴”的作風;震撼於,狼強大的模仿與學習能力;

震撼於,他們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所鑄就的自強獨立的狼性;震撼於……太多太多,每一個震撼都鋪灑在100萬字的每一個字裏行間,等待你去感受去發掘。

當五天未吃奶,已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在作者悲痛的長嘯中悠悠轉醒,作者笑了,笑出了淚。文字後面的我,也笑了,笑開了那團揪着的心;當作者帶小狼入市時,“小狼一聲不吭的躲在箱子裏裝死,即使車子再顛簸,即使有人敲拍紙箱他也悄無聲息”我又笑了,為小狼的“合作”,為小狼的聰明和強大的忍耐力;

當小狼“格林”口吐白沫,滿身都沾滿吐出來的白泡泡,嚇得作者魂不守舍,以為是狂犬病,卻後發後覺原來是牙膏時,我再次的笑出了聲,為小狼的調皮可愛;當小狼,挖好只有自己能鑽進去的洞穴,然後看準時機,自己喝飽水之後,將飼養員給所有藏獒的水全部掀翻倒掉,再看着恨不得將其碎屍萬段的藏獒們,優哉遊哉的跑回避難所時,我驚呆了,隨後哈哈大笑。這傢伙,雖然做的好不地道,卻是將“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完美演繹了一遍;

2

皺眉時,咬牙切齒時,我真的寧願自己是一隻狼,因為正如作者所述:“狼和狼一個樣,人和人不一樣。”

小狼“格林”身上的第一道傷疤,是在對我們人類表示友好時留下的,也成了它終生的印跡,它的一個足趾從此缺少了一塊。我不明白,那個穿高跟鞋的女子,她是如何狠心踩下去的,又想起了網上那些踩碎小貓腦袋的高跟鞋視頻,一陣陣的反胃,痛時才驚覺,自己已經雙拳緊握,手心已是滿滿的掐痕。

當作者發現一頭死掉的羊,想拖回去給格林吃時,她禮貌的徵求牧場主人的意見。結果,牧場主人出爾反爾的從不要錢,到要賣給作者,再到要賣的比活羊還貴,再到活羊不賣。還特意叫來幫手,道是作者弄死了他的羊,再到為了勒索作者的望遠鏡硬是將公羊信口雌黃的説成有身孕的母羊,終於恬不知恥又沾沾自喜的達到了自己猥瑣的目的。農場主那張醜陋,令人作嘔的嘴臉,真的讓我好想反駁:他不是我的同類。可我,再清楚不過,這樣的嘴臉又豈止這一個呢!除了咬牙切齒的恨意,除了不讓我自己及周圍的朋友變成這樣,卑微渺小的我,又能做什麼呢?似乎,還可以警示正在閲覽本文的你,不要變成那令人討厭的樣子,願你我始終是同一類人。

而每一次的心如刀絞、潸然淚下,我都好想説:“我願成為一隻狼。”

當藏獒羣戰時,作者將剛剛受傷還未痊癒的格林關在了籠中。格林將堅硬的狼頭,在鐵欄杆上碰的“當、當”作響,它的“頸毛根根樹立……眼睛裏透出殺戮之前的綠光和與此極不相稱的痛苦、絕望、羞憤與悽然決絕。”那一刻,我也恨作者,格林的感情彷彿移情於我,我願化身為一匹狼,即使粉身碎骨又何妨,尊嚴無價,情義更無價。但我亦能理解作者的痛快,沒有哪個母親會眼睜睜看着自己的孩子去送死。所以,我也只能如作者般無奈、心痛的流淚;

“格林安靜沉默的,爬在受傷的藏獒黑虎的籠子旁邊,警覺的看着門口……我小心翼翼的給黑虎去掉頭皮上的血水,抹着消炎藥和白藥……格林抱着黑虎的頭,用暖暖的舌頭一遍一遍温柔地為他舔舐傷口,舔化上面的冰渣……”

看到這段,我再次淚崩。誰説最是狼狠?誰道最是狼無情?腦中再次浮現出作者的獨白:“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敵’,卻被人造就成了‘宿敵’”

作者因為嚴重的肺水腫,不得不暫時離開草原,離開格林回成都治病時,格林紅着的眼圈,咬的咯咯作響的牙齒,以及掙脱鐵鏈在公路上發瘋般的拼命追趕,這哪一個情景想來不讓人潸然淚下?心如刀絞般的離別,或親身經歷或從書中讀來,早已逐漸習慣、麻木,唯獨這人狼之間的情誼來的太過猛烈而震撼。不知中,已是淚雨闌珊。

從小便聽膩了這個成語“狼子野心”,更是口口聲傳着東郭先生的故事,狼來了的故事,早已根深蒂固的以為狼就是最可怕、最可惡的動物。

結果,作者以身犯險,向我們呈現出的真實卻是:當作者以為格林被捕,回草原營救時,找了那麼久,久到已到了快要放棄的`極限。而大狼格林從未露面,卻是帶着妻女,日復一日的將自己搏命獵取的食物,放在作者每日必經的路口。突然就想到了,當大狼格林還是小狼時,正逢冰天雪地,食物匱乏之時,當發現自己藏的肉食被作者掉包成壓縮餅乾時,捨命護食的小狼格林,沉思許久。之後,他居然每一次獵食之後,都將獵物藏在那個已經被發現的藏食點,然後默默吃着作者放下的y壓縮餅乾。

這樣狼和狼一樣的狼,真的是“狼子野心”嗎?這個狼子格林,為何讓我看到了人性都不完全具備的愛之心呢?即使他的母親是人,是那類要將他們趕盡殺絕,讓他們退避三舍的人類。試問,如果換換角色,如果是狼將我們逼到絕境,我們會是怎樣的反應?不用問了,我們多少人不就已是見之怕之殺之了呢。

3.

真的好想化身為一匹狼,隨着狼的族羣,奔走在自由的荒野或雪原。也能夠“不自由,毋寧死”,也能夠為每一次的尊嚴和義氣而拋頭顱、灑熱血,也能“滴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也能多情如格林,決絕如格林。

夢醒,我還是我,格林卻早已遠去。但這個我,又已不是之前那個我。

曾經,我討厭一切貓狗,我不會殘害他們,卻也從未親近。格林之後,每次看到街上的流浪狗、流浪貓,趕時間時我會對他們笑笑,閒暇時,我會買一些狗糧或者貓食,靜靜的蹲在一旁看他們進食。我甚至第一次,沒有狂叫着扔掉跳入自己懷中的小貓;第一次,打車去看望一條狗,第一次抱了我家那條陪伴了我們十年,離別五年的大狼狗,虎子。五年未見,見面那一刻,虎子搖着尾巴衝向我,不斷用舌頭舔着我裸露的胳膊。他居然還記得我——我,這個冷漠的,從未撫摸過他的主人。我的淚,滴滴答答的掉在了虎子的毛髮上,有悔恨,有感動。

曾經,我熱衷於給母親買皮草,熱衷於那毛茸茸大領子。格林之後,我將格林的故事講給所有家人聽,並祈求他們和我一樣從此拒絕皮草。我們能做的實在有限,但我依然相信,少一分買賣,少一分殺戮。

曾經,我的課堂只有考試會考到的應試內容,從不講廢話。如今,只要涉及到動物、環保的內容,我都會講很多廢話,講格林的故事,講《重返狼羣》。領導不認可又怎樣,不是優質課堂又如何,我自覺問心無愧。我為我是一名教師而自豪,因為我的學生愛我,他們願意聽我説,更會按照我説的去做。他們的背後有多少家庭呢?小手拉大手,總有一天,我相信,再讀《重返狼羣》我不會再皺眉,不會再有咬牙切齒的恨。

所以説,美女作家李微漪,為我們呈現的記實小説《重返狼羣》,真的是一本難得的好書。值得我,值得你,值得我們每個人去閲讀,這本書會讓你重新定義狼這個聰慧的物種。我已讀過,已感受過,已被觸動,也已有所改變,有所行動。願你,走進那個世界,去看看,歸來之日,你講,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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